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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 HER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Nov 1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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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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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 10^6$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sim 10$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
公司地址:台南市新市區三舍里207號 電話: 06-7029961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sim 10^{11}$
| 項 |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T |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聲 明 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4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9 | |
| (一)公司沿革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 - 12$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2 - 29$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9 - 30$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0 - 66$ | |
| (七)關係人交易 | $66 - 69$ | |
| (八)質押之資產 | 69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9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70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70 | |
| $(+)$ 其 他 |
70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70 - 73$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73 - 74$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74 | |
| (十四)部門資訊 | $74 - 76$ |
$\bar{\beta}$
聲明 聿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自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 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期: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日

要侯建業解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佳和集團)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 表達佳和集團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與民國一〇八年及一 ○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佳和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覆行該規範 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強調事項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一)所述,佳和集團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公報第十六號「租賃」,並採用修正式追溯法無須重編比較期間資訊。本會計師未因此 修正查核意見。
其他事項
列入佳和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 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財 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前述該等子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3.36%及15.45%,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19.57%及16.32%。另,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該等關聯企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占合併
КРЛАС
資產總額之3.46%及2.49%,民國一○八年及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採用權 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分別占合併稅前淨損之(27.73)%及(12.42)%。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佳和集團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 $F:$
一、收入認列一宗工百分比法
有關收入認列一完工百分比法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收入認列; 收入認列-完工百分比法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收 入認列一完工百分比法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廿二)。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佳和集團之建造合約收入係依合約完成程度之比例認列,完成程度係依據截至財務報 導日已發生合約成本佔估計合約總成本計算之。建造合約會計處理因涉及高度估計及判 斷,因此,收入認列一完工百分比法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佳和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 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訪談並瞭解其他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依對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預估工程總成本所採用內部作業程序之合 理性,包括確認業主建築結構圖等計算單位與決定各項工程成本對料工費投入之關 聯性,以及估計方法之一致性。
- ●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依完工程度認列工程收入之內部控制程序,包括核對當期 追加減工程及重大計價工程之佐證文件。
- ●針對尚在進行中之合約選樣核對承包合約內容並考量管理階層對類似合約成本之估 計經驗,以評估公司管理階層對合約總成本估計項目之假設其合理性。
- ●取得建造成本彙總表執行相關證實程序,包括已發生之當期成本抽核至適當憑證、 追加減工程核至佐證文件,以及重新計算依完工程度認列之工程收入,且已適當入 帳。
- 二、應收帳款減損評估
有關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帳款 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應收帳款減損評估 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佳和集團之客戶中屬紡織業下游之成衣及其他家居紡織類品布商者,其營運深受產業 景氣波動影響,其主要客戶之應收帳款收款條件約為月結30~120天,故應收帳款減損評估 存有集團管理階層主觀之重大判斷,因此,應收帳款減損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佳和集團合 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KPMG
因應之杳核程序:
-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佳和集團應收帳款之減損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 ●檢視應收帳款帳齡報表,分析應收帳款帳齡變化情形,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應收 帳款帳齡報表之正確性。
- ●檢視應收帳款期後收款情形,針對尚未收款且未提列預期信用損失之逾期應收帳 款,瞭解管理階層如何評估其回收可能性無疑慮,以評估佳和集團之應收帳款預期 信用損失提列金額之合理性。
- ●檢視佳和集團過去對應收帳款備抵減損提列之準確度,並與本期估列之應收帳款預 期信用損失作比較,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評估佳和集團對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三、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 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三);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評估 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貨。
關鍵杳核事項之說明:
佳和集團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集團主要經營產業屬民生工業中之 紡織業中下游織物供應商,產品價格受市場波動影響深,致產生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 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佳和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 事項之一。
因應之杳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評估佳和集團存貨跌價及呆滯提列政策之合理性。
- ●瞭解佳和集團管理階層所採用之銷售價格及期後存貨市價變動之情形,以評估存貨 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淨變現價值明細表之正確性。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 表之正確性。
- ●檢視佳和集團過去對存貨備抵提列之準確度,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 营。
●評估佳和集團對存貨備抵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四、投資性不動產評價
有關投資性不動產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投資性不動產;投 資性不動產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四);投資性不動 產評價之公允價值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二)投資性不動產。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佳和集團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公允價值模式,管理階層委由外部不動產估價師 執行投資性不動產之評價,由於評價方式的複雜程度及輸入值資訊屬不可觀察資訊,致公 允價值可能產生不實表達風險,因此,投資性不動產之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佳和集團合併 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KPMG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評估佳和集團委任之外部不動產估價師之資格及獨立性。
●委任財務管理專家檢視評價方法之適用性及估價試算過程之合理性、評價方法中的 主要假設或輸入值(如:折現率、預期市場租金成長率、收益資本化率、利潤率及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之合理性及與前期是否有重大差異。
●瞭解估價報告使用假設、估計、參數是否有合理依據及與前期是否有重大差異。
●評估佳和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評價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 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佳和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 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佳和集團或停止營業,或 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佳和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 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佳和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佳和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 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佳和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KPMG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 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 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 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佳和集團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 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 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 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厚 勇 悍 計 師: 使國 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核准簽證文號 (89)台財證(六)第62474號 民 國 一○九 年 三 月 二十七 日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三(一)及六(十五)) 租赁负债一流勒(附註三(一)及六(十五))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七)) 合约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二)) 非控制權益(附註六(七)(九)(十九))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八))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及八)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及八)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七)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四))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七)) 其他非流動負債 ш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權益項目 負債及權益總計 貞債及權益 負債合計 待骗補虧損 權益合計 非流動負債: 普通股股本 應付帳款 應付票據 流動負債: 資本公積 庫藏股票 俪 请试题援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È K 併廣產真債表 住和實業服務有限公司 36XX 00 Щ 2100 2130 2150 2160 2170 2180 2200 2220 2280 2300 2530 2540 2570 2580 2640 2670 3110 3200 3300 3490 2321 2322 3500 IIIA 2 36 49 64 $\frac{100}{2}$ ≫ 107.12.31 ₹ 92,308 24,255 129 284,356 145,568 240,991 27,344 59,704 2,156 47,406 247,599 109,235 230,372 147,694 403,589 2,971,463 5,513 5,000 877,231 2,158,282 11,204 3,568 3,778,403 5,936,685 石 纖 ĭ Ş 41 $\frac{1}{8}$ 2 $\mathfrak{a}$ $\frac{1}{2}$ $\mathfrak{g}$ $\overline{7}$ 民國 108.12.31 107,238 7,109 22,643 15,278 117,650 118 14,480 896,554 78,374 72,990 2,600 $S = 6,410,055$ 104,417 26,261 274,065 222,056 252,376 6,955 1,463,112 9,662 655,882 3,523,347 4,946,943 顺 쉐 S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及八)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及八)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二)及七)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二)及七)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二)(十六)及八)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八)及八)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及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十)及八) 應收票據净額(附註六(三)(二十二))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二十二)) 使用權資產(附註三(一)及六(十一)) 合约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十二))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八)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 存货(附註六(五))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 预付款项 流動資產: 資產總計 演 1110 1150 1100 1120 1140 116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10 1479 1550 1600 1755 1760 1476 1517 1840 1920 1980 1995 |
单位:新台幣千元 | 107.12.31 108.12.31 |
$\%$ 斷 4 l% 农 41 |
$\overline{18}$ $\mathbf{\sim}$ 1,046,896 2 1,107,207 ₩ |
$\sim$ 111,949 111,455 60,526 32,060 |
E 170,657 97,186 |
$\mathbf{v}$ 310,436 133,468 |
23,085 27,410 |
321,345 286,489 |
7,930 23,012 |
129,351 106,933 176,561 |
24,901 199,548 |
86,144 23 1,476,915 |
39 2,344,149 58 3,727,315 |
51 401,223 1,813,311 4 $\overline{10}$ 228,000 614,408 |
$\circ$ 525,087 $\infty$ 542,265 |
۰ 557,503 |
27,219 20,610 |
17,207 10,700 |
$\overline{47}$ 2,784,047 5,128,196 89 $\overline{31}$ 1,973,486 5,700,801 |
$\frac{86}{5}$ | 20 1,200,000 19 1,200,000 |
36,125 77,484 |
(16) (970, 932) (17) (1,065,559) |
$\circ$ 369,103 7 435,895 |
$\equiv$ (14, 290) 620,006 $\overline{10}$ 647,820 |
188,483 61,434 |
$\overline{14}$ 808,489 Ξ 709,254 |
$\frac{100}{20}$ 5,936,685 $\frac{100}{2}$ S 6,410,055 |
||||
|---|---|---|---|---|---|---|---|---|---|---|---|---|---|---|---|---|---|---|---|---|---|---|---|---|---|---|---|---|---|---|---|---|---|
| 年或一營業週期成分公司債(附註六一四)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三)及八)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二)(七)(十四)(十九)(二十)); | 會計主管:方平煌 | ||||||||||||||||||||||||||||||
| 經理人:翁茂縣 | |||||||||||||||||||||||||||||||||
| 董事長:翁茂鍾 |
會計主管:方平煌 運力
$\sim 5$ $\sim$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額 金 |
% | 額 金 |
% | ||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六)(二十二)及七) | $\overline{2,522,701}$ | 101 | $2,473,050$ 101 | ||
| 4170- | |||||
| 4190 减:銷貨退回及折讓 | 26,651 | 1 | 13,970 | $\mathbf{1}$ | |
| 2,496,050 | 100 | 2,459,080 | 100 | ||
|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五)(十六)(十七)、七及十二) | 2,285,083 | 92 | 2,320,982 | 94 | |
| 5900 營業毛利 | 210,967 | 8 | 138,098 | 6 | |
| 6000 |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七及十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22,131 | 5 | 119,395 | 5 |
| 6200 | 管理費用 | 176,838 | 7 | 174,146 | $7\phantom{.0}$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60,843 | $\overline{2}$ | 59,408 | 3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1,832 | $\sim$ | 31,524 | $\mathbf{1}$ |
| 361,644 | 14 | 384,473 | 16 | ||
| 6900 營業淨損 | (150, 677) | (6) | $(246,375)$ $(10)$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六)(八)(十二)(十四)(十五)(二十四)及七): | ||||
| 7010 | 其他收入 | 6,721 | 9,054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7,788 | 1 | 35,231 | 1 |
| 7255 | 公允價值調整利益一投資性不動產 | 139,022 | 6 | 132,314 | 6 |
| 7050 | 財務成本 | (129, 278) | (5) | (117, 129) | (5)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0,936 | 1 | 20,645 | -1 |
| 75,189 | 3 | 80,115 | 3 | ||
| 7900 税前淨損 | (75, 488) | (3) | (166, 260) | (7) | |
|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十八)) | 34,841 | 1 | (1, 354) | $\overline{\phantom{a}}$ | |
| 8200 本期淨損 | (110, 329) | (4) | (164,906) | (7) | |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六)(十七)(十八)(十九)):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60) | $\overline{\phantom{a}}$ | (1, 125)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60,864 | 2 | (33,313) | (1) |
| 832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11,639 | ٠ | (739) | $\overline{\phantom{a}}$ |
| 8349 |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70 | 667 | ||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72,373 | $\overline{2}$ | (35, 844) | (1) | |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956) S |
(2) | (200, 750) | (8) | |
| 本期淨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83, 440) |
(3) | (102, 272) | (4)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26, 889) | (1) | $(62, 634)$ (3) | |
| (110, 329) S |
(4) | (164, 906) | (7)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16,909) |
(1) | (127, 394) | (5)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21, 047) | (1) | (73,356) | (3) |
| (37,956) | (2) | (200, 750) | (8) | ||
| 每股盈餘(附註六(廿一))(單位:新台幣元) | |||||
| 9750 基本及稀释每股虧損 | S | (0.70) | (0.85)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翁茂鍾日明 $\overline{\phantom{0}}$
會計主管:方平煌

| ᅭ | |
|---|---|
| Í | |
| 公公 | $= -1 \equiv \pm -$ |
| 닯 | |
| 業 | |
| 佳和實 | |
| 八八年及. | |
| 圈 | |
| 叱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其他權益項目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 | |||||||||||
| 益按公允價值衡 | 储供出售金 | 歸屬於母 | |||||||||
| 普通股 | 待骗補 | 量之金融資產未 | 融商品未實 | 公司業主 | 非控制 | ||||||
| $\ast$ 股 |
資本公積 | 損 虧 |
實現(損)益 | 現(損)益 | 重估增值 | $\frac{1}{4^{10}}$ 仚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計 | 썎 權 |
權益總額 | |
| ○七年一月1日祭額 民国 |
1,200,000 | 35,165 | (911, 528) | (65, 816) | 472,672 | 406,856 | (14, 290) | 716,203 | 248,704 | 964,907 | |
|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 ı | 21,526 | 57.105 | 65,816 | 8.71 | 30,237 | 13,135 | 43,372 | |||
| 月一日重編後餘額 民國一〇七年一 |
1,200,000 | 35,165 | (890,002) | (57, 105) | 472,672 | 415,567 | 14,290 | 746,440 | 261,839 | 1,008,279 | |
| 本期净損 | (102, 272) | 1 | (102, 272) | (62, 634) | (164,906)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 850) | 23,272 | (23, 272) | (25, 122) | (10.722) | (35, 844)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4, 122) | (23, 272) | (23, 272) | 127,394 | (73, 356) | (200, 750)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酬勞成本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960 | ٠ | 960 | 960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 | 23,192 | (23, 192) | (23, 192) | ||||||||
|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200,000 | 36,125 | (970, 932) | (103, 569) | 472,672 | 369,103 | (14, 290) | 620,006 | 188,483 | 808,489 | |
| 本期净損 | (83, 440) | ı | (83, 440) | (26, 889) | (110, 329)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339) | 66,870 | 66,870 | 66,531 | 5.842 | 72,373 | |||||
|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員工認股權憑證酬勞成本 |
(83, 779) | 66,870 | 66,870 | (16,909) | (21, 047) | (37, 956) | |||||
| 10,951 | 10,951 | 10,951 | |||||||||
| 對子公司持股比例變動調整數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 |
1,477 | 1,477 | (1, 477) | ||||||||
| 畔 值差 |
28,931 | 28,931 | 28,931 | ||||||||
|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 交易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10, 926) | 14,290 | 3,364 | 3,364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 | 78 | (78) | (78) | ||||||||
| 非控制權益增減 | ı | 104.525 | (104.525 | ||||||||
| 圆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 |
1,200,000 S |
77,484 | 1,065,559) 171 |
(36,777) | 472,672 | 435,895 | 647,820 | 61,434 | 709,254 | ||
| (請詳閱後附 | 務報告附註 | ||||||||||
| 事長:翁茂鍾 摲 |
≺ 經理 |
翁茂鍾 | 計主管:方平煌 | ||||||||
經理人:翁茂鍾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净损 |
(75, 488) | (166, 260) |
|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38,617 | 24,805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損失 |
1,832 620 |
31,524 1,295 |
| 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
129,278 | 117,129 |
| 股利收入 | (919) (5,802) |
(1,258) (7, 796) |
| 非金融資產減損回升利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6, 499) (20, 936) |
(20, 645)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
(5,975) | 312 |
|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利益) | (9,167) 1,265 |
(497)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19,824 10,951 |
960 |
| 未實現外幣兒換損失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
2,099 | 617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139, 022) 116,166 |
(132, 314) 14,132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雙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合約資產減少 |
981 56,324 |
57,969 63,560 |
| 應收票據減少 | 11.915 | 18,565 |
|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減少 應收帳款減少 |
129 59.662 |
509 1,874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其他應收款減少 |
(2, 343) 32,763 |
8,977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增加 | (12, 324) | (258) |
| 存貨增加 预付款項增加 |
(19, 323) (9,182) |
(93, 241) (8, 530)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
(9, 737) 108,865 |
(22.845) 26,580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増加 |
||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34,760 (44, 650) |
58,633 41,986 |
|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 |
(73, 471) (5,202) |
(26, 157) (14, 408) |
|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
4,325 (18, 427) |
2,775 22,614 |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 27,190 | (2, 851)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净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
61,541 (5,793) |
71,211 (12,00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9, 727) 89,138 |
141,800 168,380 |
|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205,304 | 182.512 |
| 收取之利息 | 129,816 919 |
16,252 1,258 |
|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
5,802 (129, 653) |
7,796 (112, 162) |
| 支付(退回)之所得稅 营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4, 598) (7, 714) |
12 (86, 844)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透過其他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5,023) 5,908 |
٠ |
| 收取採用權益法投資之現金股利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
14,150 (389, 853) |
11,540 (272,069)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價款 |
6,080 | 600 |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96,143 (2,166) |
6,405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減少 |
(4,612) 2,400 |
(161, 138) 2,400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623) (280, 596) |
1,265 (410, 997) |
| 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發行公司債 償還公司債 |
161,220 25,000 |
287,286 203,000 |
| 举借长期借款 | (25,000) 426,910 |
(275,000) 472,551 |
|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
(209, 602) | (207, 903) |
| 租賃本金償還 | (5, 187) (104, 119) |
46 |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500) 1,930 |
(466) |
| 子公司處分持有之母公司股票價款 非控制權益增加 |
3,364 7,95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81,970 | 479,514 |
| 医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36 (34, 847) |
122 $\overline{\phantom{a}}$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1, 151) 145,568 |
(18,205) 163,773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4,417 | 145,568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overline{56}$ |

經理人:翁茂鍾
會計主管:方平煌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創設於台南 縣三会村,其後經過合併及擴建,目前所營事業包括各種纖維紡織、印染、整理之加工及 運銷買賣業務暨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務及工廠廠房開發租售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〇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認可並於民國一〇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 埋手官贺仰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 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以下簡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取代 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以下簡稱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國際財務報 導解釋第四號「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以下簡稱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 形式之交易實質」。
合併公司採修正式追溯法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使用權資產以租賃 負債之金額衡量,採用新準則之累計影響數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開帳數,相 關會計政策變動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 租賃定義
合併公司先前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於合約開始日判斷一項協議是
否屬或包含租賃。變更會計政策後則係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租賃定義 評估合約是否屬或包含租賃,會計政策詳附註四(十三)。
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時,合併公司選擇採用權宜作法豁免評估 初次適用日前之交易是否為租賃,亦即,將先前已辨識為租賃之合約直接適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規定。先前已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及國際財務 報導解釋第四號辨識非屬租賃之合約則不再重新評估是否為租賃。因此,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所規定之租賃定義僅適用於初次適用日及之後所簽訂或變更 之合約。
