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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 Development Co.,Ltd.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18

Nov 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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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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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作 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会议逐项审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 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3、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具有回购的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同 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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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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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毛修炳 方东标 __________________施海寅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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