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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Nov 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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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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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0-008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公司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126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9,494,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10)汇所验字第 3-01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中 595,458,000 元拟投资于“营销网络及信息化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其余 674,036,000 元为超额募集资金。

一、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 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 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状 —— 况,公司拟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300万元用于公司在建项目 希努尔男装股 份有限公司高密希努尔男装专卖店项目(以下简称“高密项目”)。

  • 1、项目名称:高密希努尔男装专卖店

  • 2、项目实施主体: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 3、项目建设地点:创业街南、利群路东

  •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9,968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972万元。

  • 5、项目建设规模:长78.60米、宽27.6米、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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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背景:

该项目于2009年3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实施,并经高密市发展和改革 局“高发改字[2009]第186号”《关于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高密希努尔男装 专卖店项目的批复》文批准。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 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自筹资金已 累计完成对该项目投资653.86万元。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300万元投入高密 项目。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按照项目实施的进度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在建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 资金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 入在建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 目的行为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300万元投 入在建的高密项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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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300万元用于在建的高密项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目 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本次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建的高密项目,它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 大主营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

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光大证券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 2,300 万元用于在建的高密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事

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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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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