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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G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5

Dec 1, 2025

51925_rns_2025-12-01_5b5c86a4-3f7e-409a-bf07-df62f4ae0522.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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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第二季

公 司 地 址: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303號4樓 電 話:(02)2791-5688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3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4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5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6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7
八、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1~31
(七)關係人交易 31~33
(八)質押之資產 33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4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3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5
(十二)其 他 3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5~3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6
3.大陸投資資訊 37
(十四)部門資訊 37~38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6.30 113.12.31 113.6.30
資 產
流動資產: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418,956
20 682,956 33 155,925 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四)及(十七))
16,585 1 100,868 5 -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十七))
84 - 37,304 2 41 -
1320
存貨(建設業適用)(附註六(五)、七、八及九)
952,187 46 714,906 35 716,527 43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六(六)及七)
344,516 17 207,279 10 112,861 7
1424
留抵稅額
11,574 1 3,589 - 22,980 1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40,266 2 31,464 2 88,551 5
1478
工程存出保證金(附註七及九)
39,649 2 39,649 2 221,643 13
1480
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流動(附註七)
9,868 - 9,868 - 41,212 3
1482
履行合約成本-流動
1,000 - 8,500 - 8,500 1
1,834,685 89 1,836,383 89 1,368,240 82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249 - 424 - 51,845 3
及(二十))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
22,540 1 22,540 1 20,836 1
六(三)及(二十))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2,913 - 3,826 - 9,088 1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九))
3,780 - 5,200 - 18,869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六(八)及八)
200,110 10 200,110 10 183,697 12
1967
履行合約成本-非流動
4,100 - - - -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
925 - 1,004 - 1,518 -
234,617 11 233,104 11 285,853 18
資產總計 \$ 2,069,302 100 2,069,487 100 1,654,093 100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6.30 113.12.31 113.6.3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八) \$ 194,380 10 330,980 16 169,700 10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及八) - - 256,206 13 17,936 1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七)及九) 67,150 4 100,019 5 242,417 15
2150 應付票據(附註七) 1,570 - 540 - 10,415 1
2170 應付帳款(附註七) 126,074 6 104,396 5 12,094 1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八)及七) 18,339 1 44,538 3 7,438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244 - 10,029 - -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三)及七) 2,920 - 2,913 - 6,254 -
2305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1,073 - 153 - 698 -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 - - - - 298,443 18
二)及八)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9,900 - 8,292 - 9,896 1
422,650 21 858,066 42 775,291 47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993 1 26,993 1 27,104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及七) 984 - 2,464 - 14,402 1
27,977 1 29,457 1 41,506 3
負債總計 450,627 22 887,523 43 816,797 5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五)):
3100 股本 1,349,705 65 1,049,705 51 1,001,858 61
3200 資本公積 227,353 11 108,353 5 52,097 3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085 - 4,320 - 4,320 -
3350 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 42,699 2 27,652 1 (211,277) (13)
3400 其他權益 (8,167) - (8,066) - (9,702) (1)
權益總計 1,618,675 78 1,181,964 57 837,296 5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069,302 100 2,069,487 100 1,654,093 100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4-1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七)) \$
8,344
100 1,796 100 97,014 100 3,38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七) 8,000 96 1,811 101 54,723 57 3,559 105
營業毛利(損) 344 4 (15) (1) 42,291 43 (170) (5)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三)、(十八)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466 5 443 25 1,560 2 1,087 32
6200 管理費用 10,095 121 10,113 563 22,863 24 21,941 647
10,561 126 10,556 588 24,423 26 23,028 679
6900 營業損益 (10,217) (122) (10,571) (589) 17,868 17 (23,198) (68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三)、(十九)及
七):
7100 利息收入 2,657 32 1,977 110 4,370 5 3,113 92
7010 其他收入 903 11 1,269 71 2,155 2 2,604 77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26) (3) 52,858 2,943 (336) - 86,995 2,567
7050 財務成本 (1,455) (16) (3,826) (213) (4,921) (5) (7,487) (22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79 24 52,278 2,911 1,268 2 85,225 2,515
7900 稅前淨利(損) (8,338) (98) 41,707 2,322 19,136 19 62,027 1,831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 1,324 16 - - 1,324 1 - -
8200 本期淨利(損) (9,662) (114) 41,707 2,322 17,812 18 62,027 1,83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 - - - - - 1,118 33
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 - - - - 1,118 33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27) (2) 29 2 (101) - 117 3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27) (2) 29 2 (101) - 117 3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27) (2) 29 2 (101) - 1,235 3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789)
(116) 41,736 2,324 17,711 18 63,262 1,867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9,662)
(114) 41,707 2,322 17,812 18 62,027 1,83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9,789)
(116) 41,736 2,324 17,711 18 63,262 1,867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 \$ (0.07) 0.42 0.14 0.62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 (0.07) 0.38 0.14 0.57

