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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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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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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准则变更原因
(1)2019 年5 月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 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 年6 月 10 日起施行。
(2)2019 年5 月1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 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施行。
(3)2017 年7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
(4)2019 年9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对一般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会计准则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及新债 务重组准则,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公司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及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 调整,并适用于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要 求,对 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 使用范围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不涉及对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要求,对 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对 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 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 订。公司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要求,本次新收 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 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 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四)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调整及 影响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 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对“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执行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只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 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三、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明》监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之监事 签字页)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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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