(2)承租人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之交易,先前係依據租賃合約是否已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評估其分類。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下,則 針對租賃合約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選擇將承租土地、辦公室、員工宿舍及停車位適用短期租賃或初次 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之認列豁免。
先前於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下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於過渡時,租賃負債 係以剩餘租賃給付現值衡量,並使用初次適用日合併公司增額借款利率折現。使 用權資產則以租賃負債之金額調整與該租賃有關之所有預付或應付之租賃給付金 額衡量。
此外,合併公司採用以下權宜作法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
- (a)針對具有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採用單一折現率。
- (b)依其於初次適用日前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 及或有資產」有關虧損性合約之評估結果,作為對使用權資產減損評估之 替代方法。
- (c)針對租賃期間於初次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適用豁免而不認列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 (d)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初次適用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中。
- (e)於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下,決定租賃期間時,採用後見之 明。
(3)出租人
合併公司無須針對其為出租人之交易於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時 進行任何調整,而係自初次適用日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處理其出租 交易。
(4)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過渡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時,合併公司於初次適用日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之金額均為768,555千元。租賃負債係以合併公司初次適用日之 增額借款利率將租賃給付折現,所使用之利率其加權平均數為2.67%。
初次適用日之前一年度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金額與初次適用日認列之租賃 負債金額調節如下:
| 108.1.1 | ||
|---|---|---|
| 107.12.31合併財務報告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金額 | S | 471,334 |
| 107.12.31合併財務報告因不重大而未揭露之營業租賃承諾 | ||
| 金額 | 442 | |
| 可合理確定將行使之租賃延長金額 | 370,114 | |
| 841,890 | ||
| 以108.1.1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並認列為租賃負債之金額 | 768,555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一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金管證審字第1080323028號令,公開發 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〇九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九年生效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2020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2020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之定 義」 |
2020年1月1日 |
|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 |
成重大變動。
國
國 國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 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 尚待理事會決 |
|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定 |
|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2022年1月1日 |
理事會發布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發布日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 主要修訂內容 |
|---|---|---|
| 2014.9.11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 | 闡明當投資者將其子公司移轉與關聯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企業或合資時,若所出售或投入之資 | |
|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 | 產構成一項業務,則投資者視為喪失 | |
| 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對業務之控制,應認列所有利益或損 | |
| 失;若不構成業務,則應依持股比例 | ||
| 計算未實現損益,將部分利益或損失 | ||
| 遞延認列。 | ||
| 2020.1.23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
|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 |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 |
| 動」 | 倩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應 | |
| 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期 | ||
| 者)或非流動。 | ||
|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權 | ||
| 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 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
- (3)依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及
- (4)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及附註 四(十六)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功能性貨幣。本合
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 失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 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 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 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 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 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合併財務報告中將前子公司之資產(包含 商譽)及負債與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除列,並對前子公司之保留 投資以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處分損益為下列兩者之差額;(1)所收取 對價之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保留投資於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及(2) 子公司之資產(包含商譽)及負債與非控制權益於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 數。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 基礎與合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 108.12.31 107.12.31 說明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葉務性質 $1.15%$ 1.15 %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 本公司 佳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1)$ 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 (佳園建設) 租、室內裝潢、建材製 造銷售 11.72 % 11.72 % $\mathbf{u}$ 怡裕投資 佳園建設 $\mathbf{u}$ 45.31 % 45.31 % 佳益投資 佳園建設 79.41 % 79.41 % 食品、百貨、紡織、化 本公司 怡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工原料、機器之批發零 (怡晉國際) 售、買賣及進出口通訊 監控器材買賣 6.35 % $\bar{\mathbf{u}}$ 6.35 % 佳益投資 怡晉國際 $\mathbf{u}$ 7.62 % 7.62 % 佳興投資 怡晉國際 99.99 % 99.99 % $\pmb{\mathfrak{u}}$ 佳益投資 佳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 (佳興投資) $\overline{u}$ $\mathbf n$ 32.67 % 32.67 % 本公司 怡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怡裕投資)
投資公
$\rightarrow$ $\rightarrow$ $\rightarrow$ $\rightarrow$
所持股權百分比
LO AD
| 可名稱 | 十公司名稱 | 茶粉性貨 | 108.12.31 | 107.12.31 | 机树 |
|---|---|---|---|---|---|
| 佳益投資 怡裕投資 | 一般投資 | 42.67 % | 42.67 % | (註1) | |
| 本公司 佳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n | 97.47 % | 81.45 % | ||
| (佳益投資) | |||||
| 怡裕投資 佳益投資 | п | 1.38 % | 1.38 % | п | |
| 本公司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土木建築工程承攬 | (112) | 11.32 % | ч | |
| (猛揮營造) | |||||
| 佳園建設 猛揮營造 | Ш | (註2) | 39.33 % | " | |
| 怡裕投資 猛揮營造 | n | (32) | 0.60% | Ħ | |
| 佳益投資 猛揮營造 | u | (註2) | 0.60% | n | |
| 本公司 | 得思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系統整合 | 100.00 % | 100.00 % | |
| (得思康) |
.
في الداخل عليه
註1:合併公司對該公司之綜合持股高於半數之表決權,故將該公司視為子公司。
註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九月起對該公司綜合持股未超過半數之表決權,惟 因有權主導該公司董事會過半數之投票權,且該公司之控制操控於其董事會 而保有控制能力,故仍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另,於民國一〇八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該公司董事席次變動,致合併公司對其不再具控制力, 故自該日起不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制主體。
2.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 | 業務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性質 | 108.12.31 | 107.12.31 | ъî. | 明 |
| 佳園建設 佳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上科技) |
電器安裝、消 100.00% 100.00%因其總資產或營 防安全設備安 装工程、自動 控制設備工程 |
報告 | 業收入均不具重 大性,故未予以 編入本合併財務 |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 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换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 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 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用以交換、清 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 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 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銀行透支為可立即償還且屬於合併公司整體現金管理之一部分者,於現金流量 表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項目。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 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
部分之應收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 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 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 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 調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時,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 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 工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 所作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 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 益。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 資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 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 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 入)係認列為損益。
(4) 經營模式評估
合併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 映經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 係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 期間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 現金流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 要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 方式;
- 該業務之經理人之薪酬決定方式,例如:該薪酬究係以所管理資產之公允價 值或所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及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 出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 屬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合併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5)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 價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 基本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合併 公司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 流量時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 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合併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 性)。
- (6)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及合約資產之預期 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 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 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 併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hbar v$ $\circ$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年,且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 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 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 與合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 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 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 資料: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年;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
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 融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 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 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7)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 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 保留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 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 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 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 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 列。
(3)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 本)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 庫藏股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 損認列為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複合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所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係持有人擁有選擇權可轉換為股本之轉換 公司債(以新臺幣計價),其發行股份之數量並不會隨其公允價值變動而有所 不同。
複合金融工具負債組成部分,其原始認列金額係以不包括權益轉換權之類 似自倩之公允僧值衡量。權益組成部分之原始認列金額則以整體複合金融工具 公允僧值與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僧值二者間之差額衡量。任何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依原始負債及權益之帳面金額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原始認列後,複合金融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係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複合金融工具之權益組成部分,原始認列後不予重新衡量。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係認列為損益。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 其轉換不認列損益。
(5)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 持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 損失,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 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6)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 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 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7)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 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 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净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貨
非流動資產或由資產及負債組成之處分群組,於高度很有可能將透過出售而非 持續使用以回收其帳面金額時,分類為待出售。資產或處分群組中之組成部分於原 始分類至待出售前,依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重新衡量。分類為待出售後,係以其帳 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低為衡量基礎。任何處分群組之減損損失首先分攤 至商譽,再依比例基礎分攤至其餘之資產及負債,惟該損失不分配至非屬國際會計 準則第三十六號資產減損範圍之資產,前述項目繼續依照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衡
量。對原始分類為待出售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及後續再衡量所產生之利益及損失係認 列為損益,惟回升之利益不得超過已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
無形資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分類為待出售時,即不再提列折舊或攤銷。此 外,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分類為待出售時,即停止採用權益法。
(十)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 者。合併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 大影響力。
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 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 與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 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 且不影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 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非關係人投資 者對關聯企業之權益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 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起停止採用權益法,並按公允價值衡量 保留權益,保留權益之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 之差額,認列於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投資有關之所有金 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亦即若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 重分類為損益(或保留盈餘),則當企業停止採用權益法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 重分類至損益(或保留盈餘)。若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但持續適 用權益法,則合併公司將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按上述方式依滅少比例作重分類調整。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 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 不足時,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 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 額係按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
$\sim$ 21 $\sim$
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 以成本衡量,後續以公允價值衡量,其任何變動數係認列為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 算)係認列於損益。若出售之投資性不動產先前係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任 何相關「其他權益-不動產重估增值」係轉列保留盈餘。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營業收入。給與之租賃 誘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金收益之一部分。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 任何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單獨項目 (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 之公允價值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再衡量產生之利益,係在該項不動產先前認 列累計減損之範圍內認列於損益,其餘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 他權益-不動產重估增值」。任何損失係認列於損益,惟若該減少數仍在不動產重 估增值金額之範圍內 係將該減少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沖減權益中之重估增 值。
-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蕉 $4.$ 折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 限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5~50年
- (2)機器設備 $5 - 10$ 年
- (3)運輸設備 3~15年
- (4) 辦公及其他設備 2~20年
$5 - 8 +$ (5)租賃改良
合併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 當調整。
賃 (十三)租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 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 約是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 於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 具有可替换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3)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 指示之權利;或
-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 的。
於租賃成立日或重評估合約是否包含租賃時,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 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合併公司選擇不區分非租賃 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 原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 任何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 所在地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 滿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 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 調整使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 含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 借款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 原始衡量;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 之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 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 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倩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给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以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 之帳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 捐益中。
对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 之部分或全面终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 目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員工宿舍、事務機器及停車位等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 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3.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 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 為營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 之主要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 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 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認列為費用。
- 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 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 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 自合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 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 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 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 前年度認列減損捐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五)收入認列
1.客户合约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 或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 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 已交付给客户,客户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 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 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 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 對價之權利。
(2)工程合約
合併公司從事住宅不動產、商業大樓及公共工程之承攬業務,因資產於建 造時即由客戶控制,因此,以迄今已發生工程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為 基礎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合約包括固定及變動對價。客戶依約定之時程支付
固定金額之款項。某些變動對價(例如按逾期日數為基礎計算之罰款及物價調整 補貼), 係採用過去累積之經驗以期望值估計;其他變動對價(例如提前完成之 獎勵金),則以最有可能金額估計。考量公共工程之施工進度高度受非由合併公 司可控制之因素影響,故提前完成之獎勵金通常受限制,合併公司僅於累計收 入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範圍內認列收入。已認列收入金額若尚未 請款,係認列合約資產,對於該對價有無條件之權利時,將合約資產轉列應收 帳款。
若無法合理衡量工程合約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合約收入僅於預期可回收 成本的範圍內認列。
當合併公司預期一項工程合約之義務履行所不可避免之成本超過預期從該 合約獲得之經濟效益時,予以認列該虧損性合約之負債準備。
若情況改變,將修正對收入、成本及完成程度之估計,並於管理階層得知 情況改變而作修正之期間,將造成之增減變動反映於損益。
(3)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付款之 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值。
- 客户合约之成本
(1)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合併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 資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 發生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 用,除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合併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 該資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履行合約之成本
扇行客户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 「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三十八號「無形資產」),合併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 合約直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 源,且預期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约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 或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 分究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 發生時認列為費用。
(十六)員工福利
-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服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 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 公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 之形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 資金提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 息),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並累計於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 (收入), 係使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 率。確定福利計書之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 動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 益。
-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當合併公司不再能撤銷該等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 孰早者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不預期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時,予以 折現。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 認列為自債。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 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 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 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 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與日為確認員工認購股數之日。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 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 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 定税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税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 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 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 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 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 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 捐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 $\mathcal{Z}$ .