(請詳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林瑞山 經理人:林瑞山 會計主管:黃文正 〜5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透過其他綜合損
股 本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益按公允價值衡 歸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未分配 換算之兌換 量之金融資產 公司業主

資本公積 餘公積
差 額 未實現(損)益 權益總計 權益總計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001,858
52,097 4,320 (273,304) 12 (10,949) 774,034 774,034
本期淨利 - - - 62,027 - - 62,027 62,02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7 1,118 1,235 1,23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62,027 117 1,118 63,262 63,262
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1,001,858
52,097 4,320 (211,277) 129 (9,831) 837,296 837,296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1,049,705
108,353 4,320 27,652 61 (8,127) 1,181,964 1,181,964
本期淨利 - - - 17,812 - - 17,812 17,81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01) - (101) (10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17,812 (101) - 17,711 17,711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2,765 (2,765) - - - -
現金增資 300,000 119,000 - - - - 419,000 419,000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1,349,705
227,353 7,085 42,699 (40) (8,127) 1,618,675 1,618,675

6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9,136 62,02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2,222 4,616
攤銷費用 - 2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175 (87,005)
利息費用 4,921 7,487
利息收入 (4,370) (3,113)
租賃修改利益 - (2)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2,948 (77,99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8,503
應收票據 84,283 452
應收帳款 37,212 (2)
存貨 (236,654) (107,970)
預付款項 (145,222) (83,726)
其他金融資產 (8,802) 40,634
工程存出保證金 - (2,561)
履行合約成本-流動 7,5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261,683) (44,67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32,869) 8,495
應付票據 1,030 908
應付帳款 21,712 (7,020)
其他應付款 (26,023) (1,491)
其他流動負債 1,608 (2,354)
其他金融負債 920 6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33,622) (1,39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295,305) (46,065)
調整項目合計 (292,357) (124,06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273,221) (62,034)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4,370 3,113
支付之所得稅 (3,861) (4,06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109)
(282,821)
-
(62,983)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出保證金 - 43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6,557)
其他金融資產 78 (11)
履行合約成本-非流動 (4,100)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022) (6,13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 (136,600) 79,700
應付短期票券 (258,044) 17,886
償還長期借款 - (45,000)
租賃本金償還 (1,473) (3,244)
現金增資 419,0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2,883 49,342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40) 3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264,000) (19,749)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82,956 175,67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18,956
155,925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第二季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303號4樓。並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經台灣證券交易 所核准股票上市。本公司原名為凱聚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經股東 會決議通過,更名為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同年七月二十四日經濟部授商字第 09801153160號函核准備查。

合併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等相關業 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四年八月八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露」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所有公司。
2027年1月1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 務報告未包括依照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 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編製之整份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應揭露之全部必要資訊。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與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 務報告相同,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

(二)合併基礎

1.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4.6.30 113.12.31 113.6.30
本公司 寶徠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應用相關
業務
100
%
100
%
100
%
本公司 寶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代銷 100
%
100
%
100
%
本公司 寶徠金廈(廈門)旅遊管理服
務有限公司
旅遊管理服務及
房地產租賃經營
100
%
100
%
100
%
本公司 寶徠觀光發展有限公司 旅遊仲介 100
%
100
%
100
%

2.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三)所得稅

合併公司係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第B12段規定衡量 及揭露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係以期中報導期間之稅前淨利乘以管理階層對於全年度預計有效稅率 之最佳估計衡量,並全數認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直接認列於權益項目或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者,係就相關資產及負債於 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並以預期實現或清償時之適用 稅率予以衡量。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及估計,其將對會 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 差異。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於採用合併公司會計政策時所作之重大判斷以及估計 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與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致。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除下列所述外,本合併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與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尚無重大差異,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6.30 113.12.31 113.6.30
庫存現金 \$ 155 155 192
活期存款 20,001 234,786 134,603
支票存款 800 15 15
定期存款 398,000 348,000 -
約當現金 - 100,000 21,115
\$ 418,956 682,956 155,925

1.約當現金係指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可隨時轉換成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並具高 度流動性之債券投資。

2.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114.6.30 113.12.31 113.6.30
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49
424 51,845

1.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2.合併公司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6.30 113.12.31 113.6.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泰山電 \$
6,011
6,011 3,796
子(股)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台灣新 3,256 3,256 3,735
光建築經理(股)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World 13,273 13,273 13,305
Join International Ltd.
合 計 \$
22,540
22,540 20,836

