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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TECH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Nov 12, 2013

52073_rns_2013-11-12_2965fc92-236c-497c-bfdb-6129b624b26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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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2 年度及 101 年度

(股票代碼 2425)

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 48 之 3 號 3 樓

電 話:(02)2913-8833

承 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2 年度及 101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四、 個體資產負債表 5 ~ 6
五、 個體綜合損益表 7
六、 個體權益變動表 8
七、 個體現金流量表 9
八、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10 ~ 49
(一)
公司沿革
10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 ~ 15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2 ~ 23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3 ~ 33
(七)
關係人交易
34 ~ 35
(八)
質押之資產
3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5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6
(十二)其他 36 ~ 4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1 ~ 44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45
(十五)首次採用
IFRSs
45 ~ 49
九、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50 ~ 58


附註 102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1 月

$1$ $\theta$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及
$\frac{1}{2}$
207,773
8 \$
261,463
$19*$ 566,713 49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二)
資產一流動 131,365 1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518,549 19 710,629 53 58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六(三)及
1,031,776 38 54,358 5
130X 存貨 六(四) 538,967 $20\,$ 37,476 $\mathfrak{Z}$ 39,347 $\mathfrak{Z}$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五) 91,906 $\overline{4}$ 29,726 $\overline{2}$ 30,382 $\sqrt{3}$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388,971 89 1,039,294 77 822, 223 71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305,422 11 307,209 23 339,143 29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1,397 $\blacksquare$ 2,228 $\overline{\phantom{a}}$ 2,685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5 6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306,824 11 309,443 23 341,828 29
1XXX 資產總計 2,695,795
\$
100 1,348,737
$\frac{1}{2}$
100 1,164,051
\$
100
(績次頁)
承啟
(原華

民國 102年12月31
國品
司)
2月31日、1月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2 年 12


31
$\boxminus$
%
101 年 12 月

$31$ E
$\%$
101


$\mathbf{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八) $\$\$
585,376
22 58,088
\$
$4 \quad$
2150 應付票據 $\pm$ $\mathfrak{Z}$
$\overline{a}$
14 7,772 1
2170 應付帳款 t 702,056 26 210,637 16 145,001 12
2200 其他應付款 t 14,787 $\mathbf{1}$ 10,189 $\mathbf{1}$ 5,968 $\mathbf{I}$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六(十八) 1,607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六(十) 4,334 4,334 5,998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94 118 4,528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308,357 49 283,380 21 169,267 15
2XXX 負債總計 1,308,357 49 283,380 21 169,267 15
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945,059 35 935,702 69 1,178,318 101
保留盈餘 六(十二)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8,09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59,178 $\overline{c}$ 59,178 5 59,178 $\sqrt{5}$
3350 未分配盈餘 (待彌補虧損) 368,725 14 80,917 6 ( $242,712$ (21)
其他權益 六(十三)
3400 其他權益 6,384 $-$ ( 10,440(1)
3XXX 權益總計 1,387,438 51 1,065,357 79 994,784 85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
負債及權益總計 2,695,795
\$
100 \$ 1,348,737 100 \$ 1,164,051 100

102
101
項目 附註 %
4000 營業收入 \$ 6,046,494 \$
100
2,326,28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及七 $5,608,695$ )( $92)$ ( $2,149,814$ ( 93)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437,799 8 176,466 $7\phantom{.0}$
營業費用 六(十七)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7,194$ ) ( $1)$ ( 9,150)
6200 管理費用 18,349) $\left($
$\overline{\phantom{a}}$
$17,724$ ) ( 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437) 2,756)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8,980)( $1)$ ( $29,630$ ( 1)
6900 營業利益 388,819 7 146,836 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四) 1,184 5,42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五) 6,057 $-$ ( $14,203$ ) ( 1)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六) ( 5,985 $-$ ( 363)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六(六)
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份額 $36,365$ )( $1)$ ( $56,678$ )(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5,109$ ) ( $1)$ ( $65,823$ ) ( 3)
7900 税前淨利 353,710 6 81,013 3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十八) 1,668)
8200 本期淨利 \$ 352,042 \$
6
81,013 3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兒換差額 \$ 16,824 $($ \$
$\overline{\phantom{a}}$
10,440)
8300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損失)之
稅後淨額 \$ 16,824 $($ \$ 10,440)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368,866 $\$\,$
6
70,573 3
基本每股盈餘 六(十九)
9750 本期淨利 \$ 3.73
\$
0.86
稀釋每股盈餘
9850 本期淨利 \$ $3.72$ \$ 0.86



બ્ર∣

$\star$ (+-)
$\star$ (+ $\equiv$ )



01年12月31日徐額
01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01年1月1日餘額


資爾補虧損
01年度淨利
02

$\overline{\ast}$
餘公積
法定盈
別盈餘公積

彌補



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1,178,318 $\leftrightarrow$ \$ 59,178 $\mathfrak{S}$ 242,712) \$
242,616) 242,616 $\leftrightarrow$ 994,784
81,013 81,013
10,440) 10,440)
935,702 $\Theta$ $\varphi$ 59,178 80,917 10,440)
$\mathfrak{S}$
$\leftrightarrow$ 1,065,357

02年1月1日餘額
935,702 $\Theta$ 59,178 80,917 10,440)
$\mathfrak{S}$
$\varphi$ 1,065,357
ホ(+ニ)
11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8,092 8,092)
$\pi(+-)$
股票股利
9,357 9,357)
現金股利 46,785)
12年度淨利 352,042 46,785)
$\star$ (+ $\equiv$ )
1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352,042
16,824 16,824
$\rightarrow$
02年12月31日餘額
945,059 8,092
$\Theta$ 59,178 $\leftrightarrow$ 368,725 6,384
↔∣ , 387, 438

附註 102
10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353,710 \$ 81,013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七) 831 879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六(四) 1,224 42,530)
處分投資利益 六(十五) 27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利益 六(十五) 62)
利息收入 六(十四) 986) ( 2,764)
利息費用 六(十六) 5,985 36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六(六)
損失之份額 36,365 56,67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31,640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839,696) ( 656, 213)
存貨 $502, 715$ ) 44,401
其他流動資產 2,478 65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 $11)$ $($ 7,758)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491,419 65,636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流動
4,598 4,076
其他流動負債 1,66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76 4,410)
收取之利息 446,722)
986
330,334)
支付之利息 $5,985$ ) ( 2,764
支付之所得稅 61) 21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51,782) 327,78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7,754$ ) 35,18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 36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64,658)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6)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2,411) 35,55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527,288 58,088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二) 46,78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80,503 58,08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53,690$ ) 305,25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61,463 566,71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7,773 \$ 261,463

承 啟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

單 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 別註明 者外 )

一 、公 司沿革

承 啟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簡稱「 本公司」)原 名華東承 啟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設 立於民 國 75 年 11 月 ,於民 國 102 年 1 月 更名為 承啟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 本 公 司股票 自民國 86 年 12 月 核准上 櫃買賣 ,於民國 89 年 8 月 17 日 經核准 股票 轉 上 市 買 賣 。 本 公 司 主 要 經 營 主 機 板 、 顯 示 卡 及 電 腦 週 邊 設 備 買 賣 及 製 造 等 業 務 為主。

億 城國際 開發股 份有限 公司持 有本公司 36.2%股 權,並取 得本公司 過半數 之董事 席 位。

二 、通 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 個體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03 年 3 月 26 日經 董事會 通過。

  • 三 、新 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 (一 )已 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下 簡稱「 金管 會」 )認可 之新發 布、 修正後 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本 年度係 首次採 用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故不 適用。

