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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live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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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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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牌大碟
B'IN LIVE CO., LTD.
股票代碼: 6625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

年報

年報查詢網址: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必應創造網站 http://www.bin-live.com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刊印


一、本公司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之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姓名:張瑞娟
代理發言人姓名:王慧倫
職稱:財務長
職稱:媒體公開經理
電話:(02)2794-0259
電話:(02)2794-025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 370 號 3 樓,電話:(02)2794-0259。
分公司:無。
工廠:無。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www.kgi.com/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電話:(02)2389-2999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陳怡伶會計師、翁雅玲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0 樓
電話:(02)2725-9988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bin-live.com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目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治理報告 ... 4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4
二、最近年度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11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5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 50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50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51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51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 52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53

參、募資情形 ... 54
一、資本及股份 ... 54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57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57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57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 57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58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60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60

肆、營運概況 ... 61
一、業務內容 ... 61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74
三、從業員工資訊 ... 83
四、環保支出資訊 ... 83
五、勞資關係 ... 83
六、資通安全管理 ... 84
七、重要契約 ... 85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86

一、財務狀況 86
二、財務績效 87
三、現金流量 8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88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88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88
七、其他重要事項 91

陸、特別記載事項 92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92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92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92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92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感謝各位股東百忙當中撥冗參加本年度股東常會,現就本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營業概況及 115 年度營業計畫,簡要報告如後:

一、114年度營業結果

(一) 114年度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綜觀 114 年度營業狀況,合併營業收入為新台幣 4,372,964 元,較前一年度的合併營業收入新台幣 3,146,147 仟元,增加新台幣 1,226,817 仟元;營業淨利為新台幣 564,971 仟元,較前一年度營業淨利新台幣 313,413 仟元,增加營業淨利新台幣 251,558 仟元;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為新台幣 511,021 仟元,較前一年度淨利新台幣 284,416 仟元,增加淨利新台幣 226,605 仟元,每股盈餘為 9.13 元。

(二) 11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及子公司 114 年度未出具年度公開財務預測,故無實際數與預測數之比較資訊。日常營運係依公司預算管理辦法,編製年度預算並執行。

(三) 114年度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 %;元

項 目 114 年度 113 年度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47.55 49.04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171.51 341.95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153.09 169.30
連動比率(%) 151.95 167.05
利息保障倍數 121.13 185.34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18.51 15.76
權益報酬率(%) 35.36 30.58
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營業淨益(%) 97.46 64.00
稅前淨益(%) 110.32 72.05
純益率(%) 11.71 9.06
基本每股盈餘(元) 9.13 5.84

(四) 114年度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營業務之研發主要為製作端之創意發想、視覺資訊之設計及舞台空間之規劃,並研究市場上各項新型技術如何應用在展演活動。

本公司 114 年參與破千場次的演出活動,不但深獲客戶及演出藝人的好評與信賴,更為華語樂壇創立許多經典之作,如五月天 5525「回到那一天」25 週年巡迴演唱會、孫燕姿《就在日落以後》巡迴演唱會、F♦FOREVER 恆星之城巡迴演唱會、周深「深深的」巡迴演唱會、李榮浩「黑馬」世界巡迴演唱會、李宇春「皇后與夢想」巡迴演唱會、王源「宇宙超級無敵大狂歡」巡迴演唱會


等,演出版圖跨遍亞洲、北美、歐洲及澳洲地區;另擔任國外藝人來台演出硬體統籌如韓團 BLACKPINK、j-hope、NCT DREAM、ZEROBASEONE,美國藝人 Maroon 5、Kylie Minogue、One Republic、Doja Cat、日團 YOASOBI 等;活動主辦業務係參與主辦 Disney Jr. 迪士尼兒童音樂劇「一起來玩吧!」、avantgarkey Asia Tour 2025 臺北站及 Atarayo「夢語り Yume-gatari」TOUR 2025 in Taipei 等,其餘各類活動業務、晚會、頒獎典禮、節慶活動、體育賽事、電視台棚內錄影節目等執行,如《帶我走》2026 臺東跨年晚會、2025 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開閉幕、金音創作獎頒獎典禮、職籃聯盟籃球聯賽、第 60 屆金鐘獎頒獎典禮等;場館營運部分除取得 2025 年度桃園陽光劇場委託營運及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舞台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採購外,更於基隆沙灣建置「B'IN LIVE SPACE KEELUNG」場館承接演唱會專場及展演活動,持續跨足多元業務,推動營運動能。

本公司 114 年度將所設計之演出作品參加世界各大設計競賽,全年累計共獲得 35 個獎項,其中以五月天 5525「回到那一天」25 週年巡迴演唱會獲得【TITAN Innovation Awards】Winner in Event Campaign 及【French Design Awards】Entertainment Design of the Year,以林俊傑「JJ20」世界巡迴演唱會獲得【A' Design Award】Platinum Award in Performing Arts, Stage, Style and Scenery Design 及【Rome Design Awards】Entertainment Lighting Design of the Year,及以 deca joins「天堂與泥土」演唱會獲得【Opus Event Lighting Award】Winner in Lighting Design。

二、115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本公司及子公司為臺灣唯一同時擁有軟體的設計能力及硬體設備的全方位展演服務提供業者,在空間視覺設計、軟體演出製作、硬體技術與工程等專業領域扎根十年有餘,也是國內少數能夠統包演唱會、頒獎典禮、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製作策畫的專業幕後工作團隊。本公司及子公司一直秉持著創造客戶價值極大化的服務精神,打造「必應創造」優質的品牌形象,搭配多角化行銷經營策略,穩健創造市場產值,且以更積極的態度與嚴謹的評估,以落實公司“創新、品牌、永續”之經營理念,為音樂文創產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及子公司未編製年度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期銷售數量及相關的統計值。

(三) 重要之產銷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為臺灣唯一軟硬體資源整合型服務公司,除了可單獨提供活動最初始之製作創意發想節目的規畫服務、舞台空間設計服務、視覺設計服務、硬體技術統籌服務、硬體設備租賃服務等,亦可同時提供活動所需之所有服務,在一條龍的服務下,對於客戶的希望及要求是否可行,即可在初始的創意設

  • 2 -

計階段即由公司團隊的溝通及配合下,達成客戶之目標。本公司及子公司亦積極延伸娛樂演出服務廣度,向上拓展演唱會主辦及公關行銷整合業務,並積極孵化原創 IP。另本公司及子公司亦由專人專門了解國內外軟硬體器材、5G、AI 及 AR 等技術之發展應用,求新求變的運用在展演活動或演唱會上,以提升演出活動整體呈現的創意和品質。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本公司 115 年硬體將大幅升級最先進的展演相關設備,強化工程技術與製作量能,持續致力於演唱會及各項商業演出等活動的策劃製作,並深耕大陸演出市場之製作執行,亦將運用本公司之一條龍服務優勢及與國際接軌之硬體設備服務海內外知名藝人在來台之演出,未來本公司也將持續積極拓展營運觸角擴展主辦業務,亦鎖定各種量能的演出場地積極洽談場館營運的可能性,讓主辦業務能全方位整合場地運用,為公司業績創造最大利益、締造穩健多元的營運績效。

四、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臺灣展演場地數量不足一直是許多想舉辦大型演唱會之音樂公司或展演公司共同之夢魘,除了臺北小巨蛋及高雄世運主場館外,政府單位已打造臺北及高雄兩座流行音樂中心,另有民間企業所設立的 LIVE HOUSE 展演場館 Zepp New Taipei,加上臺北大巨蛋的啟用,對現況改善將有所助益。

臺灣流行音樂為華語流行樂壇發展指標,更是華語流行音樂潮流之領先者,由於流行音樂所展現的不只是音樂之創意與發行,亦展現了臺灣相較於其他國家之優勢生活型態與文化力,加上政府亦積極推動及補助文化創意產業,將更推升流行音樂產業之發展。此外,在流行音樂市場上,臺灣部分唱片公司在亞洲、中國大陸等地均設有據點,其海外市場規模甚已超過國內市場,產業未來發展仍深具成長空間。

本公司及子公司將秉持「只要是演出,就是必應服務的範圍」,持續提供各式多元且彈性服務項目,除能為客戶創造價值極大化、為臺灣在地的音樂文創產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外,亦期盼今年之營運績效能穩定成長,達成股東對本公司之期望。

敬祝 全體股東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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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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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一)董事資料

  1. 董事姓名、國籍、經(學)歷、持有股份及性質

日期:115年4月18日 單位:現:%

職稱 姓名 性別 年齡 國籍 或註冊地 初次 選任 日期 選任 日期 任期 選任時 持有股份 現在 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 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 職 經 名 關 係
董事長 周佑洋 男51-60 中華民國 102.12.26 112.06.14 3年 53,196 0.12% 117,249 0.20% 228,258 0.39% 1,761,519 3.04%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演製部製作總監
大熊星(股)公司北京部經理
東森公關(股)公司製作人 必應創造(股)公司執行長
易樂技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空殼影像(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株式会社 Bin Live Japan 負責人
北京有秀必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 - - -
董事 相知有限公司 - 中華民國 103.07.14 112.06.14 3年 5,431,287 12.25% 6,094,415 10.51% - - - -
代表人
吳婕萱 女51-60 中華民國 112.06.14 112.06.14 3年 - - 44,863 0.08% - - 234,067 0.40% 北卡羅來納大學格林斯伯勒分校
布萊恩商學暨經濟學院 瑞士
湛石網絡科技(股)公司財務經理
湛石國際音樂(股)公司 Content Creation Division 財務總監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財務副總經理
相知國際(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芬達整合行銷(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相映國際(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玖烟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
B?n Music (HK) Co. Limited 代表人 - - -
董事 溫昇樑 男41-50 中華民國 108.06.19 112.06.14 3年 367,985 0.83% 456,537 0.79% - - 2,578 0.00%
連立有限公司硬體工程
神翼有限公司硬體工程
宏益舞台特效有限公司硬體工程 必應創(股)公司事業長
神樺娛樂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 - - -
董事 譚明文 男41-50 中華民國 111.06.16 112.06.14 3年 157,015 0.38% 196,872 0.34% - - - -
創新製作公司執專業執行
超級圓頂公司執行製作
東風衛視公司執執行製作 必應創造(股)公司技術製作總監 - - -
董事 張瑞娟 女41-50 中華民國 112.06.14 112.06.14 3年 96,214 0.22% 170,481 0.29% - - - -
士林紙業(股)公司 財務經理
宏芯科技(股)公司 會計經理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 必應創造(股)公司財務長
必應創造有限公司負責人
必應創造(上海)舞台制作有限公司負責人
必應創造(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
創造視場娛樂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法人代表)
致勝舞台結構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法人代表)
杰緣文化娛樂有限公司董事
空殼影像(股)公司監察人
睦光影像(股)公司監察人
生三三(股)公司監察人
逕音樂國際(股)公司監察人 - - -

職稱 姓名 性別年齡 國籍或註冊地 初次選任日期 選任日期 任期 選任時持有股份 現在持有股數 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股簽訂內關係之其他主要事業經理人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國立董事 施武泉 男41-50 中華民國 106.06.21 112.06.14 3年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龍燈電子(股)公司國立董事
中央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欣松台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經法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第十七屆常務監事 亞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慧智慕源(股)公司國立董事
新穎生醫(股)公司國立董事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刑事法委員會、公司治理及公司法委員會、金融證券及企業併購委員會之委員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證券商同業公會、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講師
國立董事 陳勇龍 男51-60 中華民國 108.06.19 112.06.14 3年 輔仁大學會計系畢業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富蘭德林諮詢有限公司上市輔導部副總經理 基偉興(越南)有限公司執行長
基偉興(股)公司監察人
開曼東明控股(股)公司國立董事
鮮活控股(股)公司國立董事
勞心立本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
國立董事 劉于遐 男31-40 中華民國 109.06.16 112.06.14 3年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
巧克科技新媒體(股)公司共同創辦人暨LINE TV執行長
NMEA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第一屆理事、第二屆常務理事
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第一屆及第二屆理事
PARAMOUNT CEO CLUB (峰會)會長 威摩科技(股)公司執行長及董事(法人代表)
木衛二有限公司代表人暨董事
歐酷網路(股)公司代表人暨董事(法人代表)
巧克科技新媒體(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迅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暨董事
短短原創(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威翔車聯網(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AppWorks之初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專家
短聚國際(股)公司執行長
短映國際(股)公司執行長
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理事長
台灣數位外交協會理事
國立董事 盧煌煌 男41-50 中華民國 112.06.14 112.06.14 3年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
鴻海半導體事業群策投總處資深經理
富杰基金投資總監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公司經理
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副研究員 承啟管理顧問(股)公司代表人及董事
首映創意(股)公司代表人及董事(法人代表)
承啟資本(股)公司代表人及董事
創聯建設(股)公司監察人

註:本公司之董事長兼任執行長職務,係因應本公司營運需要,由其做訂公司營運目標及經營發展策略,帶領公司各部門團隊合作以確保營運績效之達成。本公司國立董事共有四席,且未有過半數董事兼任員工或經理人之情形。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日期:115年4月18日

法人股東名稱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持股比例
相知有限公司 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3.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日期:115年4月18日

法人名稱 法人之主要股東 持股比例
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B'in Mus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93.90%

4.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日期:115年4月18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1) | 獨立性情形
(註2)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周佑洋 | ● 現任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東森公關(股)公司與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致力於展演產業多年,擁有專業領導、活動創意、經營管理及策略規劃之能力,帶領公司持續成長。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4)(5)(6)(8)
(9)(10)(11)
(12) | 0 |
| 相知有限公司
代表人:
吳婕紫 | ● 具五年以上有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滾石國際(股)公司與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致力於流行音樂產業多年,嫻熟展演產業市場,擁有市場策略制訂及業務推廣之豐富經驗。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3)(4)(6)(7)
(9)(10)(11) | 0 |
| 溫昇樺 | ● 現任本公司事業長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連立有限公司與神翼有限公司,致力於展演產業多年,擁有專業領導、活動創意、經營管理及策略規劃之能力,帶領公司持續成長。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4)(5)(6)(7)
(8)(9)(10)
(11)(12) | 0 |
| 譚明文 | ● 現任本公司技術製作總監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創昕製作公司、超級圓頂公司與東風衛視公司,致力於展演產業多年,擁有專業領導、活動創意、經營管理及策略規劃之能力,帶領公司持續成長。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2)(3)(4)(5)
(6)(7)(8)(9)
(10)(11)(12) | 0 |
| 張瑞娟 | ● 現任本公司財務長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曾任職於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士林紙業(股)公司財務經理、宏芯科技(股)公司會計經理,致力於財會領域多年,擁有專業領導、經營管理及策略規劃之能力,帶領公司持續成長。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3)(4)(5)(6)
(7)(8)(9)(10)
(11)(12) | 0 |

  • 6 -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註 1) | 獨立性情形
(註 2)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 | --- | --- | --- |
| 施汎泉 | ● 畢業於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集人、弦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常務監事。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專精於法律及內部稽核等雙重專業領域。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2)(3)(4)
(5)(6)(7)(8)
(9)(10)(11)
(12) | 3 |
| 陳勇龍 | ● 畢業於輔仁大學會計系,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基倫興(越南)有限公司執行長,曾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協理及富蘭德林諮詢有限公司上市輔導部副總經理。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擁有跨國企業經營經驗,並專精於經營分析及財會專業領域。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2)(3)(4)
(5)(6)(7)(8)
(9)(10)(11)
(12) | 2 |
| 劉于遜 | ● 畢業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碩士,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歐酷網路(股)公司負責人及木衛二有限公司負責人,曾任之初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公司產業專家。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專精於產業及市場競爭力分析及業務創新推廣。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2)(3)(4)
(5)(6)(7)(8)
(9)(10)(11)
(12) | 0 |
| 盧煒竣 | ● 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碩士,為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承啟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任鴻海半導體事業群策投總處資深經理、富杰基金投資總監、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副研究員。
● 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擁有跨國企業經驗,並專精於經營分析、市場競爭力分析及業務創新推廣。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 (1)(2)(3)(4)
(5)(6)(7)(8)
(9)(10)(11)
(12) | 0 |

註1: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另說明是否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註2: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各董事及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之獨立性情形,符合者揭露於上表:

(1)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1 項或第 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 7 -

(6)非與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7)非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但如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8)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但特定公司或機構如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20%以上,未超過50%,且為公司與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屬同一母公司之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相互兼任者,不在此限)。

(9)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台幣50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相關法令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或併購特別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10)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11)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2)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5.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本公司已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訂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採多元化政策,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由9位董事組成,其中4位獨立董事、2位女性董事,佔全體董事比例分別為 44% 及 22%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不超過三屆,且全體董事間均未有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

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已於112年股東常會改選第五屆董事時增加兩位女性董事;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任一性別董事席次仍未達三分之一部分,本公司已於115股東會改選第六屆董事時提名三名女性董事候選人,已達董事單一性別皆不少於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

  • 董事會組成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多元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適足多元化之專業知識及技能與專業背景 達成
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至少一位不同性別董事 達成
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 達成
董事間不超過二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達成
任一性別董事席次達三分之一 未達成

  • 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董事姓名 基本組成
國籍 性別 兼任本公司員工 年齡 獨董年資
41 至 50 歲 51 至 60 歲 3 年以下 4 至 6 年 7 至 9 年
周佑洋 中華民國 V V
吳婕萱 中華民國 V
溫昇樺 中華民國 V V
譚明文 中華民國 V V
張瑞娟 中華民國 V V
施汎泉 中華民國 V V
陳勇龍 中華民國 V V
劉于遜 中華民國 V V
盧燦竣 中華民國 V V
董事姓名 專業背景 專業知識與技能
--- --- --- --- --- --- --- --- --- ---
產業知識 行銷或科技 財務會計 法律 營運判斷能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周佑洋 V V V V V V
吳婕萱 V V V V V V V
溫昇樺 V V V V V V
譚明文 V V V V V V
張瑞娟 V V V V V V V
施汎泉 V V V V
陳勇龍 V V V V V V
劉于遜 V V V V V V
盧燦竣 V V V V V V V