1.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 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2.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3.合併公司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6.30 113.12.31 113.6.30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16,585
100,868 -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84 37,304 41
減:備抵損失 - - -
\$
16,669
138,172 41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4.6.30
應收票據及帳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款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6,669
- -
113.12.31
應收票據及帳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款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38,172
- -
113.6.30
應收票據及帳 加權平均預期 備抵存續期間
款帳面金額 信用損失率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41
- -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情形。

(五)存 貨

114.6.30 113.12.31 113.6.30
建設事業:
待售房地 \$ 173,392 220,115 173,392
在建房地 181,246 175,444 424,717
營建用地 597,549 277,499 50,418
預付土地款 - 41,848 68,000
\$ 952,187 714,906 716,527
預期超過十二個月以後回收之存貨 \$ 597,549 319,347 118,418

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待售房地出售轉列 \$
-
- 46,723 -
租賃相關成本 - 1,811 - 3,559
其他 8,000 - 8,000 -
\$
8,000
1,811 54,723 3,559

1.合併公司利息資本化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九)。

2.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存 貨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六)預付款項

114.6.30 113.12.31 113.6.30
建設事業-建案開發前置成本 \$
340,626
203,602 107,589
其他 3,890 3,677 5,272
\$
344,516
207,279 112,861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變動明細如下: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5,382
18,697 724 24,80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191) - (1,191)
民國114年6月30日餘額 \$
5,382
17,506 724 23,612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5,382
18,232 205 23,819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62 - 362
民國113年6月30日餘額 \$
5,382
18,594 205 24,181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5,382
15,329 266 20,977
本年度折舊 - 715 87 80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080) - (1,080)
民國114年6月30日餘額 \$
5,382
14,964 353 20,699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5,382
7,935 145 13,462
本年度折舊 - 1,422 34 1,456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75 - 175
民國113年6月30日餘額 \$
5,382
9,532 179 15,093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
-
3,368 458 3,826
\$
-
2,542 371 2,913
\$
-
10,297 60 10,357
\$
-
9,062 26 9,088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情形。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予承租方之土地。出租之投資性不動 產原始期間為二十四年,租賃合約約定租期屆滿時,其後續租期則與承租人協商。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土地及改良物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200,110
民國114年6月30日餘額 \$
200,110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77,140
增 添 6,557
民國113年6月30日餘額 \$
183,697
帳面金額:
民國114年1月1日 \$
200,110
民國114年6月30日 \$
200,110
民國113年1月1日 \$
177,140
民國113年6月30日 \$
183,697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 級,其第三等級期初與期末帳面金額間之調節請詳上開變動明細表,且本期無轉入或 轉出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情形。

合併公司下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評價,相 關重要契約條款及評價資訊如下:

1.苗栗縣頭份市土地

標的 重要契約條款及評價資訊說明

重要契約條款 1.租金:
建置期間:500千元/每年
營運期間(1~10年):總售電收入之2%
營運期間(11~20年):總售電收入之6%
2.租期:24年
目前狀態 開發中
折現率 民國114年6月30日:3.845%
民國113年12月31日:3.845%
民國113年6月30日:3.720%
委外或自行估價 委外估價
估價事務所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 胡純純、楊長達
估價日期 民國113年及112年12月31日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民國114年6月30日:\$200,110
民國113年12月31日:\$200,110
民國113年6月30日:\$177,140

本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之估價其未來各期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之變動狀態及 決定之依據係依上述簽訂租約相關合約精神,其相關資訊如下:

(1)實質租金及租金年成長率

建置期間以契約租金,營運期間係以勘估標的向台電申請裝置容量為 10MW(百萬瓦),再依民國一一三年苗栗縣發電裝置年發電量平均1,218度/瓩, 以及經濟部能源局民國一一三年公告太陽能設備地面型平均躉購費率3.743元/ 度,加計苗栗以北地區補助加乘費率15%計算總售電收入。

售電收入漲幅部分,依「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 算公式」,勘估標的躉購費率係用電業籌設許可時之上限費率,並依該費率躉購 二十年,故無電價漲幅。

(2)折現率推估

折現率之決定係採風險溢酬法,係考慮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政府公債利率、 不動產投資之風險性、貨幣變動狀況及不動產價格之變動趨勢等因素,選擇最具 一般性財貨之投資報酬率為基準,調整該投資財貨與標的個別特性之差異後予以 決定。本案折現率係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 機動利率加三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 十日分別為2.470%、2.470%及2.345%,並考量標的之收益情形、流通性、風險 性、增值性及管理上之難易程度等因素,另加計風險溢酬以決定標的之折現率分 別為3.845%、3.845%及3.720%。

