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ETC Cyberspace Security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2
Dec 30, 2022
54319_rns_2022-12-30_c3a4229b-5221-4310-a826-dfc0a7c6650a.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22-06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963,270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5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士 通”)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29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2,963,270股限制性股 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50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 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与本计划相关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对《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计划。
“ 2、2020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 国 资考分(2020)622 号”《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卫士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 次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对《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网站(www.wst.cetc30.com) 上发布《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 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与本次计划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金杜(成都)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1 月,公司完成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并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激 励对象合计 307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合计 7,958,575 股,占授予 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9493%。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 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8、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1 名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1.42 元/股,其中因 组织调动、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等原因导致回购的,还需支付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前述第 8 点所述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完成以上股票的回购 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该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减少 418,000 股,总股本由 846,294,603 股变更为 845,876,603 股。
10、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二、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授予日(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起的 2 年(24 个月)为锁定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的 24 个月后至 60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自授予日起的 24 个 月后至 36 个月为第一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 40%;至 2022 年 12 月 2 8 日,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已到达。
-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法定条件成就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①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须满足的业绩条件成就
1、公司层面须满足的业绩条件
| 解锁期 | 设定的解锁业绩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
| 第一期解锁 | 1、解锁日前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3.6%; 2、解锁日前一年度相比于2019年净 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或不低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解锁日前一年度的经济增加值完 成中国电科下达的考核任务,并较 上一年度△EVA为正。 |
1、解锁日前一年度(即2021年)净 资产收益率为3.77%; 2、解锁日前一年度(即2021年)相 比于2019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为 25.46%; 3、解锁日前一年度(2021年)的经 济增加值完成中国电科下达的考核 任务,较上一年度△EVA 为 10981.49万元。 |
-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注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平均增长 率时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值(不考虑股权激励成本)计算。
注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净资 产的行为,净资产为扣除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影响的净资产值。
注4、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 同行业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 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注5:解锁日前一年度相比于2019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解锁日前一年度净利润-2019 年净利润)/2019年净利润/N X 100%,其中N为解锁日前一年度与2019年度的间隔年限。
2、本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按第十章相关规 定应当终止实施本计划的情形。
(四) 激励对象须满足的解锁条件
| (四) 激励对象须满足的解锁条件 | ||
|---|---|---|
| 解锁期 | 设定的解锁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 第一期 解锁 |
1、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期依次可申 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为当次获授股票数量的 40%、30%与30%,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每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数量=激励对 |
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307名激励对 象中: (1)有291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B或B以上,其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 票可解锁100%,共计2,953,030股; (2)有1人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C, 其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 80%,共计10,240股;剩余20%作废,将 |
象每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上限*绩效评价结果对 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2,560股; 应的可解锁比例。 (3)有3人因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方法由董事 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涉及回 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购注销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4,000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确 股; 定。 (4)有12人因离职、调动等原因,其 2、激励对象未发生按第三章相关规定不得参与 获授且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 本计划的情形。 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440,000股(其中 已回购418,000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本次实施的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与已披露的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无差异。
本次可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 292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2,963,270 股,占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37.23%,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503%。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三、 2020 年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票 (股) |
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股票 (股) |
继续锁定的 股票(股) |
|---|---|---|---|---|---|
| 1 | 魏洪宽 | 副总经理 | 80,000 | 32,000 | 48,000 |
| 2 | 周俊 | 副总经理 | 80,000 | 32,000 | 48,000 |
| 3 | 刘志惠 | 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
80,000 | 32,000 | 48,000 |
| 4 | 吴向阳 | 副总经理 | 80,000 | 32,000 | 48,000 |
| 5 | 王培春 | 副总经理 | 80,000 | 32,000 | 48,000 |
| 6 | 张剑 | 副总经理 | 40,000 | 16,000 | 24,000 |
| 上述高管(6人) | 440,000 | 176,000 | 264,000 | ||
|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 7,100,575 | 2,787,270 | 4,184,745 | ||
| 首期合计 | 7,540,575 | 2,963,270 | 4,448,745 |
注 1 :上表中不包括 11 位已回购其股份的激励对象(已回购注销 418,000 股);第一个解锁期因辞职、绩效考核及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等原因未解锁拟回购 128,560 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中对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要求;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 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限 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 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 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0 年首期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92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公司 2020 年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 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本次解锁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锁条件;本 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及 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尚需向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锁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 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第一期解锁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picture [170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