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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Sep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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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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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36

证券代码: 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 技”)大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 华卫星”)持有公司股份 7,823,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525%,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是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华卫星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360,0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2,720,000 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出具的《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华卫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823,406股
持股比例 5.752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7,823,40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国华卫星 7,823,406 5.7525% 航天投资为国华卫星的
航天投资 4,586,600 3.3725% 实际控制人
合计 12,410,006 9.1250%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元/股) 披露日期
1,359,994 1.0000% 2024/12/23 24.00-26.24 2024年12月2日
国华卫星 ~2025/3/22
2,720,000 2.0000% 2025/6/11~ 36.00-50.00 2025年5月20日
2025/7/8
航天投资 1,360,000 1.0000% 2025/6/11~ 53.93-56.83 2025年5月20日
2025/6/1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国华卫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80,000

2

计划减持比例 计划减持比例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 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 竞价减持,不超过:1,360 ,000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交易减持不超过272 000股
,:,,
减持期间 2025年10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安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国华卫星承诺如下:

1、本企业/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 成果。因此,本企业/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存在适当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 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3、在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 执行。如相关规定修订的,本企业/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

3

4、本企业/公司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可通过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且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方 面的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司被认定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中规定的发行人的大股东期间,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 当在首次减持的 15 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相关规定修 订的,本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公司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公司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4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