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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G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Mar 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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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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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1805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季 報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 (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敦化北路167號17樓C區
電 話: (02)7707-6288
~ 1 ~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 一、封 面 | 1 | |
| 二、目 錄 | 2 | |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 3 | |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
| 五、損益表 | 5 | |
| 六、現金流量表 | 6 | |
| 七、財務季報表附註 | ||
| ( 一)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 |
7 | |
|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7~12 | |
| (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12 | |
|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13~21 | |
| ( 五)關係人交易 |
21~22 | |
| ( 六)質押之資產 |
23 | |
|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23~25 | |
| (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
25 | |
| (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
25 | |
| ( 十)其 他 |
26~27 | |
|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27~28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28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28 | |
| (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
28 |
~ 2 ~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日 止之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 財務季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 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 上開財務季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季報表附註四(四)所述,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 日之長期股權投資分別為 24,537 千元及 20,542 千元,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相關之投資 損益分別為利益 7,565 千元及 3,873 千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 按權益法評價計列。另,附註十一「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 未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核閱程序執行核閱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季報表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倘 經會計師核閱,對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季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 季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 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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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88)[(89)] 台財證[台財證] ([(] 六[六] )[)] 第[第] 18311[62474] 號[號] 民 國 一 ○ 一 年 十 月 十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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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流動(附註四(二)) 112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115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五、六及七) 1224 在建房地(附註四(三)、六及七) 1260 預付款項(附註七) 1275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四(五)) 1285 遞延推銷費用 1298 其他流動資產 基金及長期投資: 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四))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二)) 144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附註四(五)及六): 1501 土地 1621 出租資產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1670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5X9 減:累計折舊 1599 累計減損 其他資產: 1810 閒置資產(附註四(六)及六) 1830 遞延費用 資產總計 |
101.9.30 | % 4 - - - 7 70 1 - 6 3 91 1 1 - 2 2 8 - - 18 28 (5) (18) 5 2 - 2 100 |
100.9.30 | % 15 - - 2 9 40 9 - 7 2 84 1 2 - 3 4 13 - - 26 43 (7) (26) 10 3 - 3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八)) 2120 應付票據 2140 應付帳款(附註五) 2170 應付費用 2240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附註七) 2262 預收房地款(附註四(三)及七) 228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五)) 其他負債: 2510 土地增值稅準備(附註四(五)) 2840 其他負債-其他(附註七)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一)) 資本公積: 3210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3240 資本公積-處分資產增益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二)): 3350 未提撥保留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四(二)) 3460 未實現重估增值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01.9.30 | % 36 2 3 1 11 25 - 78 3 1 4 82 16 1 - (1) - 2 18 100 |
100.9.30 金 額 % 560,000 26 77,596 4 73,010 3 9,425 - 275,797 13 511,259 23 5,845 - 1,512,932 69 97,276 4 46,210 2 143,486 6 1,656,418 75 502,654 23 33,876 2 110 - (90,091) (4) 440 - 76,598 4 523,587 25 2,180,005 100 |
|---|---|---|---|---|---|---|---|
| 金 額 $ 118,549 4,725 809 12,875 203,029 2,208,295 40,114 - 174,688 76,880 2,839,964 24,537 42,649 6,304 73,490 76,231 270,536 4,596 2,427 560,075 913,865 (148,131) (560,075) 205,659 66,304 516 66,820 $ 3,185,933 |
金 額 333,672 8,015 - 38,812 187,996 871,173 193,559 10,089 152,090 41,104 1,836,510 20,542 42,649 4,668 67,859 76,231 270,536 4,596 2,286 560,075 913,724 (145,925) (560,075) 207,724 66,304 1,608 67,912 2,180,005 |