  • (二 )尚 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響
  • 1.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 具:金 融資產 分類與 衡量」
    • (1)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民國 98 年 11 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生 效日為 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得提前 適用 (惟國 際會計 準則理 事會 於 民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業已刪 除強制 適用日 期,得立即 選擇適用 )。此 準 則雖經 金管會 認可, 惟金管 會規定 我國於 民國 102 年 適用國際 財務 報 導準則 時,企業不 得提 前採用 此準則,應 採用 國際會 計準則第 3 9 號 「 金融工 具:認 列與衡 量」 2009 年版本 之規 定。
    • (2)此 準則係 取代國 際會 計準則第 39 號之 第一 階段。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9 號提出 金融工 具分類 及衡量 之新規 定,且 可能影 響本公 司金融 工具 之 會計處 理。

(三 )國 際會計 準則理 事會已 發布但 尚未經 金管會 認可之 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影 響

1.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 實 際 適 用 應 以 金 管 會 規定為 準之新 準則、 解釋及 修正之 影響評 估如下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 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 有限度豁免(修正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號) 允許企業首次適用IFRSs時,得選擇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 工具:揭露」之過渡規定,無須揭露 比較資訊。 民國99年7月1日 2010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及7 號、國際會計準則第1及34號及國際 財務報導解釋第13號相關規定。 民國10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金融負債分 類及衡量」 要求指定公允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須將與該金融負債發行人本身 有關之信用風險所產生之公允價值變 動反映於「其他綜合損益」,且於除 列時其相關損益不得轉列當期損益。 除非於原始認列時,即有合理之證據 顯示若將該公允價值變動反映於「其 他綜合損益」,會造成重大之會計配 比不當(不一致),則可反映於「當期 損益」。(該評估僅可於原始認列時 決定,續後不得再重評估)。 民國102年11月19日 (非強制) 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修 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 號) 增加對所有於報導日存在之未除列之 已移轉金融資產及對已移轉資產之任 何持續參與提供額外之量化及質性揭 露。 民國100年7月1日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 採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修 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號) 當企業之轉換日在功能性貨幣正常化 日以後,該企業得選擇以轉換日之公 允價值衡量所持有功能性貨幣正常化 日前之所有資產及負債。此修正亦允 許企業自轉換日起,推延適用國際會 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之除列規 定及首次採用者得不必追溯調整認列 首日利益。 民國100年7月1日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
收(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2
號)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之
資產價值應預設係經由出售回收,
除非有其他可反駁此假設之證據存
在。此外,此修正亦取代了原解釋
公告第21號「所得稅:重估價非折
舊性資產之回收」。
民國101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該準則係在現有架構下重新定義控
制之原則,建立以控制作為決定那
些個體應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基礎
;並提供當不易判斷控制時,如何
決定控制之額外指引。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
「聯合協議」
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只
是著重其法律形式而是依合約性權
利與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
是合資,且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
併之選擇。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該準則涵蓋所有對其他個體權益之
揭露,包含子公司、聯合協議、關
聯企業及未合併結構型個體。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單獨
財務報表」(2011年修正)
刪除合併財務報表之規定,相關規
定移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
關聯企業及合資」(2011年
修正)
配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
合協議」之訂定,納入合資採用權
益法之相關規定。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
「公允價值衡量」
定義公允價值,於單一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中訂定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
,並規定有關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
,藉以減少衡量公允價值及揭露有
關公允價值衡量資訊之不一致及實
務分歧,惟並未改變其他準則已規
定之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102年1月1日

~12~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
給付」(2011年修正)
刪除緩衝區法並於精算損益發生
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及規
定所有前期服務成本立即認列,
並以折現率乘以淨確定給付負債
(資產)計算而得之淨利息取代利
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
且除淨利息外之計畫資產報酬列
入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2年1月1日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
此修正將綜合損益表之表達,分
為「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兩節,且要求「其他綜合損益」
節應將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者及
於符合特定條件時,後續將重分
類至損益者予以區分。
民國10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
「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
除成本」
符合特定條件之剝除活動成本應
認列為「剝除活動資產」。剝除
活動之效益係以產生存貨之形式
實現之範圍內,應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2號「存貨」規定處理。
民國102年1月1日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互抵(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
應揭露能評估淨額交割約定對企
業財務狀況之影響或潛在影響之
量化資訊。
民國102年1月1日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
釐清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中「目
前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
列之金額互抵」及「在總額交割
機制下,亦可視為淨額交割之特
定條件」的相關規定。
民國103年1月1日
政府貸款(修正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號)
首次採用者對於在轉換日暨存之
政府貸款,推延適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
會計準則第20「政府補助之會計
及政府輔助之揭露」之規定處理
,且於轉換日既存低於市場利率
之政府貸款之利益不應認列為政
府補助。
民國102年1月1日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2009-2011年對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第1號和國際會
計準則第1、16、32及34號相關規
定。
民國102年1月1日
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議及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
指引(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0、11及12號)
明確定義所謂「首次適用日」,
係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11
及12號首次適用之年度報導期間
之首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投資個體(修正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0及12號和國際會
計準則第27號)
定義何謂「投資個體」及其典型
特性。符合投資個體定義之母公
司,不應合併其子公司而應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子公
司。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
「稅賦」
除所得稅外,企業對於政府依據
法規所徵收之其他稅賦應依國際
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
有負債及或有資產」之規定認列
負債。
民國103年1月1日
非金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之
揭露(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6號)
當現金產生單位包含商譽或非確
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但未有減
損時,移除揭露可回收金額之規
定。
民國103年1月1日
衍生工具之債務變更及避險
會計之繼續(修正國際會計
準則第39號)
衍生工具之原始交易雙方同意由
一個或多個結算者作為雙方的新
交易對象,且符合某些條件時無
須停止適用避險會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避險會計」及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
號與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1.放寬被避險項目及避險工具之
符合要件,並刪除高度有效之明
確標準以貼近企業風險管理活動
對避險會計之適用。
2.得選擇單獨提早適用原始認列
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與該金融負債發行人本身有關
之信用風險所產生之公允價值變
動反映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
關規定。
民國102年11月19日
(非強制)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主要修正內容 IASB發布之生效日
與服務有關之員工或第三方
提撥之處理(修正國際會計
準則第19號)
允許與服務有關但不隨年資變
動之員工或第三方提撥,按當
期服務成本之減項處理。隨年
資變動者,於服務期間按與退
休給付計畫相同方式攤銷。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
3、8及13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
16、24及38號相關規定。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改善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
及13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
相關規定。
民國103年7月1日
  • 2.本 公 司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新 準 則 、 解 釋 及 修 正 之 潛 在 影 響 , 故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對本 公司個 體財務 報告之 影響。
  • 四 、重 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 製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如 下 。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 此 等 政 策 在所有 報導期 間一致 地適用 。

  • (一 )遵 循聲明
  • 1.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之 首 份 個 體 財 務 報告。
  • 2.依上開 編製準 則編製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本 公司轉 換至國 際財 務報導 準 則 日)個體資 產負債 表 (以下 稱「 初始個 體資產 負債表 」)時,本公司 已調 整 依 先 前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報 導 之 金 額 。 由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計準 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 (以 下簡稱 IFRSs)如何影 響本公 司之 財務狀 況 、財務 績效及 現金流 量,請 詳附註 十五說 明。
  • (二 )編 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個體 財務報 告係按 歷史成 本編製 :
    • 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及 負債 (包 括衍生 工 具)。
  • 2.編製符 合 IFRSs 之財 務報告 需要使 用一些 重要會 計估計 ,在應 用本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 )外 幣換算