(二)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日期:115年4月18日 單位:股;%

職稱 姓名 性別 國籍 就任日期 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職稱 姓名 關係
執行長 周佑洋 中華民國 103.01.02 117,249 0.20% 228,258 0.39% 1,761,519 3.04% 華夏科技大學 機械工程科 畢業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演製部製作總監
大熊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部經理
東森公關股份有限公司製作人 長樂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空殼影像(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株式会社 Bin Live Japan 負責人
北京有秀必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
創意長 楊宗錸 中華民國 103.07.01 42,000 0.07% 21,037 0.04% 1,159,409 2.00% 臺灣藝術大學 視傳系 學士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演製部視覺總監 如果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
避光影像(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生三三(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事業長 溫昇樺 中華民國 103.07.01 456,537 0.79% 2,578 0.00% 連立有限公司硬體工程
神翼有限公司硬體工程
宏益舞台特效有限公司硬體工程 神樺娛樂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
新創長 陳智理 中華民國 103.07.01 10,535 0.02% 2,545 0.00% 825,277 1.42% 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廉告設計科 畢業
聯意製作(股)公司美術指導
東風文化傳播事業(股)公司美術指導 福里市有限公司負責人
技術長 陳士偉 中華民國 109.07.01 456,444 0.79% 開南商工 建築科 畢業
神樺視訊有限公司 硬體工程
行政長 吳育璇 中華民國 110.11.1 120,315 0.21% 東吳大學 法律系 學士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演製部執行製作
財務長 張瑞娟 中華民國 103.07.15 170,481 0.29% 東海大學 企研所會計組 碩士
士林紙業(股)公司財務經理
宏芯科技(股)公司會計經理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 必應創造有限公司負責人
必應創造(上海)舞台制作有限公司負責人
必應創造(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
創造現場娛樂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法人代表)
救樂舞台結構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人及董事(法人代表)
杰維文化娛樂有限公司董事
空殼影像(股)公司監察人
避光影像(股)公司監察人
生三三(股)公司監察人
送音樂國際(股)公司監察人
財會經理 許瀚嵐 中華民國 108.07.16 14,791 0.03% 東吳大學 會計研究所 碩士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服務部經理
茹獵企業(股)公司財會處 經理
樂美胞(股)公司財會部資深經理

註:本公司之董事長兼任執行長職務,係因應本公司營運需要,由其擬訂公司營運目標及經營發展策略,帶領公司各部門團隊合作以確保營運績效之達成。本公司設有國立董事共四席,且未有過半數董事兼任員工或經理人之情形。


二、最近年度(114年度)給付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

(一)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佔稅後純益之比例 最佳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報酬(A)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 業務執行費用(D)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 董事長 周佑洋 0 0 0 0 1,300 1,300 6 6 1,306(0.26%) 1,306(0.26%) 6,473 24,163 0 0 0 0 0 0 7,779(1.52%) 25,469(4.98%) 0
董事 相知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婕萱 0 0 0 0 866 866 12 12 878(0.17%) 878(0.17%) 0 0 0 0 0 0 0 0 878(0.17%) 878(0.17%) 0
董事 溫昇梓 0 0 0 0 1,300 1,300 10 10 1,310(0.26%) 1,310(0.26%) 4,970 10,025 108 108 0 0 0 0 6,388(1.25%) 11,443(2.24%) 0
董事 譚明文 0 0 0 0 1,300 1,300 10 10 1,310(0.26%) 1,310(0.26%) 3,994 12,550 108 108 0 0 0 0 5,412(1.06%) 13,968(2.73%) 0
董事 張炫娟 0 0 0 0 1,300 1,300 12 12 1,312(0.26%) 1,312(0.26%) 3,610 11,668 108 108 0 0 0 0 5,030(0.98%) 13,088(2.56%) 0
獨立董事 獨董 施汎泉 455 455 0 0 0 0 12 12 467(0.09%) 467(0.09%) 0 0 0 0 0 0 0 0 467(0.09%) 467(0.09%) 0
獨董 陳勇龍 455 455 0 0 0 0 10 10 465(0.09%) 465(0.09%) 0 0 0 0 0 0 0 0 465(0.09%) 465(0.09%) 0
獨董 劉于遐 455 455 0 0 0 0 10 10 465(0.09%) 465(0.09%) 0 0 0 0 0 0 0 0 465(0.09%) 465(0.09%) 0
獨董 盧球竣 455 455 0 0 0 0 10 10 465(0.09%) 465(0.09%) 0 0 0 0 0 0 0 0 465(0.09%) 465(0.09%) 0

說明:1.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事暨功能性委員會成員酬金結構,除參考同業水準制定外,並不定期檢討董事暨功能性委員會成員之酬金政策、制度、結構與標準。董事酬金給付標準依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準則」第3條之規定說明如下:
(1) 報酬:獨立董事係支領固定報酬,一般董事係不支領固定報酬。
(2) 董事酬勞: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5條之規定辦理,按獲利提撥董事酬勞金額,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請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個別董事之酬勞分配部分,獨立董事不得參與董事酬勞分派,一般董事酬勞分配係考量其績效評估情形,包括是否參與公司營運(營運參與擔負之職責、風險及投入時間)、財務獲利指標達成情形、參與董事會出席率、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自評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請董事會決議後分配之。
(3) 業務執行費用:本公司提供車馬費。
2. 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母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酮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H)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I)
低於1,000,000元 周佑洋、相知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婕愛)、溫昇樺、譚明文、張瑞娟、施沢泉、陳勇龍、劉于遜、盧煩竣 周佑洋、相知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婕愛)、溫昇樺、譚明文、張瑞娟、施沢泉、陳勇龍、劉于遜、盧煩竣 相知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婕愛)、施沢泉、陳勇龍、劉于遜、盧煩竣 相知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婕愛)、施沢泉、陳勇龍、劉于遜、盧煩竣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周佑洋、溫昇樺、譚明文、張瑞娟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溫昇樺、譚明文、張瑞娟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周佑洋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
總計 共9人 共9人 共9人 共9人

(二)最近年度(114年度)給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薪資(A)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員工酬勞金額(D)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執行長 周佑洋 9,469 9,946 108 108 614 25,885 0 0 0 0 10,191(1.99%) 35,939(7.03%) 0
財務長 張瑞娟

酮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酮金級距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1,000,000元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張瑞娟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周佑洋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張瑞娟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周佑洋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共2人 共2人

*本表所揭露酮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條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三)最近年度(114年度)前五位酮金最高主管之酮金

職稱 姓名 薪資(A) 退職退休金(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C) 員工酬勞金額(D)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修轉投資事業或母公司酬金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執行長 周佑洋 6,434 6,434 0 0 39 17,729 0 0 0 0 6,473 (1.27%) 24,163 (4.73%) 0
創意長 楊宗錸 5,471 5,471 108 108 39 14,492 0 0 0 0 5,618 (1.10%) 20,071 (3.93%) 0
財務長 張瑞娟 3,035 3,512 108 108 575 8,156 0 0 0 0 3,718 (0.73%) 11,776 (2.30%) 0
行政長 吳育璇 3,094 3,094 108 108 618 8,353 0 0 0 0 3,820 (0.75%) 11,555 (2.26%) 0
業務長 溫昇樑 4,895 4,895 108 108 75 5,129 0 0 0 0 5,078 (0.99%) 10,132 (1.98%) 0

*本表所揭露酮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條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四)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註) | 現金金額
(註)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 --- | --- | --- | --- | --- | --- | --- |
| 經

人 | 執行長 | 周佑洋 | - | - | - | - |
| | 創意長 | 楊宗錸 | | | | |
| | 事業長 | 溫昇樺 | | | | |
| | 財務長 | 張瑞娟 | | | | |
| | 技術長 | 陳士偉 | | | | |
| | 新創長 | 陳皆理 | | | | |
| | 行政長 | 吳育璇 | | | | |
| | 財會經理 | 許瀚崴 | | | | |

註:114年度之員工酬勞業經115年3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擬配發予經理人。

(五)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 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 職稱 | 114年度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113年度
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 | |
| --- | --- | --- | --- |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 董事 | 5.35 | 13.05 | 9.34 | 18.20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 1.99 | 7.03 | 3.90 | 9.68 |

  1.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依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準則」,獨立董事係支領固定報酬,不得參與董事酬勞分派;一般董事係領取公司章程所提撥之董事酬勞,依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自當年度獲利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請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個別一般董事酬勞分配係考量其績效評估情形,包括是否參與公司營運(營運參與擔負之職責、風險及投入時間)、財務獲利指標達成情形、參與董事會出席率及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自評結果等,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再提請董事會決議後分配之。

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訂定程序,依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準則」辦理,酬金之組合包含薪資、獎金、員工酬勞、資遺費、退休金、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持股信託獎勵金及其他獎酬等,係依所擔任之職位、所承擔之責任及對本公司之貢獻度,並參酌同業水準議定之。員工酬勞部分,係依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自當年度獲利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前述員工酬勞金額中不低於百分之六十應提撥為分派予基層

  • 14 -

員工之酬勞;員工酬勞與獎金係考量經理人之績效評估情形,評估項目包含財務獲利指標達成情形(事業群對公司營業利潤貢獻度、新客戶開發等)、管理指標達成情形(如新創組織之育成、推動流程改善、擔任講師人才培育、職業安全訓練時數等)、作品獲獎次數,等併同考量公司未來面臨之營運風險及其與經營績效之正向關聯性決定。經理人之相關薪酬之內容及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提請董事會討論通過,並視營運狀況及相關法令適時檢討酬金制度,以謀公司永續經營與風險控管之平衡。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會共召開8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董事長 周佑洋 5 3 62.5%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董事 相知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婕萱 8 0 100% 112.6.14 改選新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董事 溫昇樺 8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董事 譚明文 8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董事 張瑞娟 8 0 100% 112.6.14 改選新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獨立董事 施汎泉 8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獨立董事 陳勇龍 8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獨立董事 劉于遜 8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獨立董事 盧煒竣 8 0 100% 112.6.14 改選新任
(應出席次數 8 次)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董事會日期 議案內容 迴避董事姓名
114年1月8日 本公司113年度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周佑洋、溫昇樺、譚明文、張瑞娟
114年11月13日 依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實施辦法」之經理人獎勵金發放案。 譚明文、張瑞娟
115年1月27日 本公司114年度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周佑洋、溫昇樺、張瑞娟
115年5月6日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董事酬勞分配案。 周佑洋、吳婕蒙、溫昇樺、譚明文、張瑞娟
115年5月6日 董事會提名及審查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周佑洋、吳婕蒙、譚明文、張瑞娟、陳勇龍、劉于遜、盧煒竣
115年5月6日 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暨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周佑洋、吳婕蒙、張瑞娟、陳勇龍、盧煒竣
利益迴避原因:上述議案內容因與迴避董事有自身利害關係,謹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15條規定辦理。
參與表決情形:應迴避之董事已依法迴避,經主席(或代理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三、上市上櫃公司應揭露董事會自我(或同僚)評鑑之評估週期及期間、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等資訊: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結果,並已於民國115年3月11日向董事會報告。整體董事會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53分,董事會個別成員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78分,董事皆給予肯定之評價,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良好;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96分,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自評平均分數為4.85分,二者運作均稱完善,皆能充分發揮其職能。(以上評分滿分皆為5分)

評估週期 評估期間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執行一次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針對五大面向設計45題指標對整體董事會進行績效評估,其面向分別如下: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 董事成員自評 本公司針對六大面向設計23題指標對董事成員進行績效評估,其面向分別如下: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針對五大面向設計23題指標對審計委員會進行績效評估,其面向分別如下: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內部自評 本公司針對五大面向設計20題指標對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績效評估,其面向分別如下: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
  • 16 -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本公司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設有四名獨立董事,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並秉持營運透明之原則,於本公司網站設有利害關係人及公司治理專區,定期及不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營運資訊、澄清媒體報導,以維護股東權益。

(二)本公司設有公司治理主管,辦理公司治理及提升董事會職能工作。

(三)本公司每年為董事暨重要職員購買責任保險,並已於114年8月13日提董事會報告。

(四)本公司每年3月底前進行董事會、個別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以強化董事會議之運作效率。114年度評估結果已於民國115年3月11日向董事會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A),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施汎泉 6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6 次)
獨立董事 陳勇龍 6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6 次)
獨立董事 劉于遜 6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6 次)
獨立董事 盧煒竣 6 0 100% 112.6.14 改選新任
(應出席次數 6 次)
本公司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開會一次,負責監督本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獨立性及適任性、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相關法令及規則之遵循、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本公司審計委員會 113 年度工作重點包括審議以下事項:
一、依證交法第 14 條之 1 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 36 條之 1 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委會意見之處理,請參閱“其他應記載事項”之說明。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期別及日期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委會意見之處理
第三屆第七次114年3月12日 1.本公司113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出具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本公司114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暨委任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八次114年5月7日 1.民國114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參與投資設立臺灣公司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九次114年8月13日 1.本公司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2.民國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十次114年11月13日 1.民國114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修訂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
3.擬通過本公司民國115年度稽核計畫表。
4.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簽證會計師公費評估案。
5.本公司民國114年9月底超過正常授信期限3個月之應收帳款擬歸為非屬資金貸與性質案。
6.擬投資肖楠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十一次115年3月11日 1.本公司114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出具本公司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本公司115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暨委任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十二次115年5月6日 1.民國115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溝通情形良好。

(二)內部稽核主管依據年度稽核計畫按月執行稽核項目,並於完成後之次月底前定期向獨立董事呈報稽核報告,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三)審查財務報告時,獨立董事就財務報告中之財務、業務相關議題與會計師進行充分溝通討論,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溝通事項如下表:

日期 會議 溝通對象 溝通重點 建議及處理執行情形
114.03.12 其他形式之會議 會計師 1.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2.民國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3.品質管理制度資訊及審計品質指標(112年度AQI Report)。 無異議
114.03.12 董事會 內部稽核主管 1.民國113年度第4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民國113年度「內控聲明書」。 無異議
114.05.07 董事會 內部稽核主管 民國114年度第1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4.08.13 董事會 內部稽核主管 民國114年度第2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4.11.13 其他形式之會議 會計師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無異議
114.11.13 董事會 內部稽核主管 民國114年度第3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5.03.11 其他形式之會議 會計師 1.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2.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3.品質管理制度資訊及審計品質指標(113年度AQI Report)。 無異議
115.03.11 董事會 內部稽核主管 1.民國114年度第4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民國114年度「內控聲明書」。 無異議
115.05.06 董事會 內部稽核主管 民國115年度第1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 19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且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V
V
V (一)本公司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聯繫窗口及聯繫方式,以處理股東建議、疑義或糾紛等事宜。
(二)本公司已掌握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大股東之持股情形,每月並依規定申報其股權異動資訊,每季財務報告揭露股權比例達5%以上之主要股東資訊。
(三)本公司已訂定「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並依規定程序執行。
(四)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作業」等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三)無重大差異。
(四)無重大差異。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V (一)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組成考量公司未來營運方向,廣辱業界專家且具備不同的專業領域及工作經驗,涵蓋商務、財務、法務及公司業務相關之專業知識等,對公司未來發展大有助益。本屆董事會之董事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請參閱年報第8-9頁。 (一)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V (二)本公司除薪酬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尚未設置功能性委員會,未來將視需求評估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二)未來將依公司需要或法令規定辦理。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V (三)本公司已於108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於110年3月24日修訂,每年定期辦理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未來將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相關評量內容請參閱年報第16頁。經評估本公司民國114年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結果皆為優良,並已提報115年3月11日董事會。 (三)無重大差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V (四)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定期參考簽證會計師提供「超然獨立聲明書」及「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已於115年3月11日董事會審議通過委任。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程序為確認簽證會計師非為本公司之利害關係人,無業務相關之利益衝突,並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審計會計師超然獨立聲明」供本公司評估使用,本公司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相關規定訂定之簽證會計師審查評核程序請參閱註一之說明;另參閱會計師出具「113年審計品質指標報告(AQIs)」之五大構面及13項指標,確認會計師及事務所在流動率、會計師負荷、查核投入、品質管制覆核、品管支援能力均優於同業平均水準,另於最近3年也持續導入雲端審計平台與工具,提高審計品質。 (四)無重大差異。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 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 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 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 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 議事錄等)? V
114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共計12小時
進修 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114/9/8 臺灣證券交易所 與BCSD Taiwan 共同辦理 CDP問卷對應IFRS S2相關問題的宣導 課程
114/10/28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 IFRS18「財務報表中 之表達與揭露」準則 與實務解析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 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 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 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 責任議題? V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V | | 本公司已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無重大差異。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V | V | (一)本公司已架設公司網站(www.bin-live.com),定期揭露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訊並有專人維護更新。
(二)本公司已架設繁體中文、簡體中文及英文三種語言之網頁,落實發言人制度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本公司法人說明會及公告各季財務報告,均揭示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上以提高公司資訊透明度。
(三)本公司已依法令規定期限內,公告並申報年度及季度財務報告。 |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三)本公司未來將評估於法令規定期限內,提前公告並申報財務報告。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V | | (一)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
本公司除依法辦理員工勞、健保及提撥退休金外,為保障員工福利,依法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措施,召開福利委員會議,統籌辦理職工福利金之運用,包括婚喪喜慶之補助、年節獎金及每年定期之生日禮金、健康檢查等,均為員工福利之範圍。
(二)投資者關係:
本公司依法訂定股東會議事規則且每年依公司法召集股東會,亦給予股東充分發問及提案之機會,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公司各項資訊,並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建立與投資者良好之溝通管道。
(三)供應商關係: | 無重大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依採購及付款內控作業
制度執行;同時秉持著平等互惠的概念與供應
商建立夥伴關係,藉此維持更長遠的合作關
係;並定期進行廠商評核,拒與誠信不良之供
應商往來,積極開發新的供應商,與供應商建
立協同合作、互信互利、共同追求雙贏成長。