金 額 $ 1,152,000 55,016 89,050 21,164 360,507 779,305 6,226 2,463,268 97,276 46,210 143,486 2,606,754 502,654 33,876 110 (34,499) 440 76,598 579,179 $ 3,185,933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董事長:李左軍
經理人:陳建宏 會計主管:李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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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4000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附註五) 4511 營建收入 4170 減:銷貨退回 4190 銷貨折讓 5000 營業成本: 5111 銷貨成本(附註四(三)) 5510 營建成本 5910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900 營業淨利(損)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1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四(四)) 7122 股利收入 7210 租金收入(附註五)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附註四(三)) 7560 兌換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損) 8110 所得稅利益(附註四(十)) 9600 本期淨利(損)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附註四(十三)) -當期 |
101年前三季 金 額 % $ 33,986 4 932,732 96 24 - 355 - 966,339 100 33,623 3 780,851 81 814,474 84 151,865 16 74,553 8 38,477 4 113,030 12 38,835 4 245 - 7,565 1 - - 9,998 1 780 - 807 - 19,395 2 2,057 - - - 993 - 3,050 - 55,180 6 (1) - $ 55,181 6 稅 前 稅 後 $ 1.10 1.10 |
101年前三季 金 額 % $ 33,986 4 932,732 96 24 - 355 - 966,339 100 33,623 3 780,851 81 814,474 84 151,865 16 74,553 8 38,477 4 113,030 12 38,835 4 245 - 7,565 1 - - 9,998 1 780 - 807 - 19,395 2 2,057 - - - 993 - 3,050 - 55,180 6 (1) - $ 55,181 6 稅 前 稅 後 $ 1.10 1.10 |
101年前三季 金 額 % $ 33,986 4 932,732 96 24 - 355 - 966,339 100 33,623 3 780,851 81 814,474 84 151,865 16 74,553 8 38,477 4 113,030 12 38,835 4 245 - 7,565 1 - - 9,998 1 780 - 807 - 19,395 2 2,057 - - - 993 - 3,050 - 55,180 6 (1) - $ 55,181 6 稅 前 稅 後 $ 1.10 1.10 |
100年前三季 |
|---|---|---|---|---|
| 金 額 $ 33,986 932,732 24 355 966,339 33,623 780,851 814,474 151,865 74,553 38,477 113,030 38,835 245 7,565 - 9,998 780 807 19,395 2,057 - 993 3,050 55,180 (1) $ 55,181 稅 前 稅 $ 1.10 |
金 額 % 52,856 6 868,354 94 131 - 1,056 - 920,023 100 51,755 6 695,368 76 747,123 82 172,900 18 82,104 9 39,022 4 121,126 13 51,774 5 211 - 3,873 - 1,148 - 6,105 1 - - 6,423 1 17,760 2 6,243 1 25 - 3,663 - 9,931 1 59,603 6 (147) - 59,750 6 稅 前 稅 後 1.23 1.24 |
|||
| 稅 前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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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經理人:陳建宏 會計主管:李學程
董事長:李左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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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在建房地 預付款項 遞延推銷費用 其他流動資產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費用 預收房地款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負債-其他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1年前三季 100年前三季 $ 55,181 59,750 1,540 5,084 441 2,216 (7,565) (3,873) (780) - - (8,015) (809) - 2,484 - 9,261 13,271 (954,539) (844,500) 112,940 (138,650) (10,145) (152,090) (23,986) (40,935) (20,119) 64,967 (27,058) 64,431 4,325 (2,828) 195,553 506,092 54,710 275,797 4,674 (6,222) - (246) (603,892) (205,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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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購置固定資產 遞延費用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 現金增資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減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減:資本化利息 不含資本化利息之本期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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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經理人:陳建宏 會計主管:李學程
董事長:李左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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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季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七年依法設立,並於民國七十八年 十月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股票上市。本公司主要係從事陶瓷製品、玻璃纖維、玻璃製品 及建材料之加工、製造與買賣,及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等相關 業務。
本公司原名為凱聚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更名為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同年七月二十四日經經濟部授商字第 09801153160 號 函核准備查。
截至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興建中之工程計有寶徠花園工程。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員工人數為 30 人及 38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 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 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 可能存有差異。
( 二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 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
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 ;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本公司財務報表對於與營建業務有關之資產及負債係以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 ,作為劃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非與營建業務有關之資產及負債則以一年作為劃分 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 三 ) 外幣交易與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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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四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估計其可 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 前年度所認列之累計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 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於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 五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包括庫存現金、零用金、銀行存款,暨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 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庫券、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等。
