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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Jun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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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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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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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2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2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九、 关于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4 议案十、 关于2021 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8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附件 ....................................................... 20 附件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附件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9 附件三、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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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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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大会秘书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 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 票流程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 “ ” “ ” 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 、 反对 、 弃权 三项中选择一项, 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 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两名律师负责现场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 行监督。最终表决结果将在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即时宣布。
-
七、本次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八、与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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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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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当 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虹桥国际会议中心 A 栋 2 楼 8 号厅
三、主持人
董事长:吴博文先生
四、现场会议议程
-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
股份总数;
-
2、审议议案,独立董事作 2020 年度述职;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4、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
5、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
6、主持人宣布休会,待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
7、网络投票结束,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
8、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10、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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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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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编制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附件一。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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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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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编制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会议资料附件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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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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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现场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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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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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 字[2021]007128 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营业收入情况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1,432.86 万元,较上年 289,399.83 万元增加 12,033.03 万元。
二、费用及税金情况
2020 年公司发生销售费用 4,358.33 万元,较上年下降 398.48 万元,降幅 8.38%,占营业 收入的 1.45%,主要是优化架构,节约人工支出及差旅费所致。
管理费用 38,488.80 万元,较上年上升 901.39 万元,升幅 2.40%,占营业收入的 12.77%, 主要是诉讼服务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8,023.87 万元,较上年下降 1,254.77 万元,降幅 6.51%,占营业收入的 5.98%, 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为 612.04 万元,主要由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构
成。
三、收支结果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727.64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33.51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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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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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现金分配条件为:
-
1、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
-
3、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
-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
-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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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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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 (一)机构信息
1 、机构基本信息
-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
伙企业)
-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
2 、人员信息
-
(1)首席合伙人:梁春
-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
(3)截至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较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189
-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3 、业务规模
-
(1)2019 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 万元
-
(2)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
(3)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
(4)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97 亿
-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建筑业。
-
(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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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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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资者保护能力
-
(1)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朴仁花,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0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小刚,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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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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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本期审计费用 260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 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上期审计费用 2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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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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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 情况如下:
| 职务 | 姓名 | 2021年度预计薪酬(单位:万元) |
|---|---|---|
| 董事长、总裁 | 吴博文 | 80 |
| 副董事长 | 王蕾 | 20 |
| 董事 | 赵洋 | 20 |
| 董事、执行副总裁 | 查磊 | 90 |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李凯 | 70 |
| 独立董事 | 杨金才 | 20 |
| 独立董事 | 余玉苗 | 20 |
| 独立董事 | 陆伟 | 20 |
| 执行副总裁 | 胡刚 | 90 |
| 财务总监 | 李翔 | 70 |
| 副总裁 | 李振东 | 70 |
| 合计 | 570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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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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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监事 会拟定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 职务 | 姓名 | 2021年度预计薪酬(单位:万元) |
|---|---|---|
| 监事会主席 | 谢忠信 | 20 |
| 监事 | 徐芳 | 55 |
| 监事 | 陈亚南 | 27 |
| 合计 | 102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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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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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优化融资结构,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效率,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事项 进行授权,具体如下:
-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
2、本次授权担保总额为 25.2 亿元人民币、21.6 亿元港币,包含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
保、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境内子公司预计担保情况
| 借款人(被担保人) | 担保人 | 2021年预计担保金额(万元) |
|---|---|---|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 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
| 上海翎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上海翎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上海翎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子公司 | 20,000.00 | |
| 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 |
| 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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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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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
|---|---|---|
| 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
| 中安消技术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 中安消旭龙 | 5,000.00 | |
| 深圳威大 | 3,000.00 | |
| 昆明飞利泰 | 5,000.00 | |
| 上海擎天 | 5,000.00 | |
| 浙江华和万润 | 10,000.00 | |
| 江苏中科智能 | 10,000.00 | |
| 其他子公司 | 20,000.00 | |
| 总计 | 252,000.00 |
(2)境外子公司预计担保情况
| 借款人(被担保人) | 担保人 | 抵押物 | 预计担保金额(港币) |
|---|---|---|---|
| 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 |
DX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 卫安香港、澳门 所持房产 |
4.7亿元 |
| Force Guard Limited | |||
| Securecorp Pty Limited | |||
| Guardforce (Macau) Limited | |||
| Guardforce Service Solutions Co Ltd | |||
| Guardforce Aviation Security Co Ltd | |||
| Guardforce Security (Thailand) Co Ltd | |||
| Guardforce Limited | |||
| 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 卫安有限公司 | DX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 1.9亿元 | |
| Force Guard Limited | |||
| Securecorp Pty Limited | |||
| Guardforce (Macau) Limited | |||
| Guardforce Service Solutions Co Ltd | |||
| Guardforce Aviation Security Co Ltd | |||
| Guardforce Security (Thailand) Co Ltd | |||
| 中安消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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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
|---|---|---|---|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Guardforce 1 Limited | 15亿元 | |
| DX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 |||
| Force Guard Limited | |||
| Securecorp Pty Limited | |||
| Guardforce (Macau) Limited | |||
| Guardforce Service Solutions Co Ltd | |||
| Guardforce Aviation Security Co Ltd | |||
| Guardforce Security (Thailand) Co Ltd | |||
| Guardforce Limited | |||
| 总计 | - | - | 21.6 亿元 |
3、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 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上 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 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上述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授权担保额度及公司资产范围内调整融资 主体、抵押物、担保物、担保方式等。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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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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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 2021 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 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银行账户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进行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1、可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理财产品,不 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 相关的投资;
2、可利用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3、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实际需要在前述额 度内决定具体购买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授权,系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 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取得一定理财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取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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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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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 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0 年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458.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万元) |
|---|---|
| 坏账损失 | 2,453.57 |
| 存货跌价损失 | 85.29 |
| 商誉减值损失 | 1,602.48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16.99 |
| 合计 | 4,458.33 |
二、计提减值的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企业应 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坏账损失
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对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损失。经测试,2020 年坏账损失计提金额为2,453.57 万元。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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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9.76 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26.64 万元,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1,347.17 万元。
2、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经营市场变化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以2020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2020 年度公司确认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02.48 万元,详情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商誉 | 商誉减值计提额 | 评估报告号 |