(四)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本公司與員工、客戶、供應商等維持良好之溝
通,並針對所提出之意見及建議妥善處理。

(五) 董事進修情形:
本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
行要點」規定辦理,並主動告知董事公司治理
相關資訊,不定期為董事安排相關財務、業務
及商務等系列之進修課程。董事及獨立董事
114年度進修情形請參閱註二之說明。

(六)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本公司配合法令規定訂定各項規章管理辦法,
並進行風險評估及管理,以降低避免任何風
險。

(七)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為提供客戶全方位之服務及保障,本公司針對
客戶抱怨均即時與客戶進行充分溝通,瞭解客
戶需求,以促進雙方互動之成效。

(八)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本公司已為第五屆董事會成員購買責任保險,
114年度投保責任險情形已於114年8月13日提
董事會報告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未列入受評公司者無需填列)

(一)114年度「第12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較前一年度已改善情形如下:


  • 25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1. 公司於股東常會報告董事領取之酬金,包含酬金政策、個別酬金內容及數額。 2. 公司制訂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並於公司網站或年報中揭露其運作情形。 3. 公司永續報告書書參考SASB準則揭露相關ESG資訊。 4. 公司揭露過去兩年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 5. 公司編製之永續報告書是否經提報董事會通過。 6. 公司揭露過去兩年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年排放量。 7. 公司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政策,包含減量目標、推動措施及達成情形等。 8. 公司投資於節能或綠色能源相關環保永續之機器設備,或投資於我國綠能產業(如:再生能源電廠)等,或有發行或投資永續 發展債券,並揭露其投資情形及具體效益。 (二)115年度「第1屆ESG評鑑」指標中,將優先於民國115年度加強事項與措施如下: 1. 制定提升企業價值具體措施,且提報董事會,並將相關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 2. 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上傳英文版永續報告書。 3. 公司定期進行員工意見調查,並揭露其實施情形及改善計畫。

註一:會計師獨立性評估程序

評估項目 是否符合獨立性
1. 簽證會計師未連續七年提供本公司審計服務。
2. 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無重大財務利害關係。
3. 簽證會計師避免與本公司有任何不適當關係
4. 簽證會計師應使其助理人員確守誠信、公正及獨立性。
5. 簽證會計師目前或最近兩年內未曾擔任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對簽證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員。
6. 簽證會計師對本公司所提供之非審計服務並無直接影響審計案件之重要項目。
7. 簽證會計師未擁有本公司之股份。
8. 簽證會計師未與本公司有資金借貸之情事。
9. 簽證會計師未與本公司有投資或分享財務利益之關係。

註二:董事及獨立董事進修情形
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114年度進修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進修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董事長 周佑洋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由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探討公司負責人義務與董事會職能 3
董事 吳婕瑩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由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探討公司負責人義務與董事會職能 3
董事 溫昇樺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由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探討公司負責人義務與董事會職能 3
董事 陳明文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由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探討公司負責人義務與董事會職能 3
董事 施瑞娟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由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探討公司負責人義務與董事會職能 3
執乳業 施兆泉 114/05/14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114/11/12 從審判實務看公司重大訊息揭露與董事之法律責任 3
獨立董事 陳勇龍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從審判實務看公司重大訊息揭露與董事之法律責任 3
獨立董事 劉于遜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從審判實務看公司重大訊息揭露與董事 3
獨立董事 盧煒竣 114/11/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盡職治理與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解析 3
從審判實務看公司重大訊息揭露與董事 3

(四)薪酬委員會之組成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權

公司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訂定其組織規程。薪酬委員會之職責,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114年度工作重點包括審議以下事項:

(1)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及其薪資報酬。
(3) 定期評估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分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備註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施汎泉 | 註 | 註 | 3 | - |
| 獨立董事 | 陳勇龍 | 註 | 註 | 2 | - |
| 獨立董事 | 劉于遜 | 註 | 註 | 0 | - |
| 獨立董事 | 盧煒竣 | 註 | 註 | 0 | - |

註:請參閱年報第6-8頁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1.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4人。
(2) 本屆委員任期自112年6月14日至115年6月13日,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7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召集人 施汎泉 7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7 次)
委員 陳勇龍 7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7 次)
委員 劉于遜 7 0 100% 112.6.14 改選連任
(應出席次數 7 次)
委員 盧煒竣 7 0 100% 112.6.14 改選新任
(應出席次數 7 次)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 27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成員意見之處理:

| 薪酬委員會
期別及日期 | 議案內容 |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 --- | --- | --- |
| 第四屆第六次
114年1月8日 | 本公司113年度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同意通過。 |
| 第四屆第七次
114年3月12日 |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之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總額案。 | | |
| 第四屆第八次
114年5月7日 |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之董事酬勞分配案。 | | |
| 第四屆第九次
114年11月13日 | 依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實施辦法」之經理人獎勵金發放案。 | | |
| 第四屆第十次
115年1月27日 | 本公司114年度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 | |
| 第四屆第十一次
115年3月11日 |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總額案。 | | |
| 第四屆第十二次
115年5月6日 |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之董事酬勞分配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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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動永續發展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V 113年3月正式成立「ESG永續推行小組」,由執行長擔任主任委員,小組成員包括財務、人資、總務、資安、職安、工程中心、業務事業群、展演事業群、新創中心等,再加上專業的永續發展外部輔導顧問,以便完善落實ESG台灣體制及接軌國際規範,確保永續目標能有效執行,並落實董事會監督與決策機制,以實踐企業社會責任,推動公司穩健永續經營。本公司已於114年11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推動情形事項及當年度之執行情形。 無重大差異。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V 本公司已依重大性原則,針對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進行風險評估。透過問卷調查主要利害關係人,進行重大性分析,彙整結果後形成重大主題矩陣,並經ESG永續推行小組討論後確認重大主題,於114年11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於會議中針對114年度鑑別出之重大主題(涵蓋治理面之營運績效與法遵、社會面之勞資溝通與職安、環境面之節能減碳等)進行審閱與檢討,確認上述主題與公司長期營運策略方向一致。 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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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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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管理策略 | | |
| | | | 環境 | 節能減碳與極端氣候風險管理 | 1.極端氣候因應:針對暴雨、颱風、洪災等極端天氣可能造成的環境損害或活動中斷,公司制定《緊急應變管理辦法》,視情形順延或取消活動,並於活動現場宣導安全注意事項。
2.溫室氣體盤查與目標:於 113 年正式導入 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公司訂定以 114 年為基準年,達成「每年溫室氣體排放強度減少 1%」之目標。
3.節能實務:逐步汰換老舊設備,並採購具備更高能源效率之設備。 | | |
| | | | 社會 | 職業安全衛生 | 1.職災與過勞防範:實施風險控制措施(消除、取代、工程控制等)以降低職災發生率。依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執行計畫」,由醫護人員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並提供改善建議,避免員工過勞。承揽商需於合約期間一併簽署「危害因素告知單暨職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於專案活動現場執行時,要求現場作業人員知悉安全事項宣導及危害預防措施,並不定時抽查,以落實安全防護。
2.緊急應變與通報:制定「事故狀況處理流程」,確保員工在事故發生時能即時通報並啟動救護與後續調查機制。 | | |
| | | | | | | |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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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 重大議題 | 風險評估項目 | 風險管理策略 | |
| | | | 社會 | 薪酬福利與勞資溝通 | 1.缺工與留才風險:與大專院校簽辦產學合作計畫提前育成人才。提供具市場競爭力的薪酬水準,並落實員工發展策略及強化留才機制。
2.職場平權與安全:針對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風險,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處理要點》《工作場所預防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並設立申訴管道。
3.溝通機制:每季召開一次勞資會議,並設有內部諮詢申訴專線及信箱,確保員工意見能獲得善意回應與處理。 | |
| | | | 公司治理 | 法規遵循與倫理誠信 | 1.落實誠信經營: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利益衝突迴避與防止不正當行為。
2.檢舉機制:訂有《檢舉制度實施辦法》並於官網設置檢舉管道。
3.法遵教育:針對新進員工安排法律常識教育訓練,涵蓋誠信經營法規、營業秘密及著作權規範。 | |
| | | | 公司治理 | 營運績效與市場競爭力 | 1.市場競爭因應:持續提升服務的差異化,除提供一條籠的展演服務外,不斷持續提升創新技術,為客戶帶來全新的演出體驗。
2.布局海外:布局亞洲及其他國際市場需求,通過參與跨國音樂展演合作及提供海外巡演服務,拓展國際業務版圖。
3.資訊揭露:透過跨部門協作確保資訊揭露的準確性與時效性,降低因資訊不透明導致的企業信譽受損風險。 | |


推動項目 執行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環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四)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V V V V (一)本公司環境管理制度: 1. 定期進行辦公室環境清潔及消毒。 2. 空調機組定期清洗保養,維護機器效能減少能源浪費。 (二)本公司於執行營運活動及內部管理時,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及相關環境保護政策,如推動電子化簽核以節省紙張使用及宣導影印紙回收再利用,更換為節能、無粉塵影印設備,以降低耗能並減少空氣污染,並力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 在行政耗材選用上,公司製作名片已全面更換為馬鈴薯材質製成的紙張,未耗用樹木資源,從源頭實踐紙張無木漿化,另在工程維修時,優先取用舊設備上仍可運作的材料,汰換下來的良品亦會安排售出,全面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 (三)本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製作端之創意發想、視覺資訊之設計及舞台空間之規劃,及研究市場上各項新型技術如何應用在展演活動,並未直接製造生產,但本公司深知環境永續之重要性,已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納入風險管理,持續推動各項節能減碳措施,並宣導節約用水、空調溫度控管等,以降低企業營運對環境之衝擊。請參閱年報第41-43頁 (四)本公司已開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排放相關數據統計,最近兩年母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減量策略採行之措施,請參閱年報第43-44頁。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三)無重大差異。 (四)無重大差異。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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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用水量:
1.水資源管理政策與環境衝擊評估
由於本公司未從事產品之生產、製造、故無製程用水
需求,皆為員工民生用水,且本公司各地區營運據
點,皆非屬水資源壓力地區,評估本公司對水資源及
水源地生態環境不會造成明顯的環境衝擊。
2.未來年度量化管理目標
本公司以 114 年度用水量為基準訂定短期水資源
管理目標,致力達成總用水量較前一年度累計減量
1% 之成效。
3.推動措施與達成情形
針對上述目標,本公司積極執行以下推動措施:
(1)定期巡檢各場域供水系統,避免滲漏造成的資源
浪費;於茶水間與洗手間張貼節水標語,強化員
工節水意識。
(2)透過內部公告或會議,持續培養同仁節約用水的
環保意識,提升水資源使用效率。
(3)114 年度本公司用水總量較前一年增加 6.40%,
主係因營運組織擴張使員工人數增加 8.41%所
致。但在營運規模顯著擴張的情境下,用水量增
幅仍低於人力成長增幅,反映出人均用水效率之
提升與營收用水強度之優化
最近兩年母公司用水量數據如下: | | |
| 年份 | | | 114 年 | 113 年 |
| 總用水量(百萬公升) | | | 3.692 | 3.470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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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 廢棄物:
由於本公司為展演活動軟硬體服務,廢棄物主要為同仁服務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有生產製程的有毒廢棄物,因此政策上遵守國家廢棄物管理相關法令並積極推動廢棄物減量與回收利用。最近兩年母公司廢棄物數據如下: | | |
| | | | 年份 | 母公司員工平均人數 | 廢棄物總重量(公噸) |
| | | | 114 年 | 326 | 36,810 |
| | | | 113 年 | 296 | 34,089 |
| | | | 註:兩年度分別依據環境部公告之 114 及 113 年度平均每人每日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換算。 | | |
| 四、社會議題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 (一)本公司保障人權政策由人力資源組負責推動,適用範圍涵蓋本公司全體經理人及員工。本公司遵守《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公約》等國際人權準則,並參照聯合國人權指導原則(UNGPs),以「國家保護人權義務」、「企業尊重人權責任」及「人權侵害救濟管道」人權評估之三大指導原則為指導方針,關注對象包含董事、員工、供應商亦擴及客戶。為落實上述承諾,本公司制定相關管理政策與程序如下:
(1)保障員工勞動權益:遵循《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規,訂定「工作規則」並依法向主管機關報備,依不同職務性質安排適當且合理的工作制度,消除一切形式之強制勞動,禁止使用童工。 | | (一)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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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
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
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 (2)維護職場安全:本公司擬定四大計畫(母性、過
負荷、不法侵害、人因)辨別與改善職場危害因
子;另訂「事故狀況處理流程」、「性騷擾防治申
訴及懲戒處理要點」及「工作場所預防職場暴力
之書面聲明」,建構安全職場環境。

(3)消弭就業與職業歧視:杜絕任何形式之歧視,確
保員工於招募、薪酬、培訓及晉升等各階段,不
因種族、國籍、年齡、性別、婚姻、政治立場或
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有差別待遇。

(4)建立員工溝通管道:重視員工意見,本公司設有
勞資會議及申訴信箱等多元溝通管道,提供員
工意見反映及申訴機制,並透過年度績效考評
進行雙向交流,持續優化管理措施。

(5)強化個人隱私及資料保護:本公司重視員工、客
戶及各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保障,建置完善之
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遵循相關管控規範及防
護措施。另每年辦理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教育訓
練,持續強化員工法遵意識,並提升對最新個資
保護觀念之認識。

此外 114 年度亦針對所有董事及全體員工辦理「職
場性騷擾與其他不法侵害防治」課程,總時數為
392 小時,共計 326 位完成訓練,旨在保護全體員
工人權不受侵害,創造安全、尊重的工作環境。

(二)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
之二為員工酬勞,前述員工酬勞金額中不低於百分
之六十應提撥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本公司於 | (二) 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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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115 年 3 月 11 日董事會審議通過 114 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新台幣 17,689,956 元(其中提撥百分之七十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計新台幣 12,382,969 元),並提 115 年股東會報告。
本公司遵循「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員工各項薪資福利措施及休假制度,依產業特性、市場行情、未來發展做薪酬制度訂定的參考,並依公司營運目標達成情況及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成果(如事業群對公司營業利潤貢獻度、新客戶開發、擔任講師人才培育、職業安全訓練時數、作品獲獎次數等),提供適當的績效獎勵給具有貢獻度的員工,將經營績效反映於員工薪酬;另亦提供「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遞延獎酬連結高階經理人及關鍵人才與公司之長期績效(實行情形請參閱年報第 58-60 頁)。
此外,本公司自 112 年 11 月起持續推動永續運作,成立員工持股信託,由員工(會員)共同組織成立「員工福利信託計畫持股會」,同仁由每月薪資中提撥固定金額,同時公司也相對提撥 100%的獎勵金,共同存至信託專戶,讓同仁與公司共享營運成長,不僅達到留才目的,更協助同仁透過小額儲蓄、累積財富,照顧員工未來退休生活。
其他福利部分:
本公司依法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按規定提撥福利金辦理各項福利事宜,例如提供婚喪喜慶之補助、生日禮金、部門聚餐、員工旅遊等。為推動更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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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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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 | | 的員工福利制度,本公司提供健康檢查、投保團體
保險及海外差旅保險、員工子女托兒津貼補助、員
工在職進修津貼補助、哺乳室、多樣化雜誌、員工
旅遊、中秋及端午禮金等員工福利措施。
職場多元化部分:
本公司持續推動職場多元化與平等晉升機會,不因
性別、種族、年齡、膚色、國籍、宗教、婚姻狀況、
性別取向、身體或精神殘疾或任何其他理由而歧視
對待,促使各性別、族群能有薪酬及晉升上之平等。
本公司目前優秀之人才來自於多元的組成,中華民國
國籍的員工約98%,身心障礙人士的員工約2%,
具備大專(含)以上學歷的員工約79%,20至40
歲正值青壯時期的人力為73%,女性員工佔整體
員工為48%,而主管職由女性擔任的比例亦達
44%,第五屆董事會成員中已有二名女性董事,並
已於115股東會改選第六屆董事時提名三名女性
董事候選人,本公司將持續推動職場多元化與平等
晉升的機會。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
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 (三)本公司為提升員工的安全及健康工作環境,以下
列方法進行:
1.辦理定期員工健康檢查(民國114年度總計檢查
171人次,投入費用約56萬元)。
2.定期實施作業環境檢測檢測(民國114年度總計
檢測2次,投入費用約8仟元)。
3.訂定相關作業安全規範針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
衛生稽核,降低職業災害發生風險,如職業安全 | (三)無重大差異。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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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V | | 衛生管理辦法、緊急應變管理辦法、承攬商管理辦法、高架作業管理辦法等。
4.針對新進同仁安排新人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民國114年度共計69人次),並鼓勵同仁考取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證照。
5.安排特約專業醫護人員提供臨場健康服務(民國114年度臨場健康服務職護:31次;職醫:3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3次),並設立健康小站設置體臨計、血壓計、健康雜誌等供同仁自主健康監測與接收健康新知。
6.114年度未發生火災之情事。
(四)本公司鼓勵員工依其職涯規劃及業務需求至外部單位進行訓練,並提供專業知識及核心技能等相關內部訓練課程,提升員工自我素養;另為便於全體員工不限時間、地點都能便捷汲取新知,於113年導入數位學習平台。
本公司依年度教育訓練計畫持續推動內外部培訓,重視同仁的職能養成與潛能開發,藉由多元學習內容提升專業能力與整體素質,進而增強企業競爭力,項目包括新進人員訓練、專業技能課程及通識教育等,同時鼓勵員工參與專業認證課程並取得資格證照,擴展職能深度,114年度安排受訓或取得證書之訓練費用合計1,362,025元。
本年度具體培訓計畫與成效如下:
1.落實新進人員引導:為協助新人認識企業文化與組織概況,辦理新進員工訓練達69人次,累 | (四)無重大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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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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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
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
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
政策及申訴程序?

