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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19, 2021
57055_rns_2021-03-19_8e9e1dfe-4870-4d68-8b4c-0990559920b6.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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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脑”或“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科数字”)、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在内的82 名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迅网络”)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雅迅网络99.76%股份。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电科数字、中国电子 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12名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柏飞电子”)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柏飞电子100.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 拟以定价方式向电科投资、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华东电脑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经分析,华东电脑董事会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雅迅网络 99.76%的股份、柏飞电子 100% 的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华东电脑已在《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 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的股份,杭州国核源星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柏飞电子的股权存在冻结的情形,其已承诺本次交易草案公 告前解除冻结,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该 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 转让的情形。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华东电脑成为雅迅网络、柏飞电子控股股东, 拥有其控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 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 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华东电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