(3)期末處分價值推估

資評估。

期末處分不動產時之收益價格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分別為7,224千元/年、7,224千元/年及8,101千元/年,計算 之期末不動產處分價格分別為347,660千元、347,660千元及337,624千元。

(4)前述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說明如下表: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公允價值衡量間之相互關係
採用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 估計之公允價值將增加(或
(DCF)為評估方法,於租期內以合 114.6.30:3.845% 減少)若:
併公司提供之契約租金評估。 113.12.31:3.845%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將降
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 113.6.30:3.720% 低(提升)。
係指勘估標的未來折現現金流量
分析期間之各期淨收益及期末價
值,以適當折現率折現後加總推
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該方法
適用於以投資為目的之不動產投

2.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3.部份農地之土地,依法令規定須變更土地用途始可過戶取得所有權,爰將部份土地 委託登記於個人名下。目前已與土地登記名義人簽訂委任契約書及信託契約等保全 程序,待適當時機再移轉至合併公司。

(九)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及運輸設備等之成本、折舊,其明細 如下: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13,241
362 13,603
民國114年6月30日餘額 \$
13,241
362 13,603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41,526
- 41,526
增 添 - 366 366

- (366) (366)
匯率變動之影響 771 - 771
民國113年6月30日餘額 \$
42,297
- 42,297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
8,388
15 8,403
提列折舊 1,330 90 1,420
民國114年6月30日餘額 \$
9,718
105 9,823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9,905
- 19,905
提列折舊 3,114 46 3,160

- (46) (46)
匯率變動之影響 409 - 409
民國113年6月30日餘額 \$
23,428
- 23,428
帳面價值:
民國114年1月1日 \$
4,853
347 5,200
民國114年6月30日 \$
3,523
257 3,780
民國113年1月1日 \$
21,621
- 21,621
民國113年6月30日 \$
18,869
- 18,869

(十)應付短期票券

合併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113.12.31 113.6.30
應付商業本票 \$
258,000
18,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1,794) (64)
合 計 \$
256,206
17,936
尚未使用額度 \$
-
-
利率區間 2.94%~3.10% 2.94%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114.6.30 113.12.31 113.6.30
擔保銀行借款 \$
171,600
258,200 169,700
無擔保銀行借款 22,780 72,780 -
合 計 \$
194,380
330,980 169,700
尚未使用額度 \$
363,350
50,720 223,709
利率區間 2.85%~3.15% 2.63%~3.15% 2.76%~2.81%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應付公司債

合併公司應付公司債資訊如下:

113.12.31 113.6.30
發行轉換公司債金額 \$
300,000
300,000
應付公司債折價尚未攤銷餘額 - (1,557)
累積已贖回金額 (200,000) -
累積已轉換金額 (100,000)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部分 - (298,443)
期末應付公司債餘額 \$
-
-

權益組成部分—轉換權(列報於資本公積—認股權):請詳附註六(十五)說明。 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十九)說明。

1.合併公司發行民國一一○年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二十四 日到期並終止櫃檯買賣,截至到期日止共計轉換100,000千元,轉換情形請詳附註六 (十五)說明;剩餘未轉換之公司債200,000千元已依辦法贖回,並於民國一一三年十 月七日支付。

2.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公司債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三)租賃負債

合併公司租賃負債如下:

114.6.30 113.12.31 113.6.30
流動 \$ 2,920 2,913 6,254
非流動 \$ 984 2,464 14,402

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六(二十)金融工具。

認列於損益之金額如下: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14年4月至6月
18
113年4月至6月
213
114年1月至6月
42
113年1月至6月
443
轉租使用權資產之收益 \$
-
1,668 - 3,131
短期租賃之費用 \$
20
104 70 226

認列於現金流量表之金額如下:

1141月至61131月至6月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585 3,913

合併公司承租房屋及建築作為辦公處所及營業租賃場所,辦公處所之租賃期間為 一年至五年間。另合併公司承租停車空間及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為一至三年間。

上述租賃合約部分包含租賃延長之選擇權,該等選擇權僅合併公司具有可執行之 權利,出租人並無此權利。在無法合理確定將行使可選擇之延長租賃期間之情況下, 與選擇權所涵蓋期間之相關給付並不計入租賃負債。

(十四)所得稅

1.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當期所得稅費用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80
- 80 -
未分配盈餘加徵 1,244 - 1,244 -
所得稅費用 \$
1,324
- 1,324 -

2.所得稅核定情形

(1)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一年度。

(2)本公司之國內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之年度如下:

核定年度 公司名稱
民國一一二年度 寶徠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二年度 寶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二年度 寶徠觀光發展有限公司

(3)大陸子公司所得稅結算申報案已向當地稅務機構申報至民國一一三年度。 (十五)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額定 股本總額均為6,75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675,000千股。實收資本額分別為 1,349,705千元、1,049,705千元及1,001,858千元,其中私募普通股均為140,000千元,所 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流通在外股數變動情形 如下:

普 通 股
(以千股表達)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1月1日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 104,971 100,186
加:現金增資 30,000 -
6月30日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 134,971 100,186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度經股東常會決議,於50,000千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 理發行普通股案,已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日屆滿一年且並未辦理,尚未執行之數 額將不再繼續辦理。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普通股30,000千 股,並保留10%作為員工認股,每股價格為14元,實收股款總金額新台幣420,000千 元,業已全數收足,並訂定民國一一四年二月十四日為增資基準日,業已辦妥相關 法定登記程序。發行股份溢價扣除發行股份相關費用1,000千元後,帳列資本公積 119,000千元。

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股份由員工認購;並依IFRS 2 「股份基礎給付」規定,衡量給與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並於民國一一三 年度之給與日認列薪資費用及資本公積4,103千元。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4.6.30 113.12.31 113.6.30
普通股股票溢價 \$
153,103
30,000 30,000
處分資產增益 110 110 110
認股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 21,828
認股權失效 14,552 14,552 -
員工認股權 - 4,103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59,429 59,429 -
其 他 159 159 159
\$
227,353
108,353 52,097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 損,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 限;另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 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帳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依金管會規定,就 首次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公允價值淨增加數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 積,惟本公司於轉換日為待彌補虧損,免依規定予以提列,嗣後亦得免予補提此 部分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每年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順序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

  • 就當年度因後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持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產生之公允價值 淨增加數,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 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公允價值淨 增加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帳列投資性不動產之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數有減少或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時,得 就其減少部分或依處分情形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 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 差額,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 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一一三年五月三日經股東常會決 議民國一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不予分配盈餘及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61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8,127)
合 計
(8,066)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01) - (101)
民國114年6月30日餘額 \$
(40)
(8,127) (8,167)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
12
(10,949) (10,937)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17 - 1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1,118 1,118
產未實現損益
民國113年6月30日餘額 \$
129
(9,831) (9,702)

(十六)每股盈餘(虧損)

1.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虧損)係 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 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有人之本期淨利(損) \$
(9,662)
41,707 17,812 62,027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千股) 104,971 100,185 104,971 100,185
現金增資 30,000 - 22,500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
數(基本)(千股) 134,971 100,185 127,471 100,185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 \$
(0.07)
0.42 0.14 0.62

2.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稀釋每股盈餘(虧損)係 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與調整所有潛在普通股稀釋效果後 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計算之,相關計算如下: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損)(稀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 \$
(9,662)
41,707 17,812 62,027
持有人之淨利(損)(基本)
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費用 - 1,856 - 3,699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 \$
(9,662)
43,563 17,812 65,726
持有人之淨利(損)(稀
釋)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134,971 100,185 127,471 100,185
股數(基本)(千股)
員工酬勞股數之影響 (註) 78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之影響 - 14,354 - 14,354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134,971 114,539 127,549 114,539
股數(稀釋)(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0.07) 0.38 0.14 0.57

註:因具反稀釋作用,故不列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

(十七)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明細

合併公司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客戶合約所認列之收入 \$
8,000
- 96,278 -
租金收入(註) 344 1,796 736 3,389
合 計 \$
8,344
1,796 97,014 3,389

註: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出租之租金收入係適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規定。