本 個體財 務報告 所列之 項目,係以 本公司營 運所處 主要經 濟環境 之貨幣 (即 功 能性貨 幣 )「新台 幣」 衡量及 表達貨 幣列報 。

  •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 幣交易 採用交 易日 或衡量 日之即 期匯率 換算為 功能性 貨幣, 換算此 等 交易產 生之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2)外 幣貨幣 性資產 及負 債餘額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 率評價 調整, 因 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3)外 幣非貨 幣性資 產及 負債餘 額,屬 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者 ,按資 產 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當 期 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按資產 負債表 日之 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項 目 ;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交易 日之歷 史匯率 衡量。
  • (4)所 有兌換 損益於 損益 表之其 他利益 及損失 列報。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功 能性貨 幣與表 達貨幣 不同之 所有集 團個體,其經營 結果和 財務狀 況以下 列 方式換 算為表 達貨幣 :

  • (1)表 達於每 一資產 負債 表之資 產及負 債係以 該資產 負債表 日之收 盤匯率 換 算;
  • (2)表 達於每 一綜合 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係以 當期平 均匯率 換算;
  • (3)所 有因換 算而產 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其他 綜合損 益。
  • (四 )資 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動資 產:
    • (1)預 期將於 正常營 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或 意圖將 其出售 或消耗 者。
    • (2)主 要為交 易目的 而持 有者。
    • (3)預 期於資 產負債 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現者 。
    • (4)現 金或約 當現金 ,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後至 少十二 個月交 換或用 以清償 負 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本 公司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類為 非流動 。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動負 債:
  • (1)預 期將於 正常營 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 要為交 易目的 而持 有者。
  • (3)預 期於資 產負債 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期清 償者。
  • (4)不 能無條 件將清 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債表 日後至 少十二 個月者 。負債 之 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行權 益工具 而導致 清償者 ,不

影 響其分 類。

本 公司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類為 非流動 。

(五 )約 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金。

  • (六 )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資 產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 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 2.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日會 計。
  • 3.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認列 於當期 損益。
  • (七 )放 款及應 收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 因 折現影 響不重 大,後 續以原 始發票 金額衡 量。

(八 )金 融資產 減損

  • 1.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具有能 可靠估 計之影 響。
  • 2.本公司 用以決 定是否 存在減 損損失 之客觀 證據的 政策如 下:
  • (1)發 行人或 債務人 之重 大財務 困難;
  • (2)違 約,諸 如利息 或本 金支付 之延滯 或不償 付;
  • (3)本 公司因 與債務 人財 務困難 相關之 經濟或 法律理 由,給 予債務 人原不 可 能考量 之讓步 ;
  • (4)債 務人將 進入破 產或 其他財 務重整 之可能 性大增 ;
  • (5)由 於財務 困難而 使該 金融資 產之活 絡市場 消失;
  • (6)可 觀察到 之資料 顯示 ,一組 金融資 產之估 計未來 現金流 量於該 等資產

原 始認列 後發生 可衡量 之減少 ,雖然 該減少 尚無法 認定係 屬該組 中之 某 個別金 融資產 ,該等 資料包 括該組 金融資 產之債 務人償 付狀況 之不 利 變化, 或與該 組金融 資產中 資產違 約有關 之全國 性或區 域性經 濟情 況 ;

  • (7)發 行人所 處營運 之技 術、市 場、經 濟或法 令環境 中所發 生具不 利影響 之 重大改 變的資 訊,且 該證據 顯示可 能無法 收回該 權益投 資之投 資成 本 。
  • 3.本 公 司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 各 類別處 理: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金融 資產原 始有效 利率折 現之現 值間之 差額,認 列減損 損失於 當期損 益。當 後續期 間減損損 失金額 減少,且該減 少能客 觀地與 認列減 損後發 生 之 事項相 連結,則 先前認 列之減 損損失 在未認 列減損 情況下 於迴轉 日應有 之 攤銷後 成本之 限額內 於當期 損益迴 轉。認列 及迴轉 減損損 失之金 額係藉 由 備抵帳 戶調整 資產之 帳面金 額。

(九 )金 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 公 司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

(十 )存 貨

存 貨 按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衡 量 , 成 本 依 加 權 平 均 法 決 定 。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 直 接 人 工 、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 (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投入 之估計 成本及 相關變 動銷售 費用後 之餘額 。

  • (十一 )採 用權益 法之投 資/子公 司
  • 1.子 公 司 指 本 公 司 有 權 主 導 其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之 所 有 個 體 ( 包 括 特 殊 目 的 個體 ),一 般係直 接或 間接持 有其超過 50%表決 權之股 份。本 公司 對 子 公司之 投資於 個體財 務報告 採權益 法評價 。
  • 2.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銷 除 。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已作 必要之 調整, 與本公 司採用 之政策 一致。
  • 3.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認 列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在 該 子 公 司 之 權 益 時 , 本 公 司 繼 續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損失。

  • 4.依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規 定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應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分 攤 數 相 同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主 權 益 應 與 合 併 基 礎編製 之財務 報告中 歸屬於 母公司 業主之 權益相 同。

  • (十二 )不 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係以取 得成本 為入帳 基礎。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 時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3.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不 提 所 舊 外 ,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 屬重大 ,則單 獨提列 折舊。
  • 4.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國 際會計 準則第 8 號 「會計 政策、會 計估計 變動及 錯誤」 之會 計 估計變 動規定 處理。

各 項資產 之耐用 年限如 下:

生 財 器 具 3 年 ~ 5 年

  • 其 他 設 備 3 年
  • (十三 )租 賃資產 /租 賃(承租人 )

營 業 租 賃 之 給 付 扣 除 自 出 租 人 收 取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 銷認列 為當期 損益。

(十四 )非 金融資 產減損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 兩 者 較 高 者 。 除 商 譽 外 ,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下減 除折舊 或攤銷 後之帳 面金額 。

(十五 )借 款

借 款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後 續 就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於 借 款期間 內衡量 。

(十六 )應 付帳款 及票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 義 務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 後 續 以 原 始 發 票金額 衡量。

(十七 )負 債準備

負 債 準 備 (包 含 保 固 之 或 有 負 債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該 義 務 , 且 該 義 務 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 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現 值 衡 量 , 折 現 率 採 用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之 評 估 之 稅 前 折 現 率 , 折 現 之 攤 銷 認 列 為 利 息 費 用 。 未 來 營運損 失不得 認列負 債準備 。

(十八 )員 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 期員工 福利係 以預期 支付之 非折現 金額衡 量,並於相 關服務 提供 時認 列 為費用 。

2.退休金

對 於確定 提撥計 畫,係依 權責發 生基礎 將應提 撥之退 休基金 數額認 列為 當 期之退 休金成 本。

3.離職福 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自 願 接 受 資 遣 而 支付之 福利。本 集團 係於做 出明確 承諾,備 具詳細 之正式 終止 聘雇計 畫,且 該計畫 沒有撤銷 之實際 可能性 時,始 認列費 用。如係為了 鼓勵 自 願 資遣而 提供之 離職福 利,係於員 工很有 可能 接受該 提議且 接受人 數可 合 理估計 時,始 認列費 用。在 超過資 產負債 表日 後 12 個月支 付之 福利 應 予以折 現。

4.員工分 紅及董 監酬勞

員 工分紅 及董監 事酬勞 係於具 法律或 推定義 務且金 額可合 理估計 時,認 列 為費用 及負債。嗣 後股 東會決 議實際 配發金 額與估 列金額 有差異 時, 則 按會計 估計變 動處理。另 本集團 係以財 務報 告年度 之次年 度股東 會決 議 日前一 日之每 股公允 價值,並 考慮除 權除 息影響 後之金 額,計 算股票 紅 利之股 數。

(十九 )所 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支付 之稅款 估列所 得稅負 債。未 分配盈 餘依所 得稅法 加徵 10%之 所 得 稅 , 俟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 始 就 實 際 盈餘之 分派情 形,認列 10%之未分 配盈餘 所得稅 費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公 司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遞延 所得稅 負債清 償時預 期適用 之稅率 (及 稅法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新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時實 現資產 及清償 負債時 ,始將 遞延所 得稅資 產及負 債互抵 。
  • (二十 )股 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 得 稅後之 淨額於 權益中 列為價 款減項 。