(六)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
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
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V | V | 計時數 251 小時。
2. 強化專業職能深度:鼓勵同仁依業務需求參與
專業職能課程,專業訓練部分共計 240 人次參
與,總投入時數達 1,830 小時。
3. 深耕通識與法律遵循訓練:針對全體員工推動
性別平等、法律遵循等通識課程,累計 626 人
次,共 992 小時;其中個資保護訓練即佔 300
人次與 600 小時。

(五)本公司配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相關規定申請及使
用商標。此外,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中之銷售、採
購循環等,訂有各項風險辨識及控管作業流程,各
項業務均有專案負責人處理客訴案件,服務客戶
及供應商。

(六)本公司慎選合作夥伴並與其維持良好之溝通,供
應商並於禁購聲明書中約定,應嚴格遵照法律和
有關法規、規章,進行正當之商業往來,如有違反
規定,本公司有權取消合作關係。 | (五) 無重大差異。

(六) 無重大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
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
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
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V | |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係參照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RI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 發布之永續性報導
準則 2021 年版 (GRI Standards 2021),加入 TCFD 氣
候相關財務揭露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SASB「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的國
際準則。

本公司永續報告書已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
站,相關確信資訊將依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規定推
動時程辦理。 | 永續報告書確信資訊將依
主管機關及相關法令規定
推動時程辦理。。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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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業已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運作情形除上述說明外並無重大差異。 | | |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1.消費者權益:本公司有專人處理客戶抱怨,並於公司網站設有意見反應信箱及聯絡資訊。
2.勞工安全: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建立雇用政策,落實雇用條件、訓練與升遷機會之平等,並提供員工良好之工作環境。
3.環境保護:本公司為文化創意產業,無生產工廠、無直接汙染之情形,本公司遵守環保法令,奉行垃圾分類、空汙防制、節約用水用電等政策;另響應減碳環保愛地球,中元普渡團拜減少金紙焚燒數量,配合政府「以功代金」代替燃燒金紙,捐贈新台幣 18,000 元至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
4.產學合作:
(1)本公司 114 年與新北市設計中心共同指導合作團隊,以「變動邊界」為主題,探討設計在協作、創新與跨域中介所扮演的關鍵角色。
本屆合作亦以公共場域活化與跨世代共融為核心,協助學生運用產品、系統、展演或藝術裝置,重新定義與賦予閒置空間新的價值。
透過此計畫,本公司得以與多元產業交流,探索更多合作可能,並挖掘展演產業創新契機,同時為產業注入新思維、積極培育下一代人才。在本年度的合作中,必應創造投入約 13 萬元獎金支持,並由多位同仁參與工作坊與企業參訪等活動,提供專業指導與實務分享。公司期望藉由實質資源投入,強化產學連結,同時提升企業形象與品牌影響力。
(2)本公司與橘子集團共同指導學生作品兼併創意與商業應用性之下,南亞技術學院室內設計系五專部學生首次參賽,參展作品《無聲的喧囂》以最年輕團隊之姿脫穎而出,成為歷屆產學合作中最年輕的金獎得主。
(3)本公司與橘子集團共同指導學生團隊,金獎作品《無聲的喧囂》及銅獎作品《GO FUN》一起入選代表新一代設計展於 114/6/26~6/29 的釜山設計節中展出。
(4)本公司與與橘子集團共同指導學生團隊-南臺科技大學銀獎作品《Otter otter》申請設研院內「VR 機械體感人才培育室」,延續原作品的研發成果並持續優化。
(5)本公司於 114 年 12 月 13 日接待了世新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師生的企業參訪,此次活動提供了學術交流的機會,讓學生能獲得關於產業運作與管理環境的實務見解。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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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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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入資源支持國內文化發展:
本公司為臺灣唯一同時擁有軟體的設計能力及硬體設備的全方位展演服務提供業者,近年在電影投資領域展現積極布局,於113年度投資台灣製作的兩部電影《泥娃娃》、《晚室息》合計達550萬元,秉持支持文化創意產業之初衷,於114年度持續追加預算,將相關電影計畫之累計總投資金額推升至新臺幣650萬元,期望透過資源的持續挹注,帶動整體文創產業發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6.社區發展:
因基隆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且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城市文化觀光產業,為此,本公司展演空間持續依循社區營造理念,深化與基隆市政府合作。114年度持續致力於活化基隆沙灣歷史文化園區資源,透過多元優惠與產學合作推動文化藝術參與,展現促進社區發展之實質成效:
(1)活化在地資源與空間:
自辦《靈魂伴侶》沉浸式劇場及【B'us!現場一年輯】系列活動,成功轉化歷史建築為藝文展演空間,並設置常態性歷史展示區,提供民眾導覽服務,深化對文化資產價值的理解。
(2)擴大藝文參與及社會回饋:
114年度針對基隆市民、鄰里居民(8~9折)及學生族群(低於5折)實施多項場地租借優惠與免費體驗計畫,有效降低藝文活動門檻,累計辦理包含節目拍攝、音樂大賽、街頭文化祭等藝文活動共14場次,參與人數達超過1,600人次。 |

(六) 上市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項目 執行情形
1.敘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本公司113年3月已正式成立「ESG永續推行小組」,由公司選出各單位適任人員,依功能兼任及協助推動永續發展相關事務,並不定期召開會議檢視公司永續發展方向的目標、績效及達成進度,包含氣候風險與機會治理情形及執行成效,未來將併入年度與永續執行情形,且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並由董事會監督。董事會自111年起每季視溫室氣體盤查與執行情形,確實掌握進度。114年度共有4次向董事會報告溫室氣體盤查及規劃說明執行進度。

項目 執行情形
2.敘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風險與機會項目 財務衝擊及因應機制
3.敘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溫室氣體排放定價 氣候變遷因應法,政府將 2050 淨零排放入法,並將於 2025 年度針對直接排放或間接排放高之產業徵收碳費。此構面風險對財務可能造成之影響為營運成本增加,但現階段本公司非屬高碳排放產業,故對整體營運財務衝擊程度不致構成太大影響。考量未來本公司除確定 2025 年將實施全面的溫室氣體盤查外,也將針對購買節能設備之可能性進行評估作業,並訂立減碳目標。
降雨模式變化和氣候模式的極端變化 因極端天氣事件增加,導致颱風、暴雨發生頻率增加,可能導致演出活動現場設備損壞,影響公司營運造成財務損失,本公司因應措施除加強設備架設的防水標準程序外,並進行相關保險投保作業,藉此降低此風險,對整體營運衝擊程度不致構成太大影響。
平均氣溫上升 平均溫度持續上升,以致能源消耗量增加,致使營運成本增加,因應方案包括節能設備之更新,並評估使用再生能源方案等。
4.敘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本公司成立之「ESG 永續推行小組」,依其架構透過跨部門討論,針對法規、政策、市場、環境等進行議題辨識,再進行評估其風險與機會訂定相關執行方針,後續持續追蹤與檢討。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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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執行情形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本公司以114年為基準年,每年碳排放強度減量1%。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劃,本公司屬實收資本額50億元以下之公司別,應於第三階段適用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即115年度完成盤查,117年完成查證)。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母公司已自行盤查最近兩年度之溫室氣體排放量,惟盤查結果尚未經確信機構查證,後續將依循主管機關之參考指引及相關規定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作業。

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 $\mathrm{CO}{2}\mathrm{e}$)、密集度(公噸 $\mathrm{CO}{2}\mathrm{e}/\mathrm{坪數}$)、資料涵蓋範圍及確信情形。

本公司於113年依循ISO 14064-1:2018之標準進行最近兩年度溫室氣體盤查,以營運控制權法劃定邊界,盤查範疇為台北內湖總公司及汐止、基隆、台南等營運據點,114年增加新購置之辦公大樓及嘉義倉庫等據點,母公司範疇一與範疇二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現況係屬自主管理與自願揭露,以利瞭解現況趨勢並提早因應,尚未經外部第三方驗證機構確信。

類別 114年 113年 確信機構及確信情形說明(查證證書)
範疇一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坪數)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坪數)
母公司 99.9908 0.0185 84.5991 0.0198 未實施確信
範疇二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坪數) 總排放量(公噸CO2e) 密集度(公噸CO2e/坪數)
母公司 364.9064 0.08575 301.6215 0.0709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減排目標 策略行動 計畫時程
以114為基準年,每年破排放強度減量1%。 1. 推動設備更新,逐步轉換為能源省電效率第1級,以降低破排放與耗能。延續此綠色策略,擴大節能設備布局,已投入超過新臺幣7,600萬元,引進輕量節能燈具,以實際行動優化整體展演活動之能源使用效率,其平均功率約為400W,相較傳統鹵素燈具常見功率約1,000W,具備明顯之用電降低效益。於相同燈具數量與使用時數條件下,約可節省用電180度,節能率約40% - 50%;依年度出場次數約100場推估,全年可節省用電約18,000度。
2. 推動員工節能行為(如關燈、節水)。
3. 採用高效節能設備,如LED照明,以降低能源消耗。
4. 推動辦公室綠色行為守則(如:減少免洗餐具使用、雙面列印等)。
5. 更換為節能、無粉塵影印設備,以降低耗能並減少空氣污染。 114-119年度
本公司因114年購置自用辦公室及承租嘉義倉庫,故114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範圍新增新購置辦公室及承租倉庫區域,故修正基準年度為114年。

(七)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 V (一)本公司已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且揭露於公司網站。
(二)本公司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針對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措施:嚴格禁止員工有行賄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V | | 及收賄、不當贊助、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及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並對員工進行宣導強化員工認知。

(三)本公司已於「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中,訂定防範各項不誠信行為、獎懲、申訴制度之作業程序等內容。 | (三)無重大差異。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 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 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V | | (一) 本公司依所訂之「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定對交易對象評估其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並視其必要性與交易對象簽訂含誠信條款之契約。

(二)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財務及稽核室共同組成「誠信經營推動小組」,分權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措施之制定及監督執行,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

誠信經營推動小組定期每年向董事會報告上一年度誠信經營執行結果,協助董事會評估公司所建立之誠信經營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行,已於 114 年 11 月 13 日董事會完成 114 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

114 年度相關執行情形報告:
1. 遵循落實:
(1)無違反誠信經營行為守則之重大案件。
(2)要求全體同仁(含董事)簽署誠信守則與道德規範聲明書,114 年度截至目前全體 |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

  • 45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V 同仁(含新進同仁)及管理職(含董事)簽署率均達100%。
2.申訴機制
公司內部及公司網站設置檢舉管道,並定期要求員工評估並簽署利益衝突申報單。114年度申訴信箱尚未接獲檢舉案件。
3.加強宣導
(1)新進人員到職辦理應有之法律常識教育訓練(含誠信經營法規),114年度共計69人次,合計約58小時。
(2)透過內部會議及發信向全公司宣導誠信經營相關制度規範及應注意事項,114年度共計4次。
(3)不定期將主管機關之相關函文轉知予董事及內部人。
(三)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已明訂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中,若與公司有利害衝突或可能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陳報本公司;另每年定期要求員工評估並簽署利益衝突申報單,114年度同仁(含新進同仁)簽署率均達100%。本公司董事對於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有利害關係者,已於各場董事會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15條有關董事利益迴避之規定辦理,實際執行情形請參閱年報第16頁。 (三)無重大差異。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V | | (四)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由稽核單位查核各項規章制度之執行情形。

(五)本公司積極鼓勵員工多加參與公司治理相關課程,並不定期在會議中向員工宣導相關法令規範與防範內線交易等訓練,強化公司誠信經營之理念與防範不誠信之行為。本公司於114年度舉辦內部法律課程(含誠信經營法規遵行),參與人數約69人次,共計58小時,對新任董事則是於上任當年度適時提供教育宣導並安排12小時相關課程,亦已安排現任董事及經理人計10人次進行6小時相關教育宣導,並不定期對所有內部人提供證交所法令宣導資料(114年共計四次)。 | (四)無重大差異。

(五)無重大差異。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V | | (一)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有「檢舉制度實施辦法」,並建立檢舉管道揭露於公司網站;114年度未發生內外部有效檢舉案件檢舉之情事。

(二)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有「檢舉制度實施辦法」,載明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並建立相關作業機制;本年度無此情事發生。 | (一)無重大差異。

(二)無重大差異。 |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三)本公司已訂定「公司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檢舉制度實施辦法」,聲明本公司將盡全力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三)無重大差異。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V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年報及公司網站。 無重大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業已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運作情形並無重大差異。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無。

(八)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http://mops.twse.com.tw)或本公司企業網站(https://www.bin-li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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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事項

1.內部控制聲明書: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項下「公司治理」之「公司規章/內部控制」點選內控聲明書公告查詢。

2.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無。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 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會議日期 重要決議及執行情形
114.06.19
(股東常會) 1. 承認民國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執行情形:經股東會決議。
2. 承認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經股東會決議。
3.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案。
執行情形:經股東會決議。

2.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會議日期 重要決議
114.01.08 1. 通過本公司 113 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業績暨盈餘獎金案。
114.03.12 1.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之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總額案。
2. 通過本公司 113 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3. 通過出具本公司 113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4. 通過本公司 114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暨委任案。
5. 通過召開民國 114 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
6. 通過本公司辦理金融機構短期授信額度案。
114.05.07 1. 通過民國 114 年第 1 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盈餘分配案。
3. 通過本公司參與投資設立臺灣公司案。
4.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之董事酬勞分配案。
5. 通過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案。
6. 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7. 通過新增本公司民國 114 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8. 通過本公司辦理金融機構擔保放款額度及短期授信額度案。
114.08.13 1. 通過本公司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簽證會計師案。
2. 通過民國 114 年第 2 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3.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3 年度永續報告書案。
4. 通過本公司辦理金融機構短期授信額度案。
114.11.13 1. 通過民國 114 年第 3 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 通過修訂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及「內部控制制度」部分條文案。
3.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5 年度稽核計畫表案。
4.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簽證會計師公費評估案。

會議日期 重要決議
5.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4 年 9 月底超過正常授信期限 3 個月之應收帳款擬歸為非屬資金貸與性質案。
6. 通過本公司投資肖楠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案。
7. 通過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實施辦法」之經理人獎勵金發放案。
8. 通過本公司辦理金融機構擔保放款額度及短期授信額度案。
115.01.27 1. 通過本公司 114 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業績暨盈餘獎金案。
115.03.11 1.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之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總額案。
2. 通過本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3. 通過出具本公司 114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4. 通過本公司 115 年度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暨委任案。
5.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
6. 通過第六屆董事選舉案。
7. 通過召開民國 115 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
8. 通過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9. 通過本公司辦理金融機構短期授信額度案。
115.05.06 1. 通過民國 115 年第 1 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2. 通過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之董事酬勞分配案。
3. 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 通過董事會提名及審查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5. 通過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暨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6. 通過新增本公司民國 115 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四、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計 備註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陳怡伶 114 年度 2,270 400 2,670 -
翁雅玲
許秀明

註:非審計公費為移轉訂價報告、各項檢查表、英文版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

(二)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為審計公費之四分之一以上者:無。

(三)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給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不適用。

(四)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關於前任會計師


更換日期 114 年 8 月 13 日經董事會通過
更換原因及說明 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會計師輪調,自 114 年第 2 季起,將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由翁雅玲會計師及許秀明會計師,更換為陳怡伶會計師及翁雅玲會計師。
說明係委任人或會計師終止或不接受委任 當事人 會計師 委任人
主動終止委任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
最新兩年內簽發無保留意見以外之查核報告書意見及原因 無此情形

與發行人有無不同意見 | 有 | -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 其他
| 無 | | V
| 說明: 無
其他揭露事項
(本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之四至第一目之七應加以揭露者) | 無

(二)關於繼任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姓名 陳怡伶、翁雅玲
委任之日期 114 年 8 月 13 日經董事會通過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繼任會計師對前任會計師不同意見事項之書面意見

(三)前任會計師對本準則第 10 條第 6 款第 1 目及第 2 目之 3 事項之復函:無。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一)董事、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變動及質押變動情形: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項下「股權變動/證券發行」之「股權轉讓資料查詢」點選「內部人持股異動事後申報表」查詢。

  • 51 -

(二)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無。
(三)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無。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日期:115年4月18日;單位:股

姓名 本人持有股份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 備註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股數 持股比率 名稱(或姓名) 關係
相知有限公司 6,094,415 10.51% - - - -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 關係人 -
代表人:陳勇志 - - - - - - - - -
相信音樂國際(股)公司 5,307,290 9.15% - - - - 相知有限公司 關係人 -
代表人:陳勇志 - - - - - - - - -
滾石移動(股)有限公司 4,772,001 8.23% - - - - - - -
代表人:段鐘潭 - - - - - - - - -
豪逸鑫投資有限公司 2,122,491 3.66% - - - - - - -
代表人:林德明 4,387 0.01% - - 2,122,491 3.66% - - -
易樂投資有限公司 1,761,519 3.04% - - - - - - -
代表人:周佑洋 117,249 0.20% 228,258 0.39% 1,761,519 3.04% - - -
妮凱國際投資(股)公司 1,398,677 2.41% - - - - - - -
代表人:陳詩寧 1,100 0.00% - - 1,398,677 2.41% - - -
自立投資有限公司 1,339,907 2.31% - - - - - - -
代表人:王金魚 744,297 1.28% - - 1,339,907 2.31% - - -
超揚投資(股)公司 1,285,081 2.22% - - - - - - -
代表人:陳冠富 - - - - - - - - -
盛夏光年有限公司 1,225,000 2.11% - - - - - - -
代表人:莊志揚 9,310 0.02% - - 1,225,000 2.11% - - -
如果投資有限公司 1,159,409 2.00% - - - - - - -
代表人:楊宗錸 42,000 0.07% 21,037 0.04% 1,159,409 2.00% -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15年3月31日 單位:股;%

| 轉投資事業
(註1) | 本公司投資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 綜合投資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必應創造有限公司 | 700,000 | 100% | — | — | 700,000 | 100% |
| 創造現場娛樂有限公司 | (註2) | 100% | — | — | (註2) | 100% |
| 株式会社 Bin Live Japan | 2,000 | 100% | — | — | 2,000 | 100% |
| 必應創造(上海)舞台製作有限公司 | (註2) | 100% | — | — | (註2) | 100% |
| 必應創造(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註2) | 100% | — | — | (註2) | 100% |
| 趙光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 525,000 | 75% | — | — | 525,000 | 75% |
| 生三三股份有限公司 | 450,000 | 45% | — | — | 450,000 | 45% |
| 致勝舞台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 (註2) | 35% | — | — | (註2) | 35% |
| 空殼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 | 22.69% | — | — | 1,100,000 | 22.69% |
| 杰緣文化娛樂有限公司 | 3,500,000 | 35% | — | — | 3,500,000 | 35% |
| 北京有秀必應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註2) | 35% | — | — | (註2) | 35% |

