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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ECH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Mar 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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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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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5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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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A 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承诺: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 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 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2007 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对比表中200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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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 基本情况。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 】 292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4 , 75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 950 万股已于 2008 年 3 5 月 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 3,800 万股已于 2008 年 3 月 5 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 7.79 元 / 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36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福晶科技”,股票代码“002222”,其中本次公 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3,800 万股股票将于 2008 年 3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2、上市时间: 2008 年 3 月 19 日
-
3、股票简称:福晶科技
-
4、股票代码:002222
-
5、发行后总股本:19,000 万股
-
6、本次A 股发行股数:4,750 万股
-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A 股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承诺: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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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 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95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A 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8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08 年3 月19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 股东名称(类别) | 持股数量(万 股) |
占发行后总 股份的比例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
|---|---|---|---|---|
| 首次公 | 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股份 | 6,750.00 | 35.53 | 2011年3月19日 |
| 开发行 | 其他股东持有股份 | 7,500.00 | 39.47 | 2009年3月19日 |
| 前已发 行股份 |
小计 | 14,250.00 | 75.00 | |
| 首次公 |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 3,800.00 | 20.00 | 2008年3月19日 |
| 开发行 | 网下配售股份 | 950.00 | 5.00 | 2008年6月19日 |
| 的股份: 小计 |
4,750.00 | 25.00 | ||
| 合计 | 19,000.00 |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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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 、发行人名称: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英文名称: Fujian Castech Crystals, Inc.
-
3 、注册资本: 19,000.00 万元(发行后)
-
4 、法定代表人:陈辉
-
5 2001 10 31 2006 10 31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
6 155 、公司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 号
-
7 350002 、邮政编码:
-
8、经营范围:光学晶体、晶体材料、激光器件的制造及其技术咨询、技术
-
服务。
9 、主营业务:从事光电子晶体材料及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LBO BBO KTP 产品是 (三硼酸锂)、 (低温相偏硼酸钡)、 (磷酸钛氧钾)等非 线性光学晶体元器件, Nd:YVO4 (掺钕钒酸钇)等激光晶体元器件,以及激光光 学元器件。产品用于激光应用领域,其中主要用于固体激光器制造,是激光系统 的核心元器件之一。
-
10 、所属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11 、电话号码: 0591 - 83719323
-
12 、传真号码: 0591 - 83719323
-
1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astech.com
-
14 securities castech.com 、电子信箱: @
-
15、董事会秘书:邵聪慧
-
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时间 持有股份数 (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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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辉 | 董事长 | 男 | 42 | 2006年6月至今 | 7,950,000 |
|---|---|---|---|---|---|
| 谢发利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2006年6月至今 | 7,779,060 |
| 洪茂椿 | 董事 | 男 | 55 | 2006年6月至今 | 无 |
| 吴新涛 | 董事 | 男 | 69 | 2006年6月至今 | 450,000 |
| 姚元根 | 董事 | 男 | 46 | 2006年6月至今 | 3,300,000 |
| 程厚博 | 董事 | 男 | 45 | 2006年6月至今 | 无 |
| 李建发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07年4月至今 | 无 |
| 王熙晏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07年4月至今 | 无 |
| 梁巨元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07年4月至今 | 无 |
| 程文旦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06年6月至今 | 3,300,000 |
| 潘日锋 | 监事 | 男 | 59 | 2006年6月至今 | 6,274,500 |
| 吴如金 | 监事 | 男 | 57 | 2006年6月至今 | 无 |
| 刘晓兵 | 监事 | 男 | 48 | 2006年6月至今 | 无 |
| 王汐丹 | 监事 | 女 | 33 | 2006年6月至今 | 无 |
| 陈秋华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06年6月至今 | 225,000 |
| 邵聪慧 | 董秘、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06年6月至今 | 无 |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是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 “物构所”)。物构所创建于1960 年,是中科院下属的具有国有事业法人资格的 专业研究机构。物构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号为事证第110000000771 号,法 定代表人为洪茂椿,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 号,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6,674.00 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上级补助、事业、经营、附属单位上缴 收入,宗旨为研究物质结构,促进科技发展,业务范围为物理化学研究、无机化 学研究、有机化学研究、分析化学研究、催化化学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研究、 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与学术 交流;《结构化学》中英文出版。
物构所由我国结构化学的奠基人之一、著名科学家卢嘉锡院士创建,是以基 础研究为主的研究机构,主要从事新型化合物的晶体和分子结构及其与宏观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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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重视研究其可能的潜在应用。物构所于2004 年设立了国家 结构化学重点实验室与国家光电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其中包括 结构化学基础研究、晶体材料等多个实验室,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我国结构化 学和新晶体材料的重要综合研究基地之一。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物构所的总资产33,530.58 万元,净资产29,221.95 万元(未经审计)。截至2007 年9 月30 日,物构所总资产38,957.15 万元,净 资产32,534.96 万元(未经审计)。
