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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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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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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4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 年12 月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 号)规定,做如下会计调整: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项目;

2、自2016 年5 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 项目,2016 年5 月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 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 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 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 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 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 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税金及附加。
(2)自2016 年5 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22,202,205.10元,调减管理费用
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5 月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本年金额22,202,205.10 元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73,246,786.23 元,调减应交税费期末余额273,246,786.23 元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63,810,678.76 元,调增应交税费期末余额63,810,678.76 元。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说明》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董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