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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ETECH-KY — Annual Report 2025
Jun 2, 2026
52651_rns_2026-06-02_ba85446e-4616-4c37-aa88-97d1b0fe6500.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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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6887
BoReTech
Plastic Recycling Solution
BORETECH Resource Recovery Engineering CO., LTD.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西元 2025 年度年報
年報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公司網址:https://bo-re-tech.group/
刊印日期:西元 2026 年 4 月 30 日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林昱君 電話:+886-6-6233306
職稱: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公司財務長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歐逸風 電話:+886-6-6233306
職稱: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公司地址、工廠及電話
地址: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電話:+886-6-6233306
網址:https://bo-re-tech.group/
三、營運總部地址、工廠及電話
地址:中國浙江省平湖市曹橋街道九里亭大道888號
電話:+86-573-85120186
網址:https://bo-re-tech.group/
四、子公司、孫公司:
(1)公司名稱:RIZEN CO., LTD.
地址: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l 110.
電話:+86-573-85132440
(2)公司名稱: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 LTD
地址: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l 110.
電話:+86-573-85132440
(3)公司名稱: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南市柳營區工六路2號
網址:https://bo-re-tech.tw/
電話:+886-6-6233306
(4) 公司名稱: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地址:G No.-118, Flat No.-701, Nr. Urse Kh Tennessee, Vadgaon (Pune), Pune, Maval, Maharashtra, India, 412106
電話:+86-573-85120186
(5) 公司名稱:CYCLEPLUS,LLC
地址:1820 INDUSTRIAL DR STOCKTON, CA 95206.
電話:+886-6-6233306
(6)公司名稱: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橋街道九里亭大道888號
2
網址:https://www.bo-re-tech.com/
電話:+86-573-85120186
(7) 公司名稱: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東洲工業功能區 12 號路-1
網址:https://www.anshunfiber.com/cn/index.html
電話:+86-571-63121166
(8) 公司名稱: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橋街道九里亭大道 888 號
電話:+86-573-85120186
(9) 公司名稱:PT Boretech Solution Indonesia
地址:The Plaza Office Tower Lt.41, Jalan M.H. Thamrin Kav. 28-30, Desa/Kelurahan Gondangdia, Kec. Menteng, Kota Adm. Jakarta Pusat, Provinsi DKI Jakarta,
電話:+86-573-85120186
(10) 公司名稱:浙江塑優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橋街道曹橋段 68 號 6 號廠房 A 區
電話:+86-573-85120186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地下一樓
電話:+886-2-25048125
網址:https://www.taishinholdings.com.tw/tsh/relations/shareholders/agency
六、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徐明鈞、田中玉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電話:+886-2-2729-6666
網址:www.pwc.tw
七、海外有價證券查詢方式
不適用
3
八、董事會名單
| 職稱 | 姓名 | 國籍 | 主要經(學)歷 |
|---|---|---|---|
| 董事長 | 歐智文 | 中華民國 |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董事長 | |||
| 董事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 | 國立台灣大學金融 EMBA 課程企業管理碩士(MBA) |
| 崑鼎綠能環保(股)公司總經理 | |||
| 刁秀華 | |||
| 董事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中華民國 | 省立南投高職 |
| 旭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柯詠淳 | |||
| 董事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中華民國 | 日本名城大學經營學士 |
| Cycleplus, LLC.總經理 | |||
| 歐柏豪 | |||
| 獨立董事 | 許文冠 | 中華民國 | 東吳大學會計系學士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 |||
| 獨立董事 | 曹明 | 中華民國 | 中山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獨立董事 | 林惠萍 | 中華民國 | Baruch College 財務金融管理碩士 |
|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公司董事 | |||
| 獨立董事 | 黃國銘 | 中華民國 | 英國倫敦大學皇后瑪麗學院銀行法與金融法碩士 |
| 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九、國內指定代理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代理人:歐柏豪
電話:+886-6-6233306
職稱: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十、公司網址:https://bo-re-tech.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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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7
貳、公司簡介...10
(一)設立日期及集團簡介...10
(二)集團架構...10
(三)公司沿革...10
(四)風險事項...11
參、公司治理報告...12
(一)董事資料...12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資料...19
(三)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20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24
(五)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48
(六)更換會計師資訊...48
(七)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48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49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50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支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51
肆、資本及股份...52
一、股本來源...52
(一)股本形成經過...52
(二)股份種類...52
(三)主要股東名單...52
(四)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53
(五)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53
(六)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53
(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54
(八)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54
(九)特別股辦理情形...54
(十)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54
(十一)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54
(十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55
(十三)併購辦理情形...55
(十四)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55
二、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56
(一)計畫內容...56
(二)執行情形:預計與實際比較表 56
伍、營運概況 57
(一)業務內容 57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66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72
(四)環保支出資訊 73
(五)勞資關係 73
(六)資通安全管理 74
(七)重要契約 76
陸、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77
(一)財務狀況 77
(二)財務績效 78
(三)現金流量 79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79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79
(六)風險事項 80
- 風險因素 80
2.訴訟或非訟事件 85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85
(七)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86
柒、特別記載事項 86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86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86
(二)關係企業合併報告 90
(三)關係報告書 90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91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91
四、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 91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94
壹、致股東報告書
親愛的股東:
面對全球循環經濟、淨零減碳與永續供應鏈快速重構的新時代,塑膠再生產業正從過去以成本導向的替代材料市場,逐步轉變為全球品牌商、國際法規與資本市場共同推動的重要戰略產業。
寶綠特集團深耕塑膠回收與再生產業逾三十年,持續專注於再生 PET 整廠設備、食品級再生 PET 粒子、高機能化纖材料及循環再生技術之發展,並逐步建構涵蓋「設備工程、再生材料、再生化纖」三大核心事業的完整循環產業鏈,朝向全球循環再生材料整合平台穩健邁進。
2025年度營業成果概覽
(一)化纖事業
2025年化學纖維市場延續供過於求結構,市場競爭激烈,產品價格承壓。然而,在整體市場環境仍具挑戰下,化纖事業仍維持穩定獲利與良好營運韌性,整體表現優於產業平均水準。本公司將持續推動差異化產品策略,透過產品結構調整,提高高毛利產品之銷售占比,並逐步提升外銷比重,以分散單一市場需求波動之影響。
在產品發展方面,阻燃纖維仍為主要銷售項目,持續穩定出貨並拓展海外市場;衛材纖維則朝多元應用方向發展,並透過製程優化與成本控管提升競爭力;色絲產品持續加強市場推廣,逐步提高銷售比重。
(二)設備工程事業
設備工程事業持續以塑膠回收及再生利用設備與整廠工程服務為核心業務。2025年受全球經濟不確定性影響,部分客戶投資決策轉趨保守,短期接單動能略受影響。
惟隨著各國政府推動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規範,以及國際品牌對永續發展之承諾持續深化,瓶到瓶工程、再生材料處理及化學回收解決方案仍具長期發展潛力。本公司憑藉既有技術實力與專案執行經驗,持續深耕印度、東南亞及歐美等市場,並依各區域需求調整產品與服務內容,以維持整體業務穩定發展。
(三)PET 原料清洗及造粒事業
2025年再生聚酯粒市場受原生塑膠價格維持低檔影響,再生材料價格競爭壓力提升,市場需求相對保守,使本事業單位營運表現較2024年趨緩。
在此環境下,公司持續強化料源掌握能力,並透過製程優化及成本控管提升競爭優勢,同時維持產品品質穩定,以因應市場變動。隨著各國政策逐步推動再生材料使用比例,以及市場供需結構調整,預期再生材料需求中長期仍具成長動能。
財務表現
2025年度合併營收為新台幣47.89億元,較前一年度減少 12%;合併淨利為新台幣3.33億元,每股稅後盈餘為4.58元。整體獲利較2024年高點回落,主要係市場需求趨緩及產品價格因素所致。惟從財務結構來看,負債比率下降,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提升,顯示公司在資金運用及償債能力方面持續改善。寶綠特未公告財務預測,本年度營運表現受整體市場環境變動影響,導致年度預算達成進度未若預期,我們將持續優化資源配置以提升營運效能。
研究發展
本公司核心技術深植於PET循環回收系統與整廠工程整合,憑藉具備客製化能力的研發團隊,成功推出新一代「ES高效精簡回收系統」並深耕食品級rPET及rTray市場。結合2020年成立的化纖研發大樓,我們透過涵蓋高分子改性至成品分析的完整實驗室配置,建構出高效的客戶共同開發平台,並於2025年再新成立了浙江寶綠特南廠、技研中心及小規模示範產線,此舉不僅強化了產品設計的靈活性與獨創性,更透過技術共用加速市場開發,維持公司在再生塑料與化纖領域的競爭領先地位。
2026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化纖事業
面對市場競爭及需求變化,化纖事業單位將持續優化產品組合,提升高附加價值產品之銷售比重,並穩健拓展海外市場。衛材纖維產品將持續朝多元化發展,並透過製程改善與成本控管提升產品競爭力;阻燃纖維產品將以擴大海外市場銷售為主要方向,逐步提升市場能見度;色絲產品則持續強化推廣與應用開發,培養為重要獲利來源之一,除了提升毛利結構及營運穩定性外,目前化纖產品的銷貨能力已大於生產能力,因此計畫進行產能擴充,朝著供貨於全球知名50大化纖企業邁進。
(二)設備工程事業
在全球環保法規與品牌永續承諾推動下,再生塑膠回收及應用需求仍具發展空間。公司將持續深化設備與工程整合能力,強化專案管理與成本控管,並依不同區域市場特性進行業務佈局。在產品發展方面,將持續推動清洗設備、瓶到瓶工程及相關解決方案之技術優化與市場拓展,並建立回收PET餐盒之清洗示範產線,加強與品牌客戶之合作關係,以提升整體市場影響力。
(三)PET原料清洗及造粒事業
隨著循環經濟政策持續推動,再生材料市場需求預期將逐步回穩。公司將審慎規劃產能配置,並結合既有回收體系與設備條件,強化原料來源掌握與成本優勢。同時,將持續提升製程效率與產品品質,以符合食品級及高規格應用需求,且應我們已組建全球清洗造粒設備產線,佈局全球食品級粒子銷售網路,為後續成長奠定基礎。
未來發展策略
化纖事業將持續投入複合纖維、低融纖維及機能性纖維等產品之應用開發,擴大產品應用範圍及客戶基礎,逐步提高高毛利及差異化產品之銷售比重,降低對價格競爭型產品之依賴;同時透過製程優化與原料採購策略調整,強化成本控制能力,以提升整體產品競爭力與獲利能力。
設備工程事業將以AI智能化工廠專案為核心,持續強化整廠輸出(EPC)能力,全面提升製程設計、設備整合與專案執行之服務能力。透過智能化、自動化技術導入,結合節能減碳與數位化管理,並有效縮短交期、強化成本控管,並降低整體專案執行風險,提升市場競爭力與客戶價值。
PET原料清洗及造粒事業將配合食品級再生材料市場需求成長,持續精進產品品質、製程穩定性與國際認證能力,並透過製程優化、設備效能提升及智能化管理,提高單位產出效率與降低能源消耗,進一步強化成本競爭力與市場優勢,並建立全球食品級再生粒子採銷平台,
8
逐步擴大採購與銷售規模,佈局多元化國際料源供應體系,以降低原料供應波動對營運之影響,提升銷售端與供應鏈的鏈接。
為因應地緣政治變化與全球供應鏈重組對國際經濟之影響,寶綠特集團積極推動全球化營運布局,於印度設立印度寶綠特公司,除持續深化印度市場市佔率與強化在地化客戶售後服務能力外,亦同步建構「中國大陸+1」的供應鏈策略,透過印度生產、服務與供應鏈據點之建立,寶綠特集團將進一步強化全球整廠輸出(EPC)與國際專案執行能力,提升對亞洲、中東、歐洲及新興市場客戶服務與市場競爭力,以分散關稅與區域政策風險,提升整體營運彈性性。
外部競爭影響
在國際與區域性競爭者環伺的產業環境下,本公司仍保持領先優勢。我們將繼續貫徹以研發為核心的發展策略,優化工程產線技術,確保能以最具競爭力的再生塑料解決方案,滿足市場多樣化的應用需求。
法規環境
本公司為註冊於開曼群島之控股公司,營運版圖橫跨台灣及中國大陸。為落實企業永續經營,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嚴格遵守所在地法律規範,並秉持高度自律的精神,確保持續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之監理要求。
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近年在全球循環經濟、淨零減碳與永續發展趨勢持續推動下,各國政府陸續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國際品牌亦加速導入ESG與低碳供應鏈管理機制,進一步帶動再生PET清洗設備、食品級再生PET粒子及再生化纖等市場需求成長。
隨著全球減碳政策、國際ESG規範及品牌商永續承諾持續深化,循環再生材料已由過往以成本為導向之替代材料,逐步轉變為企業推動永續發展、低碳轉型與碳排管理之重要策略資源,帶動再生循環產業朝高品質、高附加價值及國際化方向發展,整體產業仍具備中長期穩定成長潛力。
承蒙各位股東長期以來的支持與信任,寶綠特集團將持續朝向【國際塑膠環保事業的領先團隊】目標穩步前進。面對全球永續發展與循環經濟趨勢,集團將持續深耕再生PET相關產業,強化技術、品質與營運整合能力,並審慎拓展全球市場布局,致力於推動資源循環再利用,實踐企業成長與環境永續並行之理念。
敬祝各位股東
健康平安 盛美豐麗
BORETECH Resource Recovery Engineering CO., LTD.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敏 謹上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及集團簡介
BORETECH Resource Recovery Engineering CO., LTD.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寶綠特)於2013年4月8日在英屬開曼群島設立之投資控股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再生設備工程設計、生產及銷售以及再生塑料和化學纖維生產及銷售,並提供上下游產業整合服務。
(二)集團架構

(三)公司沿革
| 年度 | 重要記事 |
|---|---|
| 1994年 | 中國設立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
| 2005年 | 中國設立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 2009年 | 浙江安順公司取得 ISO9001:2000 品質管制體系認證、ISO14001:2004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
| 2012年 | 浙江安順公司取得 ISO9001:2008/GB/T19001-2008 品質管制體系認證、ISO14001:2004/GB/T24001-2004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
| 2013年 | 本公司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地址為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01eander West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
| 設立 BORETECH RESOURCE RECOVERY ENGINEERING CO., LLC(譯名:美國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有限公司) | |
| 組織重組設立 RIZEN INTERNATIONAL CO., LTD. | |
| 組織重組設立 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 LTD. | |
| 組織重組設立 RI JEN INTERNATIONAL CO., LTD. | |
| 設立英屬維京群島商日正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 年度 | 重要記事 |
|---|---|
| 2014 年 | 發行新股取得 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LTD.全部股權 |
| 中鼎所屬集團現金增資入股,取得 30%股權 | |
| 2015 年 | 浙江安順公司取得 OHSAS18001:2007/GB/T28001-201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
| 2016 年 | 浙江寶綠特公司獲得「浙江省科技型企業」、「嘉興市企業研發中心」、所研發的 PET 瓶回收清洗設備獲得「平湖市科技進步三等獎」 |
| 2017 年 | 正式導入鼎新 TIPTOP GP(e-BUSINESS Total Solution)系統 |
| 於台灣設立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浙江安順公司取得 ISO19001:2015/GB/T19001-2016 品質管制體系認證、ISO14001:2015/GB/T24001-2016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 |
| 2018 年 | 浙江寶綠特公司所研發的 PET 清洗回收成套設備獲得浙江省、嘉興市重點領域首台套榮譽,並獲得政府的獎金 |
| 2019 年 | 浙江安順公司研發大樓完成 |
| 浙江寶綠特公司取得 ISO9001-2015/ISO14001-2015 改版認證 | |
| 台灣寶綠特公司取得全球回收 GRS 認證 | |
| 2021 年 | 浙江寶綠特公司二期擴廠建奠基儀式 |
| 浙江寶綠特公司榮獲浙江省服務型制製造示範企業 | |
| 台灣寶綠特公司取得環保署頒發台灣首張 PET 海洋廢棄物處理產品核准函 | |
| 台灣寶綠特公司取得 ISO 9001:2015 認證 | |
| 2022 年 | 浙江寶綠特公司獲評為浙江省「省級企業研究院」、「嘉興市企業技術中心」榮譽 |
| 浙江寶綠特公司榮獲第十屆傑出大陸台商獎 | |
| 台灣寶綠特公司再次取得環保署頒發台灣唯一兩屆獲得 PET 海洋廢棄物處理產品核准函 | |
| 2023 年 | 台灣寶綠特公司獲得 FDA 認證,其產品可 100%使用於再生瓶用或食品包裝容器。 |
| 浙江寶綠特公司榮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殊榮 | |
| 2024 年 | 浙江寶綠特公司榮獲「2024 年度第一批市級綠色工廠」 |
| 2025 年 | 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
| 中國設立浙江塑優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印度設立 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
(四)風險事項
註冊地國及主要營運地國之總體經濟、政經環境變動、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是否承認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及其他風險事項等,請詳本年報「伍、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六)風險事項」之說明。
11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資料
- 董事之姓名、經(學)歷、持有股份及性質
2026年4月30日
| 職稱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選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歐智文 | 男61~70歲 | 2024/1/16 | 三年 | 2014/04/30 | — | — | — | — | 1,678,317(註2) | 2.26% | 15,104,847(註1) | 20.37% |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浙江安順化曬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 董事 | 歐柏豪 | 父子 | 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係考量公司經營效率與用人唯才,公司已增設1席獨立董事(共4席),以落實監督功能,提升公司治理。 | ||||||||||||||||
| 董事 | 吳屬維京群島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 | 2024/1/16 | 三年 | 2014/08/05 | 22,905,914 | 35.13% | 22,905,914 | 30.89% | — | — | — | — | — | 無 | — | — | — |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柯詠淳 | 女71~80歲 | — | — | — | — | — | — | 5,617,284(註3) | 7.58% | 省立南投高職地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佳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
| 董事 | 美國 | GUANG SHUN PETTEC HS FIBRE INDUSTRY L.L.C. | — | 2024/1/16 | 三年 | 2014/08/05 | 13,932,371 | 21.37% | 13,832,371 | 18.65% | — | — | — | — | — | 無 | — | — | — | |
| 中華民國 | 代表人:歐柏豪 | 男31~40歲 | — | — | — | — | — | — | 10,134,978(註4) | 13.67% | 日本名城大學經營學士 | |||||||||
| Cycleplus, LLC.總經理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董事長 | 歐智文 | 父子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 | 2024/1/16 | 三年 | 2014/08/05 | 12,039,903 | 18.47% | 11,997,903 | 16.18% | — | — | — | — | — |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輝鼎資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裕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元鼎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 職稱 | 國籍
或註
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
任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
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持
