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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5, 2019
56897_rns_2019-11-05_1146e931-04d0-4af7-8a80-b11b3651668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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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4 债券代码:136821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宋刚先 生、周煊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周煊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周煊先生的辞职将导致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周煊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 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周煊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 责。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周煊先生的辞职申请生效后,将不在公司内担任任何职 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补选余玉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陆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余玉苗先生、陆伟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上述候
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宋刚先生、周煊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董事会对宋刚先生、周煊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健 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
附:简历
1、余玉苗,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6 年、1989 年和 1997 年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经济 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2003 年在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 博士后研究。1989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会计与审计系助教、 讲师和副教授;2001 年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厄湾分校访问学者。现任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 会理事。
余玉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 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余玉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陆伟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6 年、1999 年和 2002 年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 位。2002 年至今,先后任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陆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