(二十 一)股 利分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 分 派 現 金 股 利 認 列 為 負 債 , 分 派 股 票 股 利 則 認 列 為 待 分 配 股 票 股 利,並 於發行 新股基 準日時 轉列普 通股。

(二十 二)收 入認列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集 團 外 顧 客 銷 售 商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 以 扣 除 增 值 稅 、 銷 貨 退 回 、 數 量 折 扣 及 折 讓 之 淨 額 表 達 。 商 品 銷 售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買 方 、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 列 收 入 。 當 與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 本 集 團 對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品 ,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 , 商 品 交付方 屬發生 。

五 、重 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定性 之主要 來源

本 公 司 編 製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 所 作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 定 性之說 明:

(一 )會 計政策 採用之 重要判 斷

收 入總額 或淨額 認列

本 公 司 依 據 交 易 型 態 及 其 經 濟 實 質 是 否 暴 於 與 銷 售 商 品 有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 判 斷 本 公 司 係 做 為 該 項 交 易 之 委 託 人 或 代 理 人 。 經 判 斷 為 交 易 之 委 託 人 時 , 以 應 收 或 已 收 顧 客 款 項 之 總 額 認 列 收 入 , 若 判 斷 為 交 易 之 代 理 人 時 ,則認 列交易 淨額為 佣金收 入。

本 公司依 據下列 委託人 之特性 做為總 額認列 收入之 判斷指 標:

  • (1)對 提供商 品或勞 務負 有主要 責任
  • (2)承 擔存貨 風險

(3)具 有直接 或間接 定價 之自由

(4)承 擔顧客 之信用 風險

(二 )重 要會計 估計及 假設

1.有形資 產及無 形資產 (商 譽除外 )減 損評估

資 產減損 評估過 程中,本 公司需 依賴主 觀判斷 並依據 資產使 用模式 及產業 特 性,決定特 定資產群 組之獨 立現金 流量、資產 耐用年 數及未來 可能產 生 之 收益與 費損,任 何由於 經濟狀 況之變 遷或集 團策略 所帶來 的估計 改變均 可 能在未 來造成 重大減 損。

2.遞延所 得稅資 產之可 實現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使用時 方予以 認列。評估 遞延所 得稅資產 之可實 現性時,必須 涉及管 理 階 層之重 大會計 判斷及 估計,包含 預期未來 銷貨收 入成長 及利潤 率、免稅 期 間、可使用 之所得稅 抵減、稅務 規劃等假 設。任何關 於全球經 濟環境 、 產 業環境 的變遷 及法令 的改變,均可能 引起遞 延所得 稅資產 之重大 調整。

3.存貨之 評價

由 於存貨 須以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計價,故本公 司必須 運用判 斷及估 計 決定資 產負債 表日存 貨之淨 變現價 值。由 於科技 快速變 遷,本 公司評 估 資 產負債 表日存 貨因正 常損耗、過 時陳舊或 無市場 銷售價 值之金 額,並將 存 貨成本 沖減至 淨變現 價值。此 存貨評 價主要 係依未 來特定 期間內 之產品 需 求為估 計基礎 ,故可 能產生 重大變 動。

  • 六 、重 要會計 科目之 說明
  • (一 )現 金及約 當現金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354 \$
549
\$
677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242,071 76,562 30,036
定期存款 30,006 184,352 536,000
272,431 261,463 566,713
減:受限制銀行存款 ( 64,658) - -
\$ 207,773 \$
261,463
\$
566,713

1.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 散 信 用 風 險 ,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之暴 險金額 為現金 及約當 現金之 帳面金 額。

2.本公司 將現金 及約當 現金提 供質押 之情形 ,請詳 附註八 。

(二 )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流 動

101年1月1日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國內開放型基金 \$
131,00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365
\$
131,365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 則無此 情形。 (三 )應 收帳款

102年12月31日
總額 備抵呆帳 淨額
應收帳款 \$
518,549
\$ - \$
518,549
應收帳款-關係人 1,031,776 - 1,031,776
\$
1,550,325
\$ - \$
1,550,325
101年12月31日
總額 備抵呆帳 淨額
應收帳款 \$
710,629
\$ - \$
710,629
101年1月1日
總額 備抵呆帳 淨額
應收帳款 \$
9,906
(\$ 9,848) \$
58
應收帳款-關係人 54,358 - 54,358
\$
64,264
(\$ 9,848) \$
54,416

1.本 公 司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應 收 款 項 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會 持 續 針 對 應 收帳款 客戶評 估其信 用風險 。

2.已逾期 但未減 損之金 融資產 之帳齡 分析如 下: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30天內 \$ 1,152 \$
-
\$
-
  • 3.已減損 金融資 產之變 動分析 :
  • (1)於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本 公司已 減損之 應收帳 款金額 分別為 \$0、 \$0 及\$9,906。

(2)備 抵呆帳 變動表 如下 :

102年 101年
1月1日 \$ -
\$
9,848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 148
本期沖銷未能收回之款項 -
(
9,996)
12月31日 \$ -
\$
-

4.本公司 之應收 帳款於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最大信 用風險 之暴險 金額為 應收帳 款之帳 面金額 。

(四 )存 貨

102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243,962
(\$ 1,530) \$ 242,432
在製品 189,967 - 189,967
製成品 9,639 ( 9,470) 169
在途存貨 106,399 - 106,399
\$
549,967
(\$ 11,000) \$ 538,967
101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38,066
(\$ 590) \$ 37,476
製成品 9,186 ( 9,186) -
\$
47,252
(\$ 9,776) \$ 37,476
101年1月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39,363
(\$ 24,111) \$ 15,252
在製品 6,004 ( 15) 5,989
製成品 46,286 ( 28,180) 18,106
\$
91,653
(\$ 52,306) \$ 39,347

本 公司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 認列為 費損之 存貨成 本分別 為\$5,608,695 及 \$2,149,814。 其 中 包 含 將 存 貨 自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而 認 列 之 銷 貨 成 本 分 別為 \$1,224 及 \$0;及 因呆滯 存貨去 化導致 存貨淨 變現價 值回升 而認列 為 銷 貨成本 減少之 金額分 別為 \$0 及 \$42,530。

(五 )其 他流動 資產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受限制銀行存款 \$
64,658
\$
-
\$
-
留抵稅額 25,667 25,775 28,110
其他 1,581 3,951 2,272
\$
91,906
\$
29,726
\$
30,382

(六 )採 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持股 持股 持股
帳列數 比例(%) 帳列數 比例(%) 帳列數 比例(%)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
公司 \$
250,731
100 \$
272,685
100 \$
339,143
100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
服務有限公司 48,546 100 34,524 100 - -
Wise Providence
Limited 6,145 100 - - - -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 - 100 - 100 - 100
\$
305,422
\$
307,209
\$
339,143

1.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損 )益 , 係 依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告 資料評 價而得 。投資 (損 )益 明細如 下:

102年度 101年度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司 (\$ 36,530)
(\$
56,531)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 95)
(
147)
Wise Providence Limited 260 -
(\$ 36,365)
(\$
56,678)
  • 2.有關本 公司之 子公司 資訊, 請參見 本公司 民國 102 年度 合併財 務報告 附 註 四(三)。
  • 3.本公司 於民 國 102 年 3 月投 資 Wise Providence Limited,金 額計港 幣 1,500 仟 元。
  • 4.本公司 於民 國 102 年 6 月 及 101 年 10 月投 資深圳 市景弘 數字研 發服務 有 限 公司, 金額分 別計美金 400 仟元及 1,200 仟元。

