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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TECH — Annual Report 2015
Nov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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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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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
(股票代碼 2425)
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 48 之 3 號 3 樓 電 話:(02)2913-8833
承 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一、 | 封面 | 1 | ||
| 二、 | 目錄 | 2 ~ 3 | ||
| 三、 | 聲明書 | 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6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7 ~ 8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9 |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0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1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2 ~ 40 | ||
| (一) 公司沿革 |
12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2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2 ~ 14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4 ~ 22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2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3 ~ 33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33 ~ 34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34 |
| 項 | 目 | 頁 | 次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34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35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35 | ||
| (十二)其他 | 35 ~ 38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39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39 ~ 40 |

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 產 | 附註 | 104 金 |
年 12 月 額 |
31 日 % |
103 金 |
年 12 月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及八 | \$ | 311,465 | 11 | \$ | 347,759 | 16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二) | 800,281 | 27 | 437,436 | 20 | |||
| 118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六(二)及七 | 1,137,966 | 38 | 955,337 | 44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2,893 | - | 2,842 | - | ||||
| 130X | 存貨 | 六(三) | 467,070 | 16 | 208,454 | 9 | |||
| 1410 | 預付款項 | 3,796 | - | 3,605 | -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六(四)及八 | 65,582 | 2 | 61,662 | 3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2,789,053 | 94 | 2,017,095 | 92 | ||||
| 非流動資產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 | 153,536 | 5 | 166,930 | 8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七) | 26,482 | 1 | 12,475 |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80,018 | 6 | 179,405 | 8 | ||||
| 1XXX | 資產總計 | \$ | 2,969,071 | 100 | \$ | 2,196,500 | 100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4 金 |
年 12 月 額 |
31 日 % |
103 年 12 月 金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八)及八 | \$ | 356,074 | 12 | \$ 84,822 |
4 |
| 2150 | 應付票據 | - | - | 3 | - | ||
| 2170 | 應付帳款 | 759,113 | 25 | 410,265 | 19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七 | 52,031 | 2 | 38,017 | 2 |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20,501 | 1 | 13,964 | -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 | 六(十) | - | - | 4,334 | -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5,597 | - | 6,410 | -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1,193,316 | 40 | 557,815 | 25 | ||
| 非流動負債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796 | - | 1,264 |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796 | - | 1,264 | - | ||
| 2XXX | 負債總計 | 1,195,112 | 40 | 559,079 | 25 | ||
| 權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一)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092,488 | 37 | 1,092,488 | 50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二)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70,425 | 3 | 43,296 | 2 |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59,178 | 2 | 59,178 | 3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545,284 | 18 | 429,031 | 19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6,584 | - | 13,428 | 1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 ||||||
| 計 | 1,773,959 | 60 | 1,637,421 | 75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773,959 | 60 | 1,637,421 | 75 |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 九 | ||||||
| 諾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十一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969,071 | 100 | \$ 2,196,500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4 | 年 | 度 | ( 103 |
調 | 整 年 |
後 |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十三)及七 | \$ | 7,384,601 | 100 | \$ | 5,864,541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三)(十七) | ( | 7,074,141) ( | 96) ( | 5,515,604) ( | 94)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310,460 | 4 | 348,937 | 6 | |||||
| 營業費用 | 六(十七)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 64,891) ( | 1) ( | 29,737) ( | 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 | 54,183) ( | 1) ( | 62,285) ( | 1)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 28,598) | - | ( | 27,052) |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 147,672) ( | 2) ( | 119,074) ( | 2) | ||||
| 6900 | 營業利益 | 162,788 | 2 | 229,863 | 4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四) | 4,814 | - | 5,286 | -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五) | 43,065 | 1 | 57,347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十六) | ( | 7,277) | - | ( | 6,964) |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40,602 | 1 | 55,669 | 1 | |||||
| 7900 | 稅前淨利 | 203,390 | 3 | 285,532 | 5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 | 六(十八) | ( | 20,678) ( | 1) ( | 14,241) | - | |||
| 8200 | 本期淨利 | \$ | 182,712 | 2 | \$ | 271,291 | 5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
| 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換算之兌換差額 | (\$ | 6,844) | - | \$ | 7,044 | -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6,844) | - | \$ | 7,044 |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75,868 | 2 | \$ | 278,335 | 5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182,712 | 2 | \$ | 271,291 | 5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175,868 | 2 | \$ | 278,335 | 5 | |||
| 基本每股盈餘 | 六(十九)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1.67 | \$ | 2.48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1.67 | \$ | 2.48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承 | 啟 民 國 |
科 1 0 4 |
技 股 合 年 及 |
有 份 權 併 年 1 0 3 |
限 益 1 月 |
公 變 動 1 日 |
司 表 至 |
及 子 1 2 月 |
公 司 3 1 日 |
單 | :新 台 位 |
幣 仟 元 |
|||||||||||||||||||||
|---|---|---|---|---|---|---|---|---|---|---|---|---|---|---|---|---|---|---|---|---|---|---|---|---|---|---|---|---|---|---|---|---|---|
| 歸 | 屬 | 於 保 |
母 | 公 留 |
司 | 業 盈 |
主 | 之 餘 |