|---|---|---|---|---|
| 1 | 昆明飞利泰 | 10,535.83 | 826.18 |
中锋评报字(2021)第40028 号 |
| 2 | 澳洲安保集团 | 35,304.11 | 776.30 |
中锋评报字(2021)第40032 号 |
| 合计 | 45,839.94 | 1602.48 |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针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458.33 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 4,458.33 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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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和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的提高, 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无变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共计披露 119 份公告文件,含临时公告 79 份。 各位董事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 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 况 |
参加董事会情 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 会次 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 次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 席 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 参加会 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 吴博文 | 否 | 7 | 7 | 5 | 无 | 无 | 否 | 3 |
| 王蕾 | 否 | 7 | 7 | 6 | 无 | 无 | 否 | 1 |
| 赵洋 | 否 | 7 | 7 | 6 | 无 | 无 | 否 | 0 |
| 杨振华 | 否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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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磊 | 否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0 |
|---|---|---|---|---|---|---|---|---|
| 李凯 | 否 | 7 | 7 | 4 | 无 | 无 | 否 | 3 |
| 杨金才 | 是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1 |
| 余玉苗 | 是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1 |
| 陆伟 | 是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1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董 事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基础,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就专业事 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决策参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 就公司重大发展战略、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董事的提名等 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五)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 务和责任。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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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 119 份公告文件,含临时公告 79 份。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上市 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经 营现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司信息 的透明度。
二、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回顾
(一)经营管理情况
2020 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被打乱,旅游业、航空 运输业、零售业等实体经济遭受巨大冲击;中美贸易冲突进一步加剧,国际形势愈加严峻。面 对国内外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在持续面临外部融资困难带来的流 动性短缺的同时,公司管理层亦在通过积极应诉、债务和解等多种途径以期妥善解决公司以前 年度包括 16 债、投资者诉讼等在内的历史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14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33.51 万元的经营成果。具体情况主要如下:
1 、国际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巩固优化原有优势业务,探索发展新思路推动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安保综合运营业务实现收入 15.23 亿元。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与 上市公司国际安保综合运营业务高度关联的旅游业、航空业、零售业等实体经济受到巨大冲击, 对上市公司国际板块的业务形成较大的压力。为巩固优化原有优势业务,从疫情的“危机”中 发掘发展的机遇,探索发展的新思路,公司香港、澳门及境外子公司逐渐加深与科技服务的融 合,依靠科技力量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拓新业务促进安保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产品服 务的创新及多样化,实现为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整体式解决方案,增强了其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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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场综合竞争力,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依赖某类单一市场的风险。其次,通过对卫安品牌价值 的维护以及对品牌优势的利用,进行资源整合,实行交叉销售与客户保留并重的举措,在扩大 业务收入渠道的同时夯实客户积累,为疫情后的业务复苏做好充分的准备。此外,对现有 ERP 系统升级、注重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亦成为疫情期间各境外子公司的 主要任务。
2 、内地智能制造业务:推动产品研发、转型与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内地智能制造业务实现收入 1.69 亿元。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主要由下属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科松技术有限公司、常州明景物联传感有限公司 进行运作,主营研发和制造物联网传感器、智慧家居产品、专业安防设备等。
(1)深圳市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豪恩凭借其在防盗报警行业的优异表现,2020 年再度荣获“中国安防十大品牌”殊 荣,并与美的、格力、中国联通等成为 OLA 联盟理事单位(OLA 联盟在国家工信部的指导和 支持下,由中国 24 位两院院士联合阿里、百度、京东、小米、华为、信通院、中国电信、中 国移动等单位共同发起,成为中国物联网产业从“企业级生态”跨向“产业级生态”的一个里 程碑)。
(2)深圳科松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科松已推出第五代门禁系统及停车场出入管理系统,并于 2020 年新推出了 L 系列门 禁控制器,其产品在智能化、实用性及外观上进一步获得提升。面对疫情产生的巨大不确定性, 深圳科松苦练内功,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引进研发人才,报告期内取得多项软件著作权、实用 新型专利。
(3)常州明景物联传感有限公司
常州明景继续深化扁平化、行业化的营销理念,根据市场需求先后研发出 5G AI 布控球、 布控箱、三跨、输电低功耗云台摄像机等产品,相关产品已进军电力、公路、铁路等行业,同 时亦成为公安、交警、保险等行业优选的工具设备。2020 年为应对突发的新冠疫情,常州明 景紧急引入红外测温抗疫产品,在国内外均广泛应用并得到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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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内地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聚焦核心业务,强化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内地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实现收入 7.94 亿元。为聚焦核心业务,强化 经营管理,基于下属子公司行业内的优势与资源,公司对内地以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为主业的 10 家子公司按照各自核心技术和运营模式进行战略调整,将以往以区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调整为以产业、行业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设立智能交通事业部、智慧医疗事业部和网络信息安 全事业部,聚焦发展三大核心业务,力求在项目设计、管理、信息、技术及人才等方面实现公 司资源优化配置及共享。
各事业部在巩固强化各自优势和竞争力的同时,将可依托公司平台、资源、技术、渠道等 优势,优化业务类型,拓展客户资源。公司引导资源投入到重点、核心业务方向,遴选高效率、 高利润、高流动性的建设项目,通过工程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树立业务品牌新形象,开拓业务 发展新局面,为其业绩提升夯实基础。
(二)经营业绩
2020 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2018年 |
|---|---|---|---|---|
| 营业收入(元) | 3,014,328,624.31 | 2,893,998,292.23 | 4.16 | 3,626,490,672.52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元) |
2,494,434,284.69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元) |
-182,335,142.27 | 66,857,528.22 | -372.72 | -1,980,671,975.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 |
-392,984,273.25 | -219,792,468.67 | -78.80 | -1,771,793,989.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
17,941,501.48 | 144,757,551.74 | -87.61 | 46,894,725.98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末增减(%) |
2018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元) |
92,612,010.94 | 313,343,557.56 | -70.44 | 214,638,351.44 |