有股份 | | 主養經(學)
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
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事
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 | | | | | | | | | | | | | | | 耀鼎資源循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旅繁不及備載) | | | | |
| | 中華
民國 | 代表人:
刁秀華 | 男
51~60歲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立台灣大學
金融EMBA課程企業管理碩士(MBA)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專案經理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輝鼎資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裕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鼎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耀鼎資源循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星鼎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惠鼎資源永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嘉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基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旅繁不及備載) | — | — | — | |
| 獨立
董事 | 中華
民國 | 許文冠 | 女
61~70歲 | 2024/1/16 | 三年 | 2023/5/29 | — | — | — | — | — | — | — | — | 東吳大學會計系學士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中國大陸 Pwc
普華永道蘇州分所主持會計師 | 麗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國際厚生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達芙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
| 獨立
董事 | 中華
民國 | 曹明 | 男
71~80歲 | 2024/1/16 | 三年 | 2024/1/16 | — | — | — | — | — | — | — | — | 中山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
台塑石化(股)公司總經理
台塑科騰化學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塑出光特化(股)公司董事長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參華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參華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 | — | |
13
| 職稱 | 國籍
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
年齡 | 選任
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 現在
持有股數 | |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 主養經(學)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惠萍 | 女
51~60歲 | 2024/1/16 | 三年 | 2024/1/16 | - | - | - | - | - | - | - | - | 東吳大學經濟系學士
Baruch College
財務金融管理碩士
凱羿國際集團
(股)公司財務長
大華證券承銷部副總經理 | 詩音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運時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 - | - | -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黃國銘 | 男
41~50歲 | 2024/1/16 | 三年 | 2024/1/16 | - | - | - | - | - | - | - | - | 英國倫敦大學皇后瑪麗學院銀行法與金融法碩士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眾達法律事務所律師 | 實識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與策略長
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欣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星誠細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 | - | |
註 1:欲暫文以其持有 90% ALL MARK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股份
註 2:欲暫文之配偶季若華以其持有 10% ALL MARK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股份
註 3:柯詠洋以其持有 15.29%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及 15.29%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持有股份。
註 4:欲給委以其持有 73.27%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持有股份。
註 5:該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以及董事長與法人董事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之代表人為一親等親屬關係,係考量公司經營效率與用人唯才,公司已增設 1 席獨立董事(共 4 席),以落實監管功能,提升公司治理。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2026年4月30日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ALL MARK INTERNATIONAL CO., LTD (73.27%)、柯詠淳(15.29%)、五綸鐵造股份有限公司(6.44%)、林建能(5%) |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歐柏豪 (73.27%)、柯詠淳(15.29%)、五綸鐵造股份有限公司(6.44%)、林建能(5%) |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2.96%)、柏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46%)、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79%)、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47%)、統一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46%)、大通託管 JP 摩根證券有限公司投資專戶(0.42%)、張肇玫(0.38%)、花旗託管瑞銀歐洲 SE 投資專戶(0.36%)、興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0.34%)、溫敦堯(0.33%) |
註:為各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公開揭露之最新資料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2026年4月30日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
| ALL MARK INTERNATIONAL CO., LTD | 歐智文(90%)、李若華(10%) |
|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財團法人中技社(7.50%)、中國信託商銀受託永續員工持股會信託財產專戶(6.97%)、中國信託商銀受託中鼎工程(股)公司員工持股會信託財產專戶(6.13%)、永豐商業銀行受託信賴員工持股會信託財產專戶(4.01%)、台灣聚合化學品(股)公司(1.87%)、亞洲聚合(股)公司(1.78%)、聯誠貿易(股)公司(1.65%)、永豐商業銀行(股)公司(1.47%)、建聖投資(股)公司(1.23%)、新制勞工退休基金(1.12%) |
註:為各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公開揭露之最新資料
4.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訊揭露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歐智文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董事長、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3.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 |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代表人:柯詠淳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佳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3.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 |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代表人:歐柏豪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 |
| 崑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刁秀華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輝鼎資源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裕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元鼎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耀鼎資源循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荃鼎電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惠鼎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基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不適用 | — |
| 許文冠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麗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國際厚生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達芙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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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條件 | ||
|---|---|---|---|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曹明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
| 2. 目前擔任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東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
|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 ||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 林惠萍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
| 2. 目前擔任詩音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運時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 |||
|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 ||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 | ||
| 黃國銘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
| 2. 目前擔任寶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與策略長、宜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欣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星誠細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 ||
|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 |||
|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
|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 |
5.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尊重並提倡董事多元化目標,希望多元化政策將有助於提升公司整體營運表現。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注重性別平等與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與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等。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
| 多元化項目
董事姓名 | 基本組成 | | | | | | | | | | 產業經驗與專業能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籍 | 性別 | 具員工身份 | 年齡 | | | | | 獨立董事任期 | | 營運判斷 | 財務會計 | 經營管理 | 危機處理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
| | | | | 31至40歲 | 41至50歲 | 51至60歲 | 61至70歲 | 71至80歲 | 三屆以內 | 超過三屆 | | | | | | | | |
| 歐智文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柯詠淳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歐柏豪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刁秀華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許文冠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曹明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林惠萍 | 中華民國 | 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黃國銘 | 中華民國 | 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董事獨立性按實質情況判斷,致力於持續評估董事會獨立性,當中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能否持續為經營團隊及其他董事提出具建設性意見、表達觀點是否具獨立性,以及在董事會內外言行舉止是否符合社會普遍道德價值觀。此外,本公司獨立董事資格條件均符合本公司期望,並展現其專業特質,因此本公司認為所有獨立董事均為獨立於本公司之外部人士。而整體董事會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故本公司認為本公司董事會符合獨立性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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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與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2026年4月30日;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國籍 | 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歐哲文 | 男 | 中華民國 | 2013/04/08 | — | — | 1,678,317 (註2) | 2.26% | 15,104,847 (註1) | 20.37% | 德明商專企管系 |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 | — | 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係考量公司經營效率與用人唯才,公司已增設1席獨立董事(共4席),以落實監督功能,提升公司治理。 | ||||||||||||
| 公司治理暨財會主管 | 林昱君 | 女 | 中華民國 | 2023/08/30 | — | — | — | — | — | — | 英國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MBA | |||||
| 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 ||||||||||||||||
| 大力離岸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監察人 | — | — | — | — | |||||||||||
| 稽核主管 | 陳柏蒼 | 男 | 中華民國 | 2025/5/12 | 5,000 | 0.01% | — | — | — | — | 逢甲大學合作經濟系 | |||||
| 天衍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理 | 無 | — | — | — | — | |||||||||||
| 資安主管 | 鄭聰源 | 男 | 中華民國 | 2025/5/12 | 9,000 | 0.01% | — | — | — | — | 雲林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 | |||||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訊經理 | 無 | — | — | — | — | |||||||||||
| 研發主管 | 葉志富 | 男 | 中華民國 | 2025/11/12 | — | — | — | — | — | — | 兆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QA/TQC | |||||
| 及ISO經理 | 無 | — | — | — | — |
註1:歐哲文以其持有 90% ALL MARK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股份。
註2:歐哲文之配偶李若華以其持有 10% ALL MARK INTERNATIONAL CO., LTD 持有股份。
(三)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最近年度(2025)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
(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股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5) | ||||||||||||||||
|---|---|---|---|---|---|---|---|---|---|---|---|---|---|---|---|---|---|---|---|---|---|---|
| 報酬(A)(註1)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2) | 業務執行費用(D)(註3)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4)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歐智文 | 72 | 72 | — | — | 400 | 400 | 42 | 42 | 514(0.15%) | 514(0.15%) | 7,341 | 8,819 | — | — | 2,757 | — | 2,757 | — | 10,612(3.19%) | 12,090(3.64%) | 無 |
| 董事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
| 代表人:柯詠淳 | 72 | 72 | — | — | 200 | 200 | 36 | 36 | 308(0.09%) | 308(0.09%) | — | — | — | — | — | — | — | — | 308(0.09%) | 308(0.09%) | 無 | |
| 董事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
| 代表人:歐柏豪 | 72 | 72 | — | — | 200 | 200 | 42 | 42 | 314(0.09%) | 314(0.09%) | — | 2,600 | — | — | — | — | — | — | 314(0.09%) | 2,914(0.88%) | 無 | |
| 董事 | 崑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刁秀華 | 72 | 72 | — | — | 200 | 200 | 42 | 42 | 314(0.09%) | 314(0.09%) | — | — | — | — | — | — | — | — | 308(0.09%) | 308(0.09%) | 無 | |
| 獨立董事 | 許文冠 | 840 | 840 | — | — | — | — | 42 | 42 | 882(0.27%) | 882(0.27%) | — | — | — | — | — | — | — | — | 882(0.27%) | 882(0.27%) | 無 |
| 獨立董事 | 林惠萍 | 767 | 767 | — | — | — | — | 36 | 36 | 803(0.24%) | 803(0.24%) | — | — | — | — | — | — | — | — | 803(0.24%) | 803(0.24%) | 無 |
| 獨立董事 | 曹明 | 720 | 720 | — | — | — | — | 36 | 36 | 756(0.23%) | 756(0.23%) | — | — | — | — | — | — | — | — | 756(0.23%) | 756(0.23%) | 無 |
| 獨立董事 | 黃國銘 | 720 | 720 | — | — | — | — | 24 | 24 | 744(0.22%) | 744(0.22%) | — | — | — | — | — | — | — | — | 744(0.22%) | 744(0.22%) | 無 |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註5) | |||||||||||||||
|---|---|---|---|---|---|---|---|---|---|---|---|---|---|---|---|---|---|---|---|---|---|
| 報酬(A)(註1)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註2) | 業務執行費用(D)(註3) |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4)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依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並參酌國內外同業水準發放。如公司有獲利時,由董事會依公司章程之規定,決議董事酬勞金額。獨立董事為審計委員會當然成員,除給付一般董事之報酬外,考量其所負之職責、承擔風險及投入時間,另酌訂不同之合理酬金。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
註1:係2025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
註2:係2025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3:係2025年度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
註4:係2025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註5:a.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董事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金額(若無者,則請填「無」)。
b.公司董事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董事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之I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母公司及所有轉投資事業」。
c.酬金係指本公司董事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歐智文、柯詠淳、歐柏豪、刁秀華、許文冠、林惠萍、黃國銘、曹明 | 歐智文、柯詠淳、歐柏豪、刁秀華、許文冠、林惠萍、黃國銘、曹明 | 柯詠淳、歐柏豪、刁秀華、許文冠、林惠萍、黃國銘、曹明 | 柯詠淳、刁秀華、許文冠、林惠萍、黃國銘、曹明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 - | 歐柏豪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 | 歐智文 | 歐智文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 — |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 — | — |
| 總計 | 8 | 8 | 8 | 8 |
22
(2)最近年度(2025)給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
單位:新臺幣千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股票金額 |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歐智文 | 2,160 | 9,909 | - | - | 5,181 | 6,156 | 2,757 | - | 2,757 | - | 10,098(3.04%) | 18,822 (5.66%) | 無 |
| 公司治理主管暨財會主管 | 林昱君 | |||||||||||||
| 稽核主管 | 陳柏蒼 | |||||||||||||
| 資安主管 | 鄭聰源 | |||||||||||||
| 研發主管 | 葉志富 |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低於1,000,000元 | 林昱君、陳柏蒼、鄭聰源、葉志富 | 陳柏蒼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葉志富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林昱君、鄭聰源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歐智文 | 歐智文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
| 總計 | 5 | 5 |
(3)最近年度(2025)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經理人 | 總經理 | 歐智文 | - | 2,757 | 2,757 | 0.83% |
| 公司治理暨財會主管 | 林昱君 | |||||
| 稽核主管 | 陳柏蒼 | |||||
| 資安主管 | 鄭聰源 | |||||