權 | 益 | |||||||||||||||||||||||
| 附 | 註 | 普 | 通 | 股 | 股 | 本 | 法 | 定 | 盈 | 餘 | 公 | 積 | 特 | 別 | 盈 | 餘 | 公 | 積 | 未 | 分 | 配 | 盈 | 餘 | 外 國 算 |
營 運 之 |
機 構 財 兌 |
務 報 換 差 |
表 換 額 |
權 | 益 | 總 | 額 | |
| 年 1 0 3 度 |
|||||||||||||||||||||||||||||||||
| 1 0 3 年 1 1 月 日餘 額 |
\$ | 5, 9 4 |
5 0 9 |
\$ | 8, | 0 9 2 |
\$ | 5 9, |
17 8 |
\$ | 3 6 8, |
5 7 2 |
\$ | 6, 3 8 4 |
\$ | 1, 3 8 |
7, 4 3 8 |
||||||||||||||||
| 1 0 2 年 盈 指 分 餘 撥 及 配 |
|||||||||||||||||||||||||||||||||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 3 5, |
2 0 4 |
- | ( | 3 5, |
2 0 4 ) |
- | - | ||||||||||||||||||||||||
| 股 票 股 利 |
( ) 十一 六 |
1 47 , |
4 2 9 |
- | - | ( | 1 47 , |
4 2 9 ) |
- | - | |||||||||||||||||||||||
| 金 利 現 股 |
- | - | - | ( | 2 8, |
3 5 2 ) |
- | ( | 2 | 8, 3 5 2 ) |
|||||||||||||||||||||||
| 本 期 淨 利 |
- | - | - | 27 1, |
2 9 1 |
- | 27 | 1, 2 9 1 |
|||||||||||||||||||||||||
| 其 綜 合 損 益 他 |
- | - | - | - | 7, 0 4 4 |
7, 0 4 4 |
|||||||||||||||||||||||||||
| 1 0 3 年 1 2 3 1 月 日餘 額 |
\$ | 1, 0 9 2, |
4 8 8 |
\$ | 4 3, |
2 9 6 |
\$ | 5 9, |
17 8 |
\$ | 4 2 9, |
0 3 1 |
\$ | 1 | 3, 4 2 8 |
\$ | 1, 6 3 |
7, 4 21 |
|||||||||||||||
| 年 1 0 4 度 |
|||||||||||||||||||||||||||||||||
| 1 0 4 年 1 1 月 日餘 額 |
\$ | 1, 0 9 2, |
4 8 8 |
\$ | 4 3, |
2 9 6 |
\$ | 5 9, |
17 8 |
\$ | 4 2 9, |
0 3 1 |
\$ | 1 | 3, 4 2 8 |
\$ | 1, 6 3 |
7, 4 21 |
|||||||||||||||
| 年 1 0 3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 | 27 , |
2 9 1 |
- | ( | 27 , |
2 9 1 ) |
- | - | ||||||||||||||||||||||||
| 金 股 利 現 |
( ) 十二 六 |
- | - | - | ( | 3 9, |
3 3 0 ) |
- | ( | 3 | 9, 3 3 0 ) |
||||||||||||||||||||||
| 本 淨 利 期 |
- | - | - | 1 8 2, |
7 1 2 |
- | 1 8 |
2, 7 1 2 |
|||||||||||||||||||||||||
| 其 合 本 期 他 綜 損 益 |
- | - | - | - | ( | 6, 8 4 4 ) |
( | 6, 8 4 4 ) |
|||||||||||||||||||||||||
| 年 1 0 4 1 2 3 1 月 日餘 額 |
\$ | 1, 0 9 2, |
4 8 8 |
\$ | 7 0, |
5 4 2 |
\$ | 5 9, |
17 8 |
\$ | 5 5, 4 |
2 8 4 |
\$ | 5 6, 8 4 |
\$ | 1, 7 7 |
5 3, 9 9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承 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
||||||
|---|---|---|---|---|---|---|
|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附註 | 104 | 年 度 |
103 | 年 | 度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合併稅前淨利 | \$ | 203,390 | \$ | 285,532 |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五)(十七) | 13,456 | 14,314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六(十五) | 75 | 25 |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 六(六)(十五) | - | ( | 1,526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六(十五) | 1,612 | 10,249 | |||
| 利息收入 | 六(十四) | ( | 1,481 ) | ( | 1,430 ) | |
| 利息費用 | 六(十六) | 7,277 | 6,96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 | 545,474 ) | 179,635 | |||
| 其他應收款 | ( | 51 ) | 5,912 | |||
| 存貨 | ( | 258,616 ) | 331,450 | |||
| 預付款項 | ( | 191 ) | 4,986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17 ) | ( | 273 )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62 | 354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 | 3 ) | - | |||
| 應付帳款 | 348,848 | ( | 266,201 ) | |||
| 其他應付款 | 14,014 | 14,101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813 ) | 694 | |||
| 負債準備-流動 | ( | 4,334 ) | -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 ( | 221,946 ) | 584,786 | |||
|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
( | 1,481 7,277 ) |
( | 1,430 6,964 )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14,139 ) | ( | 1,884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241,881 ) | 577,368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 | ( | 4,804 ) | ( | 11,686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 | - |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六(六) | - | 5,694 | |||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 | 3,903 ) | 29,333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14,603 ) | ( | 3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23,305 ) | 23,338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271,252 | ( | 500,554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 532 | 60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十二) | ( | 39,330 ) | ( | 28,352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匯率影響數 |
( | 232,454 3,562 ) |
( | 528,846 ) 1,374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36,294 ) | 73,234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47,759 | 274,525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311,465 | \$ | 347,759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高樹榮 經理人:高樹榮 會計主管:賴玉女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 (一)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本公司」)原名華東承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設立於民國 75 年 11 月,於民國 102 年 1 月更名為承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自民國 86 年 12 月核准上櫃買賣,於民國 89 年 8 月 17 日經核准股票轉上市買賣。本公 司及子公司 (以下簡稱「本集團」) 主要經營主機板、顯示卡及電 腦週邊設備買賣及製造等業務為主。
- (二)七彩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七彩虹集團)原透過仲捷興業股份有限公 司間接持有本公司 10%股權,於民國 103 年 6 月取得億城國際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6.2%股權)之 100%股權,而間 接持 有本公司 46.2% 之股權,且透過億城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席 位。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七彩虹集團間接持有本公司 40.7% 之股權。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 105 年 3 月 23 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 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 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 103 年 4 月 3 日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令,上 市、 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 104 年起 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2013 年版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 具 」)及民國 104 年起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統稱 「2013 年版 IFRSs」)編製財務報告,本集團適用上述 2013 年版 IFRSs 之影響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 性質分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 」及「 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 該修正同時規定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 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本集團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 式。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 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 入金管會認可 2013 年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 係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修正「投資個體:合併例外之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處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認列」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折舊及攤銷可接受方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法之釐清」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露」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計之繼續」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本集團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 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 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 除另有說明外,此等 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編 製。