2.合約餘額

114.6.30 113.12.31 113.6.30
應收票據 \$
16,585
100,868 -
應收帳款 84 37,304 41
減:備抵損失 - - -
\$
16,669
138,172 41
合約負債-銷售房地 \$
67,150
93,019 235,417
合約負債-預收收入 - 7,000 7,000
合 計 \$
67,150
100,019 242,417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 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認列為收入之金額為34,839千元及零元。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源自合併公司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 (即將合約負債認列為收入)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十八)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 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4%為員工酬勞(此員工酬勞數額應提撥不低於5% 分派予基層員工),及不高於4%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 彌補數額。分派員工酬勞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授 權董事會決定之。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零元、零元、561千元及零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皆為零 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先扣除累 積虧損後,再就其餘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 基礎,並列報為各該段期間之營業費用。若次年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 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為1,577千元,董事酬勞提列金額為零 元,與實際分派情形並無差異。民國一一二年度為累積虧損,故無須發放員工及董事 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九)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銀行存款利息 \$
2,425
671 3,790 671
存出保證金 - 1,288 - 2,421
其他利息收入 232 18 580 21
\$
2,657
1,977 4,370 3,113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管理費收入 \$
903
1,251 2,154 2,502
其他收入 - 18 1 102
\$
903
1,269 2,155 2,604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外幣兌換損益 \$
(17)
116 (8) (12)
租賃修改利益 - 2 - 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98) 52,740 (175) 87,005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淨利益(損失)
其他 (111) - (153) -
\$
(226)
52,858 (336) 86,995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銀行借款利息 \$
1,436
992 4,679 1,811
租賃負債利息 18 213 42 443
財務成本 1 916 827 1,816
可轉換公司債折價 - 2,321 - 4,624
攤銷數
減:利息資本化 - (616) (627) (1,207)
\$
1,455
3,826 4,921 7,487
資本化利率 - 2.63%~2.76% 2.76% 2.63%~2.76%

(二十)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有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故應收 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

(3)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 動)等,前述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該期間之備抵損失(合併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 財務報告附註四(七))。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4年6月30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
194,380
223,565 2,876 2,876 5,752 127,185 84,876
無附息負債 147,056 147,056 147,056 - - - -
租賃負債 3,904 3,943 1,467 1,491 985 - -
\$
345,340
374,564 151,399 4,367 6,737 127,185 84,876
113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
330,980
352,865 134,225 2,924 93,989 10,107 111,620
固定利率工具 256,206 263,815 21,950 241,865 - - -
無附息負債 149,627 149,627 149,627 - - - -
租賃負債 5,377 5,458 1,491 1,491 2,476 - -
\$
742,190
771,765 307,293 246,280 96,465 10,107 111,620
113年6月30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
169,700
172,176 91,538 80,638 - - -
固定利率工具 316,379 318,484 300,264 18,220 - - -
無附息負債 30,645 30,645 30,645 - - - -
租賃負債 20,656 22,045 3,290 3,670 7,340 7,745 -
\$
537,380
543,350 425,737 102,528 7,340 7,745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稅前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737千元及增 加或減少263千元,主因係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借款。

4.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 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 訊),列示如下:

114.6.30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249 249 - - 24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22,540 - - 22,540 22,540
113.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424 424 - - 42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22,540 - - 22,540 22,540
113.6.30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
\$ 51,845 51,845 - - 51,84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非上市(櫃)股票 \$ 20,836 - - 20,836 20,836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3.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 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包括以報導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為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資產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係以被 投資者之資產負債表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控制權溢價及 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4)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無。

(5)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
權益工具
民國114年1月1日 \$
22,540
民國114年6月30日 \$
22,540
民國113年1月1日 \$
19,71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118
民國113年6月30日 \$
20,836

(6)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 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 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無活絡
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可類比上市上
櫃公司法
•流通性折價
(114.6.30、
113.12.31及113.6.30
皆為30.00%)
•市價淨值比乘數
(114.6.30、
113.12.31及113.6.30
分別為1.88、2.53及
1.77)
•流通性折價愈
高,公允價值愈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無活絡
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資產法 •流通性折價
(114.6.30、113.12.31
及113.6.30皆為
30.00%)
•非控制權折價
(114.6.30、113.12.31
及113.6.30皆為
6.63%)
•流通性折價愈
高,公允價值愈

•非控制權折價愈
高,公允價值愈

(7)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114年6月30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控制權折價 ±10% 1,610 (1,610)
流通性折價 ±10% 2,941 (2,941)
市價淨值比乘數 ±10% 556 (556)
民國113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控制權折價 ±10% 1,770 (1,770)
流通性折價 ±10% 3,220 (3,220)
市價淨值比乘數 ±10% 601 (601)
民國113年6月30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控制權折價 ±10% 1,825 (1,825)
流通性折價 ±10% 2,977 (2,977)
市價淨值比乘數 ±10% 380 (380)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 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二十一)財務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與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 二)所揭露者無重大變動。

(二十二)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資本管理目標、政策及程序與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揭露者一 致;另作為資本管理之項目之彙總量化資料與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揭露者 亦無重大變動。相關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一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三)。

(二十三)非現金交易之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非現金交易籌資活 動如下:

1.以租賃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請詳附註六(九)。

2.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114.1.1 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 其他 114.6.30
短期借款 \$
330,980
(136,600) - - 194,380
應付短期票券 256,206 (258,044) - (註1) 1,838 -
租賃負債 5,377 (1,473) - - 3,904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592,563
(396,117) - 1,838 198,284
非現金之變動
113.1.1 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 其他 113.6.30
短期借款 \$
90,000
79,700 - - 169,700
應付短期票券 - 17,886 - (註1) 50 17,936
長期借款 45,000 (45,000) - - -
應付公司債 293,819 - - (註2) 4,624 298,443
租賃負債 23,449 (3,244) 407 (註3) 44 20,656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452,268
49,342 407 4,718 506,735