| 总资产(元) | 4,629,666,515.76 | 5,417,149,338.46 | -14.54 | 5,602,026,739.84 |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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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 | 东大会议案附件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05 | -380.00 | -1.5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05 | -380.00 | -1.5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31 | -0.17 | -82.35 | -1.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41 | 26.98 | -108.39 | -168.1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175.47 | -88.69 | -86.78 | -150.39 |
三、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全球疫情肆虐,国际政治局势诡谲云涌。公司管理层励精图治,在对公司业务 和管理进行全面规划的基础上,为公司摆脱困境,积极谋求新的发展局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展望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努力化解风险,强化内生增长,深耕国内业务,推进战略合作, 持续拓展海外市场,探求公司发展机遇,以实现公司业务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点工作如下:
1 、强化内生增长,深耕主营业务
(1)持续拓展国际市场,探求发展机遇
经过多年深耕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包括香港、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澳门等“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布局,国际业务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显示出较为独立的发展 格局。
公司将持续强化国际存量业务发展,积极探讨未来新业务发展思路。首先,持续加强在人 力安防、安防科技和安防物流的市场占有率,维护相关业务在香港、澳门、泰国市场的领导品 牌影响力。其次,加快国际业务电子化管理步伐,寻求澳洲业务引入国内市场的机遇。最后, 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及运营效率,引入先进的安防技术与管理模式,夯实东南亚安保综合运营 服务业务,同时密切关注其他地区的业务机会。
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稳固现有市场,通过推行业务信息化以提高运营效率及寻找新收入来 源。持续稳定地扩大在安保物流、安防科技、人力安防等的市场占有率,维护相关业务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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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澳洲、泰国市场的领导品牌影响力。公司将集中力量开拓电子安防这个新兴市场,深化 布局航空等新的行业,努力打造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加快国际业务电子化管理步伐,通过大 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提升运营服务手段,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及运营效率, 引入先进的安防技术与管理模式,用优质的管理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依然 保持着高速增长。公司将继续立足国内,同时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 持续拓展国际市场, 探求发展机遇。
(2)进一步深化内地业务,推进战略合作
通过以中安科为平台,整合各公司优势资源,以四大业务板块方向为基础,加强业务开拓 能力,做精做细,进一步提升各业务分类的竞争实力。
智能系统集成业务将重点围绕智慧城市的应用,深耕“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网 络信息安全”三大业务板块。公司不断巩固及提升专业定制化整合设计和服务能力,为客户提 供集设计、研发、采购、施工、维护于一体的一站式全链条服务,根据客户需要设计并研发适 合客户的定制化智能服务,带动智能交通业务的开展和扩张。加强自主研发创新,以现有的安 擎数据分析平台、安视威胁管理平台两大安全运维平台为基础,通过上述两个用户黏性平台的 建设逐步建立安全产品的全国经销平台。大力拓展研发网络安全相关产品的市场,同时深化医 院一体化智能项目建设,推进大数据管理系统,强化问诊、取药、入院、供应、科研的数据共 享,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积极备战参与到新医院智能化系统建设及现有医院的升级改扩建工 程中去,做出应有的贡献。
智能制造业务:一是集中精力聚焦产品的研发,转型与迭代升级,整合智能化制造产业。 二是持续落实与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的合作,如子公司深圳豪恩与华为及多家知名地产公司的持 续合作。三是探讨智能化产业整合思路,全面整合内部资源,制定深化合作措施,实现业务体 系内产品制造与集成业务有效嫁接。
2 、打造核心管理团队,开展全方位激励措施
公司将持续巩固核心管理层,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管理层团队。其中海外企业已任命的执行 总裁、副总裁等相关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国际业务管理经验、专业的行业经验以及国际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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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为未来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经营、战略转型、核心竞争力提升以及品牌形象深化等提供 重要保障。
公司持续开展全方位激励机制。实行针对内地业务高管奖罚分明的聘用方案及问责制度; 推出针对业务执行人员与业绩目标相关联的奖励制度;制定有关职能部门及突出贡献员工的其 他奖励制度;并将积极探讨股权激励等相关奖励措施;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倡导人性化管理,提升企业发展软实力。
3 、优化资源配置及合规经营,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集团与各子公司之间,系统集成与产品制造企业之间的联动;通过优化 资金、业务等资源配置,强化协同效应,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新《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新规则、新 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同时,公司亦将深入分析各子公司业务及人员管理模式,继续实施有针对性的子公司管理 方案,旨在科学化、规范化基础上提升子公司的管理效率。此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系统集 成业务与产品制造企业之间的协同效应,推动境内外业务的联动,整合业务资源,拓宽业务范 围,增加业务收入,确保各业务板块的良性发展。
4 、紧抓回款、深挖融资,化解风险保障现金流
公司将持续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紧抓异常项目的催收进度。一方面,正常项目回款 与业绩目标协同,强化回款意识;同时,从集团整体运营层面做到及时跟踪、适时把控,确保 回款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异常项目采用多种手段,全力推动回款进程。此外,成立应收 账款催收专项小组及不良资产处置小组,确保“专人专项、责任到人”,采用催收、诉讼、保 理、合作等多种手段全力加速回收应收账款。
公司将积极维护现有融资合作,多渠道解决融资问题。一方面,维护现有融资合作,挖掘 可担保潜力,夯实已有融资规模;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以满足业务增量资金需 求,努力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推进债务和解和处置事宜,借鉴 2020 年度债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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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的成功经验,通过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或者其他资金方的形式,并与债权人的积极协商,以 期降低公司逾期负债规模,减轻公司债务负担。
2021 年是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除痈去疾,溯本清源,全力聚焦企 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盈利是公司的核心工作目标,为此公司管理层 及全体员工将全力以赴。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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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切实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 责。监事会成员按时出席了 2020 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和 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 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0 年度公 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履行监督、检查、审议等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监事 会的各项议案,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14 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参加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讨论。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事项(议案名) |
|---|---|---|
| 2020年4月28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0年8月28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0年9月10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0年10月30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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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 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其程序合法合规,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规范。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报 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对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仔细查阅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执行及自查情况。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面核查了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能够真实、准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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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10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7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次续聘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 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依法持续监督和检查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持续加强对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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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保障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0 年年底,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为杨金才先生、余玉苗先生和陆伟先生, 其简历如下:
杨金才先生,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任职于深圳市公安局, 其后历任深圳市保安器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深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 年至今任《中 国公共安全》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1995 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秘书长、 常务副会长、会长、党委书记等职务。2007 年至今在深圳市安防协会任会长、党委书记,主 持全面工作;2009 年至今在深圳市中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主持全面工作;2011 年 至今在深圳市中安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主持全面工作。
余玉苗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 年、 1989 年和 1997 年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2003 年在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1989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 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会计与审计系助教、讲师和副教授;2001 年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厄湾分校访问学者。现任泛 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 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
陆伟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1999 年和 2002 年先后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2 年至今,先后任武汉大 学信息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和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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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它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战略委员会:杨金才 投资管理委员会:余玉苗 提名委员会:杨金才、陆伟 审计委员会:余玉苗、陆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陆伟、余玉苗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举行 7 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讯方式。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 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 杨金才 | 是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1 |
| 余玉苗 | 是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1 |
| 陆伟 | 是 | 7 | 7 | 7 | 无 | 无 | 否 | 1 |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参加会议前,我们认 真审阅每个议案内容及了解背景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在会议中结合自身专业背景 与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 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我们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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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外,我们利用会议机会积极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治理、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等状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上述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或 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的有关经营 情况。同时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 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我们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保证了独立董事 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达成执行和 解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与张佳捷、李笑怡就股权转让纠纷签署 了相关和解协议,和解金额6,700万元。鉴于张佳捷先生为上市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属于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和解协议的签署为关联交易。我们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执行和解协议书有利于缓解公司债务偿还压力,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实施程序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的决策审批流程,故公司不存在向特 定对象进行任何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故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相关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通过后执行,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2020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 披露程序,我们对历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进行了详细审阅并出具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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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 9 月 1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7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制定,制定、考核符合公司相关规则的规定,可以有效激励相 关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情况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 求,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不存在应公告业绩预告而未予以公告的情形。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本次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 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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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2019 年度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 的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吻合,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项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未完成中安消技术盈利承诺补偿、深圳科松盈利承诺补偿、 泰国卫安盈利承诺补偿、同业竞争消除等事项的情况,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履行了审议、决策及披露程序,并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了详细说 明,及时披露了相关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以上事项的进展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持续督促控股股 东履行承诺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79 份,定期报告 4 份。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遵守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我们将继续持续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及管理现状,积极完善 各项内控管理流程,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 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对自身及其子 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达到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健全有效。
(十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 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未出现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董高监薪酬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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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问询。 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能充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 年,我们仍将严格 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要求,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掌握公司经营 状况,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积极完善公司各项治理,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作出贡 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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