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 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 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 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為租賃 期間之決定。
對於租賃期間之決定,係租賃之不可取消期間併同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行使租賃延 長之選擇權所涵蓋之期間,及承租人可合理確定將不行使租賃終止選擇權所涵蓋之期 間。公併公司於評估承租人是否行使前述選擇權時,係考量將對承租人產生經濟誘因之 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並於後續出現在承租人控制範圍內且將影響其是否可合理確定行 使或不行使選擇權之重大事項或情況重大改變時,予以重新評估。租賃期間之評估有變 動時,係重衡量租賃負債並調整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十一)及六(十五)。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 關資訊如下:
(一)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係參照建造合約之完成程度隨時間經過認列合約收入,並以迄今完工已 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合併公司考量各項工程之性 質、預計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流程、工法及預計發包金額等因素估計總合約成本。 任何上述估計基礎之變動,可能造成該估計金額之重大調整。
(二)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 時須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三)。
(三)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 僧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 大變動。存貨評價減損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四)投資性不動產評價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採公允價值模式,於報導日重新衡量投資性不動產之公 允價值,該公允價值係採用外部專家之鑑價報告為依據,因評價模式之輸入值資訊屬 不可觀察資訊,公允價值係由外部專家採用估價技術依複雜公式計算而得,故輸入值 之勞動可能影響評價結果而產生重大調整。投資性不動產評價情形請詳附註六(十 $\equiv$ ).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合併 公司財務部門負責進行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 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 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 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投資性不動產則由合併公司委由外部估價師鑑價及財務部門 依金管會公告之評價方法及參數假設定期評價。
合併公司在衡量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 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衡 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1.附註六(十二), 投資性不動產
2.附註六(二十五),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0.I l .31 | --------------------------------------- | |
|---|---|---|
| 現金及零用金 | - 1.420 | 3.544 |
| 支票及活期存款 | 102,997 | 142,024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4,417 | 145,568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mathbf{\mathcal{L}}$ ) .
(二)金融資產
| 108.12.31 | 107.12.31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上市櫃股票 | \$ 4,428 |
5,149 |
| 信託基金受益憑證 | 18,215 | 19,106 |
| 計 승 |
22,643 S |
24,255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 | ||
| 流動: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一新光金公司 | \$ 104,410 |
90,488 |
|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一怡華公司 | 2,817 | 1,586 |
|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一台達化公司 | 11 | 234 |
| 計 小 |
107,238 | 92,308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 | ||
| 非流動: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一新光金公司 | 185,418 | 160,695 |
|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一怡華公司 | 28 | 16 |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一永成環科公司 | 1,000 | 1,000 |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一廣博公司 | 87,619 | 68,661 |
| 小 計 |
274,065 | 230,372 |
| 計 合 |
381,303 | 322,680 |
合併公司持有部分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5,802千元及7,796千元。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九月因投資策略改變,故出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台達化公司之股票,處分時之公允價值為252千元,累積處分利益為78 千元,合併公司已將前述累積處分利益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餘。
民國一〇七年十月一日合併公司之部分權益工具投資進行股份轉換,經評估股 份轉換取得之權益工具投資與原權益工具投資之現金流量具有重大差異,故合併公 司除列原資產並以公允價值認列換股取得之金融資產。前述累積處分利益計23,192 千元,合併公司已將此累積處分利益自其他權益轉列保留盈餘。
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五)。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入。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108.12.31 | 107.12.31 |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 15,278 |
30,659 |
| 減:備抵損失 | 3,315 | |
| 小計 | 15,278 | 27,344 |
|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一因營業而發生 | 129 | |
| 應收帳款一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210,708 | 384,999 |
| 減;備抵損失 | 93,058 | 100,643 |
| 小計 | 117,650 | 284,356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一因營業而發生 | 118 | |
| 合計 | 133,046 | 311,829 |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意即 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 表客户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 入前瞻性之資訊。
合併公司客訴類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08.12.31 存續期間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應收票據及帳 預期信用損失 款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區間 $\overline{\mathbb{S}}$ $\overline{308}$ 308 未逾期 100% 1,250 1,250 逾期1~120天 100% 4,268 4,268 逾期121~365天 100% 逾期超過一年 53,997 53,997 $100%$ . 合計 59,823 59,823 \$ 107.12.31 應收票據及帳 存續期間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信用損失率區間 預期信用損失 款帳面金額 $\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 未逾期 $160$ 160 100% 696 696 逾期1~120天 100% 812 逾期121~365天 812 100% 逾期超過一年 66,959 66,959 $100\%$ $-$ 合計 68,627 68,627 \$
合併公司非客訴類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 108.12.31 | ||||
|---|---|---|---|---|
| 應收票據及帳 | 存續期間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款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區間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 119,393 | $0\% \sim 5.8\%$ | 5,776 |
| 逾期1~120天 | 26,271 | 26.04% | 6,842 | |
| 逾期121~365天 | 7,188 | 100% | 7,188 | |
| 逾期超過一年 | 13,429 | 100% | 13,429 | |
| 合計 | S. | 166,281 | 33,235 | |
| 107.12.31 | ||||
| 應收票據及帳 | 存續期間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款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區間 | 預期信用損失 | ||
| 未逾期 | \$ | 290,776 | $0\%$ ~3.99% | 5,801 |
| 逾期1~120天 | 30,596 | 17.59% | 5,381 | |
| 逾期121~365天 | 4,721 | 65.28% | 3,082 | |
| 逾期超過一年 | 21,067 | 100% | 21,067 | |
| 合計 | S | 347,160 | 35,331 |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 | 103,958 | 75,683 |
| 認列之減損損失 | 1,450 | 31,448 | |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 (3,315) | (3,173)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9,035) | ||
| 期末餘額 | S | 93,058 | 103,958 |
上述金融資產未提供作為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sim 10^{11}$ km $^{-1}$
(四)其他應收款
$\mathcal{L}^{\mathcal{L}}$
| 108.12.31 | 107,12.31 | ||
|---|---|---|---|
| 其他應收款 | 29,039 \$ |
62,100 | |
| 減·備抵損失 | 2,778 | 2,396 | |
| 小計 | 26,261 | 59,704 |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14,480 | 2,156 | |
| 40,741 | 61,860 |
$\mathbb{R}^2$
合併公司其他應收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2.396 | 2,320 | ||
| 認列之減損損失 | 382 | 76 | ||
| 期末餘額 | S | 2,778 | 2,396 |
其他應收款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
(五)存 貨
| 108.12.31 | 107.12.31 | |||
|---|---|---|---|---|
| 製造業: | ||||
| 商品 | \$ | 358 | 381 | |
| 製成品 | 419,661 | 399,028 | ||
| 在製品 | 352,813 | 322,072 | ||
| 原料 | 97,907 | 102,163 | ||
| 物料 | 16,957 | 16,122 | ||
| 在途原物料 | 8,858 | 29,545 | ||
| 小計 | 896,554 | 869,311 | ||
| 營建業: | ||||
| 待售房地 | 7,920 | |||
| 合計 | ς | 896,554 | 877,231 | |
| 合併公司營業成本如下: | ||||
| 108.12.31 | 107.12.31 |
| 存貨出售轉列 | \$1,785,981 | 1,868,327 |
|---|---|---|
| 依完工程度認列之工程成本 | 487,561 | 462,642 |
|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20,955 | (81) |
| 存貨盤虧 | 117 | 392 |
| 出售下腳收入 | (9, 531) | (10, 298) |
| \$2,285,083 | 2,320,982 | |
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關聯企業 | æ | 222,056 | 4 |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所投資之關聯企業無具有公 開報價情形者。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 108.12.31 | 107.12.31 | |||
|---|---|---|---|---|
| 对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 | ||||
| 帳面金額 | 222,056 | 147,694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 | 20,936 | 20,645 | |
| 其他綜合損益 | 11,639 | (739) | ||
| 綜合損益總額 | S | 32,575 | 19,906 |
合併公司提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作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七)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以現金12,755千元增加取得佳益投資之股權,使持 股比率由81.45%增加至97.47%。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並未與非控制權益進行交 易。
合併公司對佳益投資所有權權益之變動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影響如下:
108年度
| 購入非控制權益之帳面價值 | 41,706 |
|---|---|
|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對價 | (12, 775) |
| 資本公積一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28,931 |
(八)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子公司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九月現金增資,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率認購致對 其綜合持股未超過半數之表決權,又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經股東 臨時會決議補選兩席董事,補選後合併公司未持有其董事會過半數之投票權,已對猛 揮營造喪失控制能力,故對其股權投資由子公司轉列為採用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以喪失控制力之日股票之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損失19,824千元,已列報於營 業收入及支出一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項下。
喪失控制力之日猛揮營造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如下;
| 108.12.25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34,847 |
| 合約資產一流動 | 184,667 |
|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105,216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 173,837 |
|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 95,467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881 |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9,447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094 |
| 存出保證金 | 3,708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236 |
| 資產合計 | 620,400 |
| 長短期借款 | 125,440 |
| 合約負債一流動 | 114,649 |
|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204,277 |
| 其他流動負債 | 9,028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3,675 |
| 净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 | 876 |
| 其他流動負債 | 3,148 |
| 負債合計 | 461,093 |
| 先前子公司净資產之帳面金額 | 159,307 |
(九)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者如下:
主要營業場所公 非控制權益之所有權權益及
| 子公司名稱 | 司註冊之國家 | 表決權之比例 | |
|---|---|---|---|
| 108.12.31 | 107.12.31 | ||
| 猛揮營造 | 台灣 | 计 | 48.15 % |
註: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董事席次變動,致合併公司對 該公司不再具控制力,故由子公司改列為關係企業,請詳附註六(八)。
上述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所編製,並已反映合併公司就會計政策差異所作之調整,且該等財務資 訊係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尚未銷除前之金額:
猛揮營造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 107.12.31 | ||
|---|---|---|
| 流動資產 | \$ | 661,743 |
| 非流動資產 | 26,212 | |
| 流動負債 | (460,524) | |
| 非流動負債 | (54, 152) | |
| 淨資產 | 173,279 | |
| 非控制權益期末帳面金額 | S | 83,434 |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 | 808,939 | 554,116 |
| \$ | 1,026 | (89,041) |
| 284 | 77 | |
| \$ | 1,310 | (88,964) |
| S | 1,937 | (42, 873) |
| S | 146 | 37 |
| \$ | 52,086 | 65,808 |
| 1,355 | (94, 409) | |
| (24, 860) | (14, 863) | |
| \$ | 28,581 | (43, 464) |
| \$ | ||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 辦公及其 | 未完工程及 | ||||||||
|---|---|---|---|---|---|---|---|---|---|
| Ŧ 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他設備 | 租賃資產 | 杵臉設備 | 熇 計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 ·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125,870 | 9,106 | 1,148,382 | 57,808 | 539,386 | 2,512 | 59,550 | 1,942,614 | |
| 增添 | 4,796 | 4,790 | 24,671 | 34,257 | |||||
| 爽分 | (90, 166) | (275) | (90, 441) | ||||||
| 轉列投資性不動產 | (124, 570) | (6, 673) | (21,981) | (153, 224)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1,300) | (2, 433) | (4, 813) | (7.362) | (4, 422) | (20, 330) | |||
| 民國108年12月12日餘額 | s | 1,058,199 | 50.171 | 539,754 | 2,512 | 62,240 | 1,712,876 |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S | 1,300 | 2,433 | 1,257,283 | 54,385 | 534,840 | 2,512 | 980 | 1,853,733 |
| 増添 | 2,848 | 5,370 | 84,501 | 92,719 | |||||
|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124,570 | 6,673 | 131,243 | ||||||
| 處分 | (129, 414) | (5,667) | (135,081) | ||||||
| 重分類 | 17,665 | 3,423 | 4,843 | (25, 931) | ۰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25,870 | 9,106 | 1,148,382 | 57,808 | 539,386 | 2,512 | 59,550 | 1,942,614 |
| 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1,250 | 970,185 | 50,090 | 516,772 | 728 | 1,539,025 | |||
| 扩赘 | 192 | 20,738 | 1.416 | 3,214 | 384 | 25,944 | |||
| 虞分 | (90, 116) | (220) | (90, 336) | ||||||