| 研發主管 | 葉志富 |
-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 職稱 | 2024年度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2025年度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董事 | 0.73 | 1.39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3.63 | 5.66 |
(2)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A. 董事
本公司董事酬勞係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之「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委員薪酬辦法」發放,內容包含車馬費、業務執行費及依盈餘比率計算之年度酬勞。盈餘比率係參考一般業界水準所訂定之區間,並經股東會通過列於公司章程中。本公司給付董事酬金與經營績效高度相關,其盈餘比率範圍合理,尚不致產生董事為追求短期績效而產生之道德風險。
B.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係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之「經理人薪酬辦法」發放,內容包含薪資、獎金、員工酬勞及其他經董事會核定之酬勞及補貼。發放依據係參酌同業水準,除考量薪資水準具同業競爭力,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外,並考量激勵效果及代理成本,將部分獎酬連結公司經營績效,以發揮專業經營之最大效益。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6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 董事長 | 歐智文 | 6 | - | 100% | |
| 董事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代表人:柯詠淳 | 6 | 1 | 100% | |
| 董事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6 | - | 100% |
25
| 代表人:歐柏豪 | |||||
|---|---|---|---|---|---|
| 董事 | 崑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刁秀華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許文冠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曹明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林惠萍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黃國銘 | 4 | 2 | 66.67%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 |||||
| 本公司2024年1月16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八席董事(含四席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規定,故相關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請參閱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 |||||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
| 1) 2025年3月13日第六屆第九次董事會 | |||||
| ◆議案內容:審查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案。 | |||||
| 董事姓名:歐哲文、柯詠淳、歐柏豪、刁秀華、許文冠、曹明、林惠萍、黃國銘 | |||||
|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各董事皆與其有自身利害關係,故採分次討論及表決,各董事於討論自身薪酬案時皆予以迴避。 | |||||
| ◆議案內容:審查本公司2024年度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
| 董事姓名:歐哲文 | |||||
|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董事長歐哲文因身為經理人,本案涉及自身利益,故迴避離席,並未參與表決。 | |||||
| 2) 2025年5月12日第六屆第十次董事會 | |||||
| ◆議案內容: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任命案。。 | |||||
| 董事姓名:歐哲文、歐柏豪 | |||||
|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董事長歐哲文及董事歐柏豪,本案涉及自身利益,故迴避離席,並未參與表決。 | |||||
| 3) 2025年12月17日第六屆第十三次董事會 | |||||
| ◆議案內容:本公司經理人2025年度年終獎金發放金額案。 | |||||
| 董事姓名:歐哲文 | |||||
| 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董事長歐哲文因身為經理人,本案涉及自身利益,故迴避離席,並未參與表決。 | |||||
|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事會評鑑執行情形:本公司已於2021年12月15日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進行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報董事會。2025年度績效評估報告已完成並提第六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均介於「非常認同」(5分)與「認同」(4分)之間,評鑑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 | |||||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 | 2025年0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 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 董事成員、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包含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 • 董事會及其個別成員績效評估內容包含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 |
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內容包含六大面向: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內容包含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分別於2021年10月26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並成立審計委員會及委任全數獨立董事擔任委員,以行使證交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
(二)本公司於2021年10月26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已加強董事會執行其職責。
(三)本公司已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並分散對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且定期檢視保單內容,以確保保險賠償額度及承保範圍是否符合需求,並依規定向董事會定期報告。
2.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 獨立董事 | 許文冠 | 6 | 1 | 100% | 召集人 |
| 獨立董事 | 曹明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林惠萍 | 6 | - | 100% | |
| 獨立董事 | 黃國銘 | 4 | 2 | 66.67%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本公司於2021年10月26日設置審計委員會,有關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業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呈報董事會。
| 審計委員會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2025/03/13 | |||
| 第二屆 | |||
| 第八次 | 擬委任徐明鈞會計師及田中玉會計師擔任114年度財務報告查核(核閱)簽證會計師。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擬委任許林舜會計師擔任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簽證會計師。 | |||
|---|---|---|---|
| 擬通過本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案。 | |||
| 擬通過本公司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擬通過本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擬通過本公司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擬替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資金貸與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討論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2025/05/12 | |||
| 第二屆 | |||
| 第九次 | 擬通過本公司2025年及2024年第一季財務報表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修訂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修訂子公司浙江安順化繼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修訂子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擬訂定本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及【據控制能力法人股東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規範】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稽核主管】追認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資訊安全主管】任命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2025/08/27 | |||
| 第二屆 | |||
| 第十次 | 擬通過本公司2025年及202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子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擬於浙江省平湖市投資成立新公司並盈餘轉增資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本公司擬替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2025/11/12 | |||
| 第二屆 | |||
| 第十一次 | 擬通過本公司2025年第三季財務報表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本公司【研發主管】任命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2025/12/17 | |||
| 第二屆 | |||
| 第十二次 | 本公司2026年度營業預算案及2026年度營運計劃。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範]及【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 |||
|---|---|---|---|
| 擬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
| 2025/12/26 | |||
| 第二屆 | |||
| 第十三次 | 本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照案通過。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全體董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因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係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透過定期提交稽核報告予審計委員報告公司內控稽核結果,且審計委員不定期與稽核人員溝通,瞭解公司營運狀況。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得要求,會計師針對財務報表查核情形及其相關法令要求事項,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與溝通,審計委員會並對會計師之選任、獨立性及適任性進行審議。
28
3.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於本公司之公司網站揭露。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一)本公司針對股東建議事項、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均由股務人員或相關主管專責處理。 | ||
| (二)本公司主要股東係由長期持股之股東組成,公司與主要股東關係良好並保持聯繫,且隨時掌握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百分之十大以上大股東之持股異動情況。 | ||||
| (三)本公司與各關係企業間有關人員、資產及財務之管理權責均各自獨立,與關係企業間之往來皆依據公司所訂定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及「關係人交易之管理作業程序」等規定辦理;關係企業間之資金往來與背書保證行為,皆依據公司所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範之限額執行, | ||||
| (四)本公司已訂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規則”讓公司內部人了解相關法令規定,防範內線交易,保障投資人並維護本公司權益。 | 無重大差異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一)本公司董事會已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在第22條即訂有董事成員多元化的方針。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與遴選係遵照公司章程之規定,採用候選人提名制,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及「公司治理守則」,以確保董事成員之多元性及獨立性。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注重性別平等與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 | 無重大差異 |
29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與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本屆董事會整體具備(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等專業能力。
(二) 本公司於114年3月14日董事會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由三位董事(含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委員,以落實推動公司永續發展政策。
(三)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除了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外,每三年會委任外部獨立單位進行績效評估,並將結果提交董事會報告,。
(四) 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設有內部輪調制度符合獨立性原則,並由董事會決議聘任之;依據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查核與核閱之獨立性」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 年8 月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 (AQI) 5 大構面及 13 項指標評估會計師獨立性,評估項目請詳說明一,經評估,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徐明鈞及田中玉二位會計師個人資歷符合會計師業務,與本公司或董事間並無直接或間接財務利益關係,會計師之審計、稅務等服務品質及時效均符合標準,更具備實質上的獨立性及適任性,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 | √ | | 本公司已指定公司治理主管,並有股務人員協助處理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
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等)? | | |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
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
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
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
社會責任議題? | √ |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利害關係
人溝通管道,利害關係人如有需要得隨時以電
話、書信及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本公司聯繫,另本
公司亦已於本公司網站設立利害關係人專區作為
溝通管道之一。 | 無重大差異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
會事務? | √ | | 本公司自公開發行後即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
理股東會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
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
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
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
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
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
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
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 (一) 本公司已架設官網,並有中、英文
介面,揭露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
相關資訊供投資人參考。
(二)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以及代理發言
人,負責公司對外之溝通,並定期舉辦
法人說明會,相關報告亦同步上傳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官網。
(三) 本公司每月營運情形與財務報告相
關公告時程皆依循法令規定時間辦理,
尚無提前公告申申報之規劃。 | 無重大差異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
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
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
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
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
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等)? | √ | | 1. 員工權益:本公司以誠信對待員工,並訂有各項
員工福利措施、教育訓練辦法及績效發展計畫
等以維護員工權益及培訓員工,且員工與主管
間溝通管道順暢,勞資關係良好。
2.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並委託專
業股務代理機構,負責處理股東相關問題。另為
使投資大眾瞭解本公司經營狀況,本公司將依
規定揭露相關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3.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與供應商均有良好的供應
鏈關係,達到整體生產成本最佳化。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註)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4.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與員工、往來客戶及供應商等均保持良好之溝通管道,並尊重且維護其合法之權益。利害關係人得隨時提供意見與公司溝通,公司均非常重視各項意見,以作為未來各項工作之參考依據。 5.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職能。本公司董事均具專業背景,且皆已依法令規定參加進修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 6.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業依法訂定各項內部規章,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 7.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維持穩定良好關係,以創造公司利潤。 8.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已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以降低及分散董事因錯誤或疏失而造成公司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不適用。 |
【說明一】簽證會計師審計品質指標(AQI)
依據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查核與核閱之獨立性」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8月發布之審計品質指標(AQI)5大構面及13項指標評估會計師獨立性情形如下:
| 審計品質指標(AQI) | 符合指標情形 | 備註 | ||
|---|---|---|---|---|
| 項次 | 說明 | 是 | 否 | |
| 1 | 審計品質指標構面一、專業性 | ✓ | ||
| 2 | 審計品質指標構面二、品質控管 | ✓ | ||
| 3 | 審計品質指標構面三、獨立性 | ✓ | ||
| 4 | 審計品質指標構面四、監督 | ✓ | ||
| 5 | 審計品質指標構面五、創新能力 | ✓ |
33
4.公司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2026年4月30日
| 職稱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符合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許文冠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麗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國際厚生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達芙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獨立董事 | 曹明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塑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麥寮工業區專用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東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 |
| 獨立董事 | 林惠萍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詩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運時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2 |
35
| 獨立董事 | 黃國銘 | 1. 具有商務、法務、財務、經營管理能力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目前擔任擔任實識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與策略長、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欣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星誠細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符合獨立性情形如下:
1.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未有擔任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人名義)未持有公司股份。
3. 未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 5~8 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 未有最近 2 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 1 |
| --- | --- | --- | --- | --- |
(1)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A.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 4 人。
B. 本屆委員任期: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 月 15 日
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共 3 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許文冠 | 3 | - | 100% | |
| 委員 | 曹明 | 3 | - | 100% | |
| 委員 | 林惠萍 | 3 | - | 100% | |
| 委員 | 黃國銘 | 2 | 1 | 66.67%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 |||||
|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 |||||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 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資訊:本公司尚未設立提名委員會。
6.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督導情形? | ☑ |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 | |