註1:係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採用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註2:係有限公司型態,故無發行股份。

  • 53 -

參、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股本來源

1.股份種類

115年4月18日 單位:股

股份種類 核定股本 備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計
普通股 57,972,488 22,027,512 80,000,000 上市公司股票

2.股本形成經過

115年4月18日 單位:股;新台幣元

年月 發行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103.01 10元 50,000 500,000 50,000 500,000 創立股本 註1
103.08 10元 5,000,000 50,000,000 5,000,000 50,000,000 現金增資49,500,000元 註2
104.04 50元 35,000,000 350,000,000 5,370,000 53,700,000 現金增資3,700,000元 註3
104.07 10元 35,000,000 350,000,000 10,283,550 102,835,500 盈餘轉增資34,368,00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14,767,500元 註4
105.06 85元 35,000,000 350,000,000 12,333,550 123,335,500 現金增資20,500,000元 註5
105.08 10元 35,000,000 350,000,000 24,667,100 246,671,000 盈餘轉增資13,542,24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109,793,260元 註6
106.03 50元 35,000,000 350,000,000 25,667,100 256,671,000 現金增資10,000,000元 註7
106.09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0,800,520 308,005,200 盈餘轉增資30,030,51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21,303,690元 註8
107.03 65元 50,000,000 500,000,000 33,800,520 338,005,200 現金增資30,000,000元 註9
107.08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5,490,546 354,905,460 盈餘轉增資16,900,260元 註10
108.08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7,233,423 372,334,230 盈餘轉增資17,428,770元 註11
108.09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7,333,423 373,334,23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元 註12
109.04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7,433,423 374,334,23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元 註13
109.05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7,533,423 375,334,23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元 註14
109.09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39,373,444 393,734,440 資本公積轉增資18,400,210元 註15
109.11 10元 50,000,000 500,000,000 44,873,444 448,734,440 現金增資55,000,000元 註16
110.09 10元 80,000,000 800,000,000 44,873,444 448,734,440 增加章程核定股本 註17
110.11 10元 80,000,000 800,000,000 44,973,444 449,734,44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元 註18
111.01 10元 80,000,000 800,000,000 44,340,444 443,404,440 註銷庫藏股633,000元 註19
112.12 10元 80,000,000 800,000,000 44,520,444 445,204,44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800,000元 註20
  • 54 -

年月 發行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 註
股數 金額 股數 金額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 其他
113.08 10 元 80,000,000 800,000,000 48,972,488 489,724,880 盈餘轉增資44,520,440 元 註 21
114.04 10 元 80,000,000 800,000,000 57,972,488 579,724,880 現金增資90,000,000 元 註 22

註 1:103.01.02 府產業商字第 10380022500 號函核准。註 12:108.09.17 府產業商字第 10854017000 號函核准。
註 2:103.08.05 府產業商字第 10386076210 號函核准。註 13:109.04.08 府產業商字第 10948166300 號函核准。
註 3:104.04.29 府產業商字第 10483446010 號函核准。註 14:109.05.22 府產業商字第 10949725000 號函核准。
註 4:104.07.23 府產業商字第 10486040120 號函核准。註 15:109.09.07 府產業商字第 10953758920 號函核准。
註 5:105.06.07 府產業商字第 10586083910 號函核准。註 16:109.11.24 府產業商字第 10956607100 號函核准。
註 6:105.08.10 府產業商字第 10590944000 號函核准。註 17:110.09.23 府產業商字第 11053586500 號函核准。
註 7:106.03.15 府產業商字第 10651905710 號函核准。註 18:110.11.22 府產業商字第 11055656200 號函核准。
註 8:106.09.05 府產業商字第 10658002810 號函核准。註 19:111.01.25 府產業商字第 11145382300 號函核准。
註 9:107.03.06 府產業商字第 10746526900 號函核准。註 20:112.12.06 府產業商字第 11255712900 號函核准。
註 10:107.08.03 府產業商字第 10752062700 號函核准。註 21:113.08.06 府產業商字第 11351758210 號函核准。
註 11:108.08.22 府產業商字第 10852895400 號函核准。註 22:114.04.29 經授商字第 11430046800 號函核准。

  1.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不適用。

(二)主要股東名單(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

115 年 4 月 18 日 單位:股;%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 | --- |
| 相知有限公司 | 6,094,415 | 10.51 |
| 相信音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5,307,290 | 9.15 |
| 滾石移動股份有限公司 | 4,772,001 | 8.23 |
| 豪逸鑫投資有限公司 | 2,122,491 | 3.66 |
| 易樂投資有限公司 | 1,761,519 | 3.04 |
| 妮凱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398,677 | 2.41 |
| 自立投資有限公司 | 1,339,907 | 2.31 |
| 超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1,285,081 | 2.22 |
| 盛夏光年有限公司 | 1,225,000 | 2.11 |
| 如果投資有限公司 | 1,159,409 | 2.00 |

(三)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公司章程所定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純益,應先(1)提繳稅款;(2)撥補以往虧損;(3)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4)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5)年度決算純益扣除前述(1)至(4)項

  • 55 -

規定數額後,加計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數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就其可分配盈餘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未來將配合業務發展擴充,盈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獲利情形、資本及財務結構、未來營運需求、累積盈餘及法定公積、市場競爭狀況等因素。為健全本公司之財務結構,及兼顧投資人之權益,本公司係採取股利平衡政策,就累積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10% 為股東股息及紅利,惟股利之分配應就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

  1.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1) 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稅後純益經結算為新台幣 511,020,788 元,扣除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新台幣 7,040,038 元、處份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新台幣 141,213 元及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 50,383,954 元,加計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 1,410,330 元及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新台幣 79,729,889 元,共計新台幣 534,595,802 元可供分配。經 115 年 3 月 1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及提股東會報告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每股 5 元,計新台幣 289,862,440 元。

(2) 本案將提 115 年股東常會報告。

  1. 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時之說明:無此情形。

(四)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會並無擬議之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五) 員工及董事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為董事酬勞,前述員工酬勞金額中不低於百分之六十應提撥為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就餘額提撥員工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分配方式授權董事會決議之。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1.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係依公司章程規定之估列基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列為薪資費用,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員工、董事酬勞之估列金額與發放金額有重大差異時,該差異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56 -

  1.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業經115年3月11日董事會通過,決議配發員工現金酬勞新台幣17,689,956元(其中擬提撥百分之七十分派予基層員工之酬勞,計新台幣12,382,969元)及董事酬勞6,065,128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及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

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經115年3月11日董事會通過,決議全數以現金分派。

  1. 前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及董事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業經114年3月12日董事會通過,決議配發員工現金酬勞新台幣9,248,202元及董事酬勞3,699,281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認列金額與實際分派數並無差異。

(六)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五、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57 -

六、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一)尚未全數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揭露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情形及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種類 108年度 110年度 112年度
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三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申報生效日期及總股數 108.07.18 / 500,000股 110.10.13 / 100,000股 112.10.03 / 180,000股
發行日期 108.09.03 109.04.06 109.05.18 110.11.18 112.11.24
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100,000股 100,000股 100,000股 100,000股 180,000股
尚可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0股 0股 0股
發行價格 0元 0元 0元 0元 0元
已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22% 0.22% 0.22% 0.22% 0.40%
員工限制權利新股之既得條件 1.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年度考績為A等級者,既得20%股份。 2.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年度考績為A等級者,既得20%股份。 3.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年度考績為A等級者,既得20%股份。 4.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四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年度考績為A等級者,既得20%股份。 5.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五年仍在本公司任職,且年度考績為A等級者,既得20%股份。 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於各既得日當日仍在職,且年度考績為A等級者,期間經本公司認定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員工行為守則、信託契約、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工作規則、競業禁止與保密守則或與本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達成公司所設定之公司整體績效指標,於各年度既得日之既得比例分別如下: 屆滿一年:40% 屆滿二年:30% 屆滿三年:30% 2.公司整體績效指標: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之前一個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之基本EPS。 A. EPS達2元及以上,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100%。 B. EPS介於2元~1元(含)間,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8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種類 108 年度 110 年度 112 年度
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第三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C. EPS介於1元~0.5元(含)間,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50%。
D. EPS介於0.5元~0元(含)間,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20%。
E. EPS為虧損者,可既得該年度最高既得比例之0%。
員工限制權利新股之受限制權利 (一)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1.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前述權利受限外,其權利義務(包括參與配股、配息、現金增資認股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2.未達既得條件前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等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因此退還之現金須交付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及期限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屆滿期限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三)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選舉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約執行之。
(四)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股務代理或集保管理之方式辦理,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保管情形 交付股票信託保管。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已收回或收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0 股 0 股 0 股 0 股 0 股 0 股 0 股
已解除限制權利新股之股數 100,000 股 100,000 股 100,000 股 80,000 股 126,000 股
未解除限制權利新股之股數 0 股 0 股 0 股 20,000 股 54,000 股
未解除限制權利新股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0% 0% 0% 0.07% 0.19%
對股東權益影響 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59 -

(二)累積至年報刊印日止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股數前十大之員工姓名及取得情形:

115年5月11日 單位:股;%;元

類別 職稱 姓名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數量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已解除限制權利 未解除限制權利
已解除限制之股數 發行價格 發行金額 已解除限制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未解除限制之股數 發行價格 發行金額 未解除限制之股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經理人員工 執行長 周佑洋 580,000 1.00% 506,000 0 0 0.87% 74,000 0 0 0.13%
財務長 張瑞娟
創意長 楊宗鐸
事業長 溫昇樺
技術長 陳士偉
行政長 吳育璇
員工 技術製作總監 譚明文

七、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八、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項下「股權變動/證券發行」之「募資」點選「募資計畫執行」查詢。

  • 60 -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 E601020 電器安裝業
  • 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 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 E801010 室內裝潢業
  • 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 EZ14010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 EZ99990 其他工程業
  •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 F120010 耐火材料批發業
  • F20906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 F220010 耐火材料零售業

  •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 I599990 其他設計業
  • IZ12010 人力派遣業
  •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 J305010 有聲出版業
  • J401010 電影片製作業
  • J503010 廣播節目製作業
  • J503020 電視節目製作業
  • J503030 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
  • J503040 廣播電視廣告業
  • J601010 藝文服務業
  • J602010 演藝活動業
  • J603010 音樂展演空間業
  • J801030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 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 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 JE01010 租賃業
  • JZ99050 仲介服務業
  •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產品名稱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比重 | 營業收入淨額 | 比重 |
| 製作設計及
硬體工程收入 | 3,112,392 | 98.93 | 4,315,065 | 98.67 |
| 設備出租收入 | 24,015 | 0.76 | 26,663 | 0.61 |
| 展演票券收入 | 8,131 | 0.26 | 23,522 | 0.54 |
| 其他 | 1,609 | 0.05 | 7,714 | 0.18 |
| 合 計 | 3,146,147 | 100.00 | 4,372,964 | 100.00 |

  • 61 -

  1. 公司目前之商品及服務項目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經營並開發各類商業演出業務,包含但不限於演唱會、晚會、頒獎典禮、體育賽事、電視錄影節目等之視覺設計、導演、製作執行、空間規劃以及硬體承攬分包、技術執行、設備租賃等業務,以強固之軟硬體核心實力發展原創智慧財產(IP,Intellectual Property),並向上拓展展演主辦、公關行銷整合及場管營運等業務。

  1. 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本公司及子公司除持續提供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之製作創意發想及設備租賃等軟硬體服務及展演主辦及公關行銷整合等業務活動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亦持續發展原創智慧財產 IP 業務,並跨足戲劇 IP 市場籌拍演唱會產業職人劇。未來本公司將積極拓展營運觸角擴展主辦業務,亦鎖定各種量能的演出場地積極洽談場館營運的可能性,讓主辦業務能全方位整合場地運用,締造穩健多元的營運績效。

(二)產業概況

本公司主要從事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之製作創意發想及設備出租等服務,故流行音樂的發展及藝人演出活動及國內經濟景氣狀況將影響本公司所營業務。

  1.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根據文化部《2024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所載,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是指從事具有大眾普遍接受特色之音樂及文化之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之行業。

在全球數位化趨勢之下,實體唱片式微,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主要收入來源轉向現場演唱會等相關活動,相關周邊服務則包含服裝、造型設計、表演活動籌辦與監製、售票服務、舞台搭建、燈光音響設備以及展演空間等。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產業鏈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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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文策院《2024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26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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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 2019~2024 年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次產業營業額的表現 2020~2021 年受到 COVID-19 疫情影響呈現衰退,2022 年起隨疫情緩解國內外現場演出熱絡呈現成長狀態。「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出租」2024 年度產值約 16.6 億元,年成長率為 8.57%,「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2024 年度產值約 29.7 億元,年長率為 42.56%。

【2019~2024年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次產業營業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百分比

次產業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影音光碟批發 廠商營業額 3,336,869 3,533,438 2,769,480 3,062,157 3,406,909 3,575,177
成長率 2.16% 5.89% -21.62% 10.57% 11.26% 4.94%
·音樂光碟、影片光碟零售
·影音光碟零售攤販 廠商營業額 2,247,976 3,111,934 2,258,022 2,861,843 3,023,572 3,380,432
成長率 -10.33% 38.43% -27.44% 26.74% 5.65% 11.80%
有娛樂節目餐廳 廠商營業額 227,276 198,145 173,213 173,213 176,285 174,474
成長率 -42.44% -12.82% -12.58% 0.00% 1.77% -1.03%
流行音樂發行 廠商營業額 7,618,320 6,859,933 5,781,155 6,914,270 7,928,091 9,815,189
成長率 11.30% -9.95% -15.73% 19.60% 14.66% 23.80%
錄音工程 廠商營業額 171,411 174,884 185,868 171,911 224,412 278,172
成長率 -6.96% 2.03% 6.28% -7.51% 30.54% 23.96%
其他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 廠商營業額 2,347,995 2,070,926 2,117,911 2,921,345 3,087,783 3,369,502
成長率 25.81% -11.80% 2.27% 37.94% 5.70% 9.12%
音樂詞曲版權代理及授權使用 廠商營業額 504,189 539,169 500,152 527,480 580,361 667,255
成長率 7.68% 6.94% -7.24% 5.46% 10.03% 14.97%
線上音樂串流服務 廠商營業額 2,958,322 2,837,877 3,045,079 2,903,345 2,911,784 2,729,026
成長率 6.70% -4.07% 7.30% -4.65% 0.29% -6.28%
流行音樂歌手經紀 廠商營業額 516,750 334,903 229,885 385,956 515,803 421,512
成長率 109.99% -35.19% -31.36% 67.89% 33.64% -18.28%
舞臺燈光、音響設備出租 廠商營業額 1,068,126 935,980 805,573 1,252,165 1,531,353 1,662,552
成長率 4.90% -12.37% -13.93% 55.44% 22.30% 8.57%
音樂詞曲創作 廠商營業額 86,610 169,237 132,402 143,132 196,539 214,735
成長率 46.26% 95.40% -21.77% 8.10% 37.31% 9.26%
流行音樂展演空間經營 廠商營業額 34,883 62,375 100,432 97,320 109,489 382,082
成長率 11.28% 78.81% 61.01% -3.10% 12.50% 248.97%
流行音樂表演 廠商營業額 33,672 44,978 55,252 121,259 198,738 187,383
成長率 14.22% 33.58% 22.84% 119.47% 63.89% -5.71%
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 廠商營業額 1,627,283 998,954 952,910 1,593,579 2,084,489 2,971,629
成長率 210.18% -38.61% -4.61% 67.23% 30.81% 42.56%
親唱中心(KTV) 廠商營業額 12,712,020 11,566,741 8,660,928 11,129,768 13,817,396 13,836,242
成長率 -0.46% -9.01% -25.12% 28.51% 24.15% 0.14%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總計 廠商營業額 35,491,704 33,439,473 27,768,261 34,258,745 39,793,005 43,665,362
成長率 7.60% -5.78% -16.96% 23.37% 16.15% 9.73%

資料來源:文策院《2024 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2026 年 1 月。


(1) 流行音樂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受到數位科技的衝擊,使獲利模式逐漸由實體唱片解構為多元收益,包含線上串流、歌手經紀及演唱會體驗經濟,這些經營模式均為跨域、跨產業型態,而此趨勢也成為流行音樂周邊服務產業的成長因素。以下分別茲就臺灣、中國大陸及全球有關流行音樂產業現況與發展進行分析:

A. 臺灣流行音樂產業

根據文化內容策進院《2023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流行音樂、廣播、播客》,我國流行音樂產業2023年總營業額為288.36億元,較前年同期成長 19.79%,主要成長原因為COVID-19已減少對產業活動的影響;其中音樂展演業(展演活動策劃與製作業/展演協力業/展演空間業)2023年產值約為72.97億元,較前年同期成長 28.51%。