(二)編製基礎
1.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 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 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 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 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 註五說明。
-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 集 團 將 所 有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個 體。子 公 司 指 受 本 集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 ),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 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 享 有 權 利,且 透 過 對 該 個 體 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 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 喪 失 控 制 之 日 起 終 止 合 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重大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 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 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 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 控 制 權 益,即 使 因 而 導 致 非 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 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 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 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 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 於權益。
- (5)當 集 團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對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 衡 量,並 作 為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或 原 始 認 列 投 資 關
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 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 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 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 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亦 即 如 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 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司 |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稱 | 業 務 性 質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說明 |
| 本公司 |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Gold Ring) |
一般投資事業 | 100.00 | 100.00 | - |
| 本公司 | 巴哈馬聯邦上海 有限公司(巴哈 馬聯邦上海) |
一般投資事業 | 100.00 | 100.00 | - |
| 本公司 | 深圳市景弘數字 研發服務有限公 司(深圳景弘) |
電子產品、電腦 硬件及其週邊設 備的技術研發和 技術支持及買賣 |
100.00 | 100.00 | - |
| 本公司 | Wise Providence Ltd.(聰佑公司) |
資訊電子產品之 製造、組裝加 工、銷售及代理 業務 |
100.00 | 100.00 | - |
| Gold Ring | Chaintech Europe BV Co., Ltd. |
主機板及附加卡 行銷與技術服務 |
100.00 | 100.00 | 清算中 |
| 巴哈馬聯邦上 海 |
東莞長安科得電 子有限公司(科 得電子) |
主機板、顯示卡 及電腦週邊設備 生產製造 |
100.00 | 100.00 | - |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5.重大限制:無此情形。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 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 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 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 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 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 算 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 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 衡量。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2.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 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 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
- (2)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 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
(3)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該 資 產,或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 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 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 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 不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 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放款及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 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 提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 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 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 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 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七)金融資產減損
- 1.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 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 失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 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 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2.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 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可能考量之讓步;
- (4)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 中之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 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 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 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 性經濟情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 響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 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 資成本。
3.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 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 下各類別處理: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 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 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 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 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 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八)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集團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 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 資產。
(九)應收租賃款/租賃(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 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 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 ,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 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 、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 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 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 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 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當非流動資產之帳面金額主要係透過 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用來回收, 且高度很有可能出售時,分類為待出 售資產,以其帳面價值與公允價 值減出售成本孰低者衡量。
-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 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 團,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 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 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列折舊 外, 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 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4.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 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 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 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 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 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房 屋 及 建 築 | 50 年 |