| 三、環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 | |
|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 | |
|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 | |
| ● 溫室氣體排放量 | 無重大差異 | |
| 區域 | 範疇別 | 年度排放量(公噸CO2e) |
| 2025 | 2024 | |
| 合併 | 範疇一 | 8,294.09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範疇二 | 18,548.35 | 18,766.74 | |||||
| 範疇一+範疇二總排放量 | 26,842.44 | 28,752.44 | |||||
| ● 用水量 | |||||||
| 2025 | 2024 | ||||||
| 用水量(公噸(t)) | 262,669 | 226,374 | |||||
| 用水密度 | 54.84 | 41.58 | |||||
| ● 廢棄物總重量 | |||||||
| 2025 | 2024 | ||||||
| 廢棄物總重量(噸) | 2,561.72 | 2,542.59 | |||||
| 四、社會議題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 本公司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等相關管理程序,以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本公司重視以人為本,有關員工權益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遵守勞動法規,保障和維護員工合法權益,雇用政策無差別待遇,營造和諧共好的勞資關係。 | 無重大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獲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 | 本公司訂有薪資處理作業、績效考核作業及福利作業,明確規範薪酬及獎懲制度,並定期對員工績效進行考評,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無重大差異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 | 1. 本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與急救設施,並致力於降低對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預防職業上災害。 | |||||
| 2. 本公司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並持續精進推動職業安全文化、加強作業人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員之防護管理,及積極投入資源創造零災害之工作環境。 | ||||
| 3. 當年度員工職災之件數、人數及占員工總人數比率,及相關改善措施。 | ||||
| (A)當年度員工職災之件數:11件。 | ||||
| (B)當年度員工職災之人數:11人。 | ||||
| (C)當年度員工職災之人數/總人數 | ||||
| *100%=1.57%。 | ||||
| (D)改善措施:本公司已對員工定期實施職場安全教育訓練,使員工養成正確的職場安全防護觀念。 | ||||
| 4. 當年度火災之件數、死傷人數及死傷人數占員工總人數比率,及因應火災之相關改善措施。 | ||||
| (A)當年度火災之件數:0件。 | ||||
| (B)當年度火災之死傷人數:0人。 | ||||
| (C)當年度火災之死傷人數占員工總人數比率:0%。 | ||||
| (D)因應火災之相關改善措施: | ||||
| a.定期進行火災逃生演練。 | ||||
| b.定期檢視滅火器材與逃生路線,以利緊急狀況發生時的避難逃生。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 | 本公司每年評估年度晉升作業以鼓勵員工發展能力,並配合未來業務規劃、戰略性人才規劃、繼任者培養等因素,每年定期劃定員工晉升比例,為表現優秀者統一實施辦理晉升,並且對於平時工作中有特殊貢獻、績效表現突出者,公司亦會給予破格提升機會。同時舉辦教育訓練,依其職涯發 |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展適當提供培訓。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 |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提供皆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規定,與廠商及客戶間均保持良好溝通管道,並提供透明有效之客戶申訴機制。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 | 本公司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上對供應商有所規範。同時已取得 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驗證,採行環境管理系統以控制環境的衝擊,展現提升組織卓著環境績效的符合性,達成環境、社會及經濟之均衡。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性資訊之報告?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 | 本公司 2025 年度永續報告書係參照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 所出版的 2021 年版 GRI·准則進行編撰。 | 無重大差異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本公司網站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專區,將依實際運作情形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司網站。 |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1. 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寶綠特集團氣候變遷相關討論與管理,係由在董事會下設立之功能性委員會-「永續發展管理委員會」統籌企業永續發展及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並針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進行辨識與評估,向董事會提出管理報告以供決策參考。 | ||||
| 2. 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評估如下: | ||||
| 風險/機會類別 | 項次 | 風險/機會議題 | 衝擊描述 | 潛在財務影響 | |
| 轉型風險 | 政策與法規 | 環保法規限制逐漸嚴格/破排放管理成本增加 | -客戶及管理機構的要求導致公司環保投入增加 | ||
| -因應破排放管理導致營運成本上升 | 使營運成本上升 | ||||
| 市場與技術 | 市場對低碳生產技術需求增加/低碳技術要求額外成本投入 | 伴隨市場傾向變化,對轉向低碳經濟的技術要求增加 | |||
| -缺乏技術升級可能導致利潤下降 | |||||
| -現行設備可能過時,競爭加劇 | 使營運成本上升 | ||||
| 實體風險 | 立即性 | 颱風、水災 | 水資源稀缺而面臨營運壓力與衝擊,豪雨及洪災出現頻率及嚴重度提升而導致機房設備無法運作及服務中斷 | 增加資本支出與營運成本 | |
| 長期性 | 海平面上升 | 全球海平面上升,低窪地區遭淹沒,導致資產受損 | 增加資本支出 | ||
| 長期性 | 氣溫上升 | 溫度上升導致生產用電量增加 | 使營運成本上升 |
40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機會 | 產品和服務 | 環保趨勢下綠色產品銷量提升 | 政策鼓勵加強塑料回收背景下,寶綠特的資源再生產品市場需求增加 | 使營業收入上升 | ||
| 韌性 | 企業正面形象 | 寶綠特的產品多屬資源再生,提升公司形象以利爭取客戶商機 | 使營業收入上升 | |||
| 資源使用效率、能源來源 | 推動綠色低碳生產 | 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風險,因此降低對碳交易價格變化的敏感度 | 增加資本支出與營運成本 | |||
| 3. 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極端氣候事件對財務之影響如下: | |||||
| 平均氣溫上升,將提高廠區及辦公區域空調耗電上升,並可能因高溫假而導致停工,經評估後可能造成營運成本上升。 | ||||||
| 颱風、洪水等極端天氣事件增加,可能造成廠區毀損或大範圍區域運輸中斷,影響供應鏈及客戶權益,經評估後可能造成財務之損失。 | ||||||
| 4. 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本公司已建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其中評估之風險項目中包含永續風險在內。 | |||||
|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針對氣候變遷可能之情境分析評估尚待後續執行中。 | |||||
|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開發新產品和服務的研發與創新部分,持續朝向節能高效、碳排監控方向進行規劃。 | |||||
| 寶綠特持續以技術創新作為核心驅動力,深化資源再生與循環利用效率。我們持續優化回收製程與設備系統,從前端回收分選、中段清洗處理,到後端高值化再生材料應用,逐步建立更完整的循環再生體系。同時,我們亦持續投入碳足跡管理、節能改善、水資源循環與廢棄物減量等工作,透過技術升級與管理優化,降低整體環境衝擊。 | ||||||
|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本公司暫未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故不適用。 |
41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 2026年度完成集團各公司溫室氣體盤查認證後,將再行評估擬定相關後續目標。 |
|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按永續發展路徑圖推動時程,本公司相關溫室氣體盤查在2026年前完成,將再行評估減量目標、策略以及相關具體行動計畫。 |
1-1 最近二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年度 | 範疇 1+2 排放量(公噸 CO2e) | 密集度(公噸 CO2e/營收百萬元) | 涵蓋範圍 |
|---|---|---|---|
| 2025 | 26,842.44 | 5.60 | 浙江安順、浙江寶綠特與台灣寶綠特 |
| 2024 | 28,752.43 | 5.28 | 浙江安順、浙江寶綠特與台灣寶綠特 |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
| 各子公司兩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確信情形說明如下:
浙江安順:由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依據 ISO-14064-3:2019 執行驗證與確信程序,並出具合理保證確信意見。
浙江寶綠特:由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依據 ISO-14063-3:2019 執行驗證與確信程序,並出具合理保證確信意見。 |
42
7.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 (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等規章,規範公司誠信經營所有商業活動,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亦承諾積極落實誠信的經營政策。
(二)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明訂應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予以落實執行。 | 無重大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 | ☑ | | (一)本公司對往來之供應商及外包商建立有評核機制。
(二)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指定人資單位為專責單位,負責相關違反誠信經營情事的 | 無重大差異 |
43
| 評 估 項 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情形?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評估及查核,若有重大違反誠信經營事項,可即時向董事會報告。
(三)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等相關辦法中明訂各層級人員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及作業辦法,且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本公司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運作良好,除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簽證外,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規定施行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五)本公司透過新人培訓、內部會議及教育訓練,不定期宣導誠信經營理念及規範。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 (一)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6條訂定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其中並訂有檢舉處理流程。
(二)本公司已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所接獲之通報及後續之調查均採保密及嚴謹之態度處理。
(三)承上,本公司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皆予以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
|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本公司透過公司網站等管道,揭露本公司履行誠信經營之相關資訊,並於網之公司治理專區內說明相關內容。 | 無重大差異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無重大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無。 |
- 其他有關公司治理運作之重要資訊:請參閱本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專區。
45
9.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A.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實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2026年3月6日
本公司西元2025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及回應,3.控制作業,4.資訊及溝通,及5.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西元2025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西元2025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8人中,有0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B. 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請參詳公開資訊觀測站資訊,路徑如下:公開資訊觀測站>單一公司>公司治理>公司規章/內部控制>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hsg20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A. 2025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 時間 | 股東會決議 | 執行情形 |
|---|---|---|
| 2025/06/23 股東常會 | 一、承認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 已遵行決議結果 |
| 二、承認2024年度盈餘分配案。(現金股利每股配發3.96311412元) | 已訂定2025.07.26為除息基準日,並已於2025.08.18發放完畢 | |
| 三、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 決議通過後立即生效 | |
| 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案 | 決議通過後立即生效 |
B. 最近年度(2025)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重要決議
| 時間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
| 2025.03.13 | 決議本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 |
| 決議委任2025年度簽證會計師 | |
| 決議本公司2024年度營業報告書 | |
| 決議本公司2024年度盈餘分配 | |
| 決議本公司202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決議本公司替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申請銀行授信綜合額度 | |
| 決議資金貸與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審查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參與議事評量 | |
| 決議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 | |
| 審查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 | |
| 審查本公司2024年度經理人薪資報酬 | |
| 決議本公司召開2025年股東常會事宜 | |
| 2025.05.12 | 決議本公司2025年及2024年第一季財務報表 |
| 決議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份條文 | |
| 決議修訂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份條文 | |
| 決議修訂子公司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份條文 | |
| 決議修訂子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份條文 | |
| 決議訂定本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及『具控制能力法人股東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規範』 | |
| 決議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任命 | |
| 決議本公司「稽核主管」追認 |
| 時間 | 董事會重要決議 |
|---|---|
| 決議本公司「資訊安全主管」任命 | |
| 2025.08.27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及 2024 年第二季財務報表 |
| 決議子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擬於浙江省平湖市投資設立新公司並盈餘轉增資 | |
| 決議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任命 | |
| 2025.11.12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財務報表 |
| 決議本公司「研發主管」任命 | |
| 2025.12.17 | 決議本公司 2026 年度營業預算案及 2026 年度營運計劃 |
| 決議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及『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 |
| 決議本公司經理人薪酬 | |
| 2025.12.26 | 決議本公司 2026 年度稽核計畫 |
| 2026.03.06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 |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 | |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度營業報告書 | |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度盈餘分配 | |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
| 決議本公司 2025 年度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
| 決議委任 2026 年度簽證會計師 | |
| 決議修訂本公司 2026 年度稽核計畫 | |
| 審查本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參與議事評量 | |
| 審查本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 | |
| 審查本公司 2025 年度經理人薪資報酬 | |
| 決議本公司擬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 |
| 決議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暨候選人名單 | |
| 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 |
| 決議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 | |
| 決議本公司召開 2026 年股東常會事宜 |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此情形
(五)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徐明鈞 | |||||
| 田中玉 | ||||||
| 許林舜 | 2025.01.01~ | |||||
| 2025.12.31 | 7,000 | 2,000 | 9,000 | 非審計公費服務內容; | ||
| 內部控制專案審查 |
(六) 更換會計師資訊:本公司最近兩年度無更換會計師情形。
(七) 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本公司無此情形。
48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2025年度 | 當年度截至4月30日止 | ||
|---|---|---|---|---|---|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持有股數增(減)數 | 質押股數增(減)數 | ||
| 董事長暨總經理 | 歐智文 | — | — | — | — |
| 董事暨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 | — | — | — |
| 代表人 柯詠淳 | — | — | — | — | |
| 董事暨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100,000) | — | — | — |
| 代表人 歐柏豪 | — | — | — | — | |
| 董事暨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 崑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 | (40,000) | — |
| 代表人 刁秀華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許文冠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曹明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林惠萍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黃國銘 | — | — | — | — |
| 經理人 | 林昱君 | — | — | — | — |
| 經理人 | 陳柏蒼(註1) | 5,000 | — | — | — |
| 經理人 | 鄭聰源(註1) | 2,000 | — | — | — |
| 經理人 | 葉志富(註2) | — | — | — | — |
註1:2025年5月12日就任,僅揭露其在職資料。
註2:2025年11月12日就任,僅揭露其在職資料。
(2)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
(3)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之資訊: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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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2026年4月25日;單位:股;%
|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22,905,914 | 30.89 | - | - | - | -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兩法人股東之董事長 為父子 | - |
| 代表人:歐哲文 | - | - | 1,678,317 | 2.26 | 15,104,847 | 20.37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該公司董事長 | - |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13,832,371 | 18.65 | - | - | - | -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兩法人股東之董事長 為父子 | - |
| 代表人:歐柏豪 | - | - | - | - | 10,134,978 | 13.67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該公司董事長 | - |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11,997,903 | 16.18 | - | - | - | - | 俊鼎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 代表人:廖俊喆 | 資料無法取得 | ||||||||
| 俊鼎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 6,003,951 | 8.10 | - | - | - | -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兄弟公司 | - |
| 代表人:譚雲鵬 | 資料無法取得 | ||||||||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 目標藝術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2,465,194 | 3.32 | - | - | - | - | - | - | - |
|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 性商品避險專戶 | 1,324,000 | 1.79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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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本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 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鄭俊忠 | 1,232,000 | 1.66 | - | - | - | - | - | - | - |