| 轉列投資性不動產 | (684) | (684)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758) | (3.383) | (5, 623) | (3,685) | (13, 449)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s | 897,424 | 45.663 | 516,301 | 1,112 | 1,460,500 |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601 | 1,080,063 | 48,929 | 518,452 | 344 | 1,648,389 | |||
| 折舊 | 649 | 19,390 | 1,161 | 3,221 | 384 | 24,805 | |||
| 皮分 | (129, 268) | $\blacksquare$ | (4,901) | (134, 169)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250 | 970,185 | 50,090 | 516,772 | 728 | 1,539,025 | ||
| 帳面償值: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s | 160,775 | 4,508 | 23,453 | 1,400 | 62,240 | 252,376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s | 125,870 | 7,856 | 178.197 | 7.718 | 22,614 | 1,784 | 59,550 | 403,589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1,300 | 1,832 | 177,220 | 5,456 | 16,388 | 2,168 | 980 | 205,344 | |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及其他設備等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明細如下:
| 房屋及建築 | 其他設備 | 合 | 計 | ||
|---|---|---|---|---|---|
| 使用權資產成本: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S | ||||
| 追溯適用IFRS16之影響數 | 518,712 | 249.843 | 768,555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518,712 | 249,843 | 768,555 | ||
| 使用權資產之累計折舊: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 ||||
| 本期折舊 | 76,551 | 36,122 | 112,673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76,551 | 36,122 | 112,673 | ||
| 帳面金額: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442,161 | 213,721 | 655,882 |
(十二)投資性不動產
- 1.投資性不動產包含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予第三方之廠房、辦公室及所持有開 發中之標準廠房。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原始不可取消期間為1年至5年,其租金 收益均為固定金額。
- 2.合併公司下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 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本期無轉入或轉出公允價值層級第 三等級之情形,第三等級期初與期末帳面金額間之調節如下: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未完工程 | 媳 | 計 |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 2,637,164 | 132,541 | 201,758 | 2,971,463 | |
| 增添 | 1,700 | ۰ | 348,546 | 350,246 | ||
| 處分 | (48, 838) | (31, 639) | (80, 477) | |||
| 重分頻 | 314,693 | (314, 693) | ||||
|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 124,570 | 5,989 | 21,981 | 152,540 | ||
| 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淨利益(損失) | 208,670 | (41, 295) | (28, 353) | 139,022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3,817) | (5.630) | (9, 447)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S | 2,919,449 | 374,659 | 229,239 | 3,523,347 |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S | 2,624,824 | 143,810 | 2,768,634 | ||
| 増添 | 179,152 | 179,152 | ||||
| 重分類 | 22,606 | 22,606 $(\ddagger)$ | ||||
| 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24, 570) | (6, 673) | (131, 243) | |||
| 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淨利益(損失) | 136,910 | (4, 596) | 132,314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2,637,164 | 132.541 | 201,758 | 2,971,463 |
註:係自其他流動資產轉入。
3.合併公司下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收益法評價,相關重要契約條款及評價 資訊如下:
| 估價日期 | 108.9.30 | 107.9.30 |
|---|---|---|
| 標的 | 台南市新市區三舍段等土地及 台南市新市區三舍段等土地及 | |
| 建物、大營段已開發完成之 | 建物及新市區農牧用地 | |
| 土地及建物及新市區農牧用 | ||
| 地 | ||
| 重要契约條款 | 1.租金:200元~323元/坪/月 | 1.租金: 200元~323元/坪/月 |
| 2.租期:3個月~31個月 | 2.租期: 2個月~29個月 | |
| 3.押金:34千元~180千元 | 3.押金:34千元~150千元 | |
| 4.出租人每年負擔稅費總額: | 4.出租人每年負擔稅費總額: | |
| 9,078千元 | 8,630千元 | |
| 當地租金行情 | 287元~348元/坪/月(註) | 270元~331元/坪/月(註) |
| 相似標的租金行情 | 287元~348元/坪/月(註) | 270元~331元/坪/月(註) |
| 目前狀態 | 正常使用 | 正常使用 |
| 過去收益數額 | 220元~323元/坪/月 | 220元~323元/坪/月 |
| 收益資本化率 | 2.1%~2.35% | 2.095% |
| 折現率 | $3.22\% - 3.5\%$ | 3.22% |
| 委外或自行估價 | 委外及自行估價 | 委外及自行估價 |
| 估價事務所 |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 估價師姓名 | 吳國仕、黃健誌 | 吳國仕、黃健誌 |
|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 2,296,436千元 | 1,406,420千元 |
| 自行估價公允價值 | 30,804千元 | 47,824千元 |
註:估價報告對於土地及建物租金比較案例之選擇,係依勘估標目土地用途,於 台南市類似地區範圍內,選擇三個適當比較案例,經分析、比較、調整後, 求取標的土地及建物之合理市場租金。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8條,收益法得採直接資本化及折現現金流量分析 法估算收益價格。依同規則第34條,其估價程序為推算有效總收入、推算總費 用、計算淨收益、決定收益資本化率或折現率及計算收益價格。上述參數之估計 係蒐集勘估標的及與其特性相同或相似之比較標的最近三年間之相關資料,經由 綜合研判其持續性、穩定性及成長情形加以調整,以確認資料之可用性及合理 性。未來各期收入(現金流入)及費用(現金流出)之變動狀態係依據勘估標的歷史 收支(現金流量)、相同產業或具替代性比較標的收支(現金流量)、閒置或損失比 率及目前或未來可能之計畫收支所決定。總收入減除總費用後之客觀淨收益則係 以勘估標的作最有效使用之客觀淨收益為基準,並參酌鄰近類似不動產在最有效
使用情况下之收益推算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九條之規定,收益 法下之折現率限採風險溢酬法,其係以一定利率為基準,加計投資性不動產之個 別特性估算。所稱一定利率為基準,不得低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二年期 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加三碼。
4.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中之台南市新市區大營段土地於民國一〇六年為尚未開發 之素地,於民國一〇七年四月取得建照並開發中,素地因尚未開發無法以收益法 評價,建造中之土地及未完工程由於相似標的案例難尋亦無法以收益法評價,故 以土地開發分析法評價素地及開發中土地,並以實際已投入建造成本認列未完工 程價值,後續待開發完成後,將改採以收益法評價整體房地之公允價值。於民國 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部分已階段性開發完成,該部分土地及建物已改採以收 益法評估整體房地之公允價值。素地及開發中土地之相關評價資訊如下:
| 估價日期 | 108.9.30 | 107.09.30 |
|---|---|---|
| 標的 | 台南市新市區大營段土地 | 台南市新市區大營段土地 |
| 估計銷售總金額 | 1,819,563千元 | 2,489,550千元 |
| 利潤率 | 18% | 18% |
|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 1.56% | 1.49% |
| 委外或自行估價 | 委外估價 | 委外估價 |
| 估價事務所 |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 估價師姓名 | 吳國仕、黃健誌 | 吳國仕、黃健誌 |
|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 966,868千元 | 1,315,461千元 |
上述各項土地之開發計畫重點包括確定土地開發內容、預期開發時間、調查 各項開發成本及相關費用並蒐集市場行情等資料、現況勘察並進行環境發展程度 之調查及分析等。經評估各項景氣指標、人口及就業情形、利率及市場供需等總 體經濟因素,尚無重大異常波動,據此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以求得開發 前或建築前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 | ||
|---|---|---|
|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重大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價值衡量間之關係 |
| 管理階層針對收益法及 | • 預期市場租金成長率 | 估計之公允價值將增加(或 |
| 土地開發分析法這兩種評價 | 108.9.30及107.9.30分 | 減少)若: |
| 技術進行評估、衡量各評價 | 別為0.57%及0.8%。 | • 預期市場租金成長率提升 |
| 技術所使用估計之影響。該 | • 閒置期間108.9.30及 | (降低)。 |
| 等估計是經合併公司評估 | 107.9.30皆為2.4個 | • 閒置期間縮短(延長)。 |
| 後,判斷此等估計是與市場 | 月。 | •收益資本化率提升(降 |
| 參與者所採用的一致。 | 收益資本化率108.9.30 | 低)。 |
| 收益法係採用折現現金 | 及107.9.30分別為 | •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降低 |
| 流量法,該法應考慮設施所 | 2.1%~2.35%及 | (提升)。 |
| 產生之預估淨現金流量現 | 2.095% | •利潤率降低(提升)。 |
| 值,而預估淨現金流量現值 |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 | •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降低 |
| 是以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計 | 108.9.30及107.9.30分 | (提升)。 |
| 算。 | 別為3.22%~3.5%及 | |
| 使用折現現金流量法應 | $3.22\%$ | |
| 考量勘估標的可產生現金流 | 利潤率108.9.30及 | |
| 量之各期淨收益(有效總收入 | 107.9.30皆為18%。 | |
| 減總費用)、預期市場租金成 |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bullet$ |
|
| 長率、閒置期間及收益資本 | 108.9.30及107.9.30分 | |
| 化率。折現率之估計應考量 | 別為1.56%及1.49%。 | |
| 建築物之品質及地點、承租 | ||
| 人信用狀況及租賃期間。 |
前述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說明如下表: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度開始進行標準廠房之興建,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完工程金額分別為229,239千元及201,758千元,民國一〇 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包含與標準廠房興建有關之資本化借款成本分別為9,000千元 及3,253千元,其係分別依資本化利率2.67%及2.73%計算。
合併公司因營業所需而取得之部分土地,因其地目屬農牧用地,尚無法以合 併公司名義辦理過戶,暫以具有自耕農身份之主要管理階層名義登記,已辦妥保 全手續設定抵押予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述土 地金額均為30,722千元。
合併公司之投資不動產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三)長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 | 1,003,633 | 380,787 |
| 擔保銀行借款 | 103,574 | 666,109 | |
| 長期無擔保銀行借款 | 40,970 | ||
| 長期擔保銀行借款 | 1,968,502 | 1,836,638 | |
| 其他長期擔保借款 | 122,821 | 21,847 | |
| 合 計 |
S | 3,198,530 | 2,946,351 |
| 流 動 |
\$ | 2,584,122 | 1,133,040 |
| 動 非 流 |
614,408 | 1,813,311 | |
| 合 計 |
\$ | 3,198,530 | 2,946,351 |
| 短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S | 249,069 | 660,491 |
| 長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S | 282,248 | 167,907 |
| 短期借款利率區間 | 2.6%~4.6056% | $2.06\% - 5.5056\%$ | |
| 長期借款利率區間 | 2.3%~6.8128% | $2.5\% - 8.244\%$ | |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舉借金額分別為 426.910千元及472.551千元,利率區間分別為2.3%~6.8128%及2.5%~8.244%,到期 日分別為民國一〇九年八月至一一五年十月及一〇九年一月至一一一年十二月;民 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長期借款償還之金額分別為 209,602千元及207,903千元。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四)應付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資訊如下;
| 190.14.31 | 177.12.31 | ||
|---|---|---|---|
| 發行轉換公司債總金額 | \$ | 428,000 | 428,000 |
|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 (452) | (1,876) | |
| 期末公司債餘額 | 427,548 | 426,124 | |
| 流動 | \$ | 199,548 | 24,901 |
| 非流動 | 228,000 | 401,223 | |
| 合計 | 427,548 | 426,124 | |
| 權益組成部分一轉換權(列報於資本公積一認股權) | S | 3,880 | 4,365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利息費用(有效利率均為3.684%~4.5%) | 16,735 | 18,403 | |
$100, 10, 21$
$107122$
-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私募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金額為25,000千元,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 (1)票面利率: 4.5%。
- (2)發行期限:三年(民國一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至一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 (3)償還方法:除依規定行使轉換權外,本金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應付未付之利息 以匯票或支票一次還本。
- (4)贖回辦法:無。
- (5)買回辦法:無。
- (6)轉換辦法:
A.債權人於發行起滿三年之次日起,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行使其轉換權利。
- B.轉換價格: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股3.63元。
- C.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 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包括私募)之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及有 低於當時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購之各種有價證券時,轉換價 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
-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私募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金額為203,000千元,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 (1)票面利率:4.5%。
- (2)發行期限;三年(民國一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一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 (3)僧還方法:除依規定行使轉換權外,本金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應付未付之利息 以匯票或支票一次還本。
- (4)贖回辦法:無。
- (5)買回辦法:無。
- (6)轉換辦法:
- A.倩權人於發行起滿三年之次日起,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行使其轉換權利。
- B.轉換價格: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股3.94元。
- C.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 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包括私募)之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及有 低於當時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購之各種有價證券時,轉換價 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
- 3.合併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一日、七月三日及七月十日私募發行國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金額分別為100,000千元、50,000千元及50,000千元,主要 發行條款如下:
-
(1)票面利率:3%。
-
(2)發行期限:三年(第一期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一日至一〇九年三月一日;第二期民 國一〇六年七月三日至一〇九年七月三日;第三期民國一〇六年七月十日至一〇 九年七月十日)。
- (3)償還方法;除依規定行使轉換權外,本金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應付未付之利息 以匯票或支票一次還本。
- (4)贖回辦法:無。
- (5) 買回辦法:無。
- (6)轉換辦法:
- A.倩權人於發行起滿三年之次日起,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行使其轉換權利。
- B. 轉換價格:第一期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股3.33元;第二期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 股4.11元;第三期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股4.08元。
- C.公司倩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 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包括私募)之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及有 低於當時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購之各種有價證券時,轉換價 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
- 4.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私募發行國內第一次第二期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金額為25,000千元,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 $(1)$ 票面利率: 3%。
- (2)發行期限:三年(民國一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一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 (3)償還方法:除依規定行使轉換權外,本金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應付未付之利息 以匯票或支票一次還本。
- (4)贖回辦法:無。
- (5)胃回辦法:無。
- (6)轉換辦法:
- A.倩權人於發行起滿三年之次日起,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行使其轉換權利。
- B.轉換價格:發行時轉換價格為每股3元。
- C.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 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包括私募)之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及有 低於當時轉換價格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購之各種有價證券時,轉換價 格將依轉換辦法所訂之公式計算調整轉換價格。