( 六 ) 金融商品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 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 資產。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列為當期費用;續後評價以公平 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係未具重大影響力且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
-
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
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
-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發生之債權,其他應收款係屬非因營業
-
而產生之其他應收款及票據。
針對金融資產,本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 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 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再進行組 合減損評估。
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 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 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但該 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 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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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七 ) 存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 出,其中固定製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 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成本係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 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並成本 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及逐項評價。
( 八 ) 營建會計
本公司投資興建房屋,按各不同工程分別計算成本。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工程,以 完工比例法認列出售房地利益外,其餘均於工程完工交屋時結算損益:
-
工程之進行已逾籌劃階段,亦即工程之設計、規劃、承包及整地均已完成,工程之 建造可隨時進行。
-
預售契約總額已達估計工程總成本。
-
買方支付之價款已達契約總價款百分之十五。
-
應收契約款之收現性可合理估計。
-
履行合約所需投入工程總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可合理估計。
-
歸屬於售屋契約之成本可合理辨認。
採完工比例法時,有關完工比例之衡量係按工程實際完工程度作為衡量標準。 購入或換入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列記「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所有權前支付之 購地價款列記「預付土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列記「在建房地 」,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價款列記「預收房地款」, 因預售而發生之銷售費用列記「遞延銷售費用」。採完工交屋法時,於完工交屋年度 ,「待售房地」、「預收房地款」與「遞延銷售費用」均按出售部份結轉為當期損益 ;採完工比例法時,每期以期末完工比例及出售比例累積計算銷售利益,減除前期已 認列之累積利益後,作為本期銷售利益。
有關完工交屋損益歸屬年度之認定,原則上係以工程已完工達可交屋狀態且已實 際交付房地並完成所有權移轉之日期為準。惟資產負債表日前僅完成其中一項者,但 於期後期間已實際完成另一項者,亦予以認列損益。
正在進行使在建房地達到可用或完工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
工程已售或未售成本之分攤,採售價比例或建坪比例,但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 年度不得變更。
營建用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 變現價值孰低時,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合計售價減除至 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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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九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待出售處分群組係指於目前情況下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 立即出售,具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之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分類為待出 售非流動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者,以帳面價值與淨公平價值孰低者衡量,停止提列折舊 、折秏或攤銷,並單獨列示於資產負債表。而待出售處分群組所含負債之相關利息及 其他費用仍繼續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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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待出售處分群組,其淨公平價值低於帳面價值之金額,於損
-
益表認列為減損損失。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待出售處分群組之淨公平價值若續後回升 ,於損益表認列為利益,惟迴轉金額不得超過原已認列之累計減損損失及原依財務會 計準則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得迴轉之金額。
( 十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及其具控制能力之他公司共同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 20% 以 上,或未達 20% 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其投資成本與按持股比例計算 之被投資公司淨值之差額依下列方式處理:
-
(1) 原已分析產生原因者,則依原分析結果繼續處理,惟屬於商譽部分不再攤銷,原已 攤銷部份不得迴轉。
-
(2) 原係就差額總數選擇一定年限攤銷,則尚未攤銷之餘額屬投資成本超過所取得股權 淨值者,比照商譽處理(意即不再攤銷,原已攤部份不得迴轉)。
-
(3) 屬遞延貸項部分,依剩餘攤銷年限繼續攤銷。
商譽每年定期進行之減損測試,且發生特定事項或環境改變顯示商譽可能發生減 損時,應立即進行減損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為 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出售 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按季依權益法評價及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力者,若因認列被投資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墊 款之帳面餘額為負數時,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墊款之帳面餘額降至 零為限。若本公司意圖繼續支持被投資公司,或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 充分之證據顯示將於未來短期內回復獲利之營運,則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 資之投資損失;本公司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如股權淨值發生負數時,除被投資公司 之其他股東有義務並能提出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外,由本公司全額吸收超過被投資 公司股東原有權益之損失金額。本公司因上述處理致使對被投資公司之投資及墊款之 帳面價值發生貸方餘額時,於資產負債表中列為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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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固定資產、閒置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土地得依法辦理重估,並提列適當之土地增值 稅準備,帳列長期負債。土地重估增值及土地重估增值稅準備於該土地移轉時與成本 一併移轉。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 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 為發生當期費用。固定資產已無使用價值或發生閒置者,則將該資產之成本、累計折 舊及累計減損一併轉列閒置資產。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本公司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令 97.11.20 基秘字第 340 號,將固定 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務列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 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時,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 本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 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用年數為: 1. 房屋及建築: 3~60 年
