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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lot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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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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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0Z02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0Z0236 号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禄电子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禄 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禄电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6]510Z0236 号审 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周俊超 |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许玉霞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鹏鹤 |
2026 年 3 月 30 日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 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铠美诺电子有限公 司、广东金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通过广东金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控股 的遂宁百芳电子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印制电路板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 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 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与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市 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缺陷等级 | 定义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
|---|---|---|---|
| 重大 | 指一个控制缺陷或多 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 离控制目标 |
可能导致或导致财务报表的 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错报金额>合并净资产的 1% |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 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 断的缺陷。 |
| 重要 | 指一个控制缺陷或多 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 偏离控制目标 |
可能导致或导致财务报表的 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合并净资产的0.5%≤错报金 额≤合并净资产的1% |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 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 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 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 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
| 一般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
可能导致或导致财务报表的 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错报金额<合并净资产的 0.5%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 其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 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缺陷等级 | 定义 | 定量标准 | 定性标准 |
|---|---|---|---|
| 重大 | 指一个控制缺陷或 多个控制缺陷的组 合,可能导致企业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 素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金额在如下区间: 损失金额>1,000万元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 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 离预期目标。 |
| 重要 | 指一个控制缺陷或 多个控制缺陷的组 合,其严重程度和 经济后果低于重大 缺陷,但是仍有可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 制目标 |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 素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金额在如下区间: 500万元≤损失金额≤1,000 万元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 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 偏离预期目标。 |
| 一般 | 除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
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 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 素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 金额在如下区间: 损失金额<500万元 |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 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