- 5.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贖回到期之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25,000千 元,並將資本公積一認股權485千元轉列至資本公積一失效認股權。
(十五)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如下:
| 108.12.31 | |
|---|---|
| 流動 | \$ 106,933 |
| 非流動 | 557,503 |
| 664,436 | |
|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五)金融工具。 | |
|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 |
| 108年度 | |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9,252 |
$\frac{1,092}{1}$
108年度 $124,463$
\$
短期租賃之費用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房屋及建築之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廠房及辦公處所,廠房之租賃期間為十年,辦 公處所則為三年。合併公司實質判斷該租賃包含在租賃期間屆滿時得延長與原合 約相同期間之選擇權。
- 其他租賃
合併公司承租其他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五年。
另,合併公司承租土地、辦公室、員工宿舍及停車場適用短期租賃或初次適用 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合併公司選擇適用豁免認列規定而不認列其相關使用權 資產及負債。
(十六)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給付款情形如 $\mathcal{F}$ :
| 107.12.31 | |
|---|---|
| 一年內 | 123,059 |
| 一年至五年 | 348,275 |
| 471,334 |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辦公室、廠房及工廠設備。租賃期間為三至十年, 並附有於租期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五年調增以反映市場租金。
民國一〇七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為124,225千元。
- 出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 所有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十二)投資性不 動產。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 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 108.12.31 | ||
|---|---|---|
| 低於一年 | \$ | 27,287 |
| 一至二年 | 10,034 | |
| 二至三年 | 2,629 | |
|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S | 39,950 |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可取消租賃期間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 如下:
| 107.12.31 | ||
|---|---|---|
| 一年內 | S | 13,720 |
| 一年至五年 | 8,371 | |
| ۳О | 22,091 |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營業租賃產生之租金收益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二)。另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因上述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直接營運費用均為 $0 + \pi$ .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7,809 | 45,601 |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7.199) | (18, 382) | |
| 净確定福利負債 | S | 20,610 | 27,219 |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 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 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 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 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分別計7,199千元及18,382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 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 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 45,601 |
61,800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1,238 | 1,373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7, 773) | (17, 393) |
| 公司直接支付數 | (2,016)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1,607 | 13 |
|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3,071) | |
| 經驗調整 | 2,087 | 1,824 |
| 子公司確定福利計畫結清影響數 | (730)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11, 150) |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7,809 | 45,601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計劃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S | 18,382 | 23,703 |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7,850 | 11,029 |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7, 773) | (17, 393)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276 | 331 | ||
| 净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
| 計劃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563 | 712 | ||
| 子公司確定福利計畫結清影響數 | (1,825)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10,274)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7,199 | 18,382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列報為成本及費用之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642 | 562 | ||
| 利息成本 | 596 | 811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276) | (331) | ||
| 962 | 1,042 | |||
| 營業成本 | Φ | 833 | 927 | |
| 推銷費用 | 51 | (2) | ||
| 管理費用 | 19 | 50 | ||
| 研究發展費用 | 59 | 67 | ||
| 962 | 1,042 |
(5)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折現率 | 1 125% | $1.00\% \sim 1.375\%$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1.00. | $1.00\% \sim 2.00\%$ |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 提撥金額為6,516千元。確定福利計劃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6.68年。
(6)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 | 減少 | ||
| 108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4.20)% | 4.42% | |
| 未來薪資增加率(變動0.25%) 107年12月31日 |
4.34% | $(4.15)\%$ | |
| 折現率(變動0.25%) | $(2.77)\%~(3.69)\%$ | $2.89\% \sim 3.88\%$ | |
| 未來薪資增加率(變動0.25~1.00%) | $3.82\% \sim 12.33\%$ | $(3.64)$ % $\sim$ $(10.96)$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 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 日之淨確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
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 分別為20,122千元及19,430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3.短期帶薪假負債
合併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frac{108.12.31}{12,412} \frac{107.12.31}{12,01}$ 帶薪假負債(列於其他應付款) $S$ 12,016
(十八)所得税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當期產生 | \$ 47 |
$\bullet$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4) | (9)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 (581) | 112 |
| 所得稅稅率變動 | (844) | |
| 上地增值稅 | 35,379 | (613) |
| 所得税費用(利益) | 34,841 | (1, 354) |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直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費用分別為70千元及667千元。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利益)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税前净损 | \$ (75, 488) |
(166,260) |
|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5,098) | (33, 252) |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利益影響數 | (4,187) | (4,129) |
| 公允價值調整利益一投資性不動產(土地) | (41, 734) | (27, 382) |
| 土地免稅所得 | (6, 232) | |
| 股利收入 | (1,115) | (1,256) |
| 證券交易損失淨額 | 822 | 339 |
| 依税法規定不可扣抵之費用 | 1,280 | 270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稅額影 | ||
| 響變動數 | 45,271 | 58,429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減除暫時性差異稅額 | ||
| 影響變動數 | 5,123 | 3,325 |
| 土地增值稅 | 35,379 | (613) |
| 前期高估數 | (4) | (9) |
| 所得税税率變動 | (844) | |
| 喪失控制力未實現損失 | 3,965 | |
| 其他 | 11,371 | 3,768 |
| 合 計 |
S 34,841 |
(1, 354)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 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合併公司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 稅所得供虧損扣抵使用,故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 | 損 | 年. | 庋 | 尚未 żп |
之虧損 除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民國99年度核定 | \$ | 194,156 | 民國109年度 | |||
| 民國100年度核定 | 169,284 | 民國110年度 | ||||
| 民國101年度核定 | 199,163 | 民國111年度 | ||||
| 民國102年度核定 | 221,821 | 民國112年度 | ||||
| 民國103年度核定 | 359,077 | 民國113年度 | ||||
| 民國104年度核定 | 114,035 | 民國114年度 | ||||
| 民國105年度核定 | 296,397 | 民國115年度 | ||||
| 民國106年度核定 | 261,961 | 民國116年度 | ||||
| 民國107年度申報 | 216,529 | 民國117年度 | ||||
| 民國108年度預估申報 | 208,050 | 民國118年度 | ||||
| \$ | 2,240,473 |
(2)已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 確定福 | ||||
|---|---|---|---|---|
| 利計畫 | 其他 | 合計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 4.466 | 1,047 | 5,513 |
| 貸(借)記損益 | (34) | 615 | 581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4,432) | (1,662) | (6,094)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S | 3,825 | 956 | 4,781 |
| 貸記損益 | 641 | 91 | 732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4,466 | 1,047 | 5,513 |
| 土地增值 税準備 |
其他 | 合計 |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 521,482 | 3,605 | 525,087 |
| 出售土地支付數 | (14, 596) | (14, 596) | ||
| 借記損益 | 35,379 | 35,379 | ||
| 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 70 | 70 | ||
| 合併個體變動影響數 | (3,675) | (3,675)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 542,265 | 542,265 |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 522,095 | 2,938 | 525,033 |
| 貸記損益 | (613) | (613) | ||
| 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 667 | 667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521,482 | 3,605 | 525,087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六年度。
(十九)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7,000,000 千元,實收普通股股本均為1,2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
-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净值之變動數 | S | 54.773 | 24.365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權 | 3,880 | 4.365 | ||
| 可轉換公司債失效認股權 | 6.920 | 6.435 | ||
| 員工認股權 | 11.911 | 960 | ||
| S | 77.484 | 36.125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十。
2.保留盈餘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結算如有盈餘,除提列應納所得稅款外,應先彌補以 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必要時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其餘額加計 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派。
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分配 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則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 放。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 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帳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依金管會民國一 ○三年三月十八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415號令規定,本公司每年分派可分配 盈餘時,應依下列順序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i)就當年度因後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持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產生之公允價 值净增加數,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屬前期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 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之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數有減少 或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其減少部分或依處分情形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 (ii)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490號令規定, 就子公司在期末因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 算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市價如有回升部分,得就該 部分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iii)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19令規定,就 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 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皆無累積盈餘可供分配,相關資訊可由 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透過其他綜合損 | ||||||||
|---|---|---|---|---|---|---|---|---|
| 益按公允價值衡 備供出售金 | ||||||||
| 量之金融資產未 融商品未實 | 非控制 | |||||||
| 實現評價損益 | 現損益 | 重估增值 | 小計 | 權益 | 순 | 計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 (103, 569) | 472,672 | 369,103 | 6,393 | 375,496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 ||||||||
| 損益: | ||||||||
| 合併公司 | 55,231 | 55,231 | 5,633 | 60,864 | ||||
| 關聯企業 | 11,639 | 11,639 | 11,639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
| 償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78) | (78) | (78)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S | (36,777) | 472,672 | 435,895 | 12,026 | 447,921 |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mathbf{r}$ | (65, 816) | 472,672 | 406,856 | 4,038 | 410,894 | ||
| 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 | (57, 105) | 65,816 | 8.711 | 13,135 | 21,846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重編後期初餘額 | (57, 105) | 472,672 | 415.567 | 17,173 | 432,740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 ||||||||
| 損益: | ||||||||
| 合併公司 | (22, 533) | (22, 533) | (10,780) | (33,313) | ||||
| 關聯企業 | (739) | (739) | (739)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 ||||||||
|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3, 192) | (23, 192) | (23,192)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3, 569) | 472,672 | 369,103 | 6,393 | 375,496 |
5.庫藏股票
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全數出售其持有本公司之股票317,686 股,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之情形。民國一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之明細如下:
| 107.12.31 | |||||||||
|---|---|---|---|---|---|---|---|---|---|
| 子公司名稱 | 持有股數 | 帳面價值 | क्त | 持有原因 | |||||
| 佳興投資 | 317,686 | 14.290 | 1.582 | 係為維持股價平穩, 並藉此維護股東權益 |
(二十)股份基礎給付
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給與部分員工認股權計畫。 該計畫核准發給員工認股權總數為18,000,000單位,本次發行18,000,000單位,每單