|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 | 1,215,000 | 1.64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劉文雄 | 資料無法取得 | ||||||||
| 能率亞洲資本貳卓越轉型成長有限合夥 | 1,165,000 | 1.57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卓越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資料無法取得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 | 1.30 |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董瑞斌 | 資料無法取得 |
註:係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基準日(2026年4月2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資料
(十)公司、公司之董事、獨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支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肆、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一)股本形成經過
2026年4月30日;單位:股本改制前為股;美元,股本改制後為股;新臺幣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 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他 | ||
| 2021/4 | 10 | 330,000,000 | 3,300,000,000 | 60,199,512 | 601,995,120 | 股本轉換 | — | 註1 |
| 2022/9 | 10 | 330,000,000 | 3,300,000,000 | 65,199,512 | 651,995,120 | 現金增資 | — | 註2 |
| 2025/3 | 10 | 330,000,000 | 3,300,000,000 | 73,899,512 | 738,995,120 | 現金增資 | — | 註3 |
| 2025/3 | 10 | 330,000,000 | 3,300,000,000 | 74,116,512 | 741,165,120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增資 | — | 註4 |
| 2025/9 | 10 | 330,000,000 | 3,300,000,000 | 74,119,512 | 741,195,120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增資 | — | 註4 |
| 2026/3 | 10 | 330,000,000 | 3,300,000,000 | 74,151,512 | 741,515,120 | 員工認股權憑證轉增資 | — | 註4 |
註1:本公司於2021年3月3日董事會決議由1股面額0.3美元轉換為0.903股面額新臺幣10元,變更後原來股東持股比例不變。
註2:本公司於2022年3月29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5,000,000股,另因為公開發行前,故無需經主管機關核准。
註3:2024年11月2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0211號
註4:2024年11月22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021號
(二)股份種類
2026年4月30日;單位:股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74,151,512 | 255,848,488 | 330,000,000 | 註1 |
註1:本公司為在台上市股票。
註2: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新臺幣10元。
(三)主要股東名單
2026年4月25日;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BRAINTREE INDUSTRIES LIMITED | 22,905,914 | 30.89 |
| GUANG SHUN PETTECHS FIBRE INDUSTRY L.L.C. | 13,832,371 | 18.65 |
| 崑鼎綠能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11,997,903 | 16.18 |
| 俊鼎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 6,003,951 | 8.10 |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目標藝術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2,465,194 |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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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性商品避險專戶 | 1,324,000 | 1.79 | |
| 鄭俊忠 | 1,232,000 | 1.66 | |
| 創新工業技術移轉股份有限公司 | 1,215,000 | 1.64 | |
| 能率亞洲資本貳卓越轉型成長有限合夥 | 1,165,000 | 1.57 | |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 | 1.29 |
註:係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基準日(2026年4月2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資料
(四)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股利政策
本公司股利政策採剩餘股利政策,應於每會計年度依法提繳所有相關稅款、彌補虧損(包括先前年度之虧損及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如有)、按照上市(櫃)規範提撥法定盈餘公積(但若法定盈餘公積合計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者不適用之),次提特別盈餘公積(如有)後,剩餘之金額(包括經迴轉之特別盈餘公積)得由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以不低於該可分配盈餘金額之百分之三十,加計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以普通決議所定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全部或一部(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股東持股比例,派付股息/紅利予股東,其中現金股息/紅利之數額,不得低於該次派付股息/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截至2026年4月30日,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每股2.42210661元。
(五)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六)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於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十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員工;並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分派予董事。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就其剩餘數額依前述比例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應提股東會報告。除上市(櫃)規範另有規定外,董事酬勞不應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本項所稱「獲利」,係指尚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稅前利益。
2. 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掛牌期間,除開曼法令、上市(櫃)規範或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以股份及/或現金方式分派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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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並得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作為董事酬勞分派予董事。
本公司未來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調整認列本年度費用,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本公司依 2025 年度獲利狀況,提撥員工酬勞 1% 計新台幣 3,369,872 元,及董事酬勞 0.3% 計新台幣 1,000,000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與 2025 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
(2)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
(3)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
-
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無。
-
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
(七)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八) 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九) 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十)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無。
(十一) 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本公司尚未屆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如下:
| 員工認股權憑證種類 | 第一次(期)員工認股權憑證 |
|---|---|
| 申報生效日期及總單位數 | 註 |
| 發行日期 | 2023/1/1 |
| 存續期間 | 5 年 |
| 已發行發行單位數 | 1,891,000 單位(每單位得認購普通股 1 股) |
| 尚可發行單位數 | — |
| 發行得認購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2.55% |
| 得認股期間 | 自屆滿既得期間日起迄屆滿存續期間日止 |
| 履約方式 | 發行普通股新股 |
| 限制認股期間及比率(%) | 認股權人自授予日起,屆滿 4 年累積最高得執行 100% |
| 已執行取得股數 | 252,000 股 |
| 已執行認股金額 | 8,010,800 元 |
| 未執行認股數量 | 1,639,000 股 |
| 未執行認股者其每股認購價格 | 新臺幣 30.48 元 |
| 員工認股權憑證種類 | 第一次(期)員工認股權憑證 |
|---|---|
| 未執行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2.21% |
| 對股東權益影響 | 本次認股權證係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對股東權益具有正面影響。 |
2.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情形
2026年4月30日;單位:股、元
| 身分別 | 職稱 | 姓名 | 取得認股數量 | 取得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已執行 | 未執行 | ||||||
|---|---|---|---|---|---|---|---|---|---|---|---|---|
| 認股數量 | 認股價格 | 認股金額 | 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認股數量 | 認股價格 | 認股金額 | 認股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 |||||
| 前十大員工 | 子公司總經理 | 嚴健智 | 712,000 | 0.96% | 100,000 | NTD32 | NTD 3,200,000 | 0.13% | 612,000 | NTD 30.48 | NTD 18,653,760 | 0.83% |
| 孫公司總經理 | 紀秋煌 | |||||||||||
| 孫公司副總經理 | 歐逸風 | |||||||||||
| 孫公司總監 | 向泉 | |||||||||||
| 孫公司總監 | 陳建明 | |||||||||||
| 孫公司總經理 | 方國平 | |||||||||||
| 孫公司副總經理 | 周群 | |||||||||||
| 孫公司副總經理 | 龔求名 | |||||||||||
| 孫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許雪春 | |||||||||||
| 孫公司總監 | 李永植 |
(十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十三)併購辦理情形:無。
(十四)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二、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一)計畫內容:2025年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證交所於2024年11月22日發函(文號:臺證上二字第11317050211號)
-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565,500千元
- 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8,700千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際募集總金額為新臺幣718,508,460元。
- 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
單位:新臺幣千元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2025年第1季 | |||
| 充實營運資金 | 2025年第1季 | 718,508 | 718,508 |
-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公司預計本次現金增資所募得之資金,擬全數用以充實營運資金,係考量本公司長期發展與未來成長性,以因應營運規模擴大及配合未來支應研發擴增等發展策略之執行,故藉由現金增資充實營運資金,將能達成改善財務結構、提高自有資金比率及提升資金調度靈活性之效益,有助本公司因應未來景氣波動及市場風險,並維持競爭力,對本公司未來整體營運發展及強化財務結構均有正面之助益。
- 變更計畫內容、變更原因及變更前後效益:不適用。
- 輸入證期局指定資訊申報網站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執行情形:預計與實際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計畫項目 | 執行情況 | 速度超前或落後情形、原因及改進計畫 | ||
|---|---|---|---|---|
| 充實營運資金 | 支用金額 | 預計 | 718,508 | 現增款項於2025年3月6日募集完畢。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止,業依原計劃項目執行該計劃項目,且實際累計資金運用進度為100%,尚無涉及計畫變更之情事。 |
| 實際 | 718,508 | |||
| 執行進度 | 預計 | 100% | ||
| 實際 | 100% |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 業務範圍
(1)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本公司為控股公司,具有營運功能之子公司營運項目涵蓋化學纖維與再生塑料之生產事業與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
(2) 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4年度 | | 2025年度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比重(%) | 營業收入 | 比重(%) |
| 工程設備部門 | 2,179,298 | 40.03 | 1,752,190 | 36.59 |
| 化學纖維部門 | 2,123,943 | 39.01 | 2,176,429 | 45.44 |
| 再生塑料部門 | 1,140,825 | 20.96 | 860,726 | 17.97 |
| 合計 | 5,444,066 | 100.00 | 4,789,345 | 100.00 |
(3) 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
本公司生產事業主要提供再生聚酯短纖、複合纖維與食品級酯粒產品;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主要提供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以下簡稱PET)及其它塑膠資源再生全產業鏈之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安裝及維修等工程服務。
(4) 計劃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將針對抗菌、抗病毒纖維、抗HPV纖維,拒油拒水纖維,環保型海洋纖維,不熔滴阻燃纖維,駐極纖維,低熔點PET纖維以及各式廢雜塑膠再生酯粒等產品進行設計開發。同時將化學法應用在清洗技術上,並針對不同材質的回收塑膠產品如塑膠托盤(Tray)進行研究開發。在全球倡導循環經濟風潮下,持續開發可解決回收塑膠清洗生產流程,並製造出可循環利用之再生原料為本公司未來研究發展工作之重點。
- 產業概況
(1) 產業現況與發展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是1953年由DuPont最早實現工業化的線型熱塑性聚合物。PET在較寬的溫度範圍內能夠保持優良的物理性能和力學性能,其耐疲勞性、耐摩擦性和耐老化性優異,電絕緣性突出,對大多數有機溶劑和無機酸穩定,而且生產能耗低,加工性良好,因而一直被廣泛用作塑膠包裝瓶、薄膜及合成纖維。
PET 瓶(又稱”保特瓶”)具有耐衝擊性、透明性、無毒性、高阻隔性及價格低廉等優點,為飲料包裝領域的首選材料,應用十分廣泛。PET 瓶具有相對恒定的容積,使用過的 PET 瓶易分類,其廢料回收價值高,這使 PET 的回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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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PET瓶的高消費量是其日益增加的回收率的主要驅動力。廢舊PET飲料瓶的再生利用,不但可以減少環境污染,而且可以變廢為寶。根據WoodMackenzieChemicals報告指出,2025年度全球PET瓶消費量為2,864萬噸,而回收總量為1,644萬噸,回收率僅為 58% 。未回收的消費後PET瓶則流入垃圾掩埋場、垃圾焚化爐、海洋河川等。顯見本產業仍有巨大發展潛力。下表為全球PET瓶消費量與回收率的分佈圖:


資料來源:WoodMackenzieChemicals(2025)
循環經濟概念的核心是將回收、再利用和將資源重新引入製造週期。再生PET對於實現循環經濟目標至關重要,因為它可以提高資源效率並減少對原生塑膠的依賴,採用回收材料製成的環保包裝的產品越來越受歡迎。尤其是客戶期望的轉變以及企業ESG的訴求,推動了國際品牌商對再生PET的需求,提升了永續包裝解決方案的需求性,這些行業包括食品和飲料、個人護理和家居用品。
另一方面,各國政府祭出碳中和相關法令:歐盟2021年起針對未回收的塑膠包裝徵收每公噸800歐元的高額塑膠稅(Plastic tax),2025年底前,所有PET飲料瓶必須含 25% 的回收材質,2030年提高為 30% ;美國加州通過回收塑料法案(Recycled-contentbill),2022年起PET飲料瓶必須內含 15% 的再生料(華盛頓州2023年生效,紐澤西州2024年生效),2025年須達到 25% ,2030年則提高至 50% ,未達標廠商所製造的塑膠包材每公噸將被罰440美元。從2025年4月1日起,印度政府要求硬質塑膠包裝必須含有至少 30% 的再生塑膠成分,並逐年增加 10% 。從2026年起,韓國政府將強製瓶裝水和非酒精飲料企業生產必須使用再生含量超過 10% 的PET瓶產品,並且到2030年提高到 30% 。在東南亞,新加坡於2026年4月1日正式實施飲料容器押金返還制度(DRS)。菲律賓、越南分別在2023年和2024年實施塑膠包裝生產者責任制(EPR),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的EPR法規已經完成立法,即將實施。在拉美,巴西政府要求塑膠包裝的再生料含量从2026-2027年的 22% 提高到2040年的 40% 。哥倫比亞要求到2025年,飲用水的PET水瓶應至少含有 50% 的再生材料,到2030年增加到 90% 。智利政府要求到2025年PET飲料瓶至少含有 15% 再生含量,到2030年 25% ,到2060年 70% 。此外,秘魯、玻利維亞、厄瓜多爾、烏拉圭、巴拉圭都對飲料瓶再生料含量設定了强制要求。法令與技術漸漸成熟,rPET將扮演重要的減碳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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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球 PET 瓶回收在運動服飾與食品飲料包裝品牌為達成企業 ESG 目標,紛紛承諾並制訂在 2025 年與 2030 年其產品中使用再生塑膠原料的比例目標。這些目標成為 PET 瓶回收再生產業成長的強大驅動力。國際紡織及服裝品牌行業巨頭,如 Nike、Adidas,相繼在 2012 年及 2015 年提出在其產品中使用再生塑料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在產品中使用一定比例的環保纖維。Adidas 在 2018 年宣佈,其至 2024 年的目標是在其產品中使用 $100\%$ 可回收、再生或可生物降解的材料,並且計畫到 2024 年使用至少 $50\%$ 的再生聚酯纖維;此外,Nike 亦公開承諾計畫到 2025 年將其產品中的再生聚酯纖維材料(包括再生聚酯纖維和再生聚酯絨料)使用量提高到 $50\%$ 以上。除了服裝品牌行業外,可口可樂等各大飲料廠也承諾達到 $25\sim 50\%$。這一系列行動都提升了環保纖維的附加值。
從全球 rPET 市場規模來看,據 DataMIntelligence 於 2024 年所出版的 GloblaRecycledPETMarket 報告中所顯示的資料,2023 年全球再生 PET(rPET)市場規模達到 110 億美元,隨著消費者及市場對可持續和可回收產品的偏好繼續增長,預計到 2028 年年底,全球 rPET 市場將以 $6.5\%$ 的複合年增長率增長,達到 150 億美元。而各國法令要求與全球知名品牌公開承諾使用再生原料的目標,將驅動 rPET 需求快速成長,且對 rPET 品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促使塑膠回收行業不斷轉型升級,PET 回收技術不斷提升。

資料來源: DataM Intelligence,Global Recycled PET Market(2024)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聚焦再生 PET 市場,以處理回收 PET 的環保設備工程為主要發展目標,同時兼具下游供應化學纖維以及再生 PET 原料之角色。
| 上游 | 環保設備產業
中游 | 下游 |
| --- | --- | --- |
| - 鋼材供應商
- 標準零件供應商:馬達、減速機、泵、閥門、儀表、低壓電氣 | - 塑膠清洗生產線研發及製造與系統工程設計廠商
- 化學纖維生產線研發 | - PET 瓶及/或其它塑膠回收清洗工廠
- 化學纖維工廠
- 食品級 PET 瓶到瓶酯 |
元件等
- 功能性設備供應商:粉碎機、光學自動挑瓶機、光學自動挑片機、渦電流分選機、磁選設備、過濾設備、化纖功能性單機、塑膠擠出設備等
及製造與系統工程設計廠商
-PET 瓶到瓶生產線研發及製造與系統工程設計廠商
粒生產工廠
在 PET 瓶回收清洗產業中,上游係鋼材供應商、標準零件供應商(如馬達、減速機、泵、閥門、儀表、低壓電氣元件等)、功能性設備供應商(如:粉碎機、光學自動挑瓶機、光學自動挑片機、渦電流分選機、磁選設備、過濾設備等)。中游為塑膠清洗生產線研發及製造與系統工程設計廠商。而下游則為 PET 瓶及/或其它塑膠回收清洗工廠。而本公司主要從事 PET 瓶及其它塑膠資源回收再生清洗零件、單機設備與整廠系統之生產與銷售,位居產業之中游。本公司主係透過直接銷售模式向客戶銷售自主開發之塑膠回收清洗生產線,銷售人員瞭解客戶需求後,由工程部進行專案圖面設計,由生產部製造核心清洗設備,並搭配外購之功能性設備為客戶量身定做清洗線,在設備發運至客戶場地後,派遣工程師指導安裝、試車、投料正式生產。售後並提供耗材供應、故障排除、流程改善等服務。
而本公司亦擁有產業下游的化纖與聚酯粒生產工廠,主要提供①化學短纖維,應用在鞋材,成衣,汽車內飾,建築裝飾,嬰兒尿褲,女性衛生巾,老人失禁用品以及擦拭巾、過濾材料等;②食品級再生 PET 原料,應用在飲料瓶與食品包材等。
(3)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A. 再生 PET 需求增加
工業回收 PET 源自於消費後或工業後,未經過食品標準要求的廣泛精製過程。這種類型的再生 PET 適用於非食品應用,例如地毯纖維、服飾布料、捆紮材料和汽車零件。工業級 rPET 作為原生塑膠材料的環保替代品,在各個製造領域中發揮重要作用,包括寶特瓶、容器和服飾紡織品。透過減少對原生塑膠生產的需求,rPET 切片可以減少環境足跡並節省不可再生資源,包括石化產品,從而增加其在最終用途中的使用。rPET 切片具有與原生 PET 類似的物理和化學特性,並已在各種最終用途中證明了其多功能性。rPET 顆粒透過擠出製程製造,用於製造各種塑膠產品。這些顆粒為包裝、消費品、汽車和建設產業的製造商提供了環保的解決方案,有助於減少環境污染並節省寶貴的資源。
rPET 廣泛用於紡織工業,可製成服飾、室內裝潢和工業用途的紗線。短纖維用於多種產品,例如緩衝和隔熱材料填充材,而長絲纖維主要用於服裝行業的織物。此外,汽車產業也正在透過使用 rPET 來製造汽車座椅套、地毯和隔熱材料等零件,從而減少對新型不可回收材料的依賴。紡織業是 rPET 的重要終端用戶,rPET 用於製造各種服飾和家居產品。透過將廢棄物流多樣化為可行的原料,紡織業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態的影響並滿足消費者對環保產品日益成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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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生產之各種規格類型的滌綸短纖與阻燃材料等,已滲透到了市場應用的各個領域,如汽車內裝、建材,在此基礎上,還與海外知名科技公司合作,成功開發了具有可降解性能的石油基滌綸及複合纖維,作為下一代環保產品的反覆運算更新。
食品級再生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rPET)是一種高純度 PET 塑膠,已被證明可安全用於食品和飲料包裝。這種等級的回收 PET 經過嚴格的精製過程,以去除污染物並符合健康和安全法規,特別是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強制執行的法規。在此過程中,塑膠被清洗、熔化並改性為顆粒或片材,用於製造新的食品包裝容器。需要特殊的設備和工藝來確保最終的 rPET 產品符合直接食品接觸所需的標準。食品級再生 PET 是原生 PET 的永續替代品,有助於減少掩埋廢棄物並節約資源,同時確保消費者安全。
飲料和食品產業越來越意識到環境責任和永續性,透過鼓勵使用回收材料並維護循環經濟原則。rPET 在食品和飲料領域的主要應用是生產瓶子和食品儲存容器等包裝材料,rPET 透過使產品更堅固、更輕且可重新密封,在包裝中發揮重要作用。用於包裝袋、小袋和容器等包裝的 rPET 提供了比原生 PET 更永續且更具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案,在包裝中使用 rPET 可以幫助食品和飲料公司降低對原生塑膠的需求並提高資源效率,進而實現永續性目標,從而創建永續的供應鏈。
rPET 包裝吸引了具有環保意識、尋求環保選擇的消費者,並支持致力於減少對環境影響的企業。在食品和飲料行業,消費者對環保包裝選擇的需求不斷成長,推動了 rPET 的採用。只要符合行業標準和衛生法規,即可在食品包裝中使用回收材料。食品和飲料生產商通常接受並使用符合食品接觸應用法規的 rPET,以確保合規性並推動永續發展目標。