物构所现持有本公司股份 6,7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35.53%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物构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大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32,418 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 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
| 1 |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 6,750.00 | 35.53 |
| 2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86.842 | 5.19 |
| 3 | 上海鼎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10.658 | 4.79 |
| 4 | 陈辉 | 795.00 | 4.18 |
| 5 | 谢发利 | 777.906 | 4.09 |
| 6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75.00 | 3.55 |
| 7 | 潘日锋 | 627.45 | 3.30 |
| 8 | 黄锦顺 | 345.00 | 1.82 |
| 9 | 叶培华 | 330.00 | 1.74 |
| 10 | 程文旦 | 330.00 | 1.74 |
| 11 | 姚元根 | 330.00 | 1.74 |
| 合计 | 12857.856 | 6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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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 4,750 万股。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7.79 元/股。
三、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网下配售数量为 9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 3,800 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950 万股,有效申购获 0.2486651% 402 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 ,认购倍数为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 签率为 0.0194157520% ,认购倍数为 5150 倍。
120 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 股零股,由主承销包销。
四、 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70,025,000 元。
五、 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2,641,613.35 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48 元(每股发行 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 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 |
|---|---|
| 项目 | 金额(元) |
| 发行费用总额 | 22,641,613.35 |
| 其中: | |
| 承销费用 | 12,950,875.00 |
| 保荐费用 | 3,700,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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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费用 | 1,200,000.00 |
|---|---|
| 律师费用 | 600,000.00 |
| 登记结算费 | 190,000.00 |
| 上市辅导费 | 450,000.00 |
| 信息披露费用 | 1,180,000.00 |
| 路演推介费用 | 2,370,488.35 |
六、 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47,383,386.65 元。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3 月10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大 华业字(2008)第285 号验资报告。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2.95 元。(以截止2007 年9 月30 日经审计的数据 为基础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0.26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 元。(以2006 年年末经 审计数据为基础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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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所载 200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但尚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对比表中 200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一、 2007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07 年度 | 2006 年度 | 增减幅度(%) |
| 营业总收入 | 16,091.71 | 13,531.41 |
18.92 |
| 营业利润 | 7,365.14 | 7,193.56 |
2.39 |
| 利润总额 | 7,387.23 | 7,198.59 |
2.62 |
| 净利润 | 6,183.07 | 5,981.64 |
3.3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43 | 0.42 |
3.37 |
| 净资产收益率 | 28.41% | 28.87% | -1.59 |
| 项目 | 2007 年末 | 2006 年末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34,123.62 | 26,888.43 |
26.91 |
| 股东权益 | 21,764.05 |
20,719.43 |
5.04 |
| 股本(万股) | 14,250.00 |
14,250.00 |
- |
| 每股净资产(元) | 1.53 | 1.45 |
5.04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
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以归属于
-
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
3、上年度与上年同期数据均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
-
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调整后数据填报。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07 年营业收入比2006 年同期增加2,560.30 万元,增幅18.92%。主要原因是:市场对非线性光学晶体 和激光晶体元器件的需求持续增长,带动了本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
公司2007 年净利润比2006 年同期增加181.12 万元,增幅2.94%。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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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公司经营态势良好,营业收入增加较多,同时毛利率和费用率控制在一个 较好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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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 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 2008 年 2 月2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 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所处行业、市场无重大变化。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状况正常。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无重大变化。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未出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没有重大投资活动。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及置换行为。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发生变化。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事项或仲裁,亦无任何尚未了结或可能面临的重大诉讼或 索赔要求。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没有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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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变化。
1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 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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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江荣华、李丽芳 项目主办人:任强伟
二、 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公司的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福建 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出具了《关于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人的保荐意 见主要内容如下: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愿意推 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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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之签署页)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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