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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yberspace Security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ug 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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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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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成都卫 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 发行涉及的议案及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人民币 61.33元/股。上述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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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 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力金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大墨龙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形式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方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 对象的资格。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全 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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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涉及 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 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涉及的关 联交易的全部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所涉及的全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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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力上: 曹德骏: 沈逸:
2015 年8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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