- 機器設備: 3~8 年 3. 其他設備: 3~10 年
( 十二 ) 遞延費用
係廠房維修費用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三至六年採直線法逐年攤提費 用。
( 十三 ) 退休金
本公司訂立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聘用員工。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按薪資總額 5% 提撥,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自準備金專戶支 付,如有不足,再由本公司支付。另,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 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 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此項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 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 十四 ) 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係依經驗 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商品出售年度列為銷貨之減項。 ( 十五 ) 所得稅
本公司所得稅之計算係採用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 ,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 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 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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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用當期 認列法處理。
本公司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盈餘減除稅法規定調整項目後於次年 度股東會決議未作分配者,該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列於股東會決 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 十六 ) 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因盈餘 、資本公積或股東會決議分配之員工紅利轉增資者,採追溯調整計算。
本公司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 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外,另須揭露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稀釋每股 盈餘,係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 外普通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十七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規定估計 ,並依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 後股東會決議與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並列為當期損益。 ( 十八 ) 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司內 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期由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效, 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 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一
-
(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 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帳列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應適用該公報放款及 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依該號公報規定處理。財務困難債務整理及債務商 品協商之新合約與條款修改之交易亦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依該公報第三次修 訂條文之規定處理。前述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前三季淨損並無重大影響。
-
( 二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 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從事經 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策者之 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 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第二十 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前三季財務 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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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 銀行存款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支票存款 (二)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開放型基金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 |
101.9.30 100.9.30 $ 1,002 832 46,642 291,185 320 622 70,585 41,033 $ 118,549 333,672 101.9.30 100.9.30 $ 4,725 8,015 $ 42,649 42,649 |
|---|---|
| $ $ |
-
本公司所持有之 World Join International Ltd. 、德和創業投資(股)公司、德安創業投 資(股)公司、耐能電池(股)公司、月眉國際開發(股)公司、聯融營造(股)公司及台 灣新光建築經理(股)公司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故以成本法衡量。另,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前述金融資產之 未沖銷累積換算調整數均為 440 千元。
-
本公司對 World Join International Ltd. 投資成本與其股權淨值間差額,係屬非攤銷性 資產(土地)而發生者;惟本公司嗣後出售 World Join International Ltd. 股權,爰依出 售成本佔永久性資產之比例予以攤銷之。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 ,前述未攤銷溢價餘額均為 2,067 千元。
-
於民國一○○年九月間,德和創業投資(股)公司減資返還股款計 2,474 千元。
-
上列金融資產皆未提供作為質押或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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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在建房地
| 101.9.30 在建房地 寶徠花園 其他 100.9.30 寶徠花園 |
工程成本 $ 1,953,118 11,452 $ 1,964,570 $ 756,430 |
已實現利益 合 計 243,725 2,196,843 - 11,452 243,725 2,208,295 114,743 871,173 |
投資興建方式 預計完工年度 合建分售 102年度 合建分屋 未定 合建分售 102年度 |
|---|---|---|---|
-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本公司上列在建房地已達完工比例法之適用條 件之工程個案,其相關損益之認列情形如下:
| 101 年前三季 寶徠花園 100 年前三季 寶徠花園 |
可認列之 銷售金額 2,994,324 2,994,324 |
應攤計 之成本 完工比例 預計 完工年度 累積(損)益 2,668,052 74.7% 102 243,725 2,598,658 29% 102 114,743 |
|
|---|---|---|---|
| $ $ |
