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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ECH Inc.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1
Jun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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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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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1 年5 月20 日召开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已于 2021 年5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公告编号2021-015);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7,5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 (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 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6 月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6 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 年6 月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 年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1 | 08*****638 |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
| 2 | 01*****612 | 陈辉 |
| 3 | 01*****316 | 谢发利 |
| 4 | 00*****451 | 陈秋华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6 月2 日至登记日2021 年6 月1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号福州软件园F 区9 号楼B 楼10 层公
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薛汉锋 咨询电话:0591-83719323 传真:0591-83719323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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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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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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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