【2019-2023年流行音樂產業總營業額結構】

單位:新台幣億元、百分比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2~2023年變動率
實體唱片銷售業 3.66 3.47 2.52 3.00 3.21 7.00%
音樂製作/發行/歌手經紀業 118.11 93.35 95.62 116.38 141.55 21.63%
集管團體與詞曲經紀業 14.15 12.66 12.23 19.06 20.97 10.02%
音樂串流/下載平臺業 25.50 23.19 23.75 22.64 22.71 0.31%
KTV業 1.48 1.32 0.99 1.26 1.57 24.60%
伴唱產品業 1.87 2.43 1.44 1.63 1.69 3.68%
展演活動策劃與製作業 49.97 32.01 20.60 41.61 55.35 33.02%
展演協力業 11.48 9.30 6.91 8.97 10.79 20.29%
展演空間業 3.85 3.25 3.99 6.20 6.83 10.16%
售票業 24.65 16.08 8.81 19.99 23.69 18.51%
總計 254.71 197.07 176.86 240.73 288.36 19.79%

資料來源:文策院《2023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流行音樂、廣播、播客》,2025年5月。

臺灣流行音樂產業在總體環境改變下開始轉變,過去被視為宣傳用途的演唱會在近幾年逐漸興盛,成為音樂娛樂公司及藝人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音樂流行產業的發展趨勢轉向以「展演活動」為主。演唱會製作在臺灣的發展,早期從向歐、美、日的現場表演取經,向鄰近的香港借將,到如今逐漸走出自己的方向與路線,且中國大陸市場打開後,華人演唱會的巡迴場次更不輸歐美,從其臺灣巡迴演唱會的商業模式,即為各地巡迴演出,由臺灣經紀公司策畫演唱會邀請各地主辦方買秀,更可一窺臺灣流行音樂在華人市場的主導地位與上昇勢力。

觀看臺灣流行音樂產業的價值鏈已從過去的唱片產生價值,逐漸位移到現場演出,演唱會不只是唱歌表演,讓藝人跟觀眾直接互動,更是在視覺及科技上對音樂重新詮釋。未來,演唱會更是歌手塑造形象與品牌的一環,演唱會幕後各種專業的能力乃至團隊的經營模式,都需要不斷進化,才能在極度競爭的市場中,持續創造優勢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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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產業外銷而言,臺灣除歌手赴海外舉辦演唱會活動,近年國內外藝人也常集中於 Live House 與複合型展演空間演出,此現象與近年來複合型展演空間快速增加趨勢可能有關,同時因 Live House 與複合型展演空間為培育新人歌手的場域,有足夠的各類空間給予不同發展階段歌手不同的養分,有利發展出健康的展演生態。根據文化內容策進院《2023 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流行音樂、廣播、播客》,疫情後實體演出活動陸續恢復辦理,帶動場次數大幅成長,2023 年我國流行音樂活動共 7,134 場,較上年成長 31.0%,其中,2023 年售票活動共 2,257 場數量為近五年新高(占 31.64%),成長 15.15%,更帶動中型展演空間、小型展演空間等場次數成長力道明顯,分別增加 218.67%、136.73%。

【2019-2023 年流行音樂展演場次數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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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文策院《2023 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流行音樂、廣播、播客》,2025 年 5 月。

另一方面,隨著商業模式轉型,唱片公司與知名藝人已跨足演藝經紀事業,將歌手品牌概念融入產銷之中,從娛樂產業角度,從藝人定位、歌曲製作、演唱會至演藝經紀進行全方面經營思考。隨著此類模式成熟後,演唱會、代言逐漸成為唱片及演藝經紀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亦進一步帶動演唱會週邊如舞台、燈光及音響設備出租等相關產業蓬勃發展。儘管相關產業發展前景可期,然舞台燈光、空間經營或活動籌辦等項目均無適當教育路徑引導年輕人入門與學習,正式科系、外界輔助或培養課程設置比例明顯相對偏低,導致其缺乏進入產業之適當管道。長此以往,於未來產業持續向上延伸發展,然而基層人才無法支援補足之情況下,或將抑制產業健全發展。

在流行音樂產業展演空間部分,臺灣演唱會場地選擇不多,一直是許多想舉辦大型演唱會唱片公司或展演公司共同的夢魘,因此政府於南港建置「北部流行音樂中心」,主體包括 5,000 席的室內表演主廳、約 3,000 立席的戶外表演空間、流行音樂文化館、中小型室內音樂展演空間 (Live House)、音樂主題公園等空間,以及高雄建置「海洋文化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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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音樂中心」,主體包括 10,000 席戶外展演空間、6,000 席大型室內展演空間、小型室內展演空間(Live Warehouse)、流行音樂展示館、海洋文化展覽中心等空間,兩個場館分別在 109 年及 110 年陸續建置完成並開始營運,至於期待已久的臺北大巨蛋已在 113 年度啟用,並於 113 年 12 月進行首場售票演場會,期待能更帶動活絡演出活動市場。根據文化內容策進院《2023 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流行音樂、廣播、播客》,雖基於各類空間可給予不同發展階段歌手/樂團不同的養分,但我國可供展演市場仍呈現金字塔型,2023 年華語及非華語歌手/樂團演出活動多集中於 Live House 與複合型展演空間。

【2023 年國內外藝人演出之售票場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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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展演場館:容納萬人以上;中大型展演場館:容納 3 千人至萬人以下;中型展演場館:容納 1 千人至 3 千人;小型展演場館:容納千人以下。

資料來源:文策院《2023 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流行音樂、廣播、播客》,2025 年 5 月。

B. 中國大陸流行音樂產業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佈的《2025 年全國演出市場簡報》資料顯示,2025 全年,全國營業性演出場次達 64.04 萬場,同比增長 6.58%;演出票房收入人民幣 616.55 億元,同比增長 6.39%;觀眾人數 1.94 億人次,同比增長 4.22%。其中 5,000 人以上大型演出達到 3,000 場,票房收入達人民幣 324.48 億元,觀眾人數 4,338.58 萬人次。

演唱會、音樂節等大型演出已成為地方文旅消費的強勁引擎,不斷釋放消費乘數效應,根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資料獲取與調研測算,大型演出對其他消費的平均帶動係數為 1:6.85,2025 年全國 5000 人以上大型營業性演出直接帶動票房收入之外的交通、住宿、餐飲、旅遊、購物消費超過 2200 億元,「演出」已經突破舞臺藝術的單一意義,而逐步成為城市文化符號與消費熱點。

隨著中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以及文化娛樂活動的同步恢復,中國各地各地政府發現「演藝+旅遊」的文旅資源組合形式開始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進而推動了線下現場演出的發展;根據《騰訊娛樂白皮書 2025》資料顯示,2025 年音樂節活動持續走出一線城市,在三、四線城市數量有明顯上漲,但五線城市及以下由於演出市場觀眾有限,音樂節舉辦數量則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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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各线城市音乐节举办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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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騰訊娛樂白皮書 2025,2026 年 1 月。

C.全球流行音樂產業

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發布《Global Music Report 2026》顯示 2025 年音樂產業的經濟狀況,全球錄製音樂市場 2025 年的收入增長 6.4%,首次突破 300 億美元關卡達到 317 億美元;串流媒體的全球影響力持續擴大,首次突破 220 億美元。

另受全球最大實體市場日本恢復成長以及全球其他幾個市場表現強勁的推動,實體收入從 2024 年的下降中反彈,除了作為一種聆聽形式之外,實體產品還為超級粉絲提供了表達其粉絲熱情的有形手段。

【全球錄製音樂產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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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Global Music Report 2026》,202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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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機械設備租賃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租賃業市場規模係隨國內經濟的發展而變動,國內經濟蓬勃發展,國內之商業性活動亦隨著興盛,其所需籌辦活動之設備租賃亦隨之受惠。綜觀近幾年,國內機械設備租賃業營運係維持穩定成長態勢,2024 至 2025 年受惠各類活動以及藝人演唱會增加而對舞台燈光、音響設備之需求強勁,使得機械設備租賃產業之營業額呈現逐年成長的趨勢。

項目別 機械設備租賃業
營業額(新台幣億元) 營業額年增率
2021 年 403 1.00%
2022 年 476 18.11 %
2023 年 447 -6.09 %
2024 年 470 5.14 %
2025 年 522 11.06%

資料來源:經濟部資料統計處。

  1.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本公司主要提供之服務涵蓋節目內容發想、企劃與執行、視覺及舞台設計、燈光設計、音響規劃、硬體器材租賃、活動工程統籌等,故本公司主要於流行音樂產業鏈之現場演出之製作方,進一步分析其上下游,所屬產業主要係由上游相關舞台、吊點結構、電力、燈光、視訊、音響、樂器等設備租用及工程服務相關供應商,進行設計、整合及製作,服務對象以唱片公司、電視台、娛樂製作公司、演藝活動公司為主要客群,由於本公司為軟硬體資源整合型服務公司,服務範圍可延伸涵蓋,故於所屬產業之供應鏈處於上游及中游位置。

【上、中、下游關聯圖】

上游
- 工程(燈光、音響、視訊、結構、樂器及棚內工程)

中游
- 技術(工程統籌、技術總監及技術監工)
- 設計(燈光、音響、視覺、舞台及平面)
- 整合(創意、技術及硬體)
- 製作(演唱會導演、腳本及節目規劃設計)

下游
- 活動策展單位
- 音樂製作公司 / 演藝經紀公司
- 企業組織 / 公家機關 / 非營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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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發展趨勢

A.數位科技推陳出新,極力吸引觀眾目光

隨著演唱會體驗經濟來臨,演唱會之內容表演提供給觀眾感受刺激震盪已成為各演唱會表演極力追求之目標,致演唱會表演對於科技之應用趨之若鷺,不斷推陳出新,極力吸引觀眾目光。除了經典歌曲,現在演唱會已可以做到表演者從天而降、LED圖案變化萬千、浮空投影如假似真,讓觀眾視聽享受更上層樓。以五月天「人生無限公司」演唱會為例,運用總數高達2,400片的LED變化出超過30種舞台造型並延伸兩邊舞台效果,及首次運用演唱會中「地面LED」舞台技術。另在5G及虛擬實境的技術不斷創新亦也開始應用在各項展演活動中,如2021台北最High新年城跨年晚會,推出「即時自由視點」、「AR擴增實境」、「百人連線同台合演」等技術;而「林俊傑《聖所FINALE》線上演唱會」和「五月天陪你跨年演唱會-線上特別版」則上採用XR延展實境技術突破三維空間,虛實交錯,科幻感十足;2022年度聯手工研院打造全台首座結合5G專網和XR虛擬攝影棚的場地拍攝服務的「LED次世代虛擬攝影棚」,另「2021秋天藝術節-兩廳院製作《神不在的小鎮》」則是結合網路直播與沈浸式體驗及電玩虛擬實境的新型態展演。2023年的5525五月天《回到那一天》25週年巡迴演唱會,運用15,640片16K特殊規格顯示屏組成360度環繞三維曲面的巨大球體LED,打造3D裸視效果,提供逼真且華麗的視覺饗宴。

B.網際網路的盛行,推升線上演唱會

對音樂產業來說,網際網路已終結音樂產業之唱片時代,並促成線上音樂之發展,藝人之營收方式亦從發行唱片轉為演出為主,如演唱會、歌友會、見面會等。近幾年,在網際網路思維之衝擊下,演唱會又有了一個新面孔:「O2O」,即線上與線下結合,讓演唱會在網際網路或電視上同步直播,且OTT服務(Over-the-top)逐漸盛行,人們能夠「隨選隨看」喜愛的影視內容,更是讓線上演唱會有良好的管道。但現場演唱會本質上是一種置身於同好中、可以面對面交流之現場體驗,且Live最吸引人的地方,每一次現場感受都不一樣下,因此線上演唱會為音樂產業多元發展的選項,而非取代現場演唱會。

線上演唱會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下有突破性的發展,全世界藝人紛紛推出Live house直播的演出,彌補了樂迷不能線下看演出的遺憾,滿足對專業音樂現場消費者的強烈需求,加上5G及虛擬實境的技術不斷推出,克服過往很多因技術性無法有現場臨場感的問題,已可靠直播技術就能將歌手的歌聲、Live影像及千變萬化的場景,傳到粉絲的螢幕或VR/AR裝置中,這是疫情之下的智慧娛樂新風貌,不出門也能持續追星,而且可以享受前所未有的體驗。惟其商業模式仍在隨趨勢發展而改變,還得要完善直播錄像設備、互動平台感受,播放視角、培養觀眾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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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習慣、收費機制等,需要時間多方嘗試及調整。現已有像是南韓 SM 娛樂的付費線上演唱會平台「Beyond LIVE」及騰訊音樂的全景音樂現場演出品牌「TME LIVE」等品牌發展中,未來也極大可能開創具有想像力之虛擬實體雙軌並行及互補的商業模式,透過互動設計讓線上活動不再只是單方面的觀看行為,打破網路的隔閡,甚至營造沉浸式臨場感來「打破第四道牆」,創造線上活動專屬的互動體驗,激發觀眾的喜好帶動其他線下演唱會、商品的銷售。目前雖然科技進步,但對於線上演唱會而言仍有許多無法被科技解決的問題,例如如何與串流平台音樂區隔、線下現場氛圍體感、如何防範盜播盜錄等問題。

C. 人工智慧 AI 的發展逐步影響音樂創作及演出產業

隨著人工智慧(AI)技術的不斷進步,展演產業正迎來革命性的變革,根據德國與法國音樂著作權集管團體 GEMA 與 SACEM 於 2024 年 2 月發布〈AI 與音樂〉產業報告,生成式 AI 已可運用在音樂產業的上、中、下游,其會員中已有 35% 為 AI 使用者,且超過五成之 35 歲以下會員正在日常工作中使用 AI,超過五成的會員認為,詞曲創作/創意發想、錄音/混音/母帶後製、行銷/宣傳將會是 AI 科技最有機會用於音樂產業發展的產業鏈,惟上述透過生成式 AI 產出的成果是建立在大量未經授權的版權內容被用於 AI 模型的訓練,因此歐洲作曲家聯盟(ECSA)2024 所發布的政策宣言中,也再次強調詞曲作者需對於資料探勘有知情同意權、確保訓練生成式 AI 模型的透明度與有效且可行的 AI 分潤機制等,對於 AI 在音樂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另對產業下遊如演出製作團隊而言,AI 可以透過機器學習分析歷史演出數據、演出歌單、演出風格等,自動生成最佳的燈光、音響、視訊、特效、舞台等設計,自動調整舞台配置,減少人工設計的時間與成本,未來演出將變更科技化為產業帶來全新商機。

(2)競爭情形

A. 國內演唱會製作團隊競爭

臺灣歌手唱遍華人市場,帶動演唱會產業發展,目前國內有必應創造、源活娛樂、天空藍、巨砲娛樂等 4 大演唱會製作公司。其中(1)必應創造以樂團五月天之巡迴演唱會打出知名度,合作對象包括李宗盛、林俊傑、田馥甄 Hebe 等;(2)源活娛樂自 2003 年起開始製作大型演唱會,合作對象包括張惠妹、江蕙、王力宏、范瑋琪等知名歌手;(3)天空藍則為參與魔岩、滾石一系列演唱會製作,到最後自己成立一個四人工作室「天空藍」,其合作對象兄弟本色、陳綺貞、蔡健雅、光良等為主;另(4)巨砲娛樂以周杰倫為主要對象。

各製作團隊呈現演唱會表演之內容各自有各自風格,藝人在舉辦演唱會合作之製作團隊非一成不變,端視藝人及其經紀唱片公司對其演唱會之想法而定。

本公司展演事業群下有多個製作部門,各個製作部門發展自有風格並且皆可獨立承接活動,就必應創造本身已經可以提供藝人或其經紀唱片公司多種獨特選擇,故公司原有客戶群的下一個選擇仍留在必應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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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能性高,增加黏著度,且本公司業務已向上拓展能夠提供演唱會主辦及公關行銷整合業務,因此透過多元的風格及多元的服務,再藉由良好口碑及引薦,進一步有利新客戶的開發。

B. 設備租賃競爭

本公司設備租賃係以燈光、音響、視訊、結構及樂器類為主。其中國內燈光設備租賃競爭者以台灣藝能工程公司為主;音響設備租賃競爭者以穩立舞台音響公司、瑞揚專業音響公司為主;視訊設備則以成陽傳播公司為主;結構設備以星船音響公司為主;另樂器設備以九太音響工程公司為主。

以上各設備租賃公司係有各自主要類別之設備租賃,如台灣藝能工程公司以燈光設備為主;而本公司之設備租賃則包含燈光、音響、視訊、結構及樂器五大類設備,且本公司之人力配置、人員專業度及設備完整度皆領先各家設備租賃公司,故在實際運作上,本公司與其他各設備租賃公司彼此係屬競爭關係,又屬合作關係。

本公司作為臺灣唯一的軟硬體資源整合型服務公司,在空間視覺設計、軟體演出製作、硬體技術與工程等專業領域各自扎根十年有餘,不僅累積深厚,一條龍全程自製的優勢,為預算做出最適當的分配,把時間和空間留給創意,搭配硬體設備租賃優勢,將在每一個活動細節裡極致發揮。

(三)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演唱會製作之研發主要為其節目設計一腳本,此腳本為一場活動的心電圖,每一段節目的情緒起伏及概念主軸,都經過製作團隊的巧妙設計,加入各單位的媒材,如音樂、視覺影像等,讓節目的核心概念與氛圍更能立體化呈現在觀眾眼前。

