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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Sep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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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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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36
证券代码: 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 技”)大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 华卫星”)持有公司股份 7,823,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525%,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是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华卫星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360,0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2,720,000 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出具的《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国华卫星 | |
|---|---|---|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 √是□否 | |
| 股东身份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否 | |
| 其他:无 | ||
| 持股数量 | 7,823,406股 | |
| 持股比例 | 5.7525% |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7,823,406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 第一组 | 国华卫星 | 7,823,406 | 5.7525% | 航天投资为国华卫星的 | |
| 航天投资 | 4,586,600 | 3.3725% | 实际控制人 | ||
| 合计 | 12,410,006 | 9.1250%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价格区 | 前期减持计划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
| 间(元/股) | 披露日期 | ||||
| 1,359,994 | 1.0000% | 2024/12/23 | 24.00-26.24 | 2024年12月2日 | |
| 国华卫星 | ~2025/3/22 | ||||
| 2,720,000 | 2.0000% | 2025/6/11~ | 36.00-50.00 | 2025年5月20日 | |
| 2025/7/8 | |||||
| 航天投资 | 1,360,000 | 1.0000% | 2025/6/11~ | 53.93-56.83 | 2025年5月20日 |
| 2025/6/18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股东名称 | 国华卫星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080,000 | 股 |
2
| 计划减持比例 | 计划减持比例 | ||||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 | 过:3% |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
| 集中 | 竞价减持,不超过:1,360 | ,000股 |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大 | 交易减持不超过272 | 000股 | ||
| ,:,, |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 拟减持原因 | 资金安排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国华卫星承诺如下:
1、本企业/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 成果。因此,本企业/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存在适当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 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3、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 执行。如相关规定修订的,本企业/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
3
4、本企业/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可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且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方 面的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司被认定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中规定的发行人的大股东期间,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 当在首次减持的 15 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相关规定修 订的,本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4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