行政院環境部於2020年串聯製造、使用以及回收再利用產業,以自願性方式推動再生塑膠使用,共同響應2025年非食品級塑膠容器再生料摻配量達 $25\%$ 的目標。而本集團子公司之食品級rPET產品也順利取得食藥署認證的許可,為台灣惟四的供應商。
B. 再回收設備處理技術之應用
塑膠回收市場依據回收過程細分為機械回收(Mechanical Recycling)和化學回收(Chemical Recycling)。機械回收由於投資成本低,技術較不具備環保爭議,目前仍是全球塑膠回收市場的主流,預計在2023-2032年預測期內將繼續主導塑膠回收產業。機械回收是一個涉及物理行為將塑膠廢物轉化為新材料的過程。過程包括分選、清潔、粉碎和造粒等各個階段。機械回收適用於回收硬質塑料,例如用於水瓶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用於容器和袋子的聚乙烯(PE)、用於食品容器的聚丙烯(PP)以及用於奶瓶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和洗滌劑瓶。這些塑膠具有相對較高的熔點,可以在不發生明顯化學變化的情況下進行熔化和再加工。
2000年代回收處理生產線以每小時 $0.5\sim 3$ 噸的處理量為市場主流,到了2010年代開始,因部分高回收率地區產生原料供應競爭情況,開始以單一產線規模化生產降低生產成本來提高競爭力,產品處理量需求逐漸增加到每小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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頓,2020年代開始,本公司已經售出數套每小時處理8噸的廢PET瓶清洗線,預計未來十年內市場將有每小時10噸以上處理量的生產線問世。
隨工業4.0的推進,具備智慧整合感控系統、高度自動化且可以主動排除生產障礙的生產線成為主要發展趨勢。通過SCADA自控系統與光學檢測與自動排除設備的不斷精進,使本產業的無人化生產目標從『不可能』逐漸轉變為『實踐中』。
廢塑膠化學回收可處理機械回收無法處理的廢塑膠,產製出再生單體或化學品,近幾年在石化大廠帶頭下吸引許多投資與建廠。作為一種先進的回收技術,無論是裂解或解聚,相對於機械回收的成熟度,仍需要政策、價值鏈利害關係者的支持與投入,以及更多的社會溝通,才能建構完整的循環體系,讓更多的廢塑膠進入封閉循環,在國際減塑、淨零趨勢下,廢塑膠的循環再利用扮演關鍵的角色
(4)產品之競爭情形
A.生產事業
化學纖維短纖市場競爭激烈,本公司早年生產的三維中空纖維在市場具有優勢,但隨著市場競爭激烈,本公司未雨綢繆,改走向新品開發的技術路線,用新產品的迭代,替換了三位中空纖維。近幾年因總體市場供過於求,價格低廉,同區域其它競爭廠家紛紛離場退出,只剩下本公司還保持著旺盛的生命力。公司在擁有30年纖維生產製造的經驗基礎上,獨闢蹊徑,走差異化產品的路線,避開了同質化的紅海競爭市場。特別是本公司的阻燃纖維產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認證,產品雄霸市場多年,開闢了一片藍海市場。
根據Mordor Intelligence於2024年1月所發布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全球再生PET(rPET)市場規模預計到2024年將達到4,490.83千噸,預計2029年將成長到6,344.41千噸,預測期內(2024-2029年)複合年成長率為 7.16%。目前市場仍是需求大於供給,且食品級rPET需取得FDA的認證,進入門檻相對較高。本公司於2023年9月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可,成為「供作食品容器具包裝之PET再製酯粒原料」之企業,與遠東新世紀、南亞塑膠、新光合成纖維並列可供應rPET之生產商。由於本公司的產能不如其他合格供應商大,因此在原料取得的渠道會相對不具優勢。
B.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
在塑膠回收清洗生產線供應面,近十五年來多為歐洲義大利、德國與瑞士等歷史悠久的塑膠回收系統設備供應商,其他國家少有新供應商出現。而中國本地機械設備廠雖數量龐大,真正能與具有總體工程設計的交付能力者並不多,面對中高端客戶的競爭力低。本公司環保設備工程涵蓋廢塑膠清洗生產線,以及延伸至再生聚酯纖維以及再生聚酯粒之生產線,銷售遍及全球,目標市場主要針對下游中、高端生產廠商。
本公司除了提供生產線的單機模組設備外,更能夠依據客戶需求,提供客製化的設計,加上公司在設備採購的議價能力,能更好的控制成本,並且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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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線設備的生產設計服務外,亦提供包含安裝調適等的一站式專案服務,強化了公司與歐美同業的競爭能力。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
A.生產事業
本公司化纖產品主力於短纖維產品(包含原生與再生)的生產製造,尤其在差異化短纖產品如阻燃纖維、色絲產品,以及複合纖維如衛材、相變纖維及彈性纖維等產品領域,在數十載的耕耘之下,自有品牌已建立國內外之口碑與知名度,同時持有GRS TC證書並於2020年取得海洋纖維的認證。而於再生聚酯粒產品領域,台灣已於去年開放使用再生PET於飲料瓶上,而子公司也順利取得食藥署認證的許可,成為台灣少數可供應食品級rPET聚酯粒的生產廠家之一,在循環經濟崛起的商業模式下,本公司將以先行者之優勢,積極拓展海內外市場。
B.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
本事業單位自成立以來專注在PET再生回收利用領域的技術開發與上下游整合,持續推出具有市場競爭優勢的整體解決方案與產品。目前可提供滿足每個小時處理量分別為:1.5噸、3噸、6噸、12噸的PET短纖級、長絲級、食品級等再生利用需求,高效率、高品質的回收利用整體化方案與產品,經過多年的產品應用和技術積累,並通過上下游行業的技術整合後陸續推出回收清洗到纖維,以及回收清洗到食品級酯粒的一體化解決方案與產品。隨著市場需求的擴增,公司亦開始進行其他類型塑膠的回收技術與產品的開發,拓展在其他類型塑膠再生利用領域的產品應用。本公司為保持競爭優勢,不斷進行產品與技術的深入開發,以提高產品性能,推出符合客戶需求及未來市場需求的新產品,並保持本公司在該產業內的技術領先地位。
(2)研究發展情形
A.生產事業
化纖產品研發大樓於2020年正式成立,涵蓋高分子改性、纖維紡絲、無紡布製造、成品分析等因應研發不同階段所配置之不同功能的實驗室,完整的功能配置除了可提升產品設計之靈活性與應用性外,還可提供給客戶一個可靠、快速之共同開發平臺,達到市場開發、技術共用、產品獨創之目的。
B.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
本公司擁有優秀的研發團隊,核心技術在於PET塑膠的清洗回收系統、瓶到纖維系統、瓶到瓶系統的核心設備、處理工藝的設計開發以及整廠系統的工程整合設計能力。除提供常規製程設計的上述產品外,亦可依照客戶對於不同的使用需求和品質要求進行定制化的設計。其中PET塑膠的清洗回收系統,本公司近幾年為提高產品競爭能力,從系統的效能、回收成品的品質、能源消耗的需求、占地需求、操作人力需求與自動化等方面,全面進行技術的開發與產品的提升,形成新一代技術的ES高效精簡製程回收清洗系統,目前已陸續投入實際應用。瓶到瓶系統經過持續的技術開發,目前已建立起滿足中小型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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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級 rPET 需求的產品,並朝更大產能與更優製程的方向持續進行製程技術與核心設備的升級與開發。
(3) 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單位:人
| 年度
學歷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 --- | --- | --- |
| 博士 | 2 | 0 | 2 |
| 碩士 | 2 | 3 | 5 |
| 大學(專) | 37 | 50 | 52 |
| 高中(含)以下 | 3 | 3 | 2 |
| 合計 | 44 | 56 | 61 |
(4) 最近三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 --- | --- | --- |
| 研發費用(A) | 75,997 | 112,918 | 75,465 |
| 營業收入淨額(B) | 4,463,717 | 5,444,066 | 4,789,345 |
| (A)/(B) | 1.70 | 2.07 | 1.58 |
(5) 最近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 年度 | 產品別 | 說明 |
|---|---|---|
| 2025 | 多通道風力分選機 | 解決瓶片含雜過高,後段造粒製程過濾問題及瓶胚有黑點的不良。 |
| 小產能 PET 清洗線 | 可以處理未脫標 PET 瓶、PET 冷水片、PET 毛片,經過高去除率風力分選裝置去除標籤後通過小型化變速熱洗模組與高速漂洗模組的清洗,最終經過高去除率風力分選裝置去除殘餘標籤和粉塵,實現高品質的回收清洗,系統可通過控制系統的設定改變運行工藝條件,並通過最終成品的背壓測試、微量殘留分析、常規殘餘雜質率檢測、顏色指標等參數的檢測判斷最佳的清洗條件與方法。 |
-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A. 生產事業
由於國內外經濟形勢嚴峻,市場競爭愈加激烈,化纖事業單位遭遇較大的市場銷售壓力,除了持續鞏固現有成果,擴大阻燃纖維的銷售,汰換毛利不佳產品,保持高毛利產品的持續增長。在衛材纖維產品方面,增加產品多元性並控制成本以提高產品競爭力;阻燃纖維產品方面,則以增加海外市場之銷售數量為重點,並加強色絲的推廣銷售,期能優化產品組合增加獲利。並擬擴大產線,將帶來規模經濟效益。
臺灣已開放使用再生 PET 於飲料瓶上,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順利取得首批食藥署發出食品級再生聚酯粒供應商的認證許可,再加上環保署提供使用廠家具誘因的補助,將積極拜訪臺灣各大飲料品牌商,希望能達成臺灣寶特瓶回收處理再製成酯粒後循環使用於飲料瓶上的封閉循環。
2025 年業於浙江省設立浙江塑優生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 rTray 相關產品,望可為集團帶來新的力量。
B. 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
由於印度經濟的強勁發展,已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大型經濟體。伴隨印度市場開放使用再生塑膠應用於食品接觸包裝,印度市場已經成為 PET 瓶到瓶設備銷售最具潛力的市場之一,持續深度開發印度市場,將更多產品產線納入印度市場推廣的機會與佈局,是未來集團發展的重要策略之一。集團業已於 2025 年於印度設立子公司 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將會為印度市場打下良好的根基。
2025 年雖因全球景氣不佳,各國減塑政策皆有所放緩,但減塑仍是全世界不變的承諾,肩負低碳環保的使命,設備工程事業單位的瓶到瓶工程整合功能以及化學回收解決方案將成為品牌描繪新藍圖的利器,也是集團邁向全方位塑膠環保產業發展的關鍵基礎。為達成此目標,設備工程事業單位針對重要產品部門設定了下列重點營運方針:
(A) 清洗產品部:a. 強化專案管理、b. 控管成本、提升品質、c. 建立配套產品標準。
(B) 化纖產品部:a. 加強化纖生產技術的研發、b. 掌握再生瓶片的物性及運用提高再生纖維生產的技術層次與效益、c. 強化佈局印度市場。
(C) 瓶到瓶產品部:a. 加強工程整合能力、b. 建立與品牌廠的溝通機制、c. 加強市場推廣、d. 推進產品認證作業。
(2) 長期業務計劃發展
A. 生產事業
化纖事業單位期能透過研發能力與銷售策略雙軸引擎的驅動下,讓集團在阻燃功能性纖維領域成為行業領導者,並在複合纖維領域成為衛材主流品牌的主要供應商。為達此目標,化纖事業單位針對重要產品部門設定了下列重點營運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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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滁綸產品部:近年來阻燃纖維的激烈市場競爭,已導致價格的逐年下降,為獲取更好的獲利與銷售量,拓展外銷業務是未來發展的重點策略。並搭配:
a. 調整產線配置擴大產能以因應訂單需求;
b. 整合供應鏈,確保原材料的來源穩定,並降低成本;
c. 增加外銷佔比;
d. 強化庫存管理
(B) 複合產品部:面臨市場競爭加劇,毛利偏低,產品的應用領域較侷限,故擬透過下列營運方針來改善:
a. 差異化產品之開發;
b. 開發更多元之客戶群;
c. 增加外銷佔比;
d. 原材料策略性採購計畫;
在ESG及節能減碳議題下再生循環事業將會成為顯學,巴塞爾公約要求各國立法禁廢,鼓勵回收再利用,廢塑膠的使用從原生演變為再生,國際品牌的社會責任也不斷被凸顯,隨著印度開放食品級再生塑膠使用,中國大陸於2025年發布了9項再生塑膠相關國家標準,於2026年2月1日實施,為閉環回收體系和食品級應用奠定了技術基礎。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二個經濟體的開放,將帶動新一波對再生原料的強大需求。因此掌握料源將是重要課題,除了努力開發合適且品質穩定的料源外,也要密切與設備工程事業單位緊密配合,強化產能與品質,並在能耗效率上達成更高目標,讓產品更具競爭優勢,創造設備與酯粒事業的雙贏局面。
B. 環保設備工程服務事業
塑膠回收再生已成全世界共識,國家力量及全球品牌雙引擎驅動下,集團迎來大好的產業發展機會點,但也面臨環境不確定性和同業競爭的挑戰,但我們將持續堅持將設備工程事業發展轉型為工程服務專業的商業模式,並建構下列重點營運方針來達成目標:
(A) 建構長期穩定的獲利模式,強化產業技術,工程服務,行銷和銷售三大核心能耐。同時發展工程服務能力,來支持產品事業的發展,讓每一項產品都能達到國際一流水準,貫穿產業鏈,整合資源與設備,提供客戶良好的設備及工程服務體驗;
(B) 強化研發、工程設計與專案管理團隊,並培育具備深度專業知識與跨領域能力的T型人才,構建能符合企業發展策略的營運模式;
(C) 掌握行業發展趨勢與產品變革脈絡,並結合領先的創新與技術力,開發中高端市場與大規模產線開發,創造更高的附加價值;
(D) 朝整廠 EPC 工程公司運營模式持續轉型。以跳脫塑膠回收為目標,朝垃圾自動分類生產線、其它可回收廢棄物(如廢家電、廢電子產品)高等級回收生產線的供應邁進。
佈局全球售後服務,透過聯網構建遠端售後服務體系,有效提高技術支援與售後服務之效率,提高客戶滿意度。
(二) 市場及產銷概況
- 市場分析
(1)主要產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內銷(註) | 172,070 | 3.85 | 518,332 | 9.52 | 124,656 | 2.60 | |
| 外銷 | 亞洲 | 2,876,950 | 64.45 | 3,551,279 | 65.23 | 3,409,999 | 71.20 |
| 歐洲 | 358,288 | 8.03 | 244,302 | 4.49 | 274,086 | 5.72 | |
| 美洲 | 659,479 | 14.77 | 872,606 | 16.03 | 786,228 | 16.42 | |
| 其他 | 396,930 | 8.90 | 257,547 | 4.73 | 194,376 | 4.06 | |
| 合計 | 4,463,717 | 100 | 5,444,066 | 100 | 4,789,345 | 100 |
註:內銷係指臺灣地區之銷售。
(2)市場占有率
A.設備產品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設備工程產品客製化程度較高,尚無市占率資料可供參考,惟若以本公司歷年銷售設備之累積處理回收 PET 之處理量推算,截至 2025 年底止,本公司已出售之設備可處理約 614 萬噸回收 PET,占研究機構 Wood Mackenzie 統計 2025 年全球 PET 瓶回收總量 1,644 萬噸之 37%。
B.化學纖維產品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安順化纖並非以爭取高額市占率為發展策略,而是朝開發多樣之差異化商品與量大標準化產品市場有所區隔之營運策略,因其主要銷售市場為中國大陸地區,故依據其再生化纖每年 30 千噸之產能,依據中國華經產業研究院統計,中國大陸 2025 年度再生化纖產量約 550~600 萬噸,故依據其再生化纖每年 3 萬噸之產能,約占中國大陸再生化纖產量之 0.55%。
C.再生聚酯類產品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子公司台灣寶綠特之再生聚酯粒產品主要銷售策略為全球地區,每年生產量約 16 千噸,根據 Mordor Intelligence 報告資料顯示,全球再生 PET 市場規模預計到 2025 年將達到 1,500 萬至 1,700 萬噸作為計算基礎,本公司子公司台灣寶綠特再生聚酯粒產品約占全球 rPET 市場規模 0.11%。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A.化學纖維與再生塑料
化纖產品方面,中國衛生用品市場已進入轉型期。婦女衛生用品滲透率雖已飽和,但產品結構正向「綠色、可降解」升級;嬰兒尿褲則在精細化育兒趨勢下,對高性能纖維仍有穩定需求。值得關注的是成人失禁用品,隨人口老齡化加速,該板塊已成為預期中的高成長引擎。此外,印度等新興市場受惠於消費升級,衛生材料的需求正處於爆發前夕,具備極大的增長潛力。
再生 PET 聚酯粒方面,在全球 ESG 及減碳趨勢持續推動下,各國政府及國際品牌對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要求逐步提高。歐盟、美國及亞洲多國已陸續推動包裝材料再生料使用規範,食品飲料品牌亦持續提升 rPET 使用目標。雖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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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受原生塑膠價格低檔影響,再生材料市場需求短期承壓,惟中長期而言,再生 PET 市場需求與應用範圍仍具成長潛力。
B.環保設備工程服務
依據 Wood Mackenzie 統計報告,從消費領域來看,2025 年全球 rPET 消費三大領域為纖維、片材/薄膜和食品飲料包裝材料,分別占比 42%、12%、20%,食品級 PET 的目前實際應用占比偏低,考量各大品牌之承諾,預期需求量將持續成長進而帶動食品級 rPET 市場。
全球 PET 瓶回收在運動服裝(如 Nike、Addidas 等)與食品飲料品牌(如可口可樂、百事可樂、達能、雀巢等)制訂 2025 年與 2030 年在其產品中使用再生塑膠原料的比例目標後,高等級塑膠清洗線需求大增,以日本市場為例,原本從事原生 PET 原料貿易的幾個大商社(三菱、豐田通商、三井)以及知名品牌企業 7-11,皆分別在 2020~2021 年期間擴增了 PET 瓶清洗線以及建立 PET 瓶到瓶工廠。在全球平均回收率僅達 58% 的現有情況下,加上因應品牌要求的老舊設備更新,未來仍有高強度、可持續的業務增長。
(4)競爭利基
A.產業經驗豐富及技術開發團隊
本公司成立於 1994 年,截至目前已於該產業深耕超過 30 年,透過不斷投入技術之研究與開發,產品從早期聚酯塑料之回收,深入至聚酯塑料之各類處理及客製化資源再生整廠設備之能力,本公司近年積極申請專利權,以保護經年累積的專業知識與研發成果,截至目前已取得 30 項專利,尚有 41 項專利正在申請中,另經營團隊與主要研發人員皆擁有相關領域豐富的工作經驗,除帶領團隊拓展其它類型塑膠再生利用領域的產品應用外,亦朝向高附加價值之產品進行,以保有並增加聚酯塑料之市場占有率。
B.品質優良,為業界佼佼者
本公司自成立以來致力於環保再生產業,無論是在生產聚酯纖維、開發技術能力或客製化資源再生設備等皆具有一定水準,台寶公司於 2023 年 9 月獲得台灣衛服部食藥署「供作食品容器具包裝之 PET 再製酯粒原料適宜性」核備名單,截至目前臺灣僅四家企業獲得核可,且目前所往來之客戶遍布世界各國,其中不乏各國股票掛牌之知名企業,每年亦有許多因過往客戶的口碑介紹而新增之客戶,使公司近年營收與獲利穩健成長,進而提升公司在環保再生產業之市占率。
C.具備垂直整合優勢
本公司為資源再生產業,生產據點主要位於中國及台灣,不僅打造區域供應鏈生產優勢,就近服務客戶外,更憑藉在該領域多年深耕的經驗,將業務透過垂直整合分工之方式,業務範圍從聚酯塑料之各類處理,到生產聚酯纖維以及客製化資源再生整廠設備及工程設計規畫等,藉此提供一條龍產銷體系,垂直整合之經營方式,除能依照公司狀況靈活調度生產資源外,同時獲得較完整之市場訊息,以避免市場資訊不對稱而影響交易的進行,銷貨客戶亦能從單一區塊拓展至上、中、下游,以提升該公司之綜合競爭力。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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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有利因素
(A) 環保意識抬頭,市場需求穩定成長
「環境議題」是近年各國所重視之議題,各國政府紛紛制定相關法規加以規範企業,其中包含推動企業溫室氣體減排及編制永續報告書並接露ESG相關資訊等,亦推動相關補貼措施,鼓勵企業共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促使高汙染產業之公司需求成長;另利用大眾媒體及教育積極宣導正確之環保概念,使公眾對環保意識不斷增強,進而促使需求逐年成長,有利於相關市場領域蓬勃發展,創造更大營收及獲利空間。
(B) 再生塑料應用層面廣泛,提高其附加價值
各國政府欲驅動塑膠循環再生,先行制定法令將有助於推動業者跟進,使廢塑膠再利用用途更完整,使業者更具多種選擇。而各種廢塑膠再利用方式仍有技術上精進改善空間,以創造更完整再生料市場。根據Research Nester於2023年2月針對再生塑料市場規模所發布之報告預測2022年至2030年再生塑膠市場將以約 6% 的複合年增長率成長,其逐年成長之主要原因為再生塑料之應用增加,再生塑料之應用除包含包裝、家具及汽車外,亦能應用在建築材料上,例如磚、絕緣材料、塑膠木材等,近年因循環建築之興起,許多先進國家早已開始摸索將循環經濟發展的理念導入於建築之規劃設計中,隨著循環建築之技術成熟與政策驅動下,未來需求將逐漸提升,使其普及化。
(C) 研發團隊經驗豐富,能滿足客製化之需求
本公司研發團隊從事該產業多年,擁有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培育許多具備實務經驗之人員,為因應業務之發展,公司多年來除積極申請並取得多項專利外,亦不斷改良產品之品質,且能針對客戶各式需求設計符合之設備產線,亦提供專業人員給予客戶專業諮詢,對客戶之需求即時回覆,深受客戶肯定並成為客戶長期之合作夥伴,藉此增強其黏著度。
B.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A) 中國勞動成本持續上漲之風險
公司主要生產營運地位於中國浙江,早期中國有著低廉的土地、物價、工資優勢及十幾億人口市場的潛力,台資企業紛紛前往中國設廠,然隨著中國經濟快速起飛,且一胎化政策實施及高等教育普及化後,中國年輕勞動力較不願意投入勞力密集之工作,使工廠難以招募到產線人員,又近年國際政經局勢動盪,造成全球物價通膨,基本薪資持續調漲、員工福利、退休金及保險等相關勞動成本增加,致使企業持續面臨成本上升的壓力,其營收成長及獲利空間也因此遭到壓縮。
因應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將精進生產流程及強化工廠自動化製程能力,並彈性調整產能之配置與生產模式,除不斷調整產線人員配置外,亦優化員工薪資及福利,藉此降低人員流動性。
(B) 通貨膨脹及戰爭導致原物料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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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後,全球生產和消費面皆受到衝擊,各國政府因陸續實施封城政策,造成經濟活動放緩,而後在2022年2月爆發烏俄戰爭,推升能源價格,進而影響國際供應鏈,造成全球物價通膨,影響終端市場的購買力,且2025年受到美國關稅政策影響,匯率波動劇烈,導致原材料成本上漲,獲利亦被侵蝕。
因應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將隨原物料價格及客戶訂單量,機動策略性備料,並與供應商維持良好合作關係,分散主要原料供應來源,藉此分散風險。
2.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重要用途
本公司纖維產品涵蓋再生與原生的滌綸與複合纖維,應用涉及眾多領域,如鞋材、家紡面料、汽車內飾、建築裝飾與過濾材料等等。具有防油、防水特性的環保GRS滌綸纖維、海洋纖維,在鞋材,紡紗服飾的應用也與日俱增。而複合纖維產品主要應用於衛材類用品,如嬰兒尿褲,衛生用品,擦拭巾,高效過濾材料等。食品級再生聚酯粒產品可用於生產飲用保特瓶。
本公司環保設備主要為塑膠回收清洗生產線,針對廢棄PET瓶及其它廢塑膠進行分類、除雜、粉碎、清洗、乾燥等處理,最終產出符合食品或超細纖維等級要求的再生塑膠切片。
以聚酯廢料作為原材料,通過乾燥-熔融擠出-過濾-紡絲-冷卻成型-上油牽引-落桶-集束-多道牽伸-上油-捲曲成型-乾燥-切斷和打包工藝完成滌綸短纖生產的全過程。根據不同纖維的規格需求,會進行適當的工藝調整。
(2)產製過程
A.化纖產品
纖維產品的生產過程,是高分子材料從切片狀態到纖維狀態的一個物理性狀的改變,具體流程大致如下:

B. 再生塑料
酯粒產製過程流程,如下:
造粒(Pelletizing)

固聚(Solid State Polycondensation)

C. 再生設備工程事業
浙江寶綠特雖有多項產品,產製過程皆為設備製造與工程實施流程,如下:

-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集團產品主要原料為碳鋼、外購單機、廢瓶片、PE 切片及再生聚酯粒等,相關原料皆有兩家以上供貨來源,本公司與主要原料供應商間均長期維持良好穩定的合作關係,除充分掌握貨源外,並在品質及交期上嚴格控管,以確保主要原料供貨無虞;且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均未發生供貨短缺或中斷情形,供貨來源均屬穩定。
71
4.主要進銷貨名單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廠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暨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P1 | 131,964 | 3.59 | — | P1 | 344,867 | 11.98 | — |
| 2 | 其他 | 3,541,559 | 96.41 | — | 其他 | 2,533,632 | 88.02 | — |
| 進貨淨額 | 3,673,522 | 100.00 | — | 進貨淨額 | 2,878,498 | 100.00 | — |
本集團2025年代碼P1公司進占比超過合併進貨 10%,主要係因集團子公司化纖事業的生產量成長以及產品結構配合市場有所調整,故其對應之原材料採購量亦有所變化所致,2025年該供應商之進貨量因需求量持續增加,持續列為本集團前十大供應商名單中。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 | ||||||
|---|---|---|---|---|---|---|---|---|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名稱 | 金額 |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 與發行人之關係 | |
| 1 | S3 | 623,734 | 11.46 | — | S3 | 597,653 | 12.48 | — |
| 2 | 其他 | 4,820,332 | 88.54 | — | 其他 | 4,191,692 | 87.52 | — |
| 銷貨淨額 | 5,444,066 | 100.00 | — | 銷貨淨額 | 4,789,345 | 100.00 | — |
本集團2025年代碼S3公司銷占比超過合併營收 10%,主要係因集團子公司再生聚酯粒的銷售量仍維持穩定所致,2025年該客戶之交貨量維持穩定,持續列為本集團單一客戶銷售超過 10% 之客戶名單中。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
單位:人;歲;年;%
| 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截至4月30日 | |
|---|---|---|---|---|
| 員工人數 | 生產直接人員 | 261 | 263 | 257 |
| 間接人員 | 471 | 463 | 449 | |
| 合計 | 732 | 726 | 706 | |
| 平均年歲 | 41.25 | 41.53 | 41.90 | |
| 平均服務年資(年) | 6.23 | 6.48 | 7.03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2 | 3 | 3 |
| 碩士 | 21 | 26 | 23 | |
| 大學(專) | 335 | 330 | 318 | |
| 高中(含)以下 | 374 | 367 | 362 |
(四)環保支出資訊
1.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1)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
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之子公司如下:
| 公司名稱 | 申領項目 | 許可證證號 | 有效日期/發證日 |
|---|---|---|---|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汗登記回執 | 91330400778297749D001Y | 2024/04/25~2029/04/24 |
| 91330400778297749D002W | 2025/12/10~2030/12/09 | ||
| 城鎮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 浙平字第 1980117 號 | 2025/12/16~2030/12/15 | |