位認股權得認購股數為壹股本公司普通股。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訂定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採用公平價值 法估計酬勞成本,並採用二元樹評價模型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給予數 量、履約價格及既得條件暨各項假設之資訊列示如下:
| 給與日 | 107.11.30 |
|---|---|
| 給與數量 | 18,000,000股 |
| 履約價格 | 每股5.02元 |
| 既得條件 | 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之日起屆滿2年、3年及4年,得 |
| 分別行使認股權之累積比例分別為50%、80%及100% | |
| 預期價格波動率 | 46.35% |
| 無風險利率 | 0.8215% |
| 預期存續期間 | 6年 |
上述員工認股權之詳細資訊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加權平均 | 加權平均 | ||||
| 行使價格 | 認股權 | 行使價格 | 認股權 | ||
| (元) | 量 數 |
(元) | 量 數 |
||
| 1月1日流通在外數量 | \$ 5.02 |
18,000,000 | |||
| 本期給與數量 | 5.02 | 18,000,000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數量 | 5.02 | 18,000,000 | 5.02 | 18,000,000 | |
| 12月31日可執行數量 | 5.02 | 5.02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依公平價值法認列之 酬勞成本分別為10,951千元及960千元,列入營業費用與資本公積一員工認股權。 (廿一)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虧損及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如下:
1.基本每股虧損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損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
| 基本每股虧損(元)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83, 440) | (102, 272) |
| 119,699 | 119,682 |
| (0.70) | (0.85) |
2.稀釋每股虧損
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為潛在 稀釋普通股,惟本公司計算稀釋每股虧損時,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具反稀釋 效果,故不予計算稀釋每股虧損。
$\sim$ 54 $\sim$
(廿二)客户合约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08年度 | ||||||||
|---|---|---|---|---|---|---|---|---|
| 先染事業 | 長蛾事業 | 染纱事業 | 營建事業 | 投資事業 | 其他事業 | 計 송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灣 臺 |
S | 431,518 | 66,371 | 184,194 | 490,253 | 34,037 | 13,128 | 1,219,501 |
| 亞洲(不包括台灣) | 519,496 | 466,779 | 7,958 | 994,233 | ||||
| 其他地區(未達10%) | 40,675 | 237,177 | 4,464 | 282,316 | ||||
| S | 991,689 | 770,327 | 196,616 | 490,253 | 34,037 | 13,128 | 2,496,050 | |
| 主要產品 | ||||||||
| 商品銷售 | \$ | 991,689 | 770,327 | 196,616 | 14,071 | 9,872 | 1,982,575 | |
| 工程合约收入 | 474,443 | 474,443 | ||||||
| 投資性不動產租金 | ||||||||
| 收入 | 1,739 | 34,037 | 35,776 | |||||
| 其他 | 3,256 | 3,256 | ||||||
| S. | 991,689 | 770,327 | 196,616 | 490,253 | 34,037 | 13,128 | 2,496,050 |
| 先染事業 | 長織事業 | 染纱事業 | 營建事業 | 投資事業 | 其他事業 | 計 合 |
|---|---|---|---|---|---|---|
| \$ 589,939 |
86,302 | 260,849 | 399,651 | 18,073 | 10,137 | 1,364,951 |
| 亞洲(不包括台灣) 487,996 |
343,314 | 16,107 | ۰ | 847,417 | ||
| 15,332 其他地區(未達10%) |
230,869 | 511 | 246,712 | |||
| \$1,093,267 | 660,485 | 277,467 | 399,651 | 18,073 | 10,137 | 2,459,080 |
| \$1,093,267 | 660,485 | 277,467 | ٠ | 6,996 | 2,038,215 | |
| 397,565 | 397,565 | |||||
| 投資性不動產租金 | ||||||
| 2,086 | 18,073 | 20,159 | ||||
| 3,141 | 3,141 | |||||
| \$1,093,267 | 660,485 | 277,467 | 399,651 | 18,073 | 10,137 | 2,459,080 |
| 107年度 |
- 合約餘額
| TU8.1 2. 51 | 197.12.31 | 107.LL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226.104 \$ |
415,787 | 440,360 |
| 減: 備抵損失 | (93, 058) | (103, 958) | (75, 683) |
| 찱 合 |
133,046 \$ |
311,829 | 364,677 |
| 合約資產一工程 | S | 240,991 | 304,551 |
| 合約負債一工程 | \$ | 76.080 | 13,780 |
| 合約負債一商品 | 32.060 | 35,869 | 39,536 |
| 計 合 |
32,060 \$ |
111,949 | 53,316 |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 ○七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21,720千元及28,692千元。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 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廿三)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四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 之四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 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之特定員工,「特 定員工 , 由董事會決議之。
本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為累積虧損,因此未估列員工及董事、監 察人酬勞,其與本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廿四)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利息收入一銀行存款 | 919 | 1,258 |
| 股利收入 | 5.802 | 7,796 |
| 6.721 | 9,054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
| (1,573) |
| (312) |
| 497 |
| (1,295) |
| 37,914 |
| 35,231 |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利息費用一銀行借款 | 76,390 | 73,206 | |
| 利息費用一其他 | 16,901 | 25,520 | |
| 利息費用一可轉換公司債 | 16,735 | 18,403 | |
| 利息費用一租賃負債 | 19,252 | ||
| Ъ | 129,278 | 117,129 |
(廿五)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合併公司銷貨對象主要為外銷,外銷對象未集中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 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且合併公司嚴格監督客戶之信用狀況,而 且尚未遭受重大信用風險損失,所有銷售對象多為信譽良好之大公司,而銷售 予較小規模公司則視需要要求對方預付貨款或提供保證。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與其他應收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及備抵減損提列情形 請詳附註六(三)及六(四)。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約 승 |
|||||||
|---|---|---|---|---|---|---|---|
| 懐面金額 | 現金流量 | 1年以内 | $1-2+$ | $2 - 5 +$ | 超通5年 | ||
| 108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浮動利率 | Ŝ | 3,075,709 | 3,135,185 | 2,549,250 | 573,087 | 12,848 | |
| 固定利率 | 550.369 | 578,314 | 306.083 | 246,141 | 26,090 | ||
| 無附息負債 | 583.418 | 583,418 | 583,418 | $\blacksquare$ | |||
| 租賃負債 | 664,436 | 718,519 | 123,371 | 123,371 | 362,877 | 108,900 | |
| S. | 4,873,932 | 5,015,436 | 3,562,122 | 942,599 | 401,815 | 108,900 | |
| 107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浮動利率 | \$ | 2,924.504 | 3,025,668 | 1,171,202 | 1,608,594 | 245,872 | |
| 因定利率 | 447.971 | 482,993 | 59.900 | 211,562 | 211,471 | ||
| 無附息負債 | 898,301 | 898,301 | 898,301 | ||||
| S. | 4,270,776 | 4,406,962 | 2,129,403 | 1,820,156 | 457,343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召幣 | 外幣 | 匯率 | 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4.304 | 29.951 | 128.904 | 5.397 | 30.722 | 165,802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千元) | 963 | 29.951 | 28,856 | 6,245 | 30.722 | 191.854 |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 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借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 益。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或升 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稅 後淨損將分別減少或增加800千元及208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至功能性貨幣新 台幣(即合併公司表達貨幣)資訊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兑换损失 | 兌換損失 | |
| 金 | 3,658 ιO |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 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 ○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之稅後淨損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4,606千元及23,396千元,主 因係合併公司之浮動利率借款。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及基金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 動因素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報導日證券 | 其他綜合損 | 其他綜合損 | ||||
| 及基金價格 | 益稅後金額 | 税後損益 | 益稅後金額 | 税後損益 | ||
| 上漲5% | 15,252 | 906 | 12,907 | 970 | ||
| 下跌5% | (15,252) | (906) | (12, 907) | (970) |
6.公允價值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僧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 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 外,餘列示如下:
| 108.12.31 | ||||||||
|---|---|---|---|---|---|---|---|---|
| 帳面 | 公允價值 | |||||||
| 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 | ||||||||
| 生性金融資產 | 22,643 | 22,643 | 22,643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 ||||||||
|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S | 292,684 | 292,684 | . – | 292,684 | |||
|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88,619 | 88,619 | 88,619 | |||||
| 小計 | 381,303 | |||||||
| $\sim$ 59 $\sim$ |
| 108.12.31 | |||||
|---|---|---|---|---|---|
| 帳面 | 公允價值 | ||||
| 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合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S 104,417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133,046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40,741 | ||||
| 其他金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 80,974 | ||||
| 存出保證金 | 9,662 | ||||
| 小計 | \$ 368,840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長短期銀行借款 | \$3,075,709 | ||||
| 其他長期借款 | 122,821 | 115,588 | 115,588 | ||
|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318,590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264,828 | ||||
| 應付公司債 | 427,548 | 436,624 | 436,624 | ||
| 租賃負債 | 664,436 | ||||
| 小計 | \$4,873,932 |
107.12.31
| 帳面 | 公允價值 | |||||
|---|---|---|---|---|---|---|
| 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级 | 第三级 | 計 合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 | 24,255 S. |
24,255 | 24,255 | |||
| 生性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
| 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 ||||||
|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Ŝ. 253,019 |
253,019 | 253,019 | |||
|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69,661 | 69,661 | 69,661 | |||
| 小計 | S 1322 ,680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145,568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311,829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61,860 | |||||
| 其他金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 252,599 | |||||
| 存出保證金 | 11,204 | |||||
| 小計 | \$783,060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長短期銀行借款 | \$2,924,504 | |||||
| 其他長期借款 | 21,847 | 21,845 | 21,485 | |||
|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615,633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282,668 | |||||
| 應付公司債 | 426,124 | 436,480 | 436,480 | |||
| 小計 | \$4,270,776 |
$\mathcal{A}^{\mathcal{A}}$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估公 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評價方 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其負債組成部分係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僧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屬有活絡市場者,主係國內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 國內上市櫃股票等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 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 或參考交易對手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 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 其主要假設 係以被投資者之每股淨值及可比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推導之同業平均 股價淨值比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價 影響。
(4)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 ₩₩ ₩₩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
|---|---|
|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69,661 |
| 總利益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8,958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88,619 |
| 民國107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106,679 |
| 總利益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37,018)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69,661 |
诱谒其他综合捐益控心
上述總利益係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其均屬與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仍持有之資產相關者。
(5)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重大不 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 | |||
|---|---|---|---|
| 項目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可類比上市 |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 缺乏市場流通性 | |
|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上櫃公司法 | (108.12.31及107.12.31) | 折價愈高,公允 | |
| 資產-無活絡市場之 | 均為30%) | 價值愈低 | |
| 權益工具投資 |
(6)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 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 價參數變動,則對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 公允價值變動 |
|---|
| 向上或 | 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 |||
|---|---|---|---|---|
| 輸入值 | 下變動 | 有利變動 | 不利變動 |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1.00% | S 1,252 |
1,252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1.00% | 981 | 981 |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 度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 個以上輸入值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 值間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7)民國一〇八年度及一〇七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之移轉。 (廿六)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則由董事長負 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係定期 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 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 員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 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 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 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 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銷售限額依個別客戶 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合併公司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 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已發生損失 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及前瞻性資訊 決定。