-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上述在建房地已簽訂之銷售房地合 約總價均為 2,994,324 千元(未稅),已分別依約預收 779,305 千元及 511,259 千元。
-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本公司利息資本化情形如下:
| 利息支出總額 在建房地之資本化金額 資本化利率 |
101 年前三季 100 年前三季 $ 20,479 6,623 18,422 380 % 2.784 % 2.46 |
|---|---|
- 在建房地提供擔保及簽訂信託之情形,請分別詳附註六及七(七)。
( 四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被投資公司名稱 凱聚(股)公司 |
101.9.30 | 101.9.30 | 金額 24,537 |
100.9.30 | 100.9.30 | |
|---|---|---|---|---|---|---|
| 原始投資成本 $ 28,000 |
持股比例 % 100.00 |
原始投資成本 28,000 |
持股比例 金額 % 100.00 20,542 |
|||
-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本公司對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依其未經 會計師核閱之同期間財務季報表,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如下:
| 凱聚(股)公司 | 101 年前三季 100 年前三季 7,565 3,873 |
|
|---|---|---|
| $ |
-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本公司業將上述被投資公司納入編製合併財務 季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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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五 ) 固定資產
| 101.9.30 土地 出租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00.9.30 土地 出租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成 本 $ 12,442 154,562 4,596 2,427 560,075 $ 734,102 $ 12,442 154,562 4,596 2,286 560,075 $ 733,961 |
重估增值 63,789 115,974 - - - 179,763 63,789 115,974 - - - 179,763 |
合 計 76,231 270,536 4,596 2,427 560,075 913,865 76,231 270,536 4,596 2,286 560,075 913,724 |
累計折舊 - 146,314 - 1,817 - 148,131 - 140,147 4,596 1,182 - 145,925 |
累計減損 淨 額 - 76,231 - 124,222 - 4,596 - 610 560,075 - 560,075 205,659 - 76,231 - 130,389 - - - 1,104 560,075 - 560,075 207,724 |
|---|---|---|---|---|---|
-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七十四年、八十三年及九十八年間辦理重估增值。截至於民國 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帳列土地增值稅準備皆為 97,276 千元。
-
本公司上列部份土地係屬農地,爰依法委託登記於個人名下。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九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 R2 機器設備並已簽訂買賣合約,爰將 該項資產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其明細如下。另,截至民國一○○年九月三十日 ,本公司已依約收取之價款為 3,429 千元(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100.9.30 | |
|---|---|---|
| 成本 | $ | 64,152 |
| 減:累計折舊 | (33,886) | |
| 累計減損 | (20,177) | |
| 淨額 | $ | 10,089 |
- 上列固定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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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六 ) 閒置資產
| 土地 減:累計減損 淨額 |
101.9.30 100.9.30 $ 83,473 83,473 (17,169) (17,169) $ 66,304 66,304 |
|---|---|
-
上列閒置資產係位於苗栗頭份鎮東興段、水源段、上興段及花蓮縣新城鄉廣安段共 69 筆土地 。 另本公司上列閒置土地依法令定須再變更土地用途始可過戶取得所有權 ,爰將部份土地委託登記於個人名下。
-
上述閒置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 七 ) 催收款
| 催收款 減:備抵呆帳 短期借款 性 質 |
到期區間 | 101.9.30 100.9.30 $ 84,999 84,999 (84,999) (84,999) $ - - 利率 金 額 3.1%~3.4% $ 72,000 2.7378% 1,080,000 $ 1,152,000 3.62%~3.82% $ 10,000 2.5581%~2.7378% 550,000 $ 560,000 |
101.9.30 100.9.30 $ 84,999 84,999 (84,999) (84,999) $ - - 利率 金 額 3.1%~3.4% $ 72,000 2.7378% 1,080,000 $ 1,152,000 3.62%~3.82% $ 10,000 2.5581%~2.7378% 550,000 $ 560,000 |
|---|---|---|---|
101.9.30 |
102.03.19 103.07.14 101.02.24 103.07.14 |
||
| 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聯貸案建築融資 100.9.30 |
|||
| 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聯貸案建築融資 |
|||
| 560,000 |
( 八 ) 短期借款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五日與授信銀行團(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銀行 、彰化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銀行、高雄銀行、陽信商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及華南商業銀行等 8 家金融機構)簽訂聯合授信合約書(簡稱授信契約),總授信額度為 新台幣 45 億元(本公司及地主等 3 人之授信額度分別為 17.1 億元及 27.9 億元)。本公司並 依約提供新店市寶強段建案為擔保;並於建築物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後,依各該項授 信額度按授信比例清償;另各項授信額度為首次動用日起算四年,另有約定者不在此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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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九 ) 退休金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之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1,207 千 元及 1,328 千元。
( 十 ) 所得稅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皆為 17% , 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 當期所得稅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部門所得稅利益 上述遞延所得稅費用之組成項目如下: 資產減損回升利益 職工福利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 遞延所得稅費用 |
101 年前三季 100 年前三季 $ (1) (147) - - $ (1) (147) $ - 1,636 - - 19,186 5,594 - 4,280 (19,180) (11,544) (6) 34 $ - -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法定稅率計算之所 得稅與所得稅利益間之差異列示如下:
|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利息資本化財稅差異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費用剔除數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折舊財稅差 其他 繼續營業部門所得稅利益 |
101 年前三季 100 年前三季 $ 9,381 10,132 971 763 (1,286) (658) 387 462 (133) - (9,324) (4,749) - (4,280) - (1,636) 3 (181) $ (1) (1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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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 與所得稅抵減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如下:
| 修繕費資本化 備抵呆帳 減損損失-固定資產 海外投資損失 虧損扣抵 合計 減:備抵評價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 |
金 額 $ - 90,755 560,075 440,933 708,994 |