(七 )不 動產、 廠房及 設備

102年1月1日
成本
\$
16,431
\$
4,989
\$
21,420
(
14,671)
(
4,365)
(
19,036)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
(
156)
(
156)
\$
1,760
\$
468
\$
2,228
102年度
期初餘額
\$
1,760
\$
468
\$
2,228
折舊費用
(
632)
(
199)
(
831)
\$
1,128
\$
269
\$
1,397
期末餘額
102年12月31日
\$
1,096
\$
4,636
成本
\$
3,540
累計折舊
(
2,412)
(
671)
(
3,083)
-
(
156)
(
156)
累計減損
\$
1,128
\$
269
\$
1,397
機器設備
生財器具
其他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
860
\$
16,617
\$
7,836
\$
25,313
(
860)
(
11,080)
(
6,510)
(
18,450)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
(
3,772)
(
406)
(
4,178)
\$
-
\$
1,765
\$
920
\$
2,685
101年度
期初餘額
\$
-
\$
1,765
\$
920
\$
2,685
增添
-
-
360
360
-
(
703)
(
176)
(
879)
折舊費用
-
698
(
636)
62
減損迴轉(損失)
期末餘額
\$
-
\$
1,760
\$
468
\$
2,228
101年12月31日
成本
\$
-
\$
16,431
\$
4,989
21,420
-
(
14,671)
(
4,365)
(
19,036)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
-
(
156)
(
156)
\$
-
\$
1,760
\$
468
\$
2,228
生財器具 其他 合計

(八 )短 期借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借款性質 利率 金額 利率 金額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1.23%~2.44% \$ 527,134 - \$
-
信用狀借款 - 58,242 1.25% 58,088
\$ 585,376 \$
58,088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則 無此情 況。

本 公司為 上述銀 行借款 提供擔 保情形 ,請詳 附註八 。

(九 )退 休金

  • 1.本公司 依據「 勞工退 休金條 例」,訂有 確定 提撥之 退休辦 法,適 用於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度部 分,每 月按薪 資之 6%提 繳勞工 退休 金至勞 保局員 工個人 帳戶,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一次 退休金 方式領 取。
  • 2.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度,本 公司依 上開退 休金辦 法認列 之退休 金成本 分 別 為\$326 及 \$353。
  • (十 )負 債準備

本 公 司 之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主 係 與 記 憶 體 模 組 產 品 之 銷 售 相 關 ,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依據該 產品之 歷史保 固資料 估計。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 之負債 準備皆 為 \$4,334;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 之負債 準備為 \$5,998。

(十一 )股 本

  • 1.截至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額定 資本額 為 \$2,500,000(其中 \$100,000 供 發行認 股權 憑證、附認股 權特別 股或附 認股權 公司債 ),實 收 資本額 為 \$945,059, 每股面 額 10 元,期 末流通 在外股 數為 94,506 仟 股。
  • 2.本公司 於民國 102 年 6 月 21 日經 股東會決 議以股 東股票 股利 \$9,357 辦 理 轉增資, 每股面額 10 元, 共計發 行 936 仟 股,是項 增資案 已辦 妥變 更 登記。
  • 3.本公司 為改善 財務結 構,於 民國 101 年 6 月 13 日經 股東會 決議 通過辦 理 減資 \$242,616 彌 補虧 損,並 經董事 會決議 以民國 101 年 7 月 26 日 為 減 資基準 日,是 項減資 案已辦 妥變更 登記完 竣。

  • (十二 )保 留盈餘 (待 彌補虧 損)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時 , 應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及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 如 尚 有 盈 餘 應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百 分 之 十 , 再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再 就 餘 額 , 加 計 上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數 , 為 累 積 可 分 配 盈 餘 , 由 董 事 會 視 營 運 需 要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呈 股 東 會 決 議 保 留 適 當 額 度 外 , 餘 按 下 列 百 分 比 分 派 之 :
    • (1)董 事、監 察人酬勞 0.2%~2%;
    • (2)員 工紅利 0.1%~8%;
    • (3)其 餘為股 東紅 利,由 董事會 決議 ,於股東 會通過 ,按 股份總額 比例 分 派之。
  • 2.本公司 為科技 產業,所處 產業環境 多變,企 業生命 週期正 值成長 階段, 為 考 量 本 公 司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 每 年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發 放 股 利 時 , 其 股 東 股 利 分 配 之 數 額 以 不 低 於 當 年 度 盈 餘 扣 減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應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剩 餘 盈 餘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原 則 ,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以 不 低 於 現 金 股 利 及 股 票 股利合 計數之 百分之 十為原 則。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分之 二十五 之部分 為限。
  • 4.(1)本公司 分派盈 餘時 ,依法 令規定 須就當 年度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其他權 益 項 目借 方 餘額 提 列特 別 盈餘 公 積始 得 分派 , 俟後 其 他權 益項目 借 方 餘額迴 轉時, 迴轉金 額得列 入可供 分派盈 餘中。
    • (2)首 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管證 發字第 1010012865 號 函提列 之特別 盈餘公 積,本公 司於嗣 後使 用、處分 或重分 類相 關 資 產時, 就原提 列特別 盈餘公 積之比 例予以 迴轉。
  • 5.本公司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1,754 及\$751; 董 監酬勞 估列金 額分別 為 \$1,754 及 \$1,501, 係以截 至當期 止之淨 利,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 並 分 別 認 列為民 國 102 年及 101 年度之 營業費用 ,惟若 嗣後股 東會決 議實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民國 101 年 度員工 紅利 \$579 及董 監酬勞 \$1,157 與民國 101 年度財 務報 告 認列之 員工紅 利 \$751 及董監 酬勞 \$1,501 之 差異為 \$516,已 調整 為民 國 102 年 度之損 益。
  • 6.本公司 民國 101 年 6 月 13 日經 股東會 決議 通過減 資彌補 虧損,故無盈 餘 可供分 配。民國 102 年 6 月 21 日經股 東會 決議對 民國 101 年度 之盈

餘 分派每 股現金 股利 0.5 元 及每股 股票股利 0.1 元,現 金股利及 股票 股 利總額 分別為 \$46,785 及 \$9,357。民國 102 年度之 盈餘分 派尚未 經董 事 會決議 。

  • 7.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資訊 觀測站 查詢。
  • (十三 )其 他權益 項目
102年度 101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月1日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 10,440) \$ -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6,824 ( 10,440)
12月31日 \$ 6,384 (\$ 10,440)
(十四
)其
他收入
102年度 101年度
利息收入 \$ 986 \$ 2,764
其他收入 198 2,657
\$ 1,184 \$ 5,421
(十五
)其
他利益
及損失
102年度 101年度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6,059 (\$ 11,85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減損迴轉利益 - 62
處分投資利益 - 275
其他損失 ( 2) ( 2,684)
\$ 6,057 (\$ 14,203)
(十六
)財
務成本
102年度 101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5,985 \$ 363

(十七 )員 工福利 及折舊 費用

功能別 102年度 101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
\$ 13,042 \$ 13,042 \$
-
\$ 13,930 \$ 13,930
勞健保費用 - 685 685 - 641 641
退休金費用 - 326 326 - 353 353
其他用人費用 - 3,287 3,287 - 1,520 1,520
折舊費用 - 831 831 - 879 879
  • (十八 )所 得稅
  • 1.所得稅 費用

所 得稅費 用組成 部分: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668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668
\$
-
所得稅費用 \$
1,668
\$
-

. 102年度 101年度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102年度 101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所得稅 \$ 60,130 \$ 13,772
按稅法規定剔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11 402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 60,141) ( 14,174)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1,668 -
所得稅費用 \$ 1,668 \$ -

