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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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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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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 雪发 公告编号:2023-032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或“丙 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 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广东分公司”或“甲方”)以4.57亿元受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债权4.96亿元[以下简称“华融融资”,其中,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安天楠”)192,000,000.00元、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仁华置业”)190,000,000.00元、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兴松旅”)114,442,226.00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西安天楠为还 款人,公司关联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或“乙方”)作为 共同债务人,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融资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 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仁华置业作为抵押人,以其 名下不动产权为本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为本事项 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为保证人,为本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020年11月1日,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天楠90%的股权转让给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开”),西安天楠成为公司关联方,此前公司及下属控 股公司因华融融资为其提供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继续为华融融资(包 括关联方西安天楠)提供担保,直到办理解除担保手续之日。同时,雪松文开出具 《反担保函》,为西安天楠应还款债务金额提供保证反担保。

2022年5月,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市中院”)《民 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广州市中院裁定冻结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 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 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张劲名下价值人民币491,646,559.44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67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2年5月21日、2022 年7月23日和2022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和《关于收到民事 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共 44,63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25,430.00万元。根据 华融广东分公司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确认函》,华融广东分公司收到雪松实业代 西安天楠偿还西安天楠的债务本息合计19,700.00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9,200.00 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500.0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康辉创世及雪松实业与华融广东 分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乙方(共同债务人):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质押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债务人):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 戊方(债务人):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己方(抵押人):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各方确认,雪松实业于2023年1月30日、31日委托第三方代西安天楠偿还债 务本金19200万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甲方已经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确认 函》,确认收到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偿还的西安天楠所欠甲方债务19700万元,其中 本金192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

2、各方确认,甲方华融广东分公司剩余债权偿还方案如下:

(1)在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应撤回对(2022)粤01民初 679号案件的上诉申请。自甲方取得雪松发展撤回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后,15个工作日 内,应向广州市中院申请解除对雪松发展、雪松发展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 展有限公司和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并解除对上述抵押物 的查封。

(2)在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支付款项 11,000万元,偿还所欠甲方的债务本金。

(3)2023年9月30日前,雪松实业代西安天楠支付19,200万元债务对应的重组 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该部分债务的重组宽限补偿金,按年利率11%从2021年9 月20日起计至2023年1月31日,共计2,921.6万元,扣除雪松实业已经代西安天楠支付 的重组宽限补偿金500万元,剩余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

(4)2023年12月31日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应向甲方支付款项3,508万元,偿还 所欠甲方债务本金。在此日期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应再向甲方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 2,889.53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对应14,508万元债务,按年利率11%计算,具体数额 以归还日期计算。)

(5)2024年3月29日前,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并于2024 年6月30日前结清剩余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一审判决确定或者按照一审判决 计算出来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等),具体金额经合同各

方共同友好协商确定。

  • 3、在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14,508万元债务本金及对应重组宽限补偿金

  • (按年利率11%计算)后,甲方同意并配合如下事项:

康辉创世不再以其名下位于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西丁公路南侧、来凤港东侧的 土地使用权【证号:浙(2016)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为剩余重组债务本金 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及其他相关方应在前述款项支付完毕 之日起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4、在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偿还剩余债权本金后,甲方同意并配合如下事项: 丙方雪松发展不再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甲丙方及其他相关方应在上述债务清偿完毕之日起15日内,办理质押登记涂销手续。

5、甲方同意,在本和解协议涉及的所有债务清偿完毕时,配合相关担保主体解 除相应的担保措施,并按照雪松发展或雪松实业的要求出具款项结清,不再承担担 保责任等确认函。

6、如甲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则乙方、丙方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如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按一审生效判决,直接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本和解协议自各方盖章及有权代表签字,并丙方及其关联方向甲方支付款项 11,000万元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拾肆份,各方各持两份,余下两份备案,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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