||
|---|---|---|---|
| 機 器 設 備 | 5 年 ~ 10 |
年 | |
| 運 輸 設 備 | 5 年 |
||
| 生 財 器 具 | 3 年 ~ 10 |
年 | |
| 其 他 設 備 | 1 年 ~ 10 |
年 | |
(十三)租賃資產/租賃(承租人)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 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 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 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 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 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 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 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 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 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 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 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五)借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 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 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 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於借款期間內衡量。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 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 付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 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 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 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七)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包含保固)係因過去事件 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 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 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 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 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 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 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 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 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息費用。未 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 (十八)員工福利
-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2.退休金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3.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 司之福利邀約以換取聘僱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於不再能 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時認列費用。 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全部清償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4.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 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 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十九)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 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 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 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 徵 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 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 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 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 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 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 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 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 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 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 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新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 延所得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 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 (二十)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一)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 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 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 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 (二十二)收入認列
- 1.銷貨收入
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集團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 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 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 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 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2.勞務收入
本集團提供加工製造之相關服 務,於加工完成出貨後認列收入。 (二十三)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 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 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 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 績效,經辨認本集團之主要營 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 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 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 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 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 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 估計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 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 結果存有差異,將考 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 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 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 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 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 對重大會計判斷、估 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
-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 1.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相關折讓負債準備係依歷史經驗及其他已知原因估計可能發 生之產品折讓,於產品出售當期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且本集團定期 檢視估計之合理性。
2.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 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 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 潤率、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 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 大調整。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 250 | \$ | 433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330,748 | 353,783 | ||
| 定期存款 | 19,695 | 28,868 | ||
| 350,693 | 383,084 | |||
| 減:受限制銀行存款 | ( | 39,228) | ( | 35,325) |
| \$ | 311,465 | \$ | 347,759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 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 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本集團將現金及約當現金提 供質押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 (二)應收帳款 | |||
|---|---|---|---|
| 104年12月31日 | ||||
|---|---|---|---|---|
| 備抵銷貨 | ||||
| 總額 | 備抵呆帳 | 退回及折讓 | 淨額 | |
| 應收帳款 | \$ 816,425 |
(\$ 5,001) |
(\$ 11,143) |
\$ 800,281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169,112 | - | ( 31,146) |
1,137,966 |
| \$ 1,985,537 |
(\$ 5,001) |
(\$ 42,289) |
\$ 1,938,247 |
|