3.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 金 額如下 :

未認列遞延 最後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扣抵年度
96(核定數) \$
466,609
\$
173,427
\$
173,427
106
97(核定數) 165,159 165,159 165,159 107
99(核定數) 199,258 199,258 199,258 109
100(核定數) 58,040 58,040 58,040 110
\$
889,066
\$
595,884
\$
595,884

4.未認列 為遞延 所得稅 資產之 可減除 暫時性 差異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477,017
\$
437,255
\$
438,965
5.本

























稅 負債,民國
102

12

31
日、101

12

31
日及
101

1

1
之 未認列 遞延所 得稅負 債金額 分別為 \$11,146、\$8,285 及\$10,060。
6.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機關
核定至
民國
100
年度
  • 7.未分配 盈餘皆 為民國 87 年度以 後所產 生。
  • 8.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 月 1 日,本 公司 股 東可扣 抵稅額 帳戶餘 額分別 為 \$2,629、\$12,739 及 \$12,739。民國 101 年 度盈餘 分配之 實際稅 額扣抵 比率 為 15.74%,民 國 102 年 度盈餘 分配 之 稅額扣 抵比率 預計為 1.15%。

(十九 )每 股盈餘

102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352,042 94,506 \$ 3.73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45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 352,042 \$
94,551
\$ 3.72
101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81,013 94,506 \$ 0.86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17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 81,013 \$
94,523
\$ 0.86

上 述加權 平均流 通在外 股數, 業已依 民國 101 年 度未分 配盈餘轉 增資 比 例追溯 調整之 。

(二十 )營 業租賃

本 公司以 營業租 賃承租 辦公室 ,租賃 期間介 於民國 101 年至 105 年 。因 不 可取消 合約之 未來最 低租賃 給付總 額如下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不超過1年 \$
1,980
\$
1,980
\$
1,683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3,960 5,940 7,920
\$
5,940
\$
7,920
\$
9,603

(二十 一)非 現金交 易

不 影響現 金流量 之籌資 活動:

102年度 101年度
股票股利 \$
9,357
\$
-
減資彌補虧損 \$
-
\$
242,616

七 、關 係人交 易

(一 )母 公司與 最終控 制者

本 公 司 由 億 城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華 民 國 註 冊 成 立 )控 制 , 其 擁 有 本 公司 36.2%股 份。其 餘則被 大眾持 有。

(二 )與 關係人 間之重 大交易 事項

以 下僅揭 露構成 關係人 後之交 易金額 或是關 係人終 止前之 交易金 額。

1.銷貨

102年度 101年度
\$
其他關係人
2,049,101
\$
-

本 公司銷 售予關 係人之 交易價 格與非 關係人 並無重 大差異。收款條 件依交 易 對象不 同為月結 90 天至 120 天。

2.進貨

102年度 101年度
其他關係人 \$
489,407
\$ -

本 公司向 關係人 進貨之 交易價 格與一 般廠商 並無重 大差異 。

3.加工費

102年度 101年度
子公司 \$ - \$
1,291

上 開加工 費係本 公司提 供原料 交由子 公司加 工生產 。

4.應收帳 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其他關係人 \$
1,031,776
\$
-
\$
54,358

收關係
人款項
主要來
自銷售
交易,銷
售交易
之款項
於銷售
日後依
收款條

收款。
該應收
款項並
無抵押
及附息

5.應付票 據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其他關係人 \$
-
\$
-
\$ 372

6.應付帳 款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子公司 \$
31,295
\$
47,578
\$ 121,670
其他關係人 - - 8,409
\$
31,295
\$
47,578
\$ 130,079

應 付關係 人款項 主要來 自進貨 交易。 該應付 款項並 無附息 。

7.廣告費

本 公司與 關係人 共同合 作開發 之產品 上市後,與關係 人約定 每月依 據銷售 金 額之一 定比率,作為 提供予 關係人 之廣告 宣傳費 用。民國 102 年度因 此 項 交易之 廣告費 金額計 \$8,213,截至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尚 未支 付之款 項 計\$3,754,帳 列「其 他應付 款」。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 則無此 項交易 。

(三 )主 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102年度 101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3,612
\$
3,731

八 、質 押之資 產

本 公司之 資產提 供擔保 明細如 下:

帳面價值
102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其他流動資產
銀行存款 \$ 64,658 借款備償戶及進貨履約保證

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 月 1 日無 此情形 。

九 、重 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一 )或 有事項

無 。

(二 )承 諾事項

1.本公司 為進貨 開立之 擔保信 用狀為 美元 8,500 仟 元。

2.營業租 賃協議 請詳附 註六 (二十 )說 明。

十 、重 大之災 害損失

無 。

十 一、重 大之期 後事項

七 彩虹集 團有限 公司 (以 下簡稱 七彩虹 集團 )於 民國 102 年 11 月 1 日 與本公 司 主 要 股 東 億 城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全 部 股 東 簽 屬 股 權 買 賣 契 約 , 取 得 該 公 司 100%之股 權,透過 此一交 易及先 前已間 接持有 之 10%股 權, 七彩虹 集團 將 間接持 有本公 司 46.2%股 權。此 交易於 民國 103 年 3 月 25 日經 經濟部 投資 審 議委員 會核准 ,惟尚 未進行 股權買 賣。

十 二、其 他

(一 )資 本管理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 係 為 保 障 公 司 能 繼 續 經 營 ,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 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為 了 維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 本 公 司 可 能 會 調 整 支 付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金 額 、 退 還 資 本 予 股 東 、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降 低 債 務 。 本 公 司 利 用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以 監 控 其 資 本 , 該 比 率 係 按 債 務 總 額 除 以 資 本 總 額 計 算 。 債 務 總 額 之 計 算 為 總 借 款 。 資 本 總 額 之 計 算為個 體資產 負債表 所列報 之「權 益」。

本 公司之 負債資 本比率 如下: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總借款 \$
585,376
\$
58,088
\$
-
總資本 \$
1,387,438
\$
1,065,357
\$
994,784
負債資本比率 42% 5% -
  • (二 )金 融工具
  • 1.金融工 具公允 價值資 訊

本 公司非 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工具 (包 括現 金及約 當現金、應收 帳款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收 款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含 關 係 人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三 )。

  • 2.財務風 險管理 政策
  • (1)本 公 司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公 司 整 體 風險管 理政策 著重於 金融市 場的不 可預測 事項,並尋求 可降低 對 本 集團財 務狀況 及財務 績效之 潛在不 利影響 。
  • (2)風 險管理 工作由 本公 司財務 部按照 董事會 核准之 政策執 行。本 公司

財 務部 透過 與公 司營運 單位 密切 合作 ,負責 辨認 、評 估與 規避財 務 風 險。 董事 會對 整體風 險管 理訂 有書 面原則 ,亦 對特 定範 圍與事 項 提 供書 面政 策, 例如匯 率風 險、 利率 風險、 信用 風險 ,以 及剩餘 流 動 資金之 投資。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 (1)市 場風險
    • 匯 率風險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台幣 ),故受 匯率波 動之影 響,具重大匯 率波動 影響之 外幣 資 產 及負債 資訊如 下:

102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61,011
29.805 \$ 1,818,43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9,625 29.805 1,181,023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
30,748
29.04 \$ 892,922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9,253 29.04 268,725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
3,532
30.275 \$ 106,931
美金:新台幣 4,796 30.275 145,206

本 公司因 重大匯 率波動 影響之 外幣市 場風險 分析如 下:

102年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8,184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11,810 -
101年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8,929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2,687 -