| 浙平字第 1980118 號 | 2025/12/16~2030/12/15 | ||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 排汗許可證 | 91330183751738495300IV | 2024/05/07~2029/05/06 |
| 排水許可證 | 2037319 | 2023/08/18~2028/03/17 |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公司 | 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 | 南市毒核字 000229 號 | 2023/05/31~2028/07/22 |
| 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 南市環水 06361-02 號 | 2023/12/06~2028/12/05 | |
|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府環事字第 20240027167 號 | 2024/03/6~2029/03/5 |
(2)污染防治費用
本集團主要生產主要從事 PP、PET 瓶及其它塑膠資源回收再生設備工程、回收寶特瓶再製成瓶片或酯粒及滌綸短纖維和衛材用複合纖維,浙寶及安順業已分別取得排汗許可證並委由合格第三方專業機構清運廢棄物;台寶業已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水汙染防治許可證及事業廢棄物計畫書,委請專業合格的第三方機構清運廢棄物,且定期繳納汙染防治制費用,由於本集團產製過程較不會產生汙染環境之大量廢水或造成空氣嚴重污染,故尚不需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
2.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本集團尚無重大污染糾紛事件發生。
3.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本集團尚無重大違反環保法規事項發生。
4.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本集團目前並無造成環境汙染之情事,故對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應無重大影響。
(五)勞資關係
1.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員工福利措施:
除了提供優渥的薪資、年終獎金獎勵外,員工亦享有認股、醫療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等,並提供員工參加各類訓練及講習進修機會,藉以提升員工視野,增進工作效率。
(2)員工進修與訓練:
本集團各事業部門在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時確認員工個人的訓練需求,員工發展計畫係依其工作需求、產業經驗與考量員工個人資歷及條件而訂定。在人資人員的協助下,由直屬主管與員工共同決定因應其訓練需求的合適方法。所有的員工訓練均經管理階層核准同意。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員工退休制度均依循員工受僱當地國法令辦理。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集團重視同仁之反應意見,並維持開放與溝通的環境,員工可直接向直屬主管反映意見、或透過會議與電子郵件,迄今並無重大勞資糾紛。
2.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本公司重視勞資關係,定期召開勞資會議並設立員工意見箱,使勞資雙方有雙向之溝通管道,因此勞資關係融洽,最近年度並未因勞資糾紛而遭受重大損失,未來本公司仍將秉持一貫之原則,維護勞資關係之穩固與和諧。
(六)資通安全管理
- 前言:
本集團為了應對日益嚴峻的資安風險與挑戰。透過資訊安全專責管理小組、專門的資安管理系統及資安網路設備,持續強化公司的資訊安全防護。同時,公司也致力於提升員工的資安風險意識,以強化各道防線。
2.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集團設有資通安全小組,由資訊處協理擔任資訊安全主管負責規劃與監督資安事宜,包括策略、制度及執行。資訊安全專責人員負責接收、處理及記錄資安事件通報,並執行資安策略與定期作業。此外,資通安全小組也負責制定並定期檢視資安策略與目標,並向董事會報告相關結果,評估潛在風險並做出相應規劃。資訊安全專責主管及資訊安全專責人員,其簡歷及職掌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學歷 | 現職 | 業務職掌 | 到職時間 |
|---|---|---|---|---|---|
| 資訊安全專責主管 | 鄭聰源 | 學士 | 資部處協理、資安官 | 資訊安全制度之規劃 | 2025/5/12董事會任命 |
| 資訊安全專責人員 | 張裴軒 | 學士 | 資安負責人 | 執行資通安全管理事項 | 2024/8/1 |
以確保本公司的資通安全專業權責分工、技術支援到位、控管機制明晰,為符合政府相關法令之要求及同步強化本公司資訊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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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小組負責推動、協調監督及審查資通安全管理事項,並制訂及定期檢討資安政策及目標、同時提出具體執行管理方案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相關結果,評估與篩選可能之風險,並做出相應規劃。
- 資通安全量化及質化目標:
(1) 量化目標:
| No. | 項目 | 地點 | 比率/頻率 | 備註 |
|---|---|---|---|---|
| 1 | 資訊系統可用性 | 全部 | 99.99 次/年 | 中斷時數/總運行時數<=0.1% |
| 2 | 發現資安事件後,於規定時間完成通報、應變及復原作業的比例 | 全部 | 100% | |
| 3 |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 | 全部 | 低於 4% | |
| 4 | 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連結資料輸入率 | 全部 | 低於 2% | |
| 5 | 辦理社交工程演練計畫及作業 | 全部 | 1 次/年 | |
| 6 | 辦理資安及社交工程教育訓練 | 全部 | 1 次/年 | |
| 7 | 辦理滲透測試及弱點掃瞄作業 | 全部 | 1 次/年 | |
| 8 | 辦理資訊安全稽核 | 全部 | 1 次/年 | |
| 9 | 辦理系統復原演練 | 全部 | 1 次/年 |
(2) 資化目標:
A. 為避免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許可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公司會適時因應相關法令與技術之變動,調整資通安全維護之內容,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B. 達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要求,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C. 提升人員資安防護意識、有效偵測及預防外部攻擊等。
(3) 為確保資料之保護及機密性,程序及資料存取均須經適當之核決及授權,以防範機密資料外流之風險。
- 具體管理方案:
本集團資安管理方案涵蓋網路資安管控、資料存取管控、應變復原機制及宣導與檢核等面向。
| 網路資安管控 | 資料存取管控 | 應變復原機制 | 宣導及檢核 |
|---|---|---|---|
| ● 絮設防火墻 (Firewall),並定期維護防火墻策略。 | |||
| ● 定期覆核各項網路服務項目 System Log 追蹤異常情形。 | |||
| ● 防止資訊服務遭惡意破壞或違規使用 | ● 建立密碼安全管理機制,例如密碼不可明文儲存、初次登入強制更新密碼、密碼長度不小於 6 個字元等。 | ● 每年檢視資安政策、資安防護及緊急應變計劃。 | |
| ● 每年進行系統復原演練。 | |||
| ● 建立系統備份機制,落實異地備份存放。 | ● 每年執行資通安全檢查並檢討是否需要改善及追蹤。 | ||
| ● 定期或不定期向員工進行資安教育訓練與宣導,以提升資安意識。 |
| 網路資安管控 | 資料存取管控 | 應變復原機制 | 宣導及檢核 |
|---|---|---|---|
| 系統資源並建立網路入侵偵測機制。 | |||
| ●進行電腦系統軟體盤點及安全性更新。 | |||
| ●各項網路服務之使用應依據資訊安全政策執行。 | ●遠端登入系統應適當之核准及給予適當存取權限。 | ||
| ●依據職能分別賦予不同存取權限。 | |||
| ●人員離職須取消原有權限,調職人員調整應有權限。 | |||
| ●設備報廢前應清除或覆寫儲存媒體內容。 | ●檢討電腦網路安全控制措施並給予適當調整。 | ||
| ●防火牆設定檔應每月定期備份如有變動亦應立即備份。 |
5.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無此情形。
(七)重要契約
2026年4月30日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租賃合約 | 祥利機械(股)公司 | 2023/03/01~2028/02/28 | 柳營廠租賃 | 無 |
| 租賃合約 | 利成工業(股)公司 | 2021/03/01~2032/12/31 | 柳營廠租賃 | 無 |
| 租賃合約 | 杭州春水鍍膜玻璃有限公司 | 2024/03/01~2027/02/28 | 富陽廠倉庫用 | 無 |
| 租賃合約 | 2026/01/01~2028/12/31 | 富陽廠倉庫用 | 無 | |
| 借款合約 | 兆豐商銀 | 2025/10/29~2026/10/28 | 短期融資額度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富邦銀行 | 2025/05/06~2026/05/05 | 短期融資額度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遠東商銀 | 2025/04/08~2026/04/07 | 短期融資額度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建設銀行 | 2025/07/17~2026/07/16 | 短期融資額度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工商銀行 | 2025/07/29~2026/07/29 | 短期融資額度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農業銀行 | 2025/07/23~2026/07/22 | 短期融資額度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交通銀行 | 2021/09/01~2028/09/01 | 最高額保證合同 | 無 |
| 借款合約 | 中國銀行 | 2026/03/11~2029/03/10 | 最高額保證合同 | 無 |
陸、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一)財務狀況
1.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差異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流動資產 | 3,142,300 | 3,629,416 | 487,116 | 16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43,980 | 784,582 | 40,602 | 5 |
| 無形資產 | 39,517 | 89,898 | 50,381 | 127 |
| 其他資產 | 238,003 | 200,738 | (37,265) | (16) |
| 資產總額 | 4,163,800 | 4,704,634 | 540,834 | 13 |
| 流動負債 | 1,874,803 | 1,721,738 | (153,065) | (8) |
| 非流動負債 | 75,077 | 40,784 | (34,293) | (46) |
| 負債總額 | 1,949,880 | 1,762,522 | (187,358) | (10) |
| 股本 | 651,995 | 741,195 | 89,200 | 14 |
| 資本公積 | 711,279 | 1,343,047 | 631,768 | 89 |
| 保留盈餘 | 785,498 | 824,310 | 38,812 | 5 |
| 其他權益 | 65,148 | 33,559 | (31,589) | (48) |
| 權益總額 | 2,213,920 | 2,942,111 | 728,191 | 33 |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前後期變動達1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1%者):
(1) 流動資產:主係營業及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增加所致。
(2) 無形資產:主係購買電腦軟體所致。
(3) 資產總額:主係流動資產及無形資產增加所致。
(4) 非流動負債:主係所得稅負債及租賃負債減少所致。
(5) 負債總額:主係設備款合約履行完畢轉列收入,合約負債大幅減少所致。
(6) 股本及資本公積:主係2025年上市增資發行新股所致。
(7) 其他權益:主係國外營運機構受美金貶值之換算影響。
(8) 權益總額:主係2025年上市增資溢價發行新股所致。 | | | | |
(二)財務績效
1.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 | 5,444,066 | 4,789,345 | (654,721) | (22) |
| 營業毛利 | 1,166,250 | 1,096,748 | (69,502) | (6) |
| 營業費用 | 616,858 | 701,283 | 84,425 | 14 |
| 營業淨利 | 549,392 | 395,465 | (153,927) | (28)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90,022 | 27,032 | (62,990) | (70) |
| 稅前淨利 | 639,414 | 422,497 | (216,917) | (34) |
| 本期淨利 | 489,554 | 332,544 | (157,010) | (32)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68,384 | (31,589) | (99,973) | (146)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57,938 | 300,955 | (256,983) | (46) |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
(1) 營業收入:主係設備及再生塑料,受到全球景氣及減產影響。
(2) 營業毛利:主係設備出貨減少及待驗收尚未認列收入所致。
(3) 營業費用:主係2024年預期信用損失未實現迴轉較多。
(4) 營業淨利:主係2025年市場需求營收毛利減少及管理費用增加所致。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係美金貶值,外幣評價匯損及資產減損。
(6) 稅前淨利:主係2025年全球景氣影響出貨及獲利減少所致。
(7) 本期淨利:主係2025年全球景氣影響出貨及獲利減少所致。
(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主係國外營運機構美金貶值之換算影響。
(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主係2025年全球景氣影響出貨及獲利減少所致。 | | | | |
(三)現金流量
1.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增減變動 | |
| --- | --- | --- | --- | --- |
|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 |
| 營業活動 | (97,451) | 239,015 | 336,466 | 345 |
| 投資活動 | (126,451) | (101,562) | 24,889 | 20 |
| 籌資活動 | (73,447) | 442,970 | 516,417 | 703 |
| 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主係2025年度增加及未迴轉預期信用損失,預付及存貨等資產減少所致。
(2) 投資活動:主係2025年購買電腦軟體所致。
(3) 籌資活動:主係2025年度上市增資所致。 | | | | |
2.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劃:無流動性不足之情形。
3.未來一年(2026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1)營業活動現金流量:本集團預計2026年度營收及獲利仍穩定成長,營業活動將產生現金流入。
(2)投資活動現金流量:主要為年度相關設備及軟體之資本支出。
(3)籌資活動現金流量:將視整體營業及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安排金融機構借還款,現金增資及現金股利發放。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此情形。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1.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轉投資政策以本業經營為核心考量,並不從事其他非本業之行業。目前轉投資政策及作業程序遵循經董事會或股東會通過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序」及「關係人、特定公司及集團企業交易管理辦法」等規範,並依內部控制制度之投資循環規定作業;各轉投資子公司除遵循本公司規定外,亦考量在地法令規定及實際營運狀況進行適當內控管理。
79
2.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
單位:新臺幣千元
| 被投資
公司名稱 | 最近年度(2025)
認列投資損益 | 獲利或損失原因 | 改善計畫 |
| --- | --- | --- | --- |
| RIZEN CO., LTD. | (63) | 主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收益所致 | 視集團狀況拓展美洲業務 |
| 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 LTD | 343,698 | 主係採權益法評價之轉投資收益所致 | —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221) | 主係營運狀況良好 | — |
| CYCLEPLUS, LLC | (63) | 目前停業中 | 視集團狀況拓展美洲業務 |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211,106 | 主係營運狀況良好 | — |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 173,714 | 主係營運狀況良好 | — |
| 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 | 2,426 | 主係營運狀況良好 | — |
| PT Boretech Solutions Indonesia | (7,861) | 主係營運狀況良好 | — |
| 浙江塑優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945) | 主係 2025 年 9 月新設立,尚在營運初期 | — |
| 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VT LTD | (2,967) | 主係 2025 年 9 月新設立,尚在營運初期 | — |
3.未來一年投資計畫:無。
(六)風險事項
1.風險因素
(1)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1)利率變動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 --- | --- | --- |
| 利息收(支)淨額 | 44,254 | 37,071 |
| 營業收入淨額 | 5,444,066 | 4,789,345 |
| 占營業收入淨額比率 | 0.81 | 0.77 |
本集團利息收入產生主要係因銀行存款,利息費用產生主要係因營運週轉向銀行融資及租賃負債設算之利息支出,利息收支淨額占該年度營業收入淨額比率微小,故利率變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之影響尚屬有限。
另為避免利率波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成本之影響,本集團隨時注意利率動向,與往來銀行保持密切聯繫及維持良好信用關係,並觀察瞭解市場利率走勢情形,當未來公司營運規模擴大資金有所需求時,可取得優惠利率條件;亦將藉由健全之財務規劃,適當利用其他財務工具,以降低利率變動之風險。
80
(1.2)匯率變動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度 |
| --- | --- | --- |
| 兌換(損)益 | 33,067 | (7,339) |
| 營業收入淨額 | 5,444,066 | 4,789,345 |
| 占營業收入淨額比率 | 0.61 | (0.15) |
本集團實際營運主體主要位於中國大陸,次為台灣,主要銷售市場為中國大陸及亞洲地區,銷貨交易主要係以人民幣與美元計價,原料進口採購交易則以美元為主,應收付款項相沖抵賴會產生一定之自然避險效果,惟營運地需換匯以人民幣及台幣支應日常營運資金需求,仍有匯兌損益產生。美元升值將使子公司所持有之美元資產產生兌換利益;反之則產生兌換損失。本集團財務部人員隨時掌握外匯市場資訊,並適時進行外匯部位之控管與調節,以積極面對匯率波動對公司營運產生之風險。
(1.3)通貨膨脹
本集團隨時注意原物料市場價格報價,並與供應商建立良好關係,並控制成本結構,以因應市場環境變化,減少因通貨膨脹造成產品成本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因此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產生之影響尚無重大影響。
(2)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2.1)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
本集團秉持專注本業及務實原則經營事業,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事業,且財務政策以穩健保守為原則,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故風險尚屬有限。
(2.2)從事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
本集團 2025 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因集團內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貸金貸與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孫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孫公司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款項已經董事會通過,前述情形之核決流程皆依據本集團所訂定之「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辦理;另,2025 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集團內子公司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向銀行融資,而對其背書保證,其流程亦依據本集團所訂定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此外,本集團並無從事投機性之外匯操作,另有關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將依本集團內制定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規定及考量財務業務需要辦理,本公司並無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事。
81
(3)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3.1)未來研發計劃
| 計劃名稱 | 計劃內容 |
|---|---|
| 整瓶標籤分離系統 | 使用置於傾斜佈置的布料輸送皮帶機滾輪下方,可調整流量與角度的氣流正向分離整瓶中的標籤,並通過風機入口形成的反向氣流通過旋轉式的氣體標籤分離滾筒收集分離出來的標籤與粉塵,風機的進出口通過管道、分離室、旋轉式氣體標籤分離滾筒形成迴圈,在分離室被分離的標籤和粉塵通過氣流輸送至氣體標籤分離滾筒完成分離後輸出。整個系統通過維持系統內壓力和流量的平衡防止在分離的過程中造成向周邊的洩漏。 |
| 小產能 PET 造粒線 | PET 瓶片擠出造粒,兼顧 PE/PP 等其他塑膠造粒測試需求, |
| 1.擠出機螺杆特殊結構設計其有效長度段,熔體停留時間少,降解少;低轉速、低摩擦剪切、低的熔體加工溫度;排氣區比表面積大、表面更新快、排氣脫揮性能好;低能耗 | |
| 2.水下切粒機一體式空間佈局,溫控水管快拆可調整,切片降溫低,余溫促進結晶 | |
| 3.振動結晶床特殊振動頻率,振動促進晶核生長,提高結晶程度 | |
| 小產能 PET 粒子 SSP 線 | 50KG/hr PET 切片固相增粘,兼顧瓶片增粘、高粘切片測試需求,同時具備試驗、展覽功效 |
| 微波真空乾燥系統 | 設計產能:1000kg/h |
| 處理功能:設計用於 PET 造粒或紡絲前乾燥預處理,兼顧其他雜塑如尼龍漁網乾燥需求。 | |
| 技術優勢:快速、高效、低溫微波作為加熱源、高真空下水份及揮發性物質 Voc 汽化溫度大大降低、特別適合用於熱敏性、低熔點物料的乾燥。 | |
| 水下結晶切粒系統 | 設計產能:2000KG/H |
| 處理功能:設計用於 rPET 造粒水下切粒,線上結晶,結晶度達到 30%。 | |
| 易可紡聯合機 | 設計產能:1500KG/H(PET 瓶片料) |
| 設計目標:達到免乾燥紡絲,減少生產成本。 | |
| 降低投資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 | |
| 技術優勢:免去常規乾燥系統,採用雙錐大容量排氣螺杆,與增粘釜、三級真空泵配套使用,以達到免乾燥的目的,這樣可以減少百分之二十的能耗,每年可節約生產成本 200 萬以上;建築高度也可以降低 12 米以上,減少投資成本 200 萬以上。 | |
| PP/PE 溶劑法回收技術 | PP/PE 經濟性回收方法的建立,物理法多次回收後物性下降,化學法工藝步驟長,整體耗能及耗時,成本高,建立溶劑回收方式,不破壞化學結構,又可達到分離純化作用。 |
| • 完成小試裝置以及測試環境的搭建。 | |
| • 完成 PP/PE 溶劑法化學回收工藝驗證,確定產品工藝路徑。 | |
| • 確定最佳的工藝條件,並建立中型產線的產品設計方案。 | |
| PET 醇解法單體回收技術 | 針對廢紡回收及未來紡織產業 textile to textile (T to T)的需求,將廢舊紡織品回收形成聚酯的單體,以達到完成閉環循環。 |
| • 建立廢紡的解聚及脫色的工藝,完成試驗小線裝置的改善。 | |
| • 建立線上連續式結晶純化工藝,完成醇解法回收工藝路徑的驗證。 | |
| • 探索 BHET 單體品質對 PET 聚合產品性能的影響,確定 BHET 單體品質指標。 |
82
| 計劃名稱 | 計劃內容 |
|---|---|
| 熱裂解回收技術 | 發展塑膠熱解技術、具備塑膠的預處理、熱解、熱解後油品處理、線上脫蠟脫氯、廢氣綜合處理能力的完整技術方案。 |
| ● 尋求外部成熟技術資源,整合前端預處理技術實現完整技術方案整合設計。 | |
| ● 產能目標>30t/d、連續運行時長>56天。 | |
| 特克絲® | |
| 新型高性能阻燃纖維、高性價比阻燃纖維 | 阻燃纖維一直是安順公司的主力產品,重點開發新型阻燃纖維,提高技術門檻,建立市場優勢。 |
| 1.開發出高性能阻燃纖維,ASTM E84, EN13823+低滴落,LOI>42%; | |
| 2.優化阻燃成本,直攻土工布低單價市場,提高阻燃銷售額; | |
| 3.針對不同地區和不同客戶需求,開發不同的阻燃產品; | |
| 4.目標:阻燃纖維 1000 噸/月 | |
| 易可安® | |
| 可降解纖維, | |
| 可降解石油基 | |
| 纖維及可降解 | |
| 生質基纖維 | 可降解纖維將可能是未來的主力產品之一。 |
| 1.已研發出可降解之石油基纖維材料 ES 纖維及可降解之石油基低熔點纖維; | |
| 2.參加可降解相關展會或協會,對相關期刊、雜誌進行投稿,提高知名度; | |
| 3.除可降解石油基纖維開發外,另開發可降解生質基纖維,如:PLA、PBAT,建立技術優勢; | |
| 4.目前已儲備 PEF 生物基纖維的工藝,待原料成本降至合適範圍即可實現量產; | |
| 5.研發將在生物基 PEF 纖維的基礎上,實現可降解生物基纖維的生產; | |
| 易萊安® | |
| 實心型並列彈性纖維、中空型並列彈性纖維及偏心型彈性纖維 | 並列彈性纖維可應用於提拉麵膜無紡布、彈性無紡布,紡紗,片棉等, |
| 偏心彈性纖維應用于高端床墊等市場。 | |
| 1.已申請發明專利《一種無紡布的幹法製備方法及其在面膜中的應用》; | |
| 2.目前已中試完成並列彈性纖維,量產阻燃彈性纖維,在此基礎上繼續擴大客戶群; | |
| 3.盡力爭取新產品試樣機會,尋找適當客戶; | |
| 4.與外部 BD 合作,抓牢試樣機會,供應鏈整合 | |
| 阻燃 4080 複合纖維 | |
| 易可安®低熔點纖維、阻燃低熔點纖維 | 針對低熔點纖維(俗稱 4080)系列產品,研發部研擬開發差異化之低熔點纖維。 |
| 1.已開發出可降解之石油基低熔點纖維; | |