| 103年12月31日 | ||||
| 備抵銷貨 | ||||
| 總額 | 備抵呆帳 | 退回及折讓 | 淨額 | |
| 應收帳款 | \$ 450,047 |
(\$ 5,001) |
(\$ 7,610) |
\$ 437,436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970,232 | - | ( 14,895) |
955,337 |
| \$ 1,420,279 |
(\$ 5,001) |
(\$ 22,505) |
\$ 1,392,773 |
1.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款項 均符合依據交易對手之產業特性、 營業規模及獲利狀況所訂之授信標準。
2.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30天內 | \$ | 1,787 | \$ 1,896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3.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於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團已減損之應收帳款金 額皆為\$7,266。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期初餘額(即期末餘額) | \$ 5,001 |
\$ 5,001 |
(三)存貨
| 104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物料 | \$ 244,123 |
(\$ | 258) | \$ 243,865 |
| 在製品 | 103,892 | - | 103,892 | |
| 製成品 | 84,823 | ( | 2,561) | 82,262 |
| 在途存貨 | 37,051 | - | 37,051 | |
| \$ 469,889 |
(\$ | 2,819) | \$ 467,070 |
| 103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物料 | \$ 100,863 |
(\$ | 1,403) | \$ 99,460 |
| 在製品 | 73,157 | - | 73,157 | |
| 製成品 | 12,684 | ( | 2,563) | 10,121 |
| 在途存貨 | 25,716 | - | 25,716 | |
| \$ 212,420 |
(\$ | 3,966) | \$ 208,454 |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7,075,288 | \$ | 5,522,639 |
|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 ( | 1,147) | ( | 7,035) |
| \$ | 7,074,141 | \$ | 5,515,604 |
本集團因呆滯存貨去化導致存貨淨變現 價值回升而認列之銷貨成本減 少。
(四)其他流動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受限制銀行存款 | \$ 39,228 |
\$ 35,325 |
|
| 留抵稅額 | 26,278 | 25,939 | |
| 其他 | 76 | 398 | |
| \$ 65,582 |
\$ 61,662 |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生財器具 | 其他 | 合計 | |
|---|---|---|---|---|---|---|
| 104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39,494 |
\$ 70,061 |
\$ 1,709 |
\$ 6,598 |
\$ 44,256 |
\$ 262,118 |
| 累計折舊 | ( 31,939) |
( 27,438) |
( 1,263) |
( 5,254) |
( 16,690) |
( 82,584) |
| 累計減損 | ( 5,278) ( |
2,640) | - | ( | 12) ( 4,674) |
( 12,604) |
| \$ 102,277 |
\$ 39,983 |
\$ 446 |
\$ 1,332 |
\$ 22,892 |
\$ 166,930 |
|
| 104年 | ||||||
| 1月1日 | \$ 102,277 |
\$ 39,983 |
\$ 446 |
\$ 1,332 |
\$ 22,892 |
\$ 166,930 |
| 增添 | - | 240 | - | - 4,564 |
4,804 | |
| 處分 | - | ( 49) |
- | - ( 31) |
( 80) |
|
| 減損損失 | - | ( 1,612) |
- | - - |
( 1,612) |
|
| 折舊費用 | ( 2,377) |
( 5,724) |
( 102) |
( | 574) ( 4,679) |
( 13,456) |
| 淨兌換差額 | ( 1,931) ( |
706) | ( | 7) ( |
15) ( 391) |
( 3,050) |
| 12月31日 | \$ 97,969 |
\$ 32,132 |
\$ 337 |
\$ 743 |
\$ 22,355 |
\$ 153,536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136,836 |
\$ 68,526 |
\$ 1,677 |
\$ 6,540 |
\$ 44,899 |
\$ 258,478 |
| 累計折舊 | ( 34,077) |
( 32,615) |
( 1,340) |
( 5,785) |
( 19,065) |
( 92,882) |
| 累計減損 | ( 4,790) ( |
3,779) | - | ( | 12) ( 3,479) |
( 12,060) |
| \$ 97,969 |
\$ 32,132 |
\$ 337 |
\$ 743 |
\$ 22,355 |
\$ 153,536 |
|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生財器具 | 其他 | 合計 | |
| 103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34,754 |
\$ 67,681 |
\$ 1,651 |
\$ 6,503 |
\$ 38,391 |
\$ 248,980 |
| 累計折舊 | ( 28,149) |
( 20,549) |
( 1,120) |
( 4,545) |
( 17,708) |
( 72,071) |
| 累計減損 | - | ( 1,877) |
- | ( | 11) ( 451) |
( 2,339) |
| \$ 106,605 |
\$ 45,255 |
\$ 531 |
\$ 1,947 |
\$ 20,232 |
\$ 174,570 |
|
| 103年 | ||||||
| 1月1日 | \$ 106,605 |
\$ 45,255 |
\$ 531 |
\$ 1,947 |
\$ 20,232 |
\$ 174,570 |
| 增添 | - | - | - | - 11,686 |
11,686 | |
| 處分 | - | - | - | ( | 1) ( 24) |
( 25) |
| 折舊費用 | ( 2,705) |
( 5,653) |
( 100) |
( | 640) ( 5,216) |
( 14,314) |
| 減損損失 | ( 5,100) |
( 979) |
- | - ( 4,170) |
( 10,249) |
|
| 淨兌換差額 | 3,477 | 1,360 | 15 | 26 384 |
5,262 | |
| 12月31日 | \$ 102,277 |
\$ 39,983 |
\$ 446 |
\$ 1,332 |
\$ 22,892 |
\$ 166,930 |
| 103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 139,494 |
\$ 70,061 |
\$ 1,709 |
\$ 6,598 |
\$ 44,256 |
\$ 262,118 |
| 累計折舊 | ( 31,939) |
( 27,438) |
( 1,263) |
( 5,254) |
( 16,690) |
( 82,584) |
| 累計減損 | ( 5,278) ( \$ 102,277 |
2,640) \$ 39,983 |
- \$ 446 |
( \$ 1,332 |
12) ( 4,674) \$ 22,892 |
( 12,604) \$ 166,930 |
本集團持有之固定資產因部份不再 供營業使用,故考量未來使用價值較 低,分別於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1,612 及\$10,249。
(六)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本集團於民國 102 年 12 月因 工廠之產線調整,將部分出租使用之固定資 產進行出售,因而轉列為待出售非流動 資產。本集團於民國 103 年 6 月 已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全數出售,出售價款為 \$5,694, 並產生處分利益 \$1,526。
(七)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長期預付租金 | ||
| 土地使用權 | \$ 11,808 |
\$ 12,404 |
| 預付設備訂金款 | 14,291 | - |
| 存出保證金 | 383 | 71 |
| \$ 26,482 |
\$ 12,475 |
本集團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承租土 地,所取得之土地使用權租用年限 為 50 年,於租約簽訂時業已全額支付,於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分別 認列之租金費用為\$362 及\$354。
(八)短期借款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借款性質 | 利率 | 金額 | 利率 | 金額 | ||
| 銀行借款 | ||||||
| 擔保借款 | 1.52%~1.90% | \$ | 91,563 | - | \$ | - |
| 信用借款 | 1.62%~1.92% | 249,167 | 1.70% | 84,822 | ||
| 信用狀借款 | 1.58%~1.76% | 15,344 | - | - | ||
| \$ | 356,074 | \$ | 84,822 | |||
本集團為上述銀行借款提供擔 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退休金
1.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 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 「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 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 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 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大陸子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規定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地員 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 金。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管 理統籌安排,本集團除按月提 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 3.民國 104 年度及 103 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 本分別為\$1,807 及\$1,417。
- (十)負債準備-流動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係與記憶體 模組產品之銷售相關,保固負債準 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之負債準備分別為\$0 及\$4,334。
- (十一)股本
- 1.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2,500,000(其 中 \$100,000 供發行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或附認股權公司 債),實收資本額為\$1,092,488,每股面額 10 元,期末流通在外股 數為 109,249 仟股。
- 2.本公司於民國 103 年 6 月 20 日經股東會決議以股東股票股利 \$147,429 辦 理轉增資,每股面額 10 元,共計發行 14,743 仟股,是 項增資案已辦妥變更登記。
- (十二)保留盈餘
- 1.依本公司修正前章程規定,每年度 決算如有盈餘時,應依法提撥應 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盈餘應提列法定盈 餘公積百分之十,再依證券交易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再就 餘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 會視營運需要擬具盈餘分配案提呈股東會決議保留適當額度外,餘 按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 (1)董事、監察人酬勞不超過 2%;
- (2)員工紅利 0.1%~8%;
- (3)其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決議,於股東會通過,按股份總額比 例分派之。