$(2)$ 投 音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 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之金融機構及證券公 司,尚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豁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完全擁有之子公司或有業務往來之 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無提供任何背書保 豁。
-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 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 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531,317千元及 828,398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 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 率風險。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該等交易主要之外幣計價貨幣為美 元。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 產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惟亦有美元。在此情況,提供經 濟避險而無須簽訂衍生工具,因此並未採用避險會計。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 係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部份之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 動,將使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之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 動。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部分權益證券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類資產係以公平價值 衡量,因此合併公司將暴露於權益證券市場價值變動之風險。
(廿七)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 及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合併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 益項目及庫藏股與非控制權益。
合併公司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淨負債除以資本總額計 算。淨自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額係權益 之全部組成部分加上淨負債。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108.12.31 | 107.12.31 | |
|---|---|---|
| 負債總額 | 5,700,801 \$ |
5,128,196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4,417 | 145,568 |
| 淨負債 | 5,596,384 | 4,982,628 |
| 權益總額 | 709,254 | 808,489 |
| 資本總額 | 6,305,638 | 5,791,117 |
| 負債資本比率 | 88.75% | 86.04% |
$\sim$ 65 $\sim$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度之資本管理方式與民國一〇七年度一致。
(廿八)非現金交易之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 產,請詳附註六(十一)。
合併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 108.1.1 | 現金流量 | 追溯適用 IFRS16之 影響數 |
折價攤銷 | 医率變動 | 合併個體變 動影響數 |
108.12.31 | |
|---|---|---|---|---|---|---|---|
| 短期借款 | 1,046,896 S |
161,220 | (909) | (100,000) | 1,107,207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899,455 | 217,308 | $\blacksquare$ | (25, 440) | 2,091,323 | ||
|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 426,124 | $\blacksquare$ | 1.424 | 427,548 | |||
| 租賃負債 | (104, 119) | 768,555 | 664,436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3,372,475 | 274,409 | 768,555 | 1.424 | (909) | (125, 440) | 4,290,514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107.1.1 | 現金流量 | 折價攤銷 | 匯率變動 | 107.12.31 | ||
| 短期借款 | \$ | 759,275 | 287,286 | $\blacksquare$ | 335 | 1,046,896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634,807 | 264,648 | $\blacksquare$ | 1,899,455 | ||
|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 495,006 | (72,000) | 3,118 | $\sim$ | 426,124 |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S. | 2,889,088 | 479.934 | 3,118 | 335 | 3,372,475 |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 係 | z. | 稱 | 與 | 公 | 빌 | 之 | 係 | ||
|---|---|---|---|---|---|---|---|---|---|
| 佳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佳得紡織) |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 ||||||||
| 猛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猛揮公司) |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註) | ||||||||
| 翁茂鍾 | 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人員 | ||||||||
| 註: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董事席次變動,致合併公司對其不 |
再具控制力,故由子公司改列為關聯企業,請詳附註六(八)。
(二)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1.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8,106 | 7,881 | ||
| 退職後福利 | 163 | 191 | ||
| 股份基礎給付 | 460, ا | 128 | ||
| S | 9,729 | 8,200 |
於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成本均為1,027千 元之汽車,供主要管理階層使用。
- 資金融通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資金融通情形如下:
| 最高餘額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108.12.31 | 107.12.31 | ||||
| 合併公司之主要理階層人員 | 7.500 | 7,500 | 7.000 | 7.500 | |||
| 合併公司借入資金並未計息。 |
(三)其他關係人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 銷 | 貨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108.12.31 | 107,12.31 | ||
| 關聯企業 | 4,230 ۱D |
8,275 | 118 | 129 |
| 合計 | Т | 118 | 129 |
|---|---|---|---|
| 應收帳款 | 118 | - | |
| 應收票據 \$ | 129 | ||
| 餘額列入: |
合併公司除部分銷貨予關係人之價格無同類產品可資比較外,餘銷貨之價格 與非關係人無顯著不同。
合併公司關係人之收款期限自交易日起30天後收款,與一般銷貨客戶無顯著 不同。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呆帳費用。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及委託加工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及委託加工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 進貨 | 應付關係人款項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108.12.31 | 107.12.31 | |||
| 關聯企業一佳得紡織 | 233,207 S |
239,727 | 124,596 | 193,742 | ||
| 餘額列入: | ||||||
| 應付票據 | \$ 97,186 |
170,657 | ||||
| 應付帳款 | 27,410 | 23,085 | ||||
| 合計 | 124,596 S |
193,742 |
合併公司除部分對關係人之進貨價格無同類產品可資比較外,餘進貨價格與 非關係人無顯著不同。
合併公司自一般廠商之進貨之付款期限為原絲30天及原紗60天,加工費用為 月結60天;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付款期限為自交易日起60天後付款,與一般廠商 無顯著不同。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展延前述應付票據產生之利息支出如下,截至民國一〇八 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相關款項業已付訖。
| 利息支出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關聯企業一佳得紡織 | Q Q75 NД |
19,368 |
3.發包工程
合併公司發包予關聯企業一猛揮營造之工程情形如下:
| 108年度 | ||||
|---|---|---|---|---|
| 工程名稱 | 合約總價(未稅) | 已計價金額 | 尚未計價金額 | |
| 黑金剛智慧園區 | S | 831,657 | 479,425 | 352,232 |
| 三舍印花廠修繕工程 | 25,015 | 21,485 | 3,530 | |
| 合計 | 5 | 856,672 | 500,910 | 355,762 |
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興建樣品、標準廠房及修繕三舍印花廠而 計價之工程成本列入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項下。截至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尚未支付款為2.225千元,列入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項下。
合併公司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係依合約規定及工程進度逐期計價付款。
4.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土地及廠房予關係人而收取之租金收入如下,截至民國一〇八 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相關款項業已收訖。
| 租金收入 | ||
|---|---|---|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關聯企業一佳得紡織 | 25,413 |
$\mathbf{r}$ and $\mathbf{r}$
5.其他
(1)合併公司因營業所需代關係人支付管理費、水電費、運費及支援人力薪資與客 訴款項產生之未結清餘額如下: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
|---|---|---|---|---|---|---|---|
| 108.12.31 | 107.12.31 | ||||||
| 關聯企業一佳得紡織 | 2.864 | 2,156 | |||||
| 關聯企業一猛揮 | $\overline{\phantom{a}}$ | ||||||
| S | 2,872 | 2,156 |
(2)合併公司因營業所需由關係人代付雜項費用、支援人力薪資與客訴款項產生之 未結清餘額如下:
| . | ||
|---|---|---|
| 108.12.31 | 107.12.31 | |
| 關聯企業一佳得紡織 | 13,787 ۳О |
430 |
(3)合併公司應收關聯企業一猛揮營造現金股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金額如下:
關聯企業一猛揮營造
108.12.31 $\sqrt{s}$ 11,608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4)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金融機構借款,依部分借 款合約之要求,由合併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人員提供連帶擔保。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8.12.31 | 107.12.31 | |
|---|---|---|---|---|
| 受限制現金及銀行存款(列於 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工程履约擔 | ||||
|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及非流 | 保及保固金、資安防護履约保證 | |||
| 動項下) | 金及預售屋價金信託 | S | 80,974 | 252,59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短期借款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104,410 | 90,488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85,418 | 160,695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進貨履約保證 | 133,921 | 115,409 | |
| 地 上 |
短期借款 | 125,869 | ||
| 房屋及建築 | 短期借款 | 7,856 | ||
| 機器設備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 131,923 | 115,041 | |
| 投資性不動產一土地、房屋 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
| 及建築 | 長期借款) | 3,221,520 | 2,689,345 | |
| 3,858,166 | 3,557,302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 已簽約尚未支付之工程、設備及材料款 履行進貨交易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 |
108.12.31 355,762 89,800 |
107.12.51 752,245 172,407 |
|---|---|---|
| 2.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 |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108.12.31 13,900 |
107.12.31 62,541 |
$\overline{1}$
(二)或有負債:無。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一)本公司民國一〇九年二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行普通股300,000千元,每股 面額10元,計30,000千股,每股發行價格10元。此項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並以民國一〇九年三月十二日為增資認股基準日。
- (二)本公司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日經董事會決議以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100,000千 元,依轉換辦法之轉換價格每股3.33元計算,共計轉換普通股30,030千股,每股面額 10元,並以民國一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為增資金準日。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能 別 功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計 合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計 合 |
||
| 質 性 別 |
本者 成 |
用者 費 |
本者 成 |
者 費 用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289,218 | 147,533 | 436,751 | 289,219 | 131,110 | 420,329 | |
| 勞健保費用 | 25,700 | 14,355 | 40,055 | 24,364 | 13,271 | 37,635 | |
| 退休金費用 | 13,479 | 7,605 | 21,084 | 13,131 | 7,341 | 20,472 | |
| 董事酬金 | 1,022 | 4,482 | 5,504 | 3,616 | 3,616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16,403 | 8,625 | 25,028 | 16,203 | 8,206 | 24,409 | |
| 折舊費用 | 111,785 | 26,832 | 138,617 | 21,969 | 2,836 | 24,805 | |
| 攤銷費用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 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奥有價證券 | 帳 列 |
拁 | 末 | 期中最高 | |||
|---|---|---|---|---|---|---|---|---|---|
| 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目 |
載 顶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持股比例 | 備註 |
| 本公司 | 台達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 损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
990 | 11 | -11 | ||||
| $^{\prime\prime}$ | 新光金控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
資產一流動 " |
10,087,874 | 104,410 | 104,410 | 質押股數 10,088千股 |
|||
| " | Л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償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
17,914,746 | 185,418 | 185,418 | 質押股數 17.915千股 |
|||
| $^{\prime\prime}$ | 怡華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
n | 2.375 | 28 | 0.008% | 28 | 0.008% |
| 蒋有之 | 有價證券 | 奥有價證券 | 蓝 列 |
莂 ₮ |
期中最高 | ||||
|---|---|---|---|---|---|---|---|---|---|
| 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科 П |
股款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持股比例 | 備註 |
| 本公司 | 永炬光電科技股 | 透過其他綜合 | 547,826 | 7.690 % | 7.690 % | ||||
| 份有限公司股票 | 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一非流動 | |||||||||
| $\prime\prime$ | Techgains Pan- | $\boldsymbol{\eta}$ | 300,000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overline{\phantom{a}}$ | ||
| Pacific Corp. | |||||||||
| 股票 | $\overline{\phantom{m}}$ | ||||||||
| $\boldsymbol{H}$ | 中興紡織股份有 | $\blacksquare$ | $\overline{''}$ | 32,100 | $\bullet$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
| $\boldsymbol{\mu}$ | 限公司股票 宏總建設股份有 |
$\overline{\phantom{0}}$ | $\boldsymbol{u}$ | $\overline{a}$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m}}$ | $\qquad \qquad -$ | ||
| 限公司股票 | 64 28 9 | $\overline{\phantom{0}}$ | |||||||
| $\boldsymbol{\eta}$ | 和起堂投資股份 | $\boldsymbol{\eta}$ | 8,052 | $\blacksquare$ | $\overline{\phantom{a}}$ | $\blacksquare$ | $\overline{\phantom{a}}$ | $\qquad \qquad -$ | |
| 有限公司股票 | |||||||||
| $\boldsymbol{\eta}$ | 模模創意生活股 | $\overline{\phantom{0}}$ | $\boldsymbol{\mathcal{H}}$ | 1,000,000 | $\blacksquare$ | 7.87% | 7.87% | $\qquad \qquad -$ | |
| 份有限公司股票 | |||||||||
| 住益投資 | 永成環科股份有 | $\overline{a}$ | $\overline{''}$ | 100,000 | 1,000 | 0.11% | 1,000 | 1.94% | $\equiv$ |
| 限公司股票 | ⋍ | ||||||||
| 住益投資 | 怡華實業股份有 | 透過其他綜合 | 236,720 | 2,817 | 0.25 % | 2,817 | 0.25% | ||
| 限公司股票 | 損益按公允債 值衡量之金融 |
||||||||
| 資產一流動 | |||||||||
| 怡裕投資 | 佳益投資股票 | 公司董事長或總 透過其他綜合 | 587,632 | 2,402 | 1,38 % | 2,402 | 1.38% | $\overline{(\sharp 1)}$ | |