註1:係應付短期票券之折價攤銷。

註2:係可轉換公司債之折價攤銷。

註3:係新增之租賃負債。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璞園開發(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
璞億建設(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
保瑪開發資產管理(股)公司 該公司監察人為本公司之董事
樸群廣告(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為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璞元建設(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為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璞煦廣告(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為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璞石建設(股)公司 該公司董事為本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員
璞全廣告(股)公司 本公司之董事
張春桂 本公司之董事
璞承營造(股)公司 實質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向關係人進貨

合併公司向其他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璞承營造(股)公司 \$
2,711
17,113 5,172 36,720
璞園開發(股)公司 - 68,000 - 68,000
其他關係人 - 785 - 1,571
\$
2,711
85,898 5,172 106,291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進貨價格,係依據雙方比、議價決定,並按約定付款條件 付款。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 公司與關係人簽訂工程合約情形請詳附註九。

2.應付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6.30 113.12.31 113.6.30
應付票據 璞承營造(股)公司 \$
1,570
540 10,415
應付帳款 璞承營造(股)公司 23,040 36,824 926
應付帳款 璞全廣告(股)公司 5,116 5,116 -
應付帳款 其他關係人 - - 2,550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1,721 2,668 -
\$
31,447
45,148 13,891

3.租賃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向璞煦廣告(股)公司承租總公司用辦公大樓並 參考鄰近地區辦公室租金行情簽訂五年期租賃合約。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四 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認列利息支出分 別為16千元、29千元、36千元及63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止租賃負債餘額分別為3,498千元、4,786千元及6,060 千元。另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因上述 租賃而有之存出保證金皆為463千元。

  • 4.其他
  • (1)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因銷 售建案與樸群廣告(股)公司及璞全廣告(股)公司簽訂代銷合約支付代銷服務費。 帳列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分別為9,868千元、9,868千元及41,212千元。
  • (2)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因興建工程等業務需求而向璞承營造(股)公司收取之存入保證票均為28,612千 元。

  • (3)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 因龜山區華亞段合建分售等業務需求而支付予關係人-張春桂之利息補貼款分別 為19,538千元、16,116千元及12,636千元(帳列預付款項)、存出保證金及存出保證 票均為24,500千元。

  • (4)合併公司與關係人共同投資興建及合建情形如下:
工程名稱或地號 共同投資興建對象
松山區美仁段 璞元建設(股)公司
中壢區中運段 璞園開發(股)公司
北投區新洲美段 璞園開發(股)公司
內湖區石潭段 璞元建設(股)公司
龜山區華亞段 璞園開發(股)公司及璞石建設(股)公司
南港區玉成段 璞園開發(股)公司及璞億建設(股)公司
工程名稱或地號 合建對象
龜山區華亞段 張春桂

中山區正義段 保瑪開發資產管理(股)公司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短期員工福利 \$ 2,726
2,173
5,454 4,523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4.6.30 113.12.31 113.6.30
存貨-建設業 短期借款及應付 \$
841,341
673,058 648,527
短期票券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備償戶 - - 3,924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信託專戶 26,888 29,836 83,693
投資性不動產 應付公司債及應 200,110 200,110 183,697
付短期票券
\$
1,068,339
903,004 919,84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14.6.30 113.12.31 113.6.30
已簽訂之合約
銷售房地 \$
191,335
219,174 805,290
承攬太陽能光電專區土地變更及開
發相關合約
56,500 53,500 17,500
已收取之價款
銷售房地 67,150 93,019 235,417
承攬太陽能光電專區土地變更及開
發相關合約
16,800 13,625 13,625

2.合併公司因投資興建個案所簽訂工程發包合約情形如下:

依約尚未計價款項 114.6.30 113.12.31 113.6.30
非關係人 \$
15,367
247 35,897
關 係 人 15,427 20,600 101,810
\$
30,794
20,847 137,707

3.合併公司與地主所簽訂之合建契約書及共同投資興建契約書情形如下:

合建保證金(工程存出保證金)
工程名稱或地號 合建方式 114.6.30 113.12.31 113.6.30
信義區信義段 共同投資興建、合建分屋 \$ 5,149 5,149 197,143
松山區美仁段 共同投資興建 - - -
中壢區中運段 共同投資興建 - - -
林口區力行段 合建分屋 10,000 10,000 -
北投區新洲美段 共同投資興建、合建分屋 - - -
中山區中山段 共同投資興建、合建分屋 - - -
內湖區石潭段 共同投資興建、合建分屋 - - -
龜山區華亞段 共同投資興建、合建分售 24,500 24,500 24,500
中山區正義段 合建分屋 - - -
南港區玉成段 共同投資興建、合建分屋 - - -
\$ 39,649 39,649 221,643

4.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因 業務需求而存出保證票分別為93,500千元、44,500千元及24,500千元。

5.於民國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合併公司將苗栗土地出租予非關係人,用以設置太 陽能光電發電系統,依合約約定,合併公司將於本案完成時收取特別業務委託費 36,000千元,續後並將依約定比率按月收取租金。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14年4月至6月 113年4月至6月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6,363 6,363 - 6,340 6,340
勞健保費用 - 451 451 - 425 425
退休金費用 - 268 268 - 292 29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327 327 - 243 243
折舊費用 - 1,105 1,105 1,369 921 2,290
攤銷費用 - - - - 10 10
功 能 別 114年1月至6月 113年1月至6月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4,957 14,957 - 14,110 14,110
勞健保費用 - 990 990 - 894 894
退休金費用 - 552 552 - 566 56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539 539 - 483 483
折舊費用 - 2,222 2,222 2,726 1,890 4,616
攤銷費用 - - - - 21 21

(二)營運之季節性:

合併公司之營運受建築個案完工交屋時點之週期性因素影響。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 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公 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股票-泰山電子(股)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390,921 6,011 0.58 % 6,011
本公司 股票-耐能電池(股)公司 - 200,000 - 0.20 % -
本公司 股票-月眉國際開發(股)
公司
- 15 - -
%
-
本公司 股票-World Join
International Ltd.
- 547,103 13,273 7.50 % 13,273
本公司 股票-台灣新光建築經理
(股)公司
- 550,000 3,256 1.67 % 3,256
本公司 股票-福裕事業(股)有限公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12,720 249 0.01 % 249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114年第二季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本公司 寶徠綠能科技(股)公司 1 應付帳款 4,940 與一般同業相當 0.24 %
1 寶徠綠能科技(股)公司 本公司 2 其他應收款 4,940 與一般同業相當 0.24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 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度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寶徠綠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太陽能應用
相關業務
91,000 91,000 9,100,000 100.00 % 8,278 (412) (412)子公司
本公司 寶徠房地產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不動產代銷 80,000 80,000 8,000,000 100.00 % 14,216 (112) (112)子公司
本公司 寶徠觀光發展
有限公司
台灣 旅遊仲介 9,000 9,000 - 100.00 % 1,693 (6) (6)子公司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外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
列投資
期末投
資帳面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寶徠金廈(廈門) 旅遊管理服務及 35,746 (註一 ) 35,746 - - 35,746 (151) 100.00 % (151) 994 -
旅遊管理服務有 房地產租賃經營 (USD1,220) (註二) (註二) (RMB(35)) (註三) (RMB243)
限公司 (USD1,220) (USD1,220) (RMB(35))

註一:投資方式:係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註二:係子公司實際投資原幣數金額乘以期末匯率換算。

註三:投資損益認列基礎係依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四: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公司 35,746 268,828 971,205
(USD1,220) (USD9,175) (註五)

註五:限額計算:本期股權淨值×60%=NTD1,618,675千元×60%=NTD971,205千元。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14年4月至6月
收 入: 建設
部門
不動產
代銷部門
其他
部門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344 - 8,000 - 8,344
部門間收入 28 - 180 (208) -
收入總計 \$ 372 - 8,180 (208) 8,344
應報導部門稅前損益 \$ (8,338) - (374) 374 (8,338)
113年4月至6月
建設
部門
不動產
代銷部門
其他
部門
調 整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29
- 1,667 - 1,796
部門間收入 28 - 180 (208) -
收入總計 \$
157
- 1,847 (208) 1,796
應報導部門稅前損益 \$
41,707
(13) (885) 898 41,707
114年1月至6月
不動產 其他 調 整
建設部門 代銷部門 部門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89,014
- 8,000 - 97,014
部門間收入 57 - 360 (417) -
收入總計 \$
89,071
- 8,360 (417) 97,014
應報導部門稅前損益 \$
19,136
(112) (569) 681 19,136
113年1月至6月
不動產 其他 調 整
建設部門 代銷部門 部門 及銷除 合 計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58
- 3,131 - 3,389
部門間收入 57 - 360 (417) -
收入總計 \$
315
- 3,491 (417) 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