惟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5 年 3 月 23 日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章 程 修 正 議 案,依 修正後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提繳所得稅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並得酌 予保留部分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 派股東紅利。此章程修正案將提民 國 105 年股東會決議。
- 2.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未來將配 合業務發展擴充,盈餘之分派應 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 求,由董 事 會 擬 具 分 配 方 案, 經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當年度分配股東紅利中,其中現金股利不 低於 5%,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0.1 元得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 發放。
- 3.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4.(1)本公 司分派盈餘時,依 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 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 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 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 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 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 5.民國 104 年經股東會決議對民國 103 年度之盈餘分派每股現金股利 0.36 元,現金股利總額為\$39,330。民國 104 年度之 盈餘分派尚未 經董事會決議。
6.有關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資訊 ,請詳附註六(十七)。 (十三)營業收入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銷貨收入 | \$ 7,318,820 |
\$ 5,786,277 |
| 勞務收入 | 65,781 | 78,264 |
| \$ 7,384,601 |
\$ 5,864,541 |
|
| (十四)其他收入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租金收入 | \$ 3,308 |
\$ 2,886 |
| 利息收入 | 1,481 | 1,430 |
| 其他收入 | 25 | 970 |
| \$ 4,814 |
\$ 5,286 |
(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 | 44,752 | \$ | 66,129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 ( | 1,612) | ( | 10,249)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 | 75) | ( | 25) |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 - | 1,526 | ||
| 其他損失 | - | ( | 34) | |
| \$ | 43,065 | \$ | 57,347 | |
(十六)財務成本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利息費用: | ||
| 銀行借款 | \$ 7,277 |
\$ 6,964 |
(十七)員工福利及折舊費用
| 功能別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性質別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合計 | 成 本 者 | 費 用 者 | 合計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 29,588 | \$ 54,014 | \$ 83,602 | \$ 21,483 | \$ 55,074 | \$ 76,557 | |
| 勞健保費用 | 221 | 1,857 | 2,078 | 332 | 1,122 | 1,454 | |
| 退休金費用 | 741 | 1,066 | 1,807 | 198 | 1,219 | 1,417 | |
| 其他用人費用 | 444 | 4,328 | 4,772 | 349 | 3,467 | 3,816 | |
| 折舊費用 | 10,217 | 3,239 | 13,456 | 11,390 | 2,924 | 14,314 |
1.依本公司修正前章程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盈餘時,應分派員工紅利 0.1%~8%,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超過 2%。
惟 依 民 國 104 年 5 月 20 日公 司 法 修 訂 後 之 規 定,公 司 應 以 當 年 度 獲 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 予彌補。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 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另章程得訂明前項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 屬公司員工。本 公司已於民國 105 年 3 月 23 日經董事會通過章程修 正議案,依修正後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 損後,如尚有盈餘,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 0.1%,董事監察人酬勞 不高於 6%。此章程修正案將提民國 105 年股東會決議。
- 2.本公司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702 及 \$2,523;董 事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3,284 及 \$3,279,前述金 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民國 104 年係以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估列,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 金額分別為員工酬勞\$1,702 及 董事監察人酬勞\$3,284,其中員工酬 勞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民國 103 年係以截至當期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 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經 股東會決議之民國 103 年度 員工酬勞\$3,174 及董 事監察人酬勞\$861 與民國 103 年度財務報告認
- 列之員工酬勞\$2,523 及董事監察人酬勞\$3,279 之 差異為 \$1,767,已 調整為民國 104 年度之損益。
- 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 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相關 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51 |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0,483 | 14,10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144 | 135 | ||
| 所得稅費用 | \$ | 20,678 | \$ | 14,241 |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所得稅 | \$ | 34,594 | \$ | 48,517 |
|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34,543) | ( | 48,517)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0,483 | 14,10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144 | 135 | ||
所得稅費用 20,678 \$ 14,241 \$
- 3.本集團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 期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 關金額如下:
- (1)設立於台灣之公司:
104年12月31日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扣 |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抵年度 |
| 100(核定數) | \$ 58,040 |
\$ 53,341 |
\$ 53,341 |
110 |
| 103年12月31日 | ||||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扣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核定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抵年度 |
| 97(核定數) | \$ 165,159 |
\$ 51,680 |
\$ 51,680 |
107 |
| 99(核定數) | 199,258 | 199,258 | 199,258 | 109 |
| 100(核定數) | 58,040 | 58,040 | 58,040 | 110 |
| \$ 422,457 |
\$ 308,978 |
\$ 308,978 |
||
(2)設立於中國之公司:
104年12月31日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扣 |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抵年度 |
| 100 | \$ 306 |
\$ 306 |
\$ 306 |
104 |
| 101 | 203 | 203 | 203 | 105 |
| 102 | 545 | 545 | 545 | 106 |
| 103 | 305 | 305 | 305 | 107 |
| \$ 1,359 |
\$ 1,359 |
\$ 1,359 |
||
| 103年12月31日 | 未認列遞延 | 最後扣 | ||
| 發生年度 | 申報數 | 尚未抵減金額 | 所得稅資產部分 | 抵年度 |
| 99 | \$ 499 |
\$ 499 |
\$ 499 |
103 |
| 100 | 306 | 306 | 306 | 104 |
| 101 | 203 | 203 | 203 | 105 |
| 102 | 545 | 545 | 545 | 106 |
4.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 | 519,808 | \$ 473,251 |
| 5.本公司並未就若干子公司投資相關 | 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認列遞延所 | ||
| 得稅負債,民國 104 年及 103 |
年 12 月 |
31 | 日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 |
| 債金額分別為\$11,179 | 及\$12,343。 |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 機關核定至民國 102 年度。
7.未分配盈餘皆為民國 87 年度以後所產生。
8.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分別為\$13,468 及\$1,972。民國 103 年 度盈餘分配之實際稅額扣抵 比 率 為 3.71%, 民 國 104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6.22%。
(十九)每股盈餘
| 104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 股 盈 餘 | ||
| 稅 後 金 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 |||
| 股東之本期淨利 | \$ 182,712 |
109,249 | \$ 1.67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 |||
| 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分紅 | - | 82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 |||
| 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 |||
|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182,712 |
109,331 | \$ 1.67 |
| 103年度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 股 盈 餘 | ||
| 稅 後 金 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
\$ 271,291 |
109,249 | \$ 2.48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 |||