| 2.黑、白阻燃低熔點纖維於二號線實現量產; | |
| 3.小試已成功實現阻燃可降解低熔點纖維的生產,爭取中試及量產; | |
| 4.不同熔點的低熔點纖維實現中試及量產; | |
| 5.在量產基礎上改善低熔點纖維的收縮; | |
| 全再生 4080 複合纖維 | 1.目前已實現 3D 全再生低熔點纖維的量產; |
| 2.正在推廣 2.5D 全再生纖維的試製; | |
| 爭取 2D 甚至 1.5D 全再生纖維的工藝優化; | |
| JOULELON® | |
| 相變纖維、陽離子相變纖維 | 和直接廠家合作,研發擬於兩年內實現量產固固相變纖維。 |
| 3.和廠家合作,爭取實現 1.5D 固固相變的試製; | |
| 4.實現 3D 固固相變的中試; | |
| 開發相變抗菌等不同功能的產品; | |
| 高蓬鬆 PP,全 | PP 材質有輕量化的特點: |
| 計劃名稱 | 計劃內容 |
|---|---|
| 再生 PP | 1.目前小試高蓬鬆 PP 已初有成效; |
| 2.聯繫更多需要有蓬鬆度的片棉或服飾廠家,推廣試樣; | |
| 爭取高蓬鬆 PP 的中試以及往全再生高蓬鬆 PP 的方向推進; | |
| 衛材 ET 纖維 | 1.爭取往 0.6D 方向走; |
| 實現功能產品的差異化,如抗菌,精華添加,去異味等; |
(3.2)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本集團預計 2026 年度仍維持投入高水平的研發之費用。未來隨著業務的成長及擴展,將自主開發新型製程以模塊化、自動化與簡單化為目標來面對客戶多樣化的需求。為加速研發速度,投入研發費用,以支持未來研發專案計畫。亦將持續網羅擁有豐富經驗及創造力之研發人才,以提升研發能力,進而增加本集團之市場競爭力。
(4)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註冊地為開曼群島,無實質經濟活動,主要營運地為中國大陸及台灣,本集團各項業務之執行均依照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令規定辦理,隨時注意所在國家地區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之訊息,透過各項管道及早做好預防準備工作,若有變動事項則向律師、會計師等相關單位諮詢,或委由其評估並規劃因應措施,以及時因應市場變化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截至本年報刊印日止,本集團尚無因開曼群島及主要營運地國之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本集團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5)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集團隨時注意所處產業相關之技術、發展及更新,並迅速掌握產業動態,不斷提升生產能力,評估其對公司營運所帶來之影響,適時掌握科技或產業變化適時調整開發方向。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並未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之情事。
(6)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集團秉持著誠信、信賴、永續經營理念的經營原則,自成立以來專注於本業經營,致力於提升產品品質為要務,重視企業形象與風險控管,遵守國內外當地相關法令之規定,以維持優良企業形象。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任何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7)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集團並無併購他公司之計畫。
(8)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集團並無擴充廠房之計畫。
(9)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9.1)進貨集中風險
本集團 2024 及 2025 年度,對單一供應商進貨比重都在 15% 以下,無進貨集中情形。本集團對於主要原料皆維持三家以上之供應商,且多為業界知名大型企業,雙方交易往來多年,已建立穩定良好之合作關係,此外,隨著國際廠商持
84
續推出再生聚酯產業相關產品,本集團於市場上將具有更多選擇,故尚無發生因供貨短缺而影響生產調度之情事。
(9.2)銷貨集中風險
本集團 2024 及 2025 年度,僅對 S3 客戶之銷售比例 11% 其餘銷售比例均未達 10%,尚無銷貨集中情形,且本集團與合作客戶間均維持長期緊密之合作關係,所供應之產品品質、交期及服務皆能滿足客戶需求,亦積極致力於開發新客戶及拓展市場,故應無銷貨集中之風險。
(10)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股權大量移轉之情事。
(11)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經營權改變之情形。
2.訴訟或非訟事件
(1)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 事件 | 相對人 | 原因及過程 |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
|---|---|---|---|
| 買賣合同糾紛 | 葛洲壩環嘉(大連)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懷遠分公司(被告) | 被告拖欠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設備貨款人民幣 504 萬元,2020 年 1 月由平湖市天卓律師事務所受理此案並在安徽省懷遠縣人民法院立案,經一審、二審判決浙江寶綠特勝訴,目前處於執行階段。 | 目前因被告無財產可執行,已追加其總公司葛洲壩環嘉(大連)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為被執行人,目前尚未回款。 |
| 物權糾紛 | 山東格蘭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2 年期間被告拖欠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一筆設備尾款但已過訴訟時效,由平湖市天卓律師事務所受理後以物權糾紛為由提起告訴,遂於 2021 年 3 月受理,並在山東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立案,後調解結案。 | 依據調解書被告應在 2022 年 6 月 1 日前支付 10 萬元,否則可按 20 萬元執行,現在執行過程中,惟格蘭德已無財產可供執行,故尚未收回貨款。 |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無。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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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柒、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1)組織圖

(2)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新臺幣/人民幣/美金/印度盧比千元
| 企業名稱 | 設立期間 | 地 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 LTD | 2013/07 |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l 110. | US$9,596 | 投資控股 |
| 企業名稱 | 設立期間 | 地 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
| RIZEN CO., LTD. | 2013/04 |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l 110. | US$10,000 | 投資控股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7/11 | 台南市柳營區工六路 2 號 | NT$338,000 | 生產及銷售聚酯粒 |
| CYCLEPLUS, LLC | 2013/05 | 1820 INDUSTRIAL DR STOCKTON, CA 95206. | US$7,000 | 銷售廢舊塑料 |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2005/10 | 浙江省平湖市曹橋街道九里亭大道 888 號 | US$23,500 | 生產及銷售廢塑料再生處理設備 |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 2003/09 | 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東洲工業功能區 12 號路-1 | US$7,596 | 生產及銷售各式化學纖維 |
| 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 | 2021/02 | 浙江省平湖市曹橋街道九里亭大道 888 號 | CNY500 | 銷售化學纖維及廢塑料再生處理設備 |
| PT Boretech Solution Indonesia | 2023/07 | The Plaza Office Tower Lt.41, Jalan M.H. Thamrin Kav. 28-30,, Desa/Kelurahan Gondangdia, Kec. Menteng, Kota Adm. Jakarta Pusat, Provinsi DKI Jakarta, | 印尼盾 100 億元,惟印尼盾 99 億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注資 | 提供廢塑料再生處理設備產品等業務 |
| 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 2025/07 | G No.-118, Flat No.-701, Nr. Urse Kh Tennessee, Vadgaon (Pune), Pune, Maval, Maharashtra, India, 412106 | INR 87,470 | 生產及銷售廢塑料再生處理設備 |
87
(3)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4)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BORETECH Resource Recovery Engineering CO., LTD.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寶綠特)於2013年4月8日在英屬開曼群島設立之投資控股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再生設備工程設計、生產及銷售以及再生塑料和化學纖維生產及銷售,並提供上下游產業整合服務。
(5)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新臺幣千元;股;%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出資額) | 持股比例 | |||
| 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 LTD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總經理 | 歐智文 | |||
| 刁秀華 | ||||
| GUANG SHUN 法代歐柏豪 | ||||
| BRAINTREE 法代柯詠淳 | ||||
| 歐智文 |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持有 15,994 股 | 100% | ||
| RIZEN CO., LTD.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總經理 | 歐智文 | |||
| 刁秀華 | ||||
| GUANG SHUN 法代歐柏豪 | ||||
| BRAINTREE 法代柯詠淳 | ||||
| 歐智文 |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持有 50,000 股 | 100% |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監察人 | ||||
| 總經理 | 開曼寶綠特法代歐柏豪 | |||
| 開曼寶綠特法代李若華 | ||||
| 開曼寶綠特法代刁秀華 | ||||
| 開曼寶綠特法代柯詠淳 | ||||
| 嚴健智 |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持有 33,800,000 股 | 100% | ||
| CYCLEPLUS, LLC | 董事長 | |||
| 總經理 | 負責人李若華 | |||
| 歐柏豪 | RIZEN 出資額 $232,930 | 100% |
| 企業名稱 | 職稱 | 姓名或代表人 | 持有股份 | |
|---|---|---|---|---|
| 股數(出資額) | 持股比例 | |||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監察人 | ||||
| 總經理 | FIRST COOL 法代歐智文 | |||
| FIRST COOL 法代紀秋煌 | ||||
| FIRST COOL 法代刁秀華 | ||||
| FIRST COOL 法代周群 | ||||
| 紀秋煌 | FIRST COOL 出資額$726,661 | 100% | ||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監察人 | ||||
| 總經理 | FIRST COOL 法代歐智文 | |||
| FIRST COOL 法代李若華 | ||||
| FIRST COOL 法代刁秀華 | ||||
| FIRST COOL 法代林昱君 | ||||
| 方國平 | FIRST COOL 出資額$234,219 | 100% | ||
| 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監察人 | ||||
| 總經理 | 浙江寶綠特法代歐智文 | |||
| 浙江寶綠特法代歐柏豪 | ||||
| 紀秋煌 | 浙江寶綠特出資額$2,202 | 100% | ||
| PT Boretech Solution Indonesia | 董事長 | |||
| 董事 | ||||
| 董事 | ||||
| 董事 | ||||
| 董事 | ||||
| 董事 | ||||
| 董事 | ||||
| 董事 | ||||
| 監察人 | ||||
| 總經理 | 歐逸風 | |||
| 邱慶福 | ||||
| 錢威 | ||||
| 顧金鋒 | ||||
| 王玉松 | ||||
| 陳克營 | ||||
| 恒東海 | ||||
| 趙春陽 | ||||
| 李永植 | ||||
| 紀秋煌 | ||||
| 歐逸風 | FIRST COOL 出資額$208 | |||
| 浙江寶綠特出資額印尼盾 99 億元, | ||||
| 截至民國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注資。 | 100% | |||
| 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 董事長 | |||
| 董事 | 歐逸風 | |||
| RAVI TAMBAD |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出資額$30,309 | |||
| FIRST COOL 出資額$306 | 100% | |||
| 浙江塑優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
| 監事 | 歐智文 | |||
| 歐逸風 | 浙江寶綠特出資額$123,3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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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資本額以新臺幣/人民幣/美金/印度盧比千元表達)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總值 | 負債總額 | 淨值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 | 本期損益 (稅後) | 每股盈餘 (元) (稅後) |
|---|---|---|---|---|---|---|---|---|
| FIRST COOL INTERNATIONAL CO., LTD | US$9,596 | 3,890,077 | 1,822,543 | 2,067,534 | 3,928,839 | 444,428 | 384,244 | 23,837.24 |
| RIZEN CO., LTD. | US$10,000 | 4,356 | 715 | 3,641 | - | - | (63) | (1.27) |
| 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NT$338,000 | 623,931 | 269,372 | 354,559 | 860,727 | (36,849) | (29,221) | (0.87) |
| CYCLEPLUS,LLC | US$7,000 | 4,892 | 537 | 4,355 | - | (39) | (63) | 不適用 |
| 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 US$29,500 | 2,415,058 | 1,049,327 | 1,365,731 | 1,849,448 | 247,905 | 211,106 | 不適用 |
| 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 US$7,596 | 1,314,360 | 637,708 | 676,652 | 2,176,460 | 239,775 | 173,714 | 不適用 |
| 嘉興寶瑪特貿易有限公司 | CNY500 | 14,549 | 4 | 14,545 | 9,798 | 2,772 | 2,426 | 不適用 |
| PT Boretech Solution Indonesia | 印尼盾 100億元,惟印尼盾 99億元截至民國2025年12月31日尚未注資 | 27,046 | 4,912 | 22,134 | - | (3,448) | (7,861) | 不適用 |
| BORETECH SOLUTION INDIA PVT LTD | INR87,470 | 34,724 | 7,049 | 27,675 | 8,013 | (2,966) | (2,967) | (0.34) |
| 浙江塑優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 CNY21,000 | 191,043 | 99,112 | 91,931 | - | (2,603) | (2,473) | 不適用 |
(二)關係企業合併報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相同,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參閱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公開資訊觀測站連結: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home
(三)關係報告書: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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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四、與我國股東權益保障規定重大差異之說明:
本公司已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2026年2月6日公告修正之「外國發行人註冊地國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內所列之股東權益保護重要事項修改公司章程。另因開曼群島法令與我國法令並非當然一致,茲就本公司章程與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所定內容之差異,說明其原因、差異處及對我國股東權益之影響如下表:
|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特別決議」之定義:係指有代表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上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 開曼群島公司法規定,特別決議原則上係指有代表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所作成之決議。 | 本公司章程第39條第1項及第2條第1項規定,特別決議為有代表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由股東親自出席,如為法人股東則由其合法授權代表出席,或以委託書方式出席之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決議,俾同時符合開曼群島法令及臺灣公司法對公開發行公司出席暨表決權數之要求。 |
| 1.公司非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不得銷除其股份;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 ||
| 2.公司減少資本,得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其退還之財產及抵充之數額,應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 | ||
| 3.前項財產之價值及抵充之數額,董事會應於股東會前,送交中華民國會計師查核簽證。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14條至第18條對於公司減資設有嚴格之程序及實體規範,且相關規範係屬強制規定,非得以章程變更之。 | 開曼群島公司法第14條至第18條對於公司減資設有嚴格之程序及實體規範,且相關規範係屬強制規定,非得以章程變更之,與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對於公司減資之規範要求,存有相當差異。為免疑義,本公司爰於章程第14條規定,使公司減資概依開曼群島法令及上市(櫃)規範所定之程序及條件辦理。至於股東權益保護事項檢查表對於公司減資之規範要求,則規定於本公司章程第24條第1項,以按股東持股比例買回股份之方式代之。 |
| 1.若於中華民國境外召開實體股東會,應於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取得主管機關召集許可後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定。 | 因本公司章程第31條前段規定:「於掛牌期間,本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均應於中華民國境內為之。」而無例外,故已無另行規範於中華民國境外召開實體股 |
|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二日內申報證券交易所同意。 | ||
| 2. 公司於中華民國境外召開股東會時,應於中華民國境內委託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股東投票事宜。 | 東會應辦理許可或申報程序之必要。 | |
| 此外,本公司於掛牌期間之股東會因均將於中華民國境內召開,惟本公司仍將委託中華民國境內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處理股東投票等相關事宜。 | ||
| 公司採行票面金額股者,不得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採行無票面金額股者,亦不得轉換為票面金額股。 | 依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 8(1)條末段之規定:「豁免公司不得將其資本同時分為票面金額股與無票面金額股。(英文原文:Provided further that no exempted company shall divide its capital into both shares of a fixed amount and shares without nominal or par value.)」依據上開規定並衡諸實務上股份發行之流程,開曼群島豁免公司不得將票面金額股份轉換為無票面金額股份;反之亦然。 | 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均為票面金額股份,故最左欄規範要求不適用於本公司。而為避免疑義,本公司爰參酌其規範目的,按本公司之現狀,於章程第 7 條第 5 項規定:「本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份,或將票面金額股份轉換為無面額股份。」 |
| 股東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 開曼群島當地並無負責審查是否得由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主管機關。 | 由於本公司係依據開曼群島公司法成立之公司,而開曼群島當地並無負責審查是否得由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之主管機關,故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民國 99 年 4 月 13 日臺證上字第 0991701319 號函之意旨,於本公司章程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載明召集事由及其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董事會收受該請求後十五日內仍不依書面請求為股東會召集之通知時,前述請求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會,而無須報經主管機關許可。 |
|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 依據開曼群島法令規定,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不得視為親自出席,而應解為指派股東會主席為代理人。 | 本公司章程第 57 條後段規定:「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視為委託股東會主席為代理人依該書面或電子文件所載內容行使表決權,但股東會主席就該等內容未論及或表明之事 |
|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項、臨時動議或原議案之修正案,並無表決權。為免疑義,股東以上開方式行使投票權時,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案,視為棄權。」故本條在實際運作上與中華民國法令規定並無重大差異,惟解釋上以股東會主席作為該等以書面或電子投票之股東之代理人,以符合開曼群島法令關於股東會決議必須由參與股東親自或委託代理人當場同時行使表決權之要求。 | ||
| 1. 公司章程得訂明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 | ||
| 2. 公司前三季或前半會計年度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應連同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董事會決議之。 | ||
| 3. 公司依前項規定分派盈餘時,應先預估並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 | ||
| 4. 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分派盈餘而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為之。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述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 開曼群島法令無相關規定。 | 依據本公司章程第 100 條第 3 項之規定,本公司係採年度盈餘分派制,未採行每季或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故無最左欄規範要求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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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項目 | 開曼群島法令說明 | 章程規定及說明 |
|---|---|---|
| 行之;發放現金者,應經董事會決議。 | ||
| 5. 公司依前四項規定分派盈餘或撥補虧損時,應依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之。 |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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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ETECH Resource Recovery Engineering CO., LTD.
寶綠特資源再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