101.9.30 | 響 數 非流動 - 15,428 95,213 74,959 120,529 306,129 (306,129) - |
金 額 44 91,141 561,748 440,933 816,366 |
100.9.30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流 動 非流動 7 - - 15,494 - 95,497 - 74,959 - 138,782 7 324,732 (7) (324,732) - - |
|
|---|---|---|---|---|---|---|
| 所 得 稅 影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九年度。依所得稅法 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 稅。截至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尚未扣除之虧損及扣除期限如下:
| 虧損年度 | 尚未扣除之虧損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 民國九十四年度核定數 | $ | 38,439 | 民國一○四年度 |
| 民國九十五年度核定數 | 83,855 | 民國一○五年度 | |
| 民國九十六年度核定數 | 21,790 | 民國一○六年度 | |
| 民國九十七年度核定數 | 180,489 | 民國一○七年度 | |
| 民國九十八年度核定數 | 264,805 | 民國一○八年度 | |
| 民國九十九年度核定數 | 119,616 | 民國一○九年度 | |
| $ | 708,994 |
-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屬八十七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 $ |
101.9.30 100.9.30 (34,499) (90,091) 1,854 1,619 100年度(實際) 99年度(實際)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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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股本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6,750,000 千元, 實收資本總額均為 502,654 千元,每股面額皆為 10 元,已發行股份分別為 50,265 千股 及 50,265 千股。
-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經股東會決議 採私募普通股辦理現金增資 1,280,000 千元,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兩次發行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第一次增資基準日定為民國一○○年三月四日,發行新股 10,265 千股,每股 13.3 元,計 136,530 千元,並已完成變更登記程序;前述私募普通 股案業於民國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屆滿一年,本公司已停止該私募計劃。
-
於民國一○○年六月十七日,本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辦理減資 100,000 千元彌補虧損案 ,並以民國一○○年七月十三日為減資基準日,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核准在案,並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經民國一○○年六月十七日股東會決議通 過辦理私募普通股 100,000 千股、甲種特別股 20,000 千股及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300,000 千元額度等案;前述私募案業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屆滿一年,本公司已停止 該私募計劃。
-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以投入建案開發,遂於民國一○一年十月十二日經董事會 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0,000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暫訂以每股 11.2 元發行,預計 募集總金額為 336,000 千元。本增資案截至本報告出具日止,尚未呈請主管機關申報 生效。
( 十二 ) 盈餘分配
-
本公司章程規定盈餘分配為: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及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外,如尚有盈餘並依法提列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 配盈餘。前述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 之。分派盈餘時,除分派股息外,如尚有餘額,應分派員工紅利不低於 4% ,董事監 察人酬勞不高於 4% 。董事會擬具之盈餘分派議案,股東股息及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 可分配盈餘之 50% 至 100% ,其中現金股利應為股東股息及紅利總額之 50% 。
-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前三季稅後淨利依前述章程預計用以彌補以往年度虧損, 故估列之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約為零元。
-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止皆無盈餘可供分配,其相關資訊可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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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每股盈餘
| 每股盈餘 | |||
|---|---|---|---|
|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基本每股盈餘-當期(元) |
101 年前三季 稅前 稅後 55,180 55,181 50,265 50,265 1.10 1.10 |
100 年前三季 稅前 稅後 59,603 59,750 48,299 48,299 1.23 1.24 |
|
稅前 55,180 50,265 1.10 |
|||
| $ $ |
( 十四 ) 金融資產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本公司之短期金融商品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應付票據及帳款、其他流 動金融資產/負債、短期借款、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係以其於資產負債表上之 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 值之合理基礎。
除上述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外,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金 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1.9.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 4,725 4,725 42,649 詳下述(2) 6,304 6,304 |
100.9.30 |
|---|---|---|
| 帳面價值 $ 4,725 42,649 6,304 |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8,015 8,015 42,649 詳下述(2) 4,668 4,668 |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 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於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因未於公開市場交易, 致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
(3)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係為存出保證金,多為公司繼續經營之必要存出項目,無 法預期可達成資產交換之時間,以致無法估計其公平價值,故以帳面價值即為公 平價值。
2.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持有之權益證券係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類資產無活絡 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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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權益證券及應收帳款之 金融商品。本公司之現金及銀行存款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持有之權益證券係 購買信用評等優良之公司所發行之基金及一般股票。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 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 風險顯著集中之虞。