本公司演唱會製作節目規劃設計包含許多部分:A. 演唱會節目製作方向,清楚定義節目主軸及腳本,傳遞給各單位節目歌單、舞蹈、道具、樂隊、視覺、音樂、特殊技術等;B. 演唱會視覺規劃,涵蓋有形的動態圖像規劃至無形的觸覺、嗅覺等感官情緒都是設計的範圍,透過完整的設計,將活動的概念主軸、視覺資訊、深層的意義與精神情感有效傳達給每一位觀眾;C. 舞台空間設計,讓觀眾從設計中感受到活動的目的與想要傳達的訊息,並且將之轉換為實體的造型與符號,好讓接收端的觀眾們,產生心理、生理上的深層溝通與互動;D. 歌曲動態視覺設計製作,搭配音樂所設計製作出來的短篇影像或是一系列的影片,讓觀眾融入歌曲意境;E. 平面設計,以二度空間的視覺設計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根據藝人的需求與目的,透過文字、圖形、顏色或符號,創造具有不同含義的圖像來傳達想呈現的概念及訊息。

本公司亦投入了解國內外軟硬體器材、5G、AI及AR之發展應用,求新求變的運用在演唱會或各項展演活動當中上,以提升演唱會整體呈現的創意和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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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業務項目為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之製作創意發想及設備出租,並無專責之研究發展之人員。本公司及子公司所營業務之研發主要為製作端之創意發想、視覺資訊之設計及舞台空間之規劃,並研究市場上各項新型技術如何應用在展演活動。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活動規畫主要由展演事業群下之製作人員、視覺設計人員、空間設計人員、平面設計人員、燈光設計人員及音響設計人員進行各活動相關研發工作,故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研發費用主要係該部門之薪資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
115年3月31日 |
| --- | --- | --- |
| 研發費用(註) | 65,653 | 17,446 |
| 合併營收淨額 | 4,372,964 | 771,910 |
| 佔合併營收淨額比率 | 1.50% | 2.26% |

註:研發支出帳列營業成本及研發費用項下。

3.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年度 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
114年度 五月天 5525「回到那一天」25週年巡迴演唱會、2025 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2025 Just Love It!一路向東》公益演唱會、林
俊傑「JJ20 世界巡迴演唱會」、劉若英「飛行日」巡迴演唱會、
YOASOBI ASIA TOUR 2024-2025 “超現実 cho-genjitsu” LIVE
IN BANGKOK & TAIPEI、Maroon 5 Asia 2025 - Kaohsiung、
Kylie Minogue: Tension Tour 2025 - Kaohsiung、周深演唱會
9.29Hz 巡迴演唱會、麋先生 MIXER〈馬戲團運動 CircUs〉世界
巡迴演唱會、2025 大港開唱、孫燕姿《就在日落以後》巡迴演
唱會、李榮浩「黑馬」世界巡迴演唱會、陶喆「Soul Power II」
世界巡迴演唱會、告五人新世界巡迴演唱會「宇宙超有趣」2025
世運極限版、李宗盛「有歌之年」巡迴演唱會、2025 雙北世界
壯年運動會開閉幕、王源「宇宙超級無敵大狂歡」巡迴演唱會、
周深「深深的」巡迴演唱會、張親穎「追」巡迴演唱會、李宇春
「皇后與夢想」巡迴演唱會、BLACKPINK WORLD TOUR <
DEADLINE>2025 IN KAOHSIUNG、Disney Jr. 迪士尼兒童音
樂劇:一起來玩吧!、j-hope Tour 'HOPE ON THE STAGE' IN
TAIPEI 、avantgardey Asia Tour 2025 台北站、F♦FOREVER
恆星之城 巡迴演唱會、NCT DREAM TOUR <THE DREAM
SHOW 4 : DREAM THE FUTURE> in TAIPEI、114 年金音創作
獎頒獎典禮暨亞洲音樂大賞活動、Atarayo" 夢語り Yume-gatari」
TOUR 2025 in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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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
115 年截至年報刊印日 五月天 5525「回到那一天」25 週年巡迴演唱會、2026 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F♦FOREVER 恆星之城 巡迴演唱會、A-Lin 黃麗玲《歌跡 Journey》巡迴演唱會、劉若英「飛行日」巡迴演唱會、孫燕姿《就在日落以後》巡迴演唱會、陶喆「Soul Power II」世界巡迴演唱會、李宗盛「有歌之年」巡迴演唱會、王源「宇宙超級無敵大狂歡」巡迴演唱會、周深「深深的」巡迴演唱會、張靚穎「追」巡迴演唱會、李宇春「皇后與夢想」巡迴演唱會、G.E.M. 鄧紫棋 I AM GLORIA 世界巡迴演唱會台北大巨蛋、農先生 MIXER〈馬戲團運動 CircUs〉世界巡迴演唱會、曹格「打開耳朵聽我說」巡迴演唱會、Novelbright ASIA TOUR「Winding Road」 in Kaohsiung、i-dle WORLD TOUR [Syncopation] IN TAIPEI、TREASURE TOUR [PULSE ON] IN TAIPEI、ONE OK ROCK DETOX Asia Tour 2026 in Taipei Dome。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1. 短期業務計畫

(1) 拓展並提升商業企劃型客源的比重,並積極孵化原創 IP 及場館營運等業務,並投入戲劇 IP 市場籌拍演唱會產業職人劇,進而縱橫交織發展本公司服務領域之廣度及深度。

(2) 以主辦方身份,運用 B'IN LIVE 自身 Know-How 創造議題開發活動,以創造 B'IN LIVE 品牌及收入,亦鎖定各種量能的演出場地積極洽談場館營運的可能性,讓主辦業務能全方位整合場地運用,為公司業績創造最大利益、締造穩健多元的營運績效。

(3) 因應 AI 技術對於展演商業模式的改變,運用現場活動豐富的經驗,關注線上體驗活動商業模式之變化,拓展線上活動市場並提供服務。

  1.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1) 救培、延攬中國大陸人才,壯大當地 B'IN LIVE 製作設計創意發想人員,期可獨立承接當地藝人或活動之製作執行設計,希冀由貼近當地人之語言中,創造更能感動觀眾之演出活動氛圍。

(2) 發展中國大陸及日本演出市場,移轉演唱會經驗至商業型演出,並積極擴張中國大陸及日本藝人版圖。

(3) 擴大「一條龍」服務範圍,尋找潛在整合標的之公司,並審慎評估整合效益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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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地區別 | 113年度 |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銷售淨額 | % | 銷售淨額 | % |
| 內銷 | 1,236,180 | 39.29 | 1,134,766 | 25.95 |
| 外銷 | 1,909,967 | 60.71 | 3,238,198 | 74.05 |
| 合計 | 3,146,147 | 100.00 | 4,372,964 | 100.00 |

2.市場佔有率

由於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之製作創意發想及設備出租,該產業市場佔有率並無客觀公正權威之第三方統計發表,故尚難以計算。

依據文化部《2024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之統計資料中顯示,2024年度流行音樂產業範疇中屬支援服務性質之舞台燈光、音響設備出租之產值約16.6億元,屬於流行音樂表演活動籌辦、監製與經紀之產值約29.7億元,惟其產業之資料之營業額係以財政統計資料為準,廠商之產業類別歸屬為個別廠商申報稅務時自行決定,未經廠商實際營業項目進行校正,統計解讀上有其侖限性,且由於當前跨域經營商業型態盛行,部分業者認為其主要經營項目並非流行音樂產業而選擇申報其他稅務產業,故其統計數可能呈現低估之情形。因此,該產業市場佔有率目前仍難以計算。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本公司及子公司為軟硬體資源整合型公司,演出服務提供完整,過去豐富活動製作經驗及屢創獨特演出,除了繼續延伸核心技術規劃發展屬於自己的原創長壽型智慧財產(IP,Intellectual Property)外,並往上拓展展演主辦及公關行銷整合及場館運營等業務,隨著體驗經濟時代來臨,在未來市場成長性可期情形下,有利於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服務之持續發展性。

4.競爭利基

(1)優質的品牌形象及豐富的活動製作經驗

本公司及子公司團隊統合累積近十年來之經驗值大成,承接超過千場以上之演出活動,以近兩年為例,每年參與900場以上演唱會及眾多演出活動等現場工作,不但獲得各唱片公司及廠商之讚賞,也得到演出藝人之信賴與好評,更為華語樂壇創造許多經典之巡迴演唱會,如五月天、田馥甄、任賢齊、劉若英及李宗盛等世界巡迴演唱會,並創下將臺灣原創製作之演唱會推向北京鳥巢,締造10萬人場地演出之輝煌紀錄。

目前臺灣流行音樂為華語流行樂壇發展指標,更是華語流行音樂潮流之領先者,演唱會消費以藝人導向為主,其中臺灣歌手的占比高,有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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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演唱會製作公司,而音樂公司緊密結合演唱會製作公司也成趨勢,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各大音樂公司相互成就各項演出表演,屢創佳績。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僅製作演唱會,金視獎、金音獎、KKBOX數位音樂風雲榜等頒獎典禮、超犀利趴、國民體育日體育表演會、台北最High新年城跨年晚會、音樂祭、電視節目、職業籃球聯賽、企業銀行尾牙晚會等執行,皆能跨足打造,因而奠定全方位活動製作公司的領先地位。

(2)專業的經營管理團隊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由四家演唱會幕後團隊聯合組成,在空間視覺設計、軟體演出製作、硬體技術與工程等專業領域各自扎根十年有餘,不僅累積深厚,一條龍全程自製的優勢,為預算做出最適當的分配,把時間和空間留給創意,並在每一個細節裡極致發揮。

(3)獨特經營模式,提供主辦單位多樣選擇

本公司及子公司為臺灣唯一軟硬體資源整合型服務公司,除了可單獨提供活動最初始之製作創意發想節目的規畫服務、舞台空間設計服務、視覺設計服務、硬體技術統籌服務、硬體設備租賃服務等,亦可同時提供活動所需之所有服務,在一條龍的服務下,對於客戶的希望及要求是否可行,即可在初始的創意設計階段即由公司團隊的溝通及配合下,達成客戶之目標。另本公司及子公司亦由專人專門了解國內外軟硬體器材,求新求變的運用在演唱會上,以提升演唱會整體呈現之創意及品質。本公司及子公司亦往上跨足展演主辦及公關行銷整合業務,以拓展公司「一條龍」服務範圍。

(4)垂直整合優勢,開拓IP及主辦營運商機

本公司及子公司經營前端節目製作、舞台設計以及後端設備技術及舞台搭建工程,係臺灣第一個把流行音樂演唱會做到完整編制、完整結構、產業化發展之公司,其得以確保主辦方得到最佳演出效果,並透過提供軟體服務,帶入硬體統包承攬或相關技術服務,亦可確保演出品質,更創造綜效,持續吸引海內外更多內容方前來合作,藉由創意設計及硬體設備之交互配合產生之火花。未來計畫跨足戲劇IP市場籌拍演唱會產業職人劇,並積極拓展營運觸角擴展主辦業務,亦鎖定各種量能的演出場地積極洽談場館營運的可能性,讓主辦業務能全方位整合場地運用,為公司業績創造最大利益、締造穩健多元的營運績效。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有利因素

A.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未來仍具成長空間

臺灣流行音樂為華語流行樂壇發展指標,更是華語流行音樂潮流之領先者,由於流行音樂所展現的不只是音樂之創意與發行,亦展現了臺灣相較於其他國家之優勢生活型態與文化力,加上政府亦積極推動及補助文化創意產業,將更推升流行音樂產業之發展。尤其疫後現場音樂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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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持續發燒,疫情期間被壓抑的消費需求解放,民眾更加重視參與如演唱會或音樂節等休閒時光,且認為現場音樂活動帶給他們的意義遠遠超越體育賽事、戲劇、電影、動漫或飲食節慶等其他類型的現場活動,逐漸養成參與演唱會或音樂節的習慣,甚至隨著疫後防疫政策鬆綁,全球消費者在各國國境之間的旅行往返恢復熱絡,音樂旅遊經濟的確開始成為全球共通促進經濟發展的方式之一。

B.政府政策支持文創產業發展

隨著全球化之浪潮,附加我國經濟發展上面臨轉型階段,我國政府透過各政策加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2014年起推動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舉凡開始投入流行音樂輔助教材,並於民國2015年及2016年開始在各國小及國高中執行,從小扎根,培育流行音樂之興趣,此外,各大學亦紛紛開始設流行音樂相關課程,引進業界資源,培養流行音樂幕前和幕後人才,包括樂團製作、音樂製作與創作、專業行銷、錄音、燈光及版權等,2017年起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至今。而流行音樂產業是臺灣文創產業中最具文化輸出能量及華語市場競爭優勢,且根據文化部統計流行音樂產業是文創業少數逐年成長、且國際化的戰略產業,因此為創造「台流」,深化臺灣華語流行音樂中心領導地位,在環境整備面加速規劃打造臺灣南北兩座流行音樂推動引擎,於台北市南港區興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及高雄港碼頭設立「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則是分別在2020年及2021年陸續開始營運,分別可提供室內5,000席之表演空間;另政府亦於2019年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希望透過文策院中介組織的努力,架構出跨部會、跨領域、跨平台的協力合作機制,整合文化、科技及經濟的能量,催生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帶動產業投資與創新的動能,形塑臺灣的國家文化品牌;推動過程中其中一項重點即是培育文化內容相關產業之專業人才,因此成立文策學院(TAICCA SCHOOL),致力於扶植文化內容產業新創事業體、培育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關鍵人才、媒合國內外產製及通路資源,攜手文化內容事業體帶來跨域合作及內容變現機會。

政府在2010年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加強國發基金投資與獎勵補助辦法,目的在扶植國內文創產業發展與壯大,並從中培養藝文消費人口與需求,更在2023年修法發佈「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個人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所得額減除辦法」,有效提升為文化內容產業注入資金活水的機會;而金管會2014年發展金融挺文創,期望藉由金融機構的力量增加對文創產業放款,對市場注入資金活水,同時實施創櫃版提供業者更多募資機會,更積極開放群眾募資平台,使規模較小但充滿創意的專案可得到資金奧援,讓文化創意得以實現;金管會為鼓勵企業支持文化藝術活動並促進文化永續發展,2022年度修訂「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指出上市上櫃公司宜經由捐贈、贊助、投資、採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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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企業志願技術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續將資源挹注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以促進文化發展。

文化部「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獲行政院支持核定4年100億元、2024年30億元預算,全面性關照藝術、出版、文創、影視音、文化科技、文化外交等6大文化藝術面向,其中「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計畫,期盼透過支持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創造更多讓藝人盡情展露才華的舞台,打造新世代巨星,進軍國際市場。

文化部在2025年在花蓮建置流行音樂AI實驗基地,並由臺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在花蓮流行音樂AI實驗基地內,導入臺灣原生的AI創作工具,無論是素人或者專業音樂人,都能透過花蓮AI流行音樂實驗基地獲得創新音樂體驗。

立法院2026年4月完成《娛樂稅法》修正案三讀,確定大幅調整課稅範圍,未來包括電影、演唱會、戲劇、音樂演出及各類競技比賽等活動全面免徵娛樂稅,有助於把「演唱會與現場演出」從傳統娛樂消費,轉型成「文化與城市經濟產業」。

C.流行音樂市場國際化及多元化

在流行音樂市場上,臺灣部分唱片公司在亞洲、中國大陸等地均設有據點,其海外市場規模甚已超過國內市場,另在音樂人的努力堅持及政府輔導下,近年來音樂從業人員紛紛投入獨立音樂、本土音樂及族群母語歌曲之創作,這種趨勢與發展,更加豐富臺灣音樂創作之深度與多元特色。

(2)不利因素

A.高規演出市場漸成熟,專業人才荒待克服

隨著演唱會越來越多,新血不及補充,製作人才之缺乏,是演唱會製作業者普遍面臨之問題。基礎執行人員可透過訓練培養,但執行導演則需兼具創意跟執行力之人才嚴重缺乏,如日本設有音響專門學校,臺灣之教育體系卻缺少音樂產業之專業知能訓練,雖臺灣有燈光專業訓練,但多半提供劇場需求,與演唱會之需求相差甚遠。目前流行音樂產業僅能靠實務經驗傳授「師徒制」,好人才實在難免。

因應對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是臺灣第一個把流行音樂演唱會做到完整編制、完整結構、產業化發展的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多為初始四家幕後團隊公司之員工,在其原屬這行業較無保障、無工會、無保險等,本公司及子公司除了提供該有之福利外,本公司及子公司除積極開網羅同業優秀人才,並與學校建教合作,配合產學經驗以培育人才。

B.國內展演場地數量不足,更受限於法規箝制

如同臺灣流行音樂產業現況所述,臺灣展演場地的侖限,一直以來是許多舉辦演唱會展演公司共同之夢魘,且根據《台灣音樂展演產業之問題研究報告》中指出,不管展演場地位於商業區或住宅區,目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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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問題就是噪音,因為噪音之關係,容易引起社區之反感。根據 2008 年《台北市新興表演類藝術空間營運模式研究計畫》中提及,臺灣民眾對於聲音之包容性仍然不足,一般音樂展演活動雖以合法申請場地,但依然會遇到民眾投訴為噪音,而遭到警局或環保署開單,對於許多處於住宅區附近之音樂展演空間來說,是個很大之挑戰。

因應對策

關於臺灣展演場地不足之問題,政府單位已正視此問題,積極打造臺北及高雄兩座流行音樂中心分別在 2020 年及 2021 年開始運營,民間企業所設立的 LIVE HOUSE 展演場館 Zepp New Taipei 亦於 2020 年開幕營運,期待已久的台北大巨蛋更在 2024 年 12 月展開第一場售票演唱會演出,逐漸改善了臺灣流行音樂產業所面對場館不足之問題。接下來除了台北大巨蛋開始營運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亦尋求與民間企業配合之機會,打造可作為演唱會演出之場地。

C. 市場競爭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過去之市場地位與主要客戶往來關係,並不保證未來持續銷售及營收獲利的成長,市場之競爭永遠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努力提高其服務性價比與客戶滿意度,惟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競爭對手亦都致力於相同目標,故市場之競爭與消長永遠存在。

