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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ar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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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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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雪松发展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中喜专审 2023Z00512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邮编: 100062
电话: 010-67085873
传真: 010-67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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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 内 |
次 प्त |
|---|---|
| 一、关于雪松发展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 | $1 - 2$ |
| 告 | |
| 二、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PORTA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中喜专审2023Z00512号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审计了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2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贵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 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应当与己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以 下简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中有关营业收入扣除要求编制、披露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合规, 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
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传真: 010-67084147 电话: 010-6708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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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 况, 实施了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后附的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关于营业收入扣除要求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〇二三年四月

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传真: 010-67084147 电话: 010-67085873
邮政编码: 100062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本年度 (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170, 680. 18 | 147, 638.75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68, 713.26 | 142, 317.31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40.26% | 96.40%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 销售材料, 用材 料讲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 等实现的收入, 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 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0, 522, 94 | 含材料销售、投房出售等其 他业务收入 |
3, 496. 16 | 含材料销售、投房出售 等其他业务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如拆出资 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担保、商业 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 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 务除外。 |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
58, 190.32 | 本年服装收入1,800.25万 元, 新增加供应链业务 (铝 材)收入56,390.67万元, |
138, 821. 15 | 供应链管理收入 132, 708. 32万元, 服装 收入6,112.83万元。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收入。 |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68, 713. 26 | 142, 317.31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 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 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 利用互联网 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 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他收入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01, 966.92 | 5, 321.44 |
本表披露事项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