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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G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Sep 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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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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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805 寶徠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9/04 發言時間 15:00:17
發言人 張 磐 發言人職稱 法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0762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4/09/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9/04
2.發行股數:發行普通股7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6.員工認股股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0,5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75%,計52,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
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654.08008930股,惟實際認
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7,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認股基準日起
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拼湊、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營建相關支出。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年9月27日。
13.最後過戶日:104年9月22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04年9月22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
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年9月23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年9月27日。
16.股款繳納期間:104年10月02日至104年11月03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年09月04日。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8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400291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為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時,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