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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M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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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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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5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十時

地點: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335 號 (t.Hub 新創育成中心 102 會議室)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 114 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顔裕芳會計師及黃珮娟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連同營業報告書業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暨董事會通過在案。

二、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附件一(第 8-11 頁)、附件四(第 16-35 頁)。

三、以上議案,提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114 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 承認。

說明:一、茲編製本公司 114 年度虧損撥補表,請詳閱議事手冊附件五(第 36 頁)。

二、因考量公司未來財務規畫及營運需求,擬提撥資本公積金額 400,000 仟元予以彌補部份虧損。

三、本公司因尚處新藥開發階段,仍屬虧損無累積盈餘可供分配。

四、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提請 115 年度股東常會承認。

五、以上議案,提請 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配合配合主管機關之要求,並配合實務運作需求,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章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附件六(第37頁)。

二、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討論之。

三、以上議案,提請討論。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配合實務需求及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附件七(第38-39頁)。

二、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討論之。

三、以上議案,提請 討論。

決議:

第三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配合實務需求及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請詳閱議事手冊附件八(第40-42頁)。

二、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討論之。

三、以上議案,提請 討論。

決議:

第四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海外存託憑證案,提請 討論。

說明:一、本公司為因應研發新藥支出、充實營運資金、其他長期策略聯盟發展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強化公司競爭力,增加籌資方式,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適當時機,視當時金融市場狀況,於普通股不超過40,000仟股額度內,一次或分次發行,主要事項說明如後。

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 10%~15% 予符合一定條件之本公司及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 85%~90% 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員工若有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三、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股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訂價日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


價方式,並授權由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參考當時國際資本市場、國內市價、彙總圈購情形及發行實務等,洽證券承銷商訂定之。

四、發行海外存託憑證透過籌措國際資金提升國際能見度與認同度,有利於吸引國際合作夥伴,增高策略聯盟、授權合作的機會。如順利完成籌資,本公司價值及研發新藥成獲國際機構投資人肯認,有助強化本公司市值。本案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全數發行後,對原股東持股比例最高稀釋比例為 23.12%,雖比例相對較高,惟考量本公司尚在新藥研發階段,資金需求鉅大,國內籌資具相當困難度,而本案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後增資效益顯現將強化公司市值,提昇公司競爭力,有利公司未來發展。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經股東會通過後,海外存託憑證發行計畫、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實際發行價格、金額、資金來源、資金用途、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市場狀況及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者,或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會及/或其授權或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六、本案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東相同。

七、本案業經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討論之。

八、以上議案,提請討論。

決議: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9席(含獨立董事3席)案,敬請選舉。

說明:一、基於公司營運需求及股東結構的調整,擬依公司法第199條之1規定,於115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

二、擬依本公司章程選任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自115年6月12日起至118年6月11日止,任期三年,並採候選人提名制度。

三、本次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115年3月9日董事會審查通過,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詳閱議事手冊附件九(第43-45頁)。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敬請討論。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二、為配合企業多元化發展,擬提請同意若新任董事之行為並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其得不受公司法第209條之限制,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明細表請詳閱議事手冊附件十(第46-47頁)。

臨時動議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