本公司之磁磚部門主要客戶為凱聚(股)公司,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為 減低信用風險,本公司持續地評估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 保證,並依應收帳款之減損跡象及信用風險特徵進行個別及組合評估。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不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仍有因無法籌措 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之公平價 值風險之金融負債分別為 1,152,000 千元及 560,000 千元,係因從事之短期及長期借 款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短期及長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 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每上升 1% ,將使本公司未來一年現 金流出分別增加 11,520 千元及 5,600 千元。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 產及負債。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凱聚(股)公司(以下稱凱聚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寶升開發(股)公司(以下稱寶升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
( 二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本公司對關係人銷售金額如下:
| 凱聚公司 | 101 年前三季 金 額 佔銷貨淨額% 33,627 4 |
100 年前三季 |
|
|---|---|---|---|
金 額 33,627 |
金 額 佔銷貨淨額% 51,856 6 |
||
| $ |
上開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條件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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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債權債務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1.9.30 金 額 % $ 15,551 121 (2,676) (21) $ 12,875 100 $ 5,558 3 $ - - $ 5,134 82 |
100.9.30 金 額 % 39,630 102 (818) (2) 38,812 100 1,868 1 2,754 4 - - |
|---|---|---|
| 金 額 $ 15,551 (2,676) $ 12,875 $ 5,558 $ - $ 5,134 |
||
| 凱聚公司 減:備抵呆帳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
| 凱聚公司 應付帳款 |
||
| 凱聚公司 預收款項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
| 凱聚公司 |
3. 背書保證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為凱聚公司提供銀行貸款之背書保證 額度分別為 28,000 千元及 58,000 千元。
4. 租賃情形
| 承租人 101 年前三季 凱聚公司 〃 〃 寶升公司 100 年前三季 凱聚公司 〃 〃 寶升公司 |
標 的 物 | 租賃期間 | 每月租金 (含稅) $ 5 500 1,363 197 5 $ 5 500 197 5 |
收取 方式 租金收入 (未稅) 月收 43 〃 4,286 3,893 〃 1,690 〃 43 $ 9,955 月收 29 〃 4,286 〃 1,689 〃 43 $ 6,047 |
收取 方式 租金收入 (未稅) 月收 43 〃 4,286 3,893 〃 1,690 〃 43 $ 9,955 月收 29 〃 4,286 〃 1,689 〃 43 $ 6,047 |
|---|---|---|---|---|---|
| 43 4,286 3,893 1,690 43 |
|||||
| 9,955 | |||||
| 29 4,286 1,689 43 |
|||||
| 6,047 |
本公司出租辦公室予關係人其每坪收取租金單價與非關係人無重大之差異,另 其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皆為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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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質押之資產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提供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如下:
| 資 產 名 稱 | 101.9.30 100.9.30 擔 保 用 途 $ 2,207,333 871,173 短期借款 197,408 185,922 短期借款、開立信用狀及其他 203,152 204,004 短期借款、其他 66,304 66,304 短期借款 $ 2,674,197 1,327,403 |
|---|---|
在建房地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固定資產(25筆土地及建物) 閒置資產(65筆土地)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一
-
(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因經銷商及發包工程等之存入保 證票據金額分別為 282,986 千元及 291,646 千元。
-
( 二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分別為 73,928 千元及 110,228 千元。
-
( 三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為所推出工程與客戶簽訂之銷售 地合約總價均為 2,994,324 千元(未稅),已分別依約預收 779,305 千元及 511,259 千元。
-
( 四 )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寶徠花園」所簽訂之重 大工程發包合約總價分別約為 2,419,646 千元及 2,383,170 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及 一○○年九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分別預付工程款 15,308 千元及 175,544 千元、已依約支 付 1,859,426 千元及 738,364 千元、收取存入保證金 355,000 千元及 270,000 千元。
-
( 五 ) 截至民國八十九年底止,本公司為美國 KPT 公司背書保證之擔保借款餘額為美金 1,960 千元,業於民國八十九年度全數認列投資損失,其中美金 600 千元係提供外幣定存單 擔保,業於民國九十年度用於代償美國 KPT 公司之借款並已沖減長期投資貸餘,民國 九十一年間一銀洛杉磯分行將其債權讓與 LB Guam Opportunity LLC ,截至民國九十一 年底止,本公司為美國 KPT 公司背書保證之擔保借款餘額為美金 1,360 千元,惟美國 KPT 業已宣告破產,本公司亦成為 LB Guam Opportunity LLC 之債務人,並已估列最大 可能損失 46,210 千元(帳列於其他負債科目項下)。
-
( 六 )1. 本公司為進行現金增資計劃項目,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五日與聯融營造(股)公司( 以下稱聯融公司)簽訂工程統包合約,由聯融公司負責廠房整體規劃、設計、新生 產設備採購安裝試車暨建廠擴廠各項相關事宜,本合約統包價款為 700,000 千元,截 至民國九十年底止,本公司共預付 446,588 千元;其中 410,000 千元係由現金增資款 撥付,餘款 36,588 千元由營運資金支應,惟本公司二廠因水利地等原因致無法繼續 施工完成增資計劃,且近年來市場景氣持續惡化,導致本公司營運週轉甚為困難, 故再三情商聯融公司獲得同意,本公司二廠施工損失由該公司吸收,即該公司將退 還本公司 36,588 千元,迄民國九十一年底業已全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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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現金增資計劃基於各種因素影響,為避免資金過早投入造成損失,業於民 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擬予展延至民國九十一年第三季完成 ,然因營建業景氣持續低迷,短期內尚無復甦跡象,且再評估國內外生產條件後,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召開董事會討論通過,變更設廠地點至越南, 並依證期局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函示,申請變更本公司民國八十七年度現金 增資設廠地點計劃,俟證期局核准後,將繼續執行現金增資計劃,並預計至民國九 十二年第四季完成。該案業經證期局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臺財證第 0910158607 號函,核准通過動用現金增資款 120,000 千元,並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底 支付予聯融公司,惟聯融公司至今尚未交付相關之機器設備,且聯融公司目前為停 業狀態,本公司評估結果,該設備交付或回收之可能性極低,故認列全額損失,並 向聯融公司求償 530,000 千元且按年利率 5% 加計利息,並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二 十日取得臺北地方法院 94 年度促字第 33245 之支付命令,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九日 取得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
因聯融公司名下並無任何不動產,且已為銀行拒絕往來戶,經本公司與聯融公 司審慎權衡考量雙方利益後,雙方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達成協議並簽訂協 議書,約定依下列日期付款予本公司:
| 期別 | 付款日 | 金 額 | 金 額 | |
|---|---|---|---|---|
| 1 | 96.07.31 | $ | 50,000 | |
| 2 | 96.10.31 | 50,000 | ||
| 3 | 97.01.31 | 50,000 | ||
| 4 | 97.04.30 | 50,000 | ||
| 5 | 97.07.31 | 50,000 | ||