利 率風險

  • A.本 公 司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銀 行 借 款 。 按 浮 動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使 本 公 司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 部 分 風 險 被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抵 銷 。 按 固 定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則 使 本 公 司 承 受 公 允 價值利 率風險 。
  • B.本 公 司 模 擬 多 項 方 案 並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 包 含 考 量 再 融 資 、 現 有 部 位 之 續 約 、 其 它 可 採 用 之 融 資 和 避 險 等 , 以 計 算 特 定 利 率 之 變 動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 就 每 個 模 擬 方 案 , 所 有 貨 幣 均 係 採 用 相 同 之 利率變 動。此 等模擬 方案僅 運用於 計息之 重大負 債部位 。
  • C.於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若借款 利率增 加或減 少 1%, 在 所有其 他因素 維持不 變之情 況下, 民國 102 年度 及 101 年 度 之 稅前淨 利將減 少或增 加 \$5,854 及 \$581,主 要係因 浮動利 率借 款 導致利 息費用 增加或 減少。
  • (2)信 用風險
  •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本 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 , 公 司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於 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 , 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 狀 況 、 過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素 , 以 評 估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 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董 事 會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 訂 , 並 定 期 監 控 信 用 額 度 之 使 用 。 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亦 有 來 自 於 批 發 和 零 售 顧 客 之 信 用 風 險 , 並 包 括 尚 未 收 現 之 應收帳 款。

  • B.於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並 無超出 信用限 額之情 事,且 管理階 層 不預期 會受交 易對手 之不履 約而產 生任何 重大損 失。
  • C.本 公 司 業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的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各 金 融 資 產之說 明。
  • (3)流 動性風 險
  • A.現 金 流 量 預 測 是 由 公 司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執 行 , 並 由 公 司 財 務 部 予 以 彙 總 。 公 司 財 務 部 監 控 公 司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 , 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 要 , 並 在 任 何 時 候 維 持 足 夠 之 未 支 用 的 借款承 諾額度 ,以使 公司不 致違反 相關之 借款限 額或條 款。
  • B.各營運 個體所 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 將 轉 撥 回 公 司 財 務 部 。 公 司 財 務 部 則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 , 其 所 選 擇 之 工 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 足 夠 流動性 ,以因 應上述 預測並 提供充 足之調 度水位 。
  • C.下 表 係 本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下 表所揭 露之合 約現金 流量金 額係未 折現之 金額。

非 衍生金 融負債 :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短期借款 \$
585,376
\$
-
\$
58,088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3 - 14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702,056 - 210,637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14,787 - 10,189 -
101年1月1日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
7,772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145,001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5,968 -
  • 1.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 各 等 級 之 定 義如下 :
  • 第 一等級 :相同 資產或 負債於 活絡市 場之公 開報價 (未 經調整 )。
  • 第 二等級:除 包含於第 一等級 之公開 報價外,資 產或負 債直接 (亦 即價 格 )或 間接( 亦即由 價格 推導而 得)可 觀察之 輸入值 。
  • 第 三等級 :非以 可觀察 市場資 料為基 礎之資 產或負 債之輸 入值。

本 公司於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以公 允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如下;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 則無 此情形 。

101年1月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開放型基金 \$
131,365
\$
-
\$
-
\$
131,365

2.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量。當報 價可即時 且定期 自證券 交易所、交 易商、經紀 商、產業 、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 本 公 司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市 場 報 價 為 現 時 買 價 , 該 等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一 等 級 。 第 一 等 級 之 工 具 主 要 包 括 權 益 工 具 , 其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資產 。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揭 露 資 訊 係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皆 已 沖 銷 , 以 下 民 國 1 0 2 年 度 之 揭 露 資 訊 係 供 參 考 。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無 此 情 形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無 此 情 形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率
備註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LORFU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本公司之
監察人
銷貨 \$ 2,049,101 34% 月結90~120天 不適用 不適用 \$ 1,031,776 67%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LORFU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本公司之
監察人
進貨 489,407 8% 即期 不適用 不適用 - - -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呆帳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金額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LORFU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本公司之
監察人
應收帳款 \$ 1,031,776 - \$
-
- \$
486,952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intech Europe BV 本公司之
孫公司
其他應收款 202,752 - - 註1 - 註1

註 1: 承 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透 過 G o l d R i n g T r a d i n g C o . , L t d .持 有 C h a i n t e c h E u r o p e B V 之 長 期 投 資 為 貸 餘 , 是 以 部 分 沖 銷 承 啟 公 司 對 該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 沖

抵 後 之 餘 款 1 0 , 5 6 8 仟 元 , 已 全 數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

9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無 此 情 形 。

1 0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總營收或總資產之
(註1)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比率%
(註2)
0 本公司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付帳款 \$
31,295
依子公司資金需求付款 1

註 1: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 1 )母 公 司 填 0。

(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 2: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項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始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 本期認列之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損益 投資損益(註)
承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貿易 \$
140,347
\$
140,347
3,890,000 100 \$
-
\$
-
\$
-
子公司
承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巴哈馬聯邦上海
有限公司
巴哈馬 投資、貿易 343,327 343,327 10,428,985 100 250,731 (36,530) (36,530) 子公司
承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Wise
Providence
Limited
英屬維京群島 資訊電子產品之製造、
組裝加工、銷售及代理
業務
5,783 - 1,500,000 100 6,145 260 260 子公司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
Chaintech
Europe BV
荷蘭 主機板及附加卡行銷與
技術服務
65,889 65,889 1,800,000 100 - - - 孫公司
(清算中)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註 : 僅 需 填 寫 本 公 司 認 列 直 接 轉 投 資 之 各 子 公 司 及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損 益 金 額 , 餘 得 免 填 。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基 本 資 料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被投資公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截 至 本 期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實 收 資 本 額 投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出 收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期損益 之 持 股 比

%
(損)益(註) 帳 面 價 值 止 已 匯 回
投 資 收 益
東莞長安科得電
子有限公司
主機板、顯示卡及
電腦週邊設備生產
製造
\$
549,009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
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
司投資)
\$
343,327
\$
-
-\$ \$
343,327
(\$
32,493)
100 (\$
32,493)
\$
219,644
\$
-
深圳市景弘數字
研發服務有限公
電子產品、電腦硬
體及其週邊設備的
技術研發和技術支
47,156 直接投資 35,184 11,972 - 47,156 (95) 100 (95) 48,546 -

註 :係 依 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認 列 之 。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0,483 \$566,035 \$832,462

2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十 四、營 運部門 資訊

不 適用。

十 五、首 次採用 IFRSs

本 個體財 務報告 係本公 司依 IFRSs 所 編製之 首份個 體財務 報告, 於編製 初始 資 產 負 債 表 時 , 本 公 司 業 已 將 先 前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所報導 之金額 調整為 依 IFRSs 報導 之金額 。本公 司就首 次採用 IFRSs 所選 擇 之豁免 、追溯 適用之 例外及 自中華 民國一 般公認 會計原 則轉換 至 IFRSs 如 何 影響本 公司財 務狀況 、財務 績效及 現金流 量之調 節,說 明如下 :

(一 )所 選擇之 豁免項 目

1.累積換 算差異 數

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俟後 產生 之兌換 差額則 依國際 會計準 則第 21 號「 匯率變 動之影 響 」之規 定處理 。

2.認定成 本

本 公 司 對 在 轉 換 日 之 前 已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重 估 價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及設 備,選 擇以該 重估價 值作為 重估價 日之認 定成本 。

(二 )本 公司除 金融資 產及金 融負債 之除列 、避險 會計及 非控制 權益, 因其與 本公司無關,未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追溯適用之例外規定外, 其 他追溯 適用之 例外說 明如下 :

會 計估計

於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依 IFRSs 所作 之估計,係與該 日依中 華民國 一般公 認 會計原 則所作 之估計 一致。

