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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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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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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李德毅、 罗珉、钱志昂,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590,690.7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835,248.01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0,816,868.93 元,本年已分配利润93,026,173.46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96,625,943.4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883,524.80 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6,742,418.68 元。拟以公司实施2018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3.6 元(含税)进行分配,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我们认为: 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 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法律法 规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 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拥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相关要 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落实。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财务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协议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 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表决、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对外投资的需要,公司需向电科财务公司申请 授信额度57,000万元,并依据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我们对该议案及相关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市 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实施有 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淮松、林建民、朱闻渊、王翎翎回避了 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电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及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独立意见

1.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及时、充分的披露。公司2018 年度 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 东的利益。

2.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及相关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相关交易严格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

时,关联董事刘淮松、林建民、朱闻渊、王翎翎、张为民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高管2018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高管薪酬结构和绩效考核方案》的规定和2018 年度公司经 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考核和评估,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了 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报酬数额,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2018 年度薪酬真实、准确。

独立董事:李德毅、罗珉、钱志昂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