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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ECH Inc. 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2015

Mar 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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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Proceeding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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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解散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光 电”)的议案》,拟向人民法院提请解散万邦光电,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5 年1 月29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2),公司于2015 年2 月中旬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 田中院”)递交了起诉状,现将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简要介绍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 年3 月5 日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莆田中院 受理了关于万邦光电解散纠纷案件,案号为:(2015)莆民初字第279 号,该案 件将于2015 年4 月10 日在莆田中院开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号福州软件园F 区9 号楼

被告: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下皋村

2、案件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万邦光电负债率高企、资金链断裂、经营情况恶化,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作为万邦光电的股东,要求限期偿还大股东所占用 资金未得到解决,股东权益无法获得保障,若万邦光电继续存续,股东权益可能 会进一步受到损失。为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 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 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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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公司。”的规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请解散万邦光电。

3、诉讼请求

  • (1)判令解散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情况:2014 年8 月份,公司诉北京 中视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中科”)偿还其所欠货款148.35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99 万元,该案已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 解协议,中视中科同意支付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中视中科未在调解协议约 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公司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次公告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5,806.27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 1、《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 2、《起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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