(三 )自 中華民 國一般 公認會 計原則 轉換至 IFRSs 之調節

國 際財務 報導準 則第 1 號 規定, 企業須 對比 較期間 之權益 、綜合 損益及 現 金流量 進行調 節。各 期間之 權益及 綜合損 益,依先前 之中華民 國一般 公 認 會計原 則轉換至 IFRSs 之調 節,列 示於下 列各表 :

1.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權益之 調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66,713 \$ - \$ 566,71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131,365 - 131,365
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帳款淨額 58 - 58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54,358 - 54,358
其他應收款 1,688 - 1,688
存貨 39,347 - 39,347
預付款項 584 - 584
其他流動資產 28,110 - 28,110
流動資產合計 822,223 - 822,223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39,143 - 339,14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685 - 2,685
非流動資產合計 341,828 - 341,828
資產總計 \$ 1,164,051 \$ - \$ 1,164,051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 7,772 \$ - \$ 7,772
應付帳款 145,001 - 145,001
其他應付款 5,968 - 5,968
負債準備-流動 5,998 - 5,998
其他流動負債 4,528 - 4,528
流動負債合計 169,267 - 169,267
負債總計 169,267 - 169,26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普通股股本
1,178,318 - 1,178,318
保留盈餘
特別盈餘公積 - 59,178 59,178 (2)
待彌補虧損 ( 242,712) - ( 242,712) (1)、(2)
其他權益 59,178 ( 59,178) - (1)
權益總計 994,784 - 994,784

調 節原因 說明:

  • (1)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 本 公 司 因 此 調 增 未 分 配 盈 餘 \$59,178, 並 調 減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務報 表換算 之兌換 差額 \$59,178。
  • (2)依 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 管證發 字第 1010012865 號 令規定, 本公 司 因 選 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轉 入 未 分 配 盈 餘 , 應 提列特 別盈餘 公積計 \$59,178。

2.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權益 之調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61,463
\$
-
\$
261,463
應收帳款淨額 710,629 - 710,629
其他應收款 375 - 375
存貨 37,476 - 37,476
預付款項 3,486 - 3,486
其他流動資產 25,865 - 25,865
流動資產合計 1,039,294 - 1,039,294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307,209 - 307,20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228 - 2,228
其他非流動資產 6 - 6
非流動資產合計 309,443 - 309,443
資產總計 \$
1,348,737
\$
-
\$
1,348,737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58,088
\$ - \$ 58,088
應付票據 14 - 14
應付帳款 210,637 - 210,637
其他應付款 10,189 - 10,189
負債準備-流動 4,334 - 4,334
其他流動負債 118 - 118
流動負債合計 283,380 - 283,38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普通股股本 935,702 - 935,702
保留盈餘
特別盈餘公積 - 59,178 59,178 (2)
未分配盈餘 80,917 - 80,917 (1)、(2)
其他權益 48,738 ( 59,178) ( 10,440) (1)
權益總計 1,065,357 - 1,065,3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348,737
\$ - \$ 1,348,737

調 節原因 說明:

  • (1)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 本 公 司 因 此 調 增 未 分 配 盈 餘 \$59,178, 並 調 減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務報 表換算 之兌換 差額 \$59,178。
  • (2)依 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 管證發 字第 1010012865 號 令規定, 本公 司 因 選 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轉 入 未 分 配 盈 餘 , 應 提列特 別盈餘 公積計 \$59,178。

3.民國 101 年度 綜合損 益之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營業收入 \$
2,326,280
\$
-
\$
2,326,280
營業成本 (
2,149,814)
- (
2,149,814)
營業毛利 176,466 - 176,466
營業費用 (
29,630)
- (
29,630)
營業利益 146,836 - 146,83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5,823)
- (
65,823)
稅前淨利 81,013 - 81,013
所得稅費用 - - -
本期淨利 81,013 - 81,013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0,440)
(
10,44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1,013
(\$
10,440)
\$
70,573
  • 4.民國 101 年度 現金流 量表之 重大調 整:
  • (1)自 中華民 國一般 公認 會計原 則轉換至 IFRSs, 對所報 導之本 公司 產 生 之現金 流量並 無影響 。
  • (2)中 華民國 一般公 認會 計原則與 IFRSs 表達 間之調 節相目,對所 產生 之 現金流 量無淨 影響。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美金2,497元,匯率29.805 \$ 354
支票存款 46
活期存款-新台幣存款 4,204
-外幣存款 美金6,801,723元,匯率29.805 202,725
港幣81,119元,匯率3.843 312
人民幣26,211元,匯率4.919 129
歐元60元,匯率41.09 3
\$ 207,773

(以下空白)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非關係人
16N001 \$ 193,631
16S001 189,023
10K001 52,194
16L002 29,764
16S010 29,738
其他 24,199 每一客戶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餘額5%。
518,549
減:備抵呆帳 -
518,549
關係人
COLORFU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1,031,776
減:備抵呆帳 -
1,031,776
\$ 1,550,325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243,962 \$ 244,048 均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189,967 208,911


9,639 169



106,399 106,399
549,967 \$ 559,527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1,000)
\$ 538,967

(以下空白)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本期認列 累積換算
市價或股權淨值 提供擔保

股數 帳面價值 股數
股數
投資損失 調 整 數 股數 股權% 帳面價值 單價(元)
或質押情形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 3,890,000 \$
-
- \$
-
- \$ -
\$
- \$
-
3,890,000 100 \$
-
-\$ \$
-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司 10,428,985 272,685 - - - -
(
36,530) 14,576 10,428,985 100 250,731 24 250,731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 34,524 - 11,972 - -
(
95) 2,145 - 100 48,546 - 48,546
Wise Providence Limited - - 1,500,000 5,782 - - 260 103 1,500,000 100 6,145 4 6,145
\$
307,209
\$
17,754
\$
-
(\$ 36,365) \$
16,824
\$
305,422
\$
305,422

(以下空白)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
102

12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借款種類














金融機構借款
信用借款 \$ 527,134 102.09.25~103.05.30 1.23%~2.44% \$
610,000
附註八
信用狀借款 58,242 - 120,000
\$ 585,376 \$
730,000

註:本公司102年12月31日之信用狀借款餘額,尚處於免息期間,故利率區間為0。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非關係人
005505 \$ 285,879
005502 105,025
002862 104,499
002882 92,988
005503 72,393
其他 9,977 每一零星廠商餘額均
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670,761
關係人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司 31,295
\$ 702,056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數量
營業收入:


卡(VGA)
1,413仟
pcs
\$ 4,076,745
平板電腦(TABLET) 508仟
pcs
1,091,761


板(M/B)
635仟
pcs
768,984

118,814
6,056,304
減:銷貨退回與折讓 ( 9,810)
營業收入淨額 \$ 6,046,494

(以下空白)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原料及物料 \$ 38,066
加:本期進料 5,157,087
減:期末原料及物料(含在途存貨) ( 350,361)
原物料出售成本 ( 88,395)
其他 ( 4)
本期耗用原料(1) 4,756,393
製造費用-加工費(2) 183,489
製造成本合計(1)+(2) 4,939,882
減:期末在製品 ( 189,967)
製成品成本 4,749,915
加:期初製成品 9,186
本期購進 773,299
減:期末製成品 ( 9,639)
其他 ( 3,685)
製成品銷貨成本 5,519,076
原物料銷貨成本 88,395
存貨跌價損失 1,224
營業成本合計 \$ 5,608,695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合計
\$
3,520
\$
8,215
\$
1,307
\$
13,042
12,012 - - 12,012
3,315 835 4 4,154
59 3,688 - 3,747
3,639 19 2 3,660
856 1,601 571 3,028
(註) 3,793 3,991 1,553 9,337
\$
27,194
\$
18,349
\$
3,437
\$
48,980

註:各單獨項目金額未超過本科目總額5%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