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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OS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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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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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48
公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财务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行政管理、证券事务、法律纠纷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证券事务等。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直接财产损失 | 损失金额≥2000万元 | 200万元≤损失金额<2000万元 | 损失金额<200万元 |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引起省级及以上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省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或遭受重大法律制裁;重大决策程序不合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情形。 |
| 重要缺陷 | 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引起地市级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地市级媒体负面报道;重要业务存在明显违规、存在重大舞弊风险;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3. 一般缺陷
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并已经或者正在整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并已经或者正在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优化信息系统,实现了对主要业务活动及内部管理环节的有效管控。经综合评价,公司内控体系在财务及非财务报告重大方面运行有效,整体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要求,结合经营环境变化与业务发展实际,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切实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效良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