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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yberspace Security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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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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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5—05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卫士通”)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48,915,698 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 万元,发行对象为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网安”)、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 科投资”)、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新创投”)、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中航资本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通基金”)、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安资管”)、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德智联”)、深圳市鸿力金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鸿力金通”)、深圳大墨龙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大墨龙渊”)等10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建信基金将以拟成 立的建信国开金泰投资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建信定增掘金3 号资产管 理计划参与认购,财通基金将以拟成立的财通基金-玉泉262 号资产 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华安资管将以拟成立的华安资产-光大定增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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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方德智联将以拟成立的方德香山6 号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

2015 年8 月1 日,公司已与中国网安、中电科投资、三新创投、 建信基金、中航资本、财通基金、华安资管、方德智联、鸿力金通、 大墨龙渊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上述特定投资者中:中国网安和中电科投资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的全资子公司;根 据中国电科下发的《中国电科关于无偿划转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电科资函[2015]179 号),中国电科决 定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所持公司187,763,992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41%)、成都国信安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 司所持公司3,430,2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无偿划转给 中国网安,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 所和成都国信安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国网 安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无偿划 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与中国网 安的现任董事长均为李成刚,本公司现任副董事长许晓平任中国网安 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现任董事卿昱任中国网安副总经理,本公司现 任董事、总经理雷利民任中国网安董事,于2015 年6 月5 日离任的 本公司监事张建华现任中国网安董事、总会计师,于2014 年9 月12 日离任的本公司董事王文胜现任中国网安副总经理;本公司现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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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吴江任三新创投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中国网安、中电科投资、三新创投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请见2015 年8 月 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5 年8 月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中国网安

  • 名称: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成刚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5 月8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川税蓉字联510122332070267 号 注册号:510122000198482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电磁及频谱安全研 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磁防护、基础材料和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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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测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系统集成及工程建设;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经营 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者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电科投资

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 号裕惠大厦A 座10 层1007 室

法定代表人:胡爱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4 月18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号:10000000004495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下列 业务: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三)三新创投

名称: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龙潭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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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 年8 月3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注册号:510108000093048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项目投资、 资产管理(不含证券、金融、期货)。(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 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臵审批或许可的项目)

  • (四)建信基金及建信国开金泰投资1 号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定

  • 增掘金3 号资产管理计划

  • 1、建信基金

  •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 层

  •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5 年9 月19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号:100000400011360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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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建信国开金泰投资1 号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定增掘金3 号资

  • 产管理计划

建信国开金泰投资1号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定增掘金3号资产管理 计划拟由建信基金成立并管理,用于投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目前,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

  • (五)中航资本

名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111 号新吉财富大厦 23

法定代表人:孟祥泰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7 月24 日

注册资本:3,732,698,442 元 注册号:23000010000026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六)财通基金及财通基金-玉泉26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1、财通基金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 号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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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1 年6 月21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号:31000000010557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2、财通基金-玉泉26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262 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财通基金成立并管理, 用于认购卫士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目前,该资产管理计划尚未 成立。

  • (七)华安资管及华安资产-光大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

  • 资产-光大定增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3 号资产管理 计划

  • 1、华安资管

名称: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 号633 室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3 年10 月1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号:310141000000068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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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华安资产-光大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

  • 2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

  • 华安资产-光大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2 号

  • 资产管理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拟由华安资管 成立并管理,用于认购卫士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目前,该等资 产管理计划尚未成立。

  • (八)方德智联及方德-香山6 号证券投资基金

  • 1、方德智联

名称: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102

法定代表人:贺志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11 月16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56372172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投 资管理咨询(以上均为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 及其它限制项目)。

  • 2、方德-香山6 号证券投资基金

方德-香山6 号证券投资基金拟由方德智联成立,用于认购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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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目前,该证券投资基金尚未成立。

  • (九)鸿力金通

名称:深圳市鸿力金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

  •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委派代表:陆丹)

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 年7 月2 日

出资额:35,000 万元

  • 注册号:44030060247044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十)大墨龙渊

  • 名称:深圳大墨龙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类型:有限合伙

  • 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大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

表:余光洪)

成立日期:2015 年5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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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额:30,000 万元

注册号:44030060246148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 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乙方:中国网安、中电科投资、三新创投、建信基金、中航资本、 财通基金、华安资管、方德智联、鸿力金通、大墨龙渊(认购方) 签订时间:2015 年8 月1 日

(二)认购股份数量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0 股(含 50,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 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乙方认购数量分别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中国网安 3,261,046
200,000,000
2 中电科投资 4,891,570
300,000,000
3 三新创投 4,891,570
300,000,000
4 建信基金拟成立的建信国开金
泰投资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建
信定增掘金3号资产管理计划
6,522,093
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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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航资本 4,891,570
300,000,000
6 财通基金拟成立的财通基金-
玉泉262号资产管理计划
4,891,570
300,000,000
7 华安资管拟成立的华安资产-
光大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华
安资产-光大定增2号资产管理
计划、华安资产-光大定增3号
资产管理计划
4,076,308
250,000,000
8 方德智联拟成立的方德-香山6
号证券投资基金
5,706,831
350,000,000
9 鸿力金通 4,891,570
300,000,000
10 大墨龙渊 4,891,570
300,000,000
合计 48,915,698
3,000,000,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 股 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三)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暨乙方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甲方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61.33 元/股。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第(二)条和本条确定的数量和价格以现 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乙方的认购款金额情况 见第(二)条。

(四)认购方式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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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付方式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甲方进行非公 开发行时,乙方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 全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划款日期和账户信 息通知乙方,在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 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署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乙方(或 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应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第(三)条约定的 认购款总金额的1%作为认购保证金。

在乙方根据本条第一款约定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全额划入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且甲方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乙方的认购资金验资完毕并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5 个工 作日内,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本条第二 款已支付的认购保证金。如果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未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则甲方应当在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内全额退还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本条第二款已支付的认 购保证金。认购保证金退还前产生的利息,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 三方)享有。

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若未按本条第二款约定及时支付认 购保证金,乙方将自动丧失其根据合同约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的权利,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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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禁售期

乙方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新增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合同生效条件

认购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在下 列全部条件满足时生效:

  •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 3、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合同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而使对 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如乙方未按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及时全额支付认购资金,视 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按第

  • (五)条第二款约定已支付的认购保证金及其产生的利息。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可履行,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合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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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有 权解除合同。

  •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守约一方向违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独

  • 立意见;

  •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5、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6、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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