| 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分紅 | - | 91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 |||
| 股東之本期淨利加 | |||
| 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271,291 |
109,340 | \$ 2.48 |
(二十)營業租賃
1.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將辦公室出租,租賃期間介於民國 103 年至 109 年。未來最低應收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3,572 |
\$ 177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3,762 | 472 |
| \$ 17,334 |
\$ 649 |
2.本集團以營業租賃承租辦公室,租賃期間介於民國 101 年至 105 年 。 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不超過1年 | \$ 1,980 |
\$ 1,980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 | 1,980 |
| \$ 1,980 |
\$ 3,960 |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籌資活動: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股票股利 | \$ | - | \$ 147,429 |
- 七、關係人交易
-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由億城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華 民國註冊成立)控制,其擁 有本公司 33.4%股份。其餘則被大 眾持有。本公司之最終控制者為七彩 虹集團。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母公司 | \$ 3,196,203 |
\$ 2,556,706 |
| 本集團銷售予關係人之交易價格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收款條件 | ||
| 依交易對象不同為 OA 65~125 |
天。 |
2.應收關係人款項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
| 母公司 | \$ | 1,137,966 | \$ | 955,337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主要來自銷售交易,銷售交易之款項於銷售日後依收 | ||||||||||||||||
| 款條件收款。該應收款項並無抵押及附息。 | ||||||||||||||||
| 3.廣告費 |
本集團與母公司共同合作開發之產品上市後,約定每月依據銷售金額 之一定比率,作為提供予關係人之廣告宣傳費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因此項交易之廣告費金額分別計\$9,638 及 \$10,726;截 至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 支 付 之 款 項 分 別 計 \$985 及\$950,帳列「其 他應付款」。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 | 6,734 | \$ 7,831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名稱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其他流動資產 銀行存款 |
\$ | 39,228 | \$ 35,325 |
借款備償戶及 進貨履約保證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
(二)承諾事項
- 1.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為進貨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為美元 267 仟元。
- 2.截至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為進貨開立之擔保信用狀為美 元 6,000 仟元。
- 3.營業租賃協議請詳附註六(二十)說明。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 105 年 3 月 23 日 經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請 詳附註六 (十 七)說明。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 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 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 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 本集團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 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 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應 收 帳 款 (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其 他金融資產、短 期借款、應 付票據、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含關係人 ))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 近似值。
2.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 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 團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著 重 於 金 融 市 場 的 不 可 預 測 事 項,並 尋 求 可 降低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 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 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 集 團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 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 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以 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功能性貨幣 為新台幣、部分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人民幣及美金),故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下:
| 104年12月31日 | |||
|---|---|---|---|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 台 幣)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64,624 | 32.825 | \$ 2,121,283 |
| 美金:人民幣 | 3,423 | 6.572 | 112,360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人民幣:新台幣 | 67,172 | 4.995 | \$ 335,525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34,123 | 32.825 | \$ 1,120,087 |
| 103年12月31日 | |||
| 帳面金額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 台 幣)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49,988 | 31.650 | \$ 1,582,120 |
| 美金:人民幣 | 3,362 | 6.216 | 106,407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人民幣:新台幣 | 72,733 | 5.092 | \$ 370,355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6,379 | 31.650 | \$ 518,395 |
| B.本集團重大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之影響於民國 | 104 年及 103 |
B.本集團重大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之影響於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利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 為\$44,752 及\$66,129。
C.本 集 團 因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市 場 風 險 分 析 如 下 :
| 104年度 | |||
|---|---|---|---|
| 敏感度分析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21,213 |
\$ - |
| 美金:人民幣 | 1% | 1,124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11,201 | \$ - |
| 103年度 | |||
| 敏感度分析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變動幅度 | 影響損益 |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 15,821 |
\$ - |
| 美金:人民幣 | 1% | 1,064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1% | 5,184 | \$ - |
利率風險
- A.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銀行借款。按 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 集 團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部分 風 險 被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抵 銷。按固 定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則 使 本 集 團 承 受 公 允價值利率風險。
- B.本集團模擬多項方案並分析利率風險,包含考量再融資、現有 部位之續約、其它可採用之融資和避險等,以計算特定利率之 變動對損益之影響。就每個模擬方案,所有貨幣均係採用相同 之利率變動。此等模擬方案僅 運用於計息之重大負債部位。
- C.於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若借款利率增加或減少 1%,在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或增加\$3,561 及\$848,主要係因浮動 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增加或減少。
- (2)信用風險
- A.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 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 約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 策,集團內各營運個體於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
前,須就其每一新客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 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 之 信 用 品 質。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董 事 會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主要信用風險來自現金及 約當現金,亦有來自於銷售顧客之信用風險,並包括尚未收現 之應收帳款。
- B.本集團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且 管理階層不預期會受交易 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 C.本集團業已發生減損之金融 資產的個別分析請詳附註六各金 融資產之說明。
-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 執行,並 由集團財務部予 以彙總。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 要,並在 任 何 時 候 維 持 足 夠 之 未 支 用 的 借 款 承 諾 額 度,以 使 集 團 不 致 違 反 相 關 之 借 款 限 額 或 條 款 。