| 6 | 97.10.31 | 50,000 | ||
| 7 | 97.12.31 | 48,000 |
截至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僅於民國九十六年度收到款項 29,924 千元, 餘尚未按上述協議支付。本公司目前徵信調查前負責人-傅兆林等人有無資產可資 執行,實未盡樂觀,故尚難有提起訴訟之實益。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為聯融公司背書保證,後遭聯融公司債權人追償相關損失已 於以前年度估列,爰本公司原擬對前負責人-傅兆林等 3 人求償,然因傅兆林等 3 人 名下無足供抵償之資產,為免耗費無謂訴訟費用,經審慎權衡考量後,於民國九十 六年十二月十一日達成協議並簽訂協議書,約定以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段等 4 筆土地 與本公司遭第三人追償金額互為抵銷之,惟截至民國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已完成 3 筆土地過戶,另因 664 地號為農地,基於法令限制必須再變更土地用途才可過戶取 得所有權,故委託登記於傅顯貴名下,並反設定最高限額 15 萬元抵押權予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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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 ) 本公司投資興建之「寶徠花園」為能順利興建至工程完工交屋,取得使用執照並辦妥 所有權及相互移轉登記,乃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 限公司簽訂信託契約書,由本公司委託受託人執行 (1) 興建資金之專案管控 (2) 本專案土 地及建物之移轉、登記、管理與處分。專案工程之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執照 之起造人變更為受託人,以擔保各工程之融資貸款機構對本公司之一切融資。
-
( 八 )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止,簽訂之主要合建契約書及共同投 資興建契約書如下:
| 101.9.30 | 合建方式 | 地主或 共同投資業主 |
地號 | 存出(入) 保證金 預計 完工年度 $ 100,000 102年(註) $ (5,507) 未定 $ 1,697 〃 $ 31,450 〃 $ 4,200 〃 $ 5,148 〃 $ 100,000 102年(註) $ (5,797) 未定 $ 1,697 〃 $ 31,450 〃 |
|---|---|---|---|---|
| 新北市新店區寶強段 台北市玉泉段二小段 〃 新北市新莊區中原段 新北市新店區秀崗段 信義區信義段三小段 新北市新店區寶強段 台北市玉泉段二小段 〃 新北市新莊區中原段 |
$ $ $ $ $ $ $ $ $ $ |
註:依合建契約書約定方式支付。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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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 他
一 ( ) 資產、負債之流動性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與營建業務有關之資產負債之流動 性分析如下:
| 101.9.30 資 產 在建房地 預付款項 遞延推銷費用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合 計 負 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預收房地款 合 計 100.9.30 資 產 存貨-建設業 預付款項 遞延推銷費用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合 計 負 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 預收房地款 其他金融負債-流動 合計 |
預期十二個月內 收 回 或 償 付 $ - - - - $ - $ 72,000 127,139 - - $ 199,139 $ - - - - $ - $ 10,000 65,039 - - $ 75,039 |
預期超過十二個 月內收回或償付 合 計 2,208,295 2,208,295 37,308 37,308 174,688 174,688 171,292 171,292 2,591,583 2,591,583 1,080,000 1,152,000 - 127,139 360,507 360,507 779,305 779,305 2,219,812 2,418,951 871,173 871,173 187,544 187,544 152,090 152,090 185,922 185,922 1,396,729 1,396,729 550,000 560,000 - 65,039 511,259 511,259 275,797 275,797 1,337,056 1,412,0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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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01年前三季 | 101年前三季 | 101年前三季 | 100年前三季 | 100年前三季 | 100年前三季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註) |
$ - - - - - - |
24,899 1,843 1,207 595 1,540 441 |
24,899 1,843 1,207 595 1,540 441 |
- - - - - - |
27,977 1,793 1,328 596 5,084 2,216 |
27,977 1,793 1,328 596 5,084 2,216 |
- 註:包含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前三季出租資產之折舊分別為 993 千元及 3,666 千 元。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 編號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
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
|---|---|---|---|---|---|---|---|---|---|
| 公司名稱 | 關 係 | ||||||||
| 0 | 本公司 | 凱聚(股)公司 | 本公司之 子公司 |
$ 115,836 | 28,000 | 28,000 | - | % 4.83 |
231,672 |
-
註 1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對背書保證責任總額及單一企業背書之限額,訂定額度如下:
-
(1) 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的之 40% 為限。
-
(2) 對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 90% 之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 之 20% 為限。
-
(3)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 10% 為限。
-
註 2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係以額度列示,實際動支金額為 28,000 元。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持有之 公 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目 |
期 | 末 | 備註 | ||
|---|---|---|---|---|---|---|---|---|
| 股數/單位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 價 | |||||
| 本公司 〃 〃 〃 〃 〃 〃 〃 〃 〃 |
受益憑證-合庫巴黎台灣領航基金 股票-碧悠電子(股)公司 股票-凱聚(股)公司 股票-德和創業投資(股)公司 股票-德安創業投資(股)公司 股票-耐能電池(股)公司 股票-月眉國際開發(股)公司 股票-聯融營造(股)公司 股票-World Join International Ltd. 股票-台灣新光建築經理(股)公司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 - - - - - -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 |
500,000 688 2,800,000 1,732,069 2,000,000 200,000 15 55,000 547,103 500,000 |
$ 4,725 - 24,537 12,055 7,566 76 - - 17,952 5,000 |
% - % - % 100.00 % 4.95 % 5.00 % 0.20 % - % 18.33 % 7.50 % 3.33 |
4,725 - 24,537 16,524 6,880 78 - - 19,454 5,200 |
註 〃 〃 〃 〃 〃 〃 |
註:非上市(櫃)公司,並無市價可循,故依股權淨值乘以持股比例列示,以供參考。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27 ~
寶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 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 本期期末 | 上期期末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 本公司 | 凱聚(股)公 司 |
台灣 | 貿易 | $ 28,000 | 28,000 | 2,800,000 | % 100.00 |
24,537 | 7,565 | 7,565 | 子公司 |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無。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季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季報表不 揭露部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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