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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 Development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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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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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 雪发 公告编号:2024-031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 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 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 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 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