- B.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 金,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 時,將轉撥回集團財務部。集團財務部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其 所 選 擇 之 工 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 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C.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 衍 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 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 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4年12月31日 | 103年12月31日 | |||||
|---|---|---|---|---|---|---|
| 一年以下 | 一年以上 | 一年以下 | 一年以上 | |||
| 短期借款 | \$ 356,074 |
\$ - |
\$ 84,822 |
\$ - |
||
| 應付票據 | - | - | 3 | - | ||
| 應付帳款 | 759,113 | - | 410,265 | -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52,031 | - | 38,017 |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1,796 | - | 1,264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有關被投資公司應揭露資訊係依被投 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編 製,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皆已沖銷,以下民國 104 年度之揭露資訊係供 參考。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 包含投資子公司):無此情形。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 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 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 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 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者:請詳附表一。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 詳附表二。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此情形。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 金額:請詳附表三。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 詳附表四。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五。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 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 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六。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 集 團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且本 集團係以集團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 源, 經辨認本集團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產品別及勞務別之資訊
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銷售收入: | ||
| 顯示卡 | \$ 5,034,017 |
\$ 3,950,236 |
| 主機版 | 2,079,228 | 1,207,240 |
| 平板電腦 | 141,145 | 410,623 |
| 勞務收入 | 65,781 | 78,264 |
| 其他 | 64,430 | 218,178 |
| 合計 | \$ 7,384,601 |
\$ 5,864,541 |
(三)地區別資訊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台灣 | \$ - |
\$ | 384 | \$ 452 |
\$ | 1,130 | ||
| 中國 | 7,384,601 | 179,251 | 5,864,089 | 178,204 | ||||
| \$ 7,384,601 |
\$ | 179,635 | \$ 5,864,541 |
\$ | 179,334 |
(四)重要客戶資訊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 10C001 | \$ 3,196,203 |
\$ 2,556,706 |
| 16N001 | 929,060 | 619,617 |
| 16S001 | 928,473 | 684,814 |
| 16L002 | 658,886 | 613,262 |
| \$ 5,712,622 |
\$ 4,474,399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 ||||||||||||
|---|---|---|---|---|---|---|---|---|---|---|---|---|
| 交易情形 | 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佔總進(銷) | 佔總應收(付)票 | |||||||||||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額 | 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據、帳款之比率 | 備註 |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OLORFU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母公司 | 銷貨 | \$ 3,196,203 |
44% | OA65~125天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1,137,966 | 59% |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4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逾 期 應 |
收 關 |
係 人 款 |
項 應 收 |
關 係 人 款 項 |
||||||
|---|---|---|---|---|---|---|---|---|---|---|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
稱 關 |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
轉 率 |
金 | 額 處 |
理 方 |
式 期 後 |
收 回 金 額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OLORFU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 母公司 | 應收帳款 | - | \$ | - | - \$ |
581,933 \$ |
- | |
| \$ 1,137,966 |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haintech Europe BV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 | - | 註1 | - | 註1 | ||
| 202,752 |
註1: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透過Gold Ring Trading Co., Ltd.持有Chaintech Europe BV之長期投資為貸餘,是以部分沖銷承啟公司對該公司之應收帳款,沖抵後之餘款10,568仟元,已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 0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司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應付帳款 | \$ 6,442 |
依雙方協定 | - |
| 0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haintech Europe BV | 母公司對孫公司 | 其他應收款 | 202,752 | - | 7 |
| 0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營業費用 | 7,682 | - | - |
| 0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其他應付款 | 649 | - | -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 資損益(註) |
備註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 | 英屬維京群島 | 投資、貿易 | \$ 140,347 |
\$ 140,347 |
3,890,000 | 100 | \$ - |
\$ - |
\$ - |
子公司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巴哈馬聯邦上海有限公司 | 巴哈馬 | 投資、貿易 | 343,327 | 343,327 | 10,428,985 | 100 | 190,070 | ( 30,390) |
( 30,390) |
子公司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Wise Providence Ltd. | 英屬維京群島 | 資訊電子產品之製 造、組裝加工、銷 售及代理業務 |
5,783 | 5,783 | 1,500,000 | 100 | 5,885 | - | - | 子公司 |
| Gold Ring Trading Co., Ltd. | Chaintech Europe BV | 荷蘭 | 主機板及附加卡行 銷與技術服務 |
65,889 | 65,889 | 1,800,000 | 100 | - | - | - | 孫公司 (清算中) |
註:僅需填寫本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本期匯出或收回 | 本公司直接 | ||||||||||||||
|---|---|---|---|---|---|---|---|---|---|---|---|---|---|---|---|
| 本期期初自台灣 | 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 被投資公司 | 或間接投資 | 本期認列投資 | 期末投資 | 截至本期止已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損)益(註) | 帳面金額 | 匯回投資收益 | 備註 | ||
| 東莞長安科得電子有限公司 | 主機板、顯示卡 及電腦週邊設備 生產製造 |
\$ 644,539 |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 設立公司再投資大 陸公司(巴哈馬聯邦 上海有限公司投資) |
\$ | 343,327 | \$ - | \$ - | \$ | 343,327 | (\$ 19,643) | 100 | (\$ 19,643) | \$ 187,745 |
\$ - |
- |
|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 電子產品、電腦 硬體及其週邊設 備的技術研發和 技術支持及買賣 |
140,912 | 直接投資 | 142,676 | - | - | 142,676 | 2,404 | 100 | 2,404 | 139,570 | - | - |
註:係依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之。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 | 經濟部投審會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 公司名稱 | 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核准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486,003 | \$ 825,680 |
\$ | 1,064,375 |
承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民國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銷(進)貨 | 票據背書保證 財產交易 應收(付)帳款 或提供擔保品 資金融通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 | 金額 | % | 餘額 | % | 期末餘額 | 目的 | 最高餘額 | 期末餘額 | 利率區間 | 當期利息 | 其他 |
| 深圳市景弘數字研發服務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649) |
(2%) | \$ - |
- | \$ - |
\$ - |
- | \$ - |
營業費用 \$7,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