| 經理與被投資公 損益按公允價 | |||||||||
| 司之董事長或總 值衡量之金融 | |||||||||
| 經理為同一人, 資產一非流動 | |||||||||
| 或具有配偶或二 | |||||||||
| 親等以內關係之 他公司 |
|||||||||
| 住益投資 | 和起堂投資股份 | $\overline{H}$ | 8.053 | $\blacksquare$ | 0.05% | $\blacksquare$ | 0.5% | ||
| 有限公司股票 | |||||||||
| 住益投資 | 廣博實業股份 | $\overline{a}$ | $\overline{''}$ | 1,331,750 | 24,744 | 4.64 % | 24,744 | 4.64 % | $\overline{\phantom{0}}$ |
| 佔裕投資 | 有限公司股票 | 3,384,000 | 62,875 | 11.78 % | 62,875 | 11.78% | |||
| 住興投資 | 統一強棒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 | 604,361.07 | 10,140 | 10,140 | $\overline{\phantom{0}}$ | |||
| 允償值衡量之 | |||||||||
| 怡裕投資 | 金融資產一流 | 481,295.65 | 8,075 | L. | 8,075 | Ξ | ÷. | ||
| 動 | |||||||||
| 住益投資 | 旺宏電子股份有 | $\boldsymbol{\mu}$ | 10,416 | 387 | $\blacksquare$ | 387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0}}$ | |
| 住益投資 | 限公司股票 | $\boldsymbol{\prime\prime}$ | 500 | 10 | $\overline{a}$ | 10 | $\overline{\phantom{a}}$ | ||
| 天剛資訊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 |
|||||||||
| 住益投資 | 宏遠興業股份有 | $\omega$ | $\boldsymbol{\prime}$ | 108,201 | 989 | $\blacksquare$ | 989 | $\overline{\phantom{a}}$ | ÷, |
| 限公司股票 | |||||||||
| 住興投資 | 官田鋼鐵股份 | ÷ | $\boldsymbol{n}$ | 98,676 | 661 | $\blacksquare$ | 661 | $\equiv$ | |
| 怡裕投資 | 有限公司股票 | 59,204 | 397 | $\blacksquare$ | 397 | $\qquad \qquad -$ | |||
| 住益投資 | 296,029 | 1,984 | 1,984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a}$ |
註1: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取得不 | 財 羞 |
交 | 损救支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 | 取得目其他 | ||||||||
|---|---|---|---|---|---|---|---|---|---|---|---|---|---|
| 動產之 | 交易對象 | 国体 | 與發行人 | - 44 移 |
定之李 | 的及使初定 | |||||||
| 公 ą |
名称 | 發生日 | 金额 | 付情形 | 所有人 | 体 之勝 |
渊 н |
頻 全 |
考依掉丨 | 用情形 事项! | |||
| 本公司 | 自地委建 | 106.9.5 | 679 145 | 393,093 | 猛挥营造 採權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長興不 | 興建大營 | 依契约 | |
| 工程 | (未税) | 法之投 | 動產估 | 段廠辦出 | 辦理 | ||||||||
| 資(註) | 惯師聯 | ١ŧ | |||||||||||
| 合事務 | |||||||||||||
| 所 |
- 註: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董事席次變動,致合併公司對其不 再具控制力,故由子公司改列為關聯企業,請詳附註六(八)。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道(顏)貨 | 文 | 情 | 形 | 艾萝快件其一般艾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 俱 期 |
進 (銷) 貨 |
額 舎 |
化熄速 (44)貨 之比率 |
投信期間 | 부 債 |
投信期間 | 頓 套 |
佔塊應收 (付)票據、 根杖之比串 |
備 註 |
| 本公司 | 佳得紡織 | 採權益法之投資 進貨 | 233.207 | 20.11 % |
月 结60天 | 疂 | 兵 | (124, 596) | 37.14 % | ||
| 猛揮營造 | 本公司 | 採權益法之投資 銷貨 (#) |
333.784 | 41.30 % | 依合的規定 | 枲 | 無 | 2.225 | $\frac{9}{4}$ 2.12 |
註: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董事席次變動,致合併公司對其不 再具控制力,故由子公司改列為關聯企業,請詳附註六(八)。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十四)。
| 奥交易人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之崩依 | 秆 圓 |
奎 額 |
交易條件 | 估合併總營收 |
| $(t+1)$ | $(\pm z)$ | 或貧產之比率 | |||||
| $\mathbf{0}$ | 本公司 | 悟景國際 | $\mathbf{1}$ | 營業收入 | 5,122 | 與一般銷貨尚無顯著 | 0.20% |
| 不同,收款期間約為 | |||||||
| 1~5個月 | |||||||
| $\bf{0}$ | 本公司 | 怡晉國際 | $\mathbf{1}$ | 營業成本 | 578 | 與一般進貨尚無顯著 | 0.02% |
| 不同,付款期間约為 | |||||||
| 1~5個月 | |||||||
| $\Omega$ | 本公司 | 怡音國際 | 1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927 | 0.01% | |
| 0 | 本公司 | 怡晉國際 | 1 | 其他應收款-開係人 | 62 | ||
| 0 | 本公司 | 怡晉國際 | 1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8 | ||
| $\bf{0}$ | 本公司 | 怡骨國際 | L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30 | ||
| 0 | 本公司 | 得思康 | I.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6,411 | 0.26% | |
| 0 | 本公司 | 得思康 | 1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3,351 | 0.05% | |
| 0 | 本公司 | 得思康 | 粗賃收入 | 171 | |||
| 0 | 本公司 | 佳益投資 | J. | 營業成本 | 3,484 | 與一般進貨尚無顧著 | 0.14% |
| 不同,付款期間約為 | |||||||
| 1~5個月 | |||||||
| $\bf{0}$ | 本公司 | 住益投資 | $\mathbf{1}$ | 粗賃收入 | 8,665 | 0.35% | |
| $\mathbf 0$ | 本公司 | 住益投資 | $\mathbf{1}$ | 合约负债一流動 | 10,700 | 0.17% | |
| $\Omega$ | 本公司 | 住益投資 | 1 | 其他應付帳款-關係人 | 237 | ||
| $\bf{0}$ | 本公司 | 性益投資 | 1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2,940 | 0.05% | |
| $\bf{0}$ | 本公司 | 佳益投資 | ı. |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 21,546 | 0.34 % | |
| $\bf{0}$ | 本公司 | 佳益投資 | 其他流動負債 | 12,000 | 0.19% | ||
| $\bf{0}$ | 本公司 | 猛揮營造 | 1 | 其他收入 | 173 | 0.01% | |
| 0 | 本公司 | 猛揮营造 | 1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5 | ||
| $\mathbf{I}$ | 佳圃建設 | 猛揮營造 | 3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89 | 0.01% | |
| $\mathbf{2}$ | 怡裕投資 | 猛揮營造 | 3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2 | ||
| 3 | 佳益投資 | 猛挥营造 | 3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2 | ||
| 4 | 怡骨國際 | 猛揮營造 | 3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2 |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奥交易人 | 情形 交易 柱 來 |
|||||||||
|---|---|---|---|---|---|---|---|---|---|---|
| 編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之關係 | 科 目 |
額 全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 | |||
| $(t-1)$ | $(\mathbf{t}$ . | 或贫産之比率 | ||||||||
| 4 | 怡骨國際 | 住固建設 | 3 | 營業收入 | 奥一般銷貨尚無願著 | |||||
| 不同,收款期間約為 | ||||||||||
| 1~5個月 | ||||||||||
| 4 | 怡晉國際 | 猛揮營造 | 3 | 營業收入 | 79 | 與一般銷貨尚無顯著 | ||||
| 不同,收款期間約為 | ||||||||||
| 1~5個月 | ||||||||||
| 5 | 佳興投資 | 猛揮營造 | 3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12 \,$ | |||||
| 6 | 猛揮營造 | 本公司 | $\overline{2}$ | 營業收入 | 333,784 | 依合约規定,與非關 | 13.37% | |||
| 條人無顯著不同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八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 投資公司 | 被投资公司 | 主要管 | 原始投资金额 | 荊 | 井 未 |
才 | 期中最高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稱 名 |
稱 Ł |
所在地區 | 紧项目 | 本期期末 | 天平年底 | π 股 |
平 π |
張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借住 |
| 本公司 | 佳固建设 | 台南市水康區委託營造廠商 | 8,978 | 8,978 | 1,000,000 1.15% | 918 | 1.15% | (11,606) | (134) | $(i$ i $i$ ) | ||
| 勝利里中華路 興建國民住宅 | ||||||||||||
| 1-145號21樓 | 及商業大樓出 | |||||||||||
| 售出租、室內 | ||||||||||||
| 装潢、建材製 | ||||||||||||
| 造銷售。 | ||||||||||||
| 本公司 | 怡晉國際 | 台南市成功路 食品、百貨、 | 11.030 | 11.030 | 2 382 350 79.41% | (3,805) | 79.41% | 428 | 340 | (註1) | ||
| 457號4樓 | 紡織、化工原 | |||||||||||
| 料、機器之批 發零售、買賣 |
||||||||||||
| 及進出口通訊 | ||||||||||||
| 監控器材買 | ||||||||||||
| 音 - | ||||||||||||
| 本公司 | 怡裕投資 | 台南市永康區 一般投資。 | 66.917 | 66,917 | 6 691 682 32 67% | 34,878 | 32 67% | (4.794) | (1, 566) | (註1) | ||
| 勝利里中華路 | ||||||||||||
| 1-145號21樓 | ||||||||||||
| 本公司 | 佳益投資 | 台南市永康區 | 一般投資。 | 604,523 | 591,748 | 41 456,745 97.47% | 244,380 | 97.47% | (15, 376) | (8,504) | (註1) | |
| 膀利里中華路 | (註3) | |||||||||||
| 1-145號21樓 | 11.32% | 1,026 | (20, 857) | (註4) | ||||||||
| 本公司 | 猛隼營造 | 勝利里中華路 承攬。 | 臺南市永康區 土木建築工程 | 30,000 | 30,000 | 2,433,962 10.14% | (929) | (i:5) | ||||
| 1-145號21樓 | ||||||||||||
| 本公司 | 得思康 | 台南市宫田區資訊系統整 | 5,000 | 5,000 | 500,000 100.00% | 2,986 | 100.00% | 202 | 202 | (註1) | ||
| 工業路11號 | 1승 - | |||||||||||
| 本公司 | 佳得纺织 | 台南市新市區協識、化工原 | 101,573 | 101,573 | 11.540,337 33.56% | 157,905 | 33.56% | 68,185 | 22,883 | (3.2) | ||
| 三舍里三舍料、不動產買 | ||||||||||||
| 佳固建設 | 猛揮營造 | 207碳 | ÷ 臺南市永康區 土木建築工程 |
8 455,456 35.23% | 52,593 | 39.33% | 1,026 | (1,231) | (註5) | |||
| 勝利里中華路 永攬。 | 102,189 | 102,189 | ||||||||||
| 1-145號21樓 | ||||||||||||
| 住因建設 | 佳上科技股份 臺南市永康區 電器安裝、消 | 14,900 | 14,900 | 1,000,000 100.00% | 8,215 | 100.00% | (1,947) | (1, 947) | ||||
| 有限公司 | 勝利里中華路 防安全設備安 | |||||||||||
| 1-145號21樓 | 裝工程、自動 | |||||||||||
| 控制設備工 | ||||||||||||
| 担。 |
| 投資公司 | 被投资公司 | 主要著 | 原始投资金额 | 持方 期末 |
期中最高 | 被投资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翁 x |
z 緯 |
所在地區 | 黄項目 | 本期期末 | 卡年年底 | 套 夏 |
īΨ | 半 林西金額 | 持股比例 | 本期损益 | 投資(損)益 | 併性 |
| 化典投资 | 怡音國際 | 台南市成功路 食品 百貨、 | 6.755 | 6,755 | 228,530 7.62% | (365) | 7.62% | 428 | 33 | (註1) | ||
| 157號4樓 | 纺绩, 化工原 | |||||||||||
| 料、機器之批 | ||||||||||||
| 登客售、買賣 | ||||||||||||
| 及進出口通訊 | ||||||||||||
| 監控器材買 青. |
||||||||||||
| 招格投資 | 狂揮營造 | 臺南市永康區 土木建築工程 | 4.229 | 2.093 | 343,396 | 143 % | 2,136 | 1.43% | 1.026 | 342 | (註5) | |
| 勝利里中華路 承攬。 | ||||||||||||
| 1-145號21樓 | ||||||||||||
| 怡格投資 | 佳圃建设 | 臺南市永康區 委託營造廠商 | 16,739 | 16,739 | 10 178 000 11.72 % | 9,353 | 11.72% | (11,606) | (1,360) | (註1) | ||
| 勝利里中華路興建國民住宅 | ||||||||||||
| 1-145號21樓 | 及商業大樓出 | |||||||||||
| 售出租、室内 装潢、建材製 |
||||||||||||
| 造銷售。 | ||||||||||||
| 仕益投資 | 住固建設 | 臺南市永康區 委託營造廠商 | 134,346 | 134,346 | 39.362,731 | 45.31% | 36,159 | 45.31% | (11,606) | (5,258) | (註1) | |
| 勝利里中華路 興建國民住宅 | ||||||||||||
| 1-145號21榫 | 及商業大樓出 | |||||||||||
| 售出租、室內 | ||||||||||||
| 装潢、建材製 | ||||||||||||
| 造銷售。 | ||||||||||||
| 性益投資 | 怡裕投資 | 台南市成功路 一般投資。 | 87,720 | 37,720 | 8.739,174 | 42.67% | 45,000 | 42 67% | (4, 794) | (2,039) | (註1) | |
| 457號4樓 | ||||||||||||
| 任益投資 | 抬骨國際 | 台南市成功路 食品、百貨、 | 4,840 | 4,840 | 190,590 | 6.35% | 6.35% | 428 | $\blacksquare$ | (註1) | ||
| 457號4樓 | 紡績、化工原 | |||||||||||
| 料、機器之批 | ||||||||||||
| 發零售、買賣 | ||||||||||||
| 及進出口通讯 | ||||||||||||
| 监控器材買 | ||||||||||||
| 青。 | ||||||||||||
| 仕益投資 | 猛揮營造 | 委南市永康區 土木建築工程 | 4.243 | 2,107 | 343,396 | 1.43% | 2,136 | 1.43% | 1.026 | 333 | $($ it 5) | |
| 勝利里中華路 承揽。 | ||||||||||||
| 1-145號21樓 | ||||||||||||
| 性益投資 | 住興投資 | 臺南市永康區 一般投資 | 22,500 | 22,500 | 49,796,000 | 99.99% | 22,627 | 99.99% | 1,199 | 1,199 | (註1) | |
| 勝利里中華路 | ||||||||||||
| 1-145號21樓 |
註1: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2:提供9,787,500股做為進貨履約保證。
- 註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失係包含依持股比例認列子公司之損失15,927千元及與子 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已實現利益7,423千元。
- 註4:本期認列之投資損失係包含依持股比認列子公司之損失354千元及與子公司 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20,503千元。
- 註5:猛揮營造於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董事席次變動,致合併公司對其 不再具控制力,故由子公司改列為關聯企業,請詳附註六(八)。
(三)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六個應報導部門:先染事業部門、長纖事業部門、染紗事業部門、 營建事業部門、投資事業部門及其他事業部門,先染事業部門係製造各類短纖織物 用品及紡織品染整等業務,係銷售予成衣商、貿易商及布商等。長織事業部門係製 造各類長纖織物用品,係銷售予成衣商、貿易商及布商等。染紗事業部門係從事棉
紗、毛紗及混紡紗等商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營建事業部門係從事之住宅及 商業大樓興建、出租及出售與土木建築工程之承攬等業務。投資事業部門係包括各 種生產、銀行、保險、證券、文化事業等公司之投資及興建商業大樓、國民住宅事 業之投資。合併公司之其他事業部門係包括資訊軟體暨資料處理服務;食品、紡織 及各項百貨等之批發零售及買賣;織物之原絲、原紗、顏料及染料之銷售,其他事 業部門因未達量化門檻,故彙總合併報導。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 策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二)應報導部門捐益、部門資產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利益)至應報導部門。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 用之報告一致。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 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 之銷售,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 先染事業 | 長線事業 | 纺纱事業 | 營建事業 | 投資事業 | 其他事業 | 搏 坚 及销除 |
차 合 |
|
|---|---|---|---|---|---|---|---|---|
| 對外收入 | 991,689 | 770,327 | 196,616 | 490.253 | 34,037 | 13.128 | $\blacksquare$ | 2,496,050 |
| 部門間收入 | 5,122 | 334,021 | 12.320 | 7.103 | (358, 566) | |||
| 合計 | 996,811 | 770,327 | 196,616 | 824,274 | 46,357 | 20,231 | (358, 566) | 2,496,050 |
| 部門(損)益 | (39,029) | (136.092) | (37,946) | (11.164) | 143,586 | 677 | 4,480 | (75, 488) |
| 107年度 | ||||||||||
|---|---|---|---|---|---|---|---|---|---|---|
| 叄 椇 |
||||||||||
| 先染事業 | 長繚事業 | 坊炒事業 | 營建事業 | 投資事業 | 其他事業 | 及销除 | ाने 승 |
|||
| 對外收入 | 1.093.267 | 660.485 | 277,467 | 399.651 | 18.073 | 10.137 | $\blacksquare$ | 2,459,080 | ||
| 部門間收入 | 3,379 | 155.860 | 28,741 | 5.420 | (193,400) | |||||
| 合計 | 1.096,646 | 660,485 | 277,467 | 555,511 | 46,814 | 15.557 | (193, 400) | 2,459,080 | ||
| 部門(損)益 | (55, 448) | (139, 429) | (35,591) | (119.427) | 86,205 | 463 | 96,967 | (166, 260) |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流 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 -- | -- | -- | ----------- | -- |
| 地 區 |
108年度 | |||
|---|---|---|---|---|
| 台灣 | 1.219,501 | 1,364,951 | ||
| 亞洲(不包括台灣) | 994,233 | 847,417 | ||
| 其他地區(未達10%) | 282,316 | 246,712 | ||
| Ъ | 2,496,050 | 2,459,080 |
非流動資產之所在地均係於台灣。民國一〇八年及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 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分別為4,438,560千元及3,378,620千元,惟不包含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退職 後福利之資產等非流動資產。
(四)產品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 稱 產 名 밂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先染織物 | \$ 991,689 |
1,093,267 |
| 長纖織物 | 770,327 | 660,485 |
| 毛紗 | 139,255 | 196,252 |
| 棉纱 | 57,361 | 81,215 |
| 工程合約收入 | 474,443 | 397,565 |
| 投資性不動產租金收入 | 35,776 | 20,159 |
| 其他 | 27,199 | 10.137 |
| \$ 2,496,050 |
2,459,080 |
(五)重要客户資訊
合併公司銷貨收入佔綜合損益表營業收入淨額10%以上客戶之明細如下:
| 客户名稱 | 108年度 | 107年度 |
|---|---|---|
| A公司 | 133,978 | 355,433 |

$\mathb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