因應對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國內藝人或國外經紀商合作已久,且保持友好,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豐富之主辦經驗製造各項展演活動,深得表演方喜愛,以演唱會為例,本公司不吝於投入資源與預算,針對歌手策畫演唱會規模與表演,為歌手量身打造演出內容,可從華人矚目之小巨蛋到北京鳥巢,是藝人與表演方邁向第一線品牌的最佳夥伴與推手,可利用多年來成功之製作經驗爭取穩定案源,另加上本公司持續拓展服務範圍的能力,可保障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該產業之市占率,並吸引國內外更多合作機會。

D. 面臨公共衛生的威脅

近年來伊波拉、出血熱、中東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 (MERS) 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 等等五花八門的高致命性病毒與症狀出現,且都在人口密集地區突然間爆發性的傳染,已經是讓全球公衛體系與世衛組織措手不及的公共衛生大考驗,而 2020 年爆發的新型冠狀肺炎 (COVID-19) 疫情,更是少見的在全球爆發並前所未有重創了所有與人民互動有關之服務產業,包含旅遊業、航空業、餐飲住宿業及電影、流行音樂、戲劇、展演活動等文化產業,各類服務產業的龍頭公司紛紛不敵新冠肺炎疫情而致使營業收入減少,重大威脅各服務產業的生存與發展。COVID 疫情結束後來到 2026 年,1 月在印度發生「立百病毒」(Nipah Virus)零星聚集性疫情,4 月在荷蘭籍國際郵輪發生漢他病毒安地斯型(Andes virus)群聚感染,顯示持續存在公共衛生風險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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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對策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至今仍影響著全球,且不斷有變種病毒產生,大環境勢必要恢復到可以保障觀眾安全的程度,演唱會主辦方必須遵循演出當下之檢測、追蹤和治療的標準程序,才能使民眾安心參與大型演唱會。然而,後新冠時代的演唱會也可能與以往有所不同,體溫檢測、非接觸式點餐、廣設酒精消毒站等,可能會成為演唱會新常規,本公司將持續關注公衛需求來執行各項演出活動。另惟有本公司持續拓展服務範圍,積極孵化原創IP及演出主辦等業務,新增本公司營運線及獲利來源,亦關注並跟進線下展演活動商業模式的變化及發展,才能有充足能力超前部屬新型商業模式面對未來的挑戰。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統包演唱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製作策劃服務。本公司服務涵蓋節目內容發想、企劃與執行、視覺及舞台設計、燈光設計、音響規劃、硬體器材租賃、活動工程統籌等。其產製過程主要為從主題發想,尋找配合團隊,包括舞台設計、影像設計、樂團、音響、燈光等,是一個講究創意與效率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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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製作端:主要負責活動的節目企劃與執行。

從零開始蒐集各項演出的相關資訊:活動目的、核心價值、藝人定位、目標觀眾等,在確認活動主題後,依序編排歌單、節目腳本,勾勒整場演出的起承轉合,思考如何運用不同媒介讓觀眾在欣賞時產生情緒共鳴,慢慢拼湊出活動的藍圖,再將節目主軸與核心概念與各部門溝通,共同分工合作,一步步完成作品。

在活動現場,活動製作像是導演的另一對雙手及眼睛,協助現場指揮與場控並和各單位溝通協調,處理現場大小問題包括藝人走位、機關控制、上下道具、回報舞台上的狀況,以確保活動能順利進行,帶給觀眾一場感動的演出。

(2)舞台設計:主要負責舞台空間設計規畫。

舞台空間設計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讓觀眾從設計中感受到活動的目的與想要傳達的訊息,並且將之轉換為實體的造型與符號,好讓接收端的觀眾們,產生心理、生理上的深層溝通與互動。

(3)視覺設計:主要負責現場多媒體的視覺呈現。

演唱會視覺規劃涵蓋範圍與意義非常廣泛,從有形的動態圖像規畫至無形的觸覺、嗅覺等感官情緒都必須納入設計思考的範圍,透過完整的設計,可將活動的概念主軸、視覺資訊、深層的意義與精神情感有效傳達給每一位觀眾,並讓每位觀眾感動其中。

歌曲動態視覺設計製作,主要是從歌詞、歌意中截取意義並轉化為影像,以呼應歌曲內容與加強歌曲欲表達與呈現的效果而製作出作品。

平面設計則是以二度空間的視覺設計作為溝通和表現的方式。根據不同客戶的需求與目的,透過文字、圖形、顏色或符號,創造具有不同含義的圖像來傳達想呈現的概念及訊息。

(4)燈光設計:主要負責表演節目燈光設計執行、裝置空間燈光設計。

透過對歌曲與表演主題的解析,設計不同屬性的燈光呈現方式,不論是聚焦的情境刻畫或是全場域的氛圍渲染、氣氛帶動,都能讓觀眾沉浸於現場氣氛中,且熟悉各種燈具的特性,為客戶規劃出最適切的燈光設計。

(5)音響設計:主要負責現場聲音效果呈現。

明確了解導演與表演者想要達到的聲音效果,並配合場地設施與音場特性,規劃出最適合且完善的音響系統,帶給觀眾最舒適、最高規格的聽覺享受。

(6)硬體技術統籌:掌管整個演出專案當中,硬體工程案件的統籌跟整合。

A.工程統籌:

包括從節目場地的規劃與調整、表演舞台搭建及其細項、觀眾的人身安全以及事後的場地復原等。從主辦單位、表演者、製作單位以及觀眾的各種角度來全面性的綜觀全場,並掌控所有硬體工程進度。例如:演唱會的硬體工程統包,可依節目需求決定適合的硬體單位,配合演出協調性並做最完善安排,同時為客戶量身訂做符合預算及場地的硬體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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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技術總監:

現今不論任何大小之演出,皆利用大量的舞台演出系統以達到各式的舞台效果,任何大小系統利用都可能遇到難題與狀況。例如:升降機械的動作準確度、視訊訊號的延遲、音響系統的電流聲、甚至是通訊設備的低頻干擾等。這些專業問題皆須由技術總監來沙盤推演並提供解決方案,以確保節目品質及更重要的人身安全。

C. 舞台監督:

舞台監督為製作單位前期至現場的一雙眼睛。在一場演出所擔任的是協助技術總監,整理與紀錄所有演出的各項需求及流程,進而在現場確保所有內容一一達成;舞台監督負責各單位現場的協調與進度,從燈光系統、音響系統、舞台搭設到系統設置,為使整個節目演出效果可以完美呈現在每個觀眾的眼前。

(5) 硬體工程:主要負責提供現場之各式專業器材及將各式精密設備連結整合提供。

A. 燈光工程:

燈光係營造舞台氛圍、表達意念形象的重要媒介,藉由燈光的造景以突顯整場表演的中心主軸。燈光設計將活動主軸融入舞台設計概念,並將創意概念經由安裝、調整、檢測與安全評估,再配合現場需求將燈光器材與系統搭建到測試完畢,實際創造出專屬的表演環境,讓演出的情緒效果更能透過燈光傳達各種感動給現場的每一位觀眾。

B. 音響工程:

音響是聲音最直接的媒介,最直接地影響到整場演出的效果。在明確了解導演與表演者想要的聲音效果、演出上的需求以及場地設施與音場特性後,規劃出最適且完善的音響系統。除了給外場觀眾聽的聲音效果外,並設計提供舞台上藝人及表演者都需要的平衡及完整的監聽系統,讓表演者在演出過程當中可以非常安心,以求達到最好的現場效果。

C. 視訊工程:

視訊設備是演出中最直接具體的影像畫面傳達,也是讓觀眾最快速融入演出當中的一種無聲語言。當科技越來越先進,本公司愈重視整體的結合與呈現,視訊工程師須先與舞台設計師、視覺設計師、燈光設計師溝通,了解整場活動的主軸與目的,並給予適合的系統規劃,才能讓現場的演出更加完整豐富。

D. 結構工程:

不同舞台設計影響到燈光、音響、視訊等設備之空間與承重等架設限制,進而影響到設備展現之效果,而結構設備可以透過創意組裝出令人驚艷的空間展現,讓有限的活動空間有最大化的利用,滿足舞台設計師天馬行空之想像,創造出一場又一場獨特設計之舞台效果。

E. 樂器工程:

樂器工程負責現場各項樂器的維護和調整,也是讓現場演出能順利進行的關鍵角色。在演出現場,需要擔任與音響工程之間溝通的橋樑,協助雙方在「聲音呈現」上取得共識,並讓樂手與樂團事先熟悉器材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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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音色的調整,以便上台後能在最短時間內發出聲音。

F.棚內工程:

配合節目製作單位的需求,完成製作人所希望呈現出的節目細節及內容。本公司提供現場燈光的架設、音響控台的操作、視訊設備的配置,協助現場的製作人員、工程師以及導播,將最好最專業的觀賞畫面呈現給電視機前的觀眾。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因行業性質,未有生產實體產品,故無原料成本。

(四)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供應商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次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年第一季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供應商A 233,169 8.94 供應商A 374,669 10.53 供應商A 26,227 4.25
2 其他 2,375,399 91.06 其他 3,184,509 89.47 其他 591,478 95.75
進貨淨額 2,608,568 100.00 進貨淨額 3,559,178 100.00 進貨淨額 617,705 100.00

註:關聯企業。

增減變動原因:

因本公司及子公司114年大陸地區巡迴演唱會場次較113年度增加,致使與當地供應商A合作之金額增加。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佔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次 113年度 114年度 115年第一季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 與發行人之關係
1 客戶A 427,202 13.58 客戶A 590,734 13.51 客戶A 69,755 9.04
2 客戶B 360,261 11.45 客戶B 183,962 4.21 客戶B 16,753 2.17
3 其他 2,358,684 74.97 其他 3,598,268 82.28 其他 685,402 88.79
銷貨淨額 3,146,147 100.00 銷貨淨額 4,372,964 100.00 銷貨淨額 771,910 100.00

註:與本公司及子公司其重大影響投資者所屬相同集團之集團成員。

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客戶A在114年度藝人活動場次較113年度增加,客戶B在114年度藝人活動場次較113年度減少,致使客戶A及B之銷貨淨額變動。


三、從業員工資訊

單位:人;歲;年;%

年 度 113年度 114年度 當年度截至115年3月31日
員工人數 經 理 人 8 8 8
一 般 職 員 314 327 332
合 計 322 335 340
平均年歲 34.81 34.33 34.8
平均服務年資 4.47 5.00 5.05
學歷分佈比率 博 士
碩 士 4% 4% 4%
大 專 77% 75% 76%
高 中 17% 19% 18%
高 中 以 下 2% 2% 2%

四、環保支出資訊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遭受之損失(包括賠償及環境保護稽查結果違反環保法規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因污染環境違規罰款金額共為新臺幣4仟元,主係承攬活動現場因同仁亂丟煙蒂所致,已依規定改善並繳交相關罰緩,並請有關人員往後加強注意,前述相關罰緩金額甚微,並無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違反法規條文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內容
114.11.19 廢字第41-114-111770號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經檢查屬實,核有違反前項條文事項。 罰緩新臺幣4仟元。

五、勞資關係

(一)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員工福利措施,主要項目彙整如下:

本公司為保障員工之福利,依法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按規定提撥福利金,召開福利委員會議統籌辦理各項福利事宜,例如提供婚喪喜慶之補助、生日禮金、部門聚餐、員工旅遊等。為推動更完善的員工福利制度,本公司提供健康檢查、投保團體保險及海外差旅保險、員工子女托兒津貼補助、員工在職進修津貼補助、哺乳室、多樣化雜誌、員工旅遊、中秋及端午禮金等員工福利措施。

  1. 員工進修、訓練狀況

本公司以人為本,重視人才培育,依部門需要安排員工內部上課及不定期外派訓練,在個人成長與公司發展之宗旨下,規劃全方位之教育訓練,提供員工完整之教育訓練體系;另為便於全體員工不限時間、地點都能便捷汲取新知,於114年導入數位學習平台。

  1.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每月提撥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 6% 至勞工退休金帳戶,並依退休金條例及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據以辦理退休事宜。

  1. 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勞資雙方並依照服務契約書、工作規則及各項管理規章辦理,內容明訂員工權利義務及福利項目,以維護員工權益。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勞資關係和諧,積極建立雙向及開放之溝通方式,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114年度尚無重大勞資糾紛及相關損失之情事發生。

(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 (包括勞工檢查結果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應列明處分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條文、違反法規內容、處分內容),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主管機關派員實施勞動檢查時,發現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項,遭主管機關裁罰共為新臺幣100仟元,本公司除依規定繳交相關罰緩外,亦請相關負責單位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確實改善。

處分日期 處分字號 違反法規條文 違反法規內容 處分內容
114.01.07 桃園市政府府勞檢字第1140005670號 職業安全衛生法
法第6條第1項 經檢查屬實,
核有違反前項
條文事項。 罰緩新臺幣100仟元。

六、資通安全管理

(一) 敘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資通安全政策、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等:

  1.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設有資訊安全管理組,依據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執行各項資訊管理制度,維護重要資訊系統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以確保資訊系統及網路設備等安全穩定運行;每年會計師進行資訊作業查核,若發現缺失,會要求改善措施並追蹤改善結果,以降低內部資通安全風險。

  1. 資通安全政策

本公司依資訊資產機密等級,執行適當之存取授權與保護措施;系統定時自動進行資料備份且針對重要系統定期進行災害復原演練,確保災害發生時,公司營運業務持續運作之能力。

  1. 資通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本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資通安全體系,透過訂定《資通安全政策》確保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並成立專責「資訊安全管理小組」,每年召開一次資安會議進行風險評估與管理,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資通安全執行情形並落實各項管制措施。在具體管理方案與管制措施上,公司針對實體環境與設備安全落實嚴格控管,諸如機房、作業電腦、行動裝置、門禁、網路管制、人員存取權限控管,每天系統資料異地備份;針對機密資訊傳遞加密、即時更新防毒軟體版本、定期弱掃/系統/資安事件演練、定期清查閱置/特權帳號...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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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在內網進行資安宣導、社交工程演練,資安專責主管與員工每年均完成教育訓練,並透過定期資安稽核機制檢討改善,全面落實資通安全管理方案並確保制度運作之有效性。

本公司依循《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持續強化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的管理體系,資安專員於2023年取得ISO/IEC 27001:2022資訊安全管理系統主導稽核員資格,具備主導資安管理系統設計與實施的能力,協助公司識別與控制資安風險,符合國際規範,並提升內部管理效率,減少資料洩漏、駭客攻擊等威脅的風險;另於2025年4月進一步取得ISO/IEC 27701:2019隱私資訊管理主導稽核員資格,結合ISO 27701的隱私保護框架,公司可在符合全球隱私法規(如GDPR等)的基礎上,完善個人資料的保護與管理,降低資料外洩與因違規產生的罰款風險,進一步強化公司在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領域的競爭力。此外,本公司積極參與資安聯防體系,透過國際標準與外部協作,完善個人資料保護並強化資安防禦競爭力。

本公司已於114年11月13日向董事會報告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民國114年度執行情形:

投入資源 執行情形
資安編列項目 弱點掃描:1次
系統還原演練:1次
社交工程演練:1次
資安宣導次數 社交工程宣導:1次
軟體使用宣導:1次
資安設備採購 防毒軟體雲端版200U建置
防火墻軟硬體保固延長一年
資安演練次數 資料庫還原演練:1次
台電停電演練:1次
資訊資產盤點與風險評估:1次
資安人員訓練 資安人員:18小時
資安主管:3小時
加入資安聯防組織 TWCERT/CC 臺灣資通安全研究與教學中心
TWNIC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二)列明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而遭受損失。

七、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迄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條款
房屋租賃 凱基人壽保險(股)公司 114/10/01~115/09/30 辦公室租賃 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 佳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2/07/16~114/12/31 汐止倉庫租賃 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 川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06/08/15~117/02/29 辦公室及倉庫租賃 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 雍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13/01/14~116/01/13 汐止倉庫租賃 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 丞傑股份有限公司 114/11/01~120/10/31 嘉義倉庫租賃 房屋租賃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 年度 114 年度 增減變動
金額 百分比%
流動資產 1,555,411 1,911,498 356,087 22.8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06,481 1,377,594 1,071,113 349.49
無形資產 1,927 6,008 4,081 211.78
其他資產 102,949 316,276 213,327 207.22
資產總額 1,966,768 3,611,376 1,644,608 83.62
流動負債 918,655 1,248,611 329,956 35.92
非流動負債 45,898 468,624 422,726 921.01
負債總額 964,553 1,717,235 752,682 78.03
股本 489,724 579,724 90,000 18.38
資本公積 148,352 671,020 522,668 352.32
保留盈餘 370,072 642,021 271,949 73.49
其他權益 (7,378) (1,095) 6,283 (85.16)
非控制權益 1,445 2,471 1,026 71.00
權益總額 1,002,215 1,894,141 891,926 89.00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差異金額達 10,000 仟元且變動比例達 20%者):
(1)流動資產:主係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主係本期取得不動產所致。
(3)其他資產:主係本期預付設備款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流動負債:主係本年度應付票據及帳款及其他應付款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5)非流動負債:主係本年度取得不動產辦理銀行長期擔保借款所致。
(6)股本及資本公積:主係本年度辦理現金增資所致。
(7)保留盈餘:主係本年度提列盈餘公積及未分配盈餘增加所致。
  • 86 -

二、財務績效

(一)最近二年度財務績效比較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3 年度 114 年度 增減變動
金額 百分比%
營業收入 3,146,147 4,372,964 1,226,817 38.99
營業成本 2,608,568 3,559,178 950,610 36.44
營業毛利 537,579 813,786 276,207 51.38
營業費用 224,166 248,815 24,649 11.00
營業淨利 313,413 564,971 251,558 80.2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39,423 74,597 35,174 89.22
稅前淨利 352,836 639,568 286,732 81.26
所得稅費用 67,921 127,521 59,600 87.75
本期淨利 284,915 512,047 227,132 79.72
其他綜合損益 5,214 1,784 (3,430) (65.7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90,129 513,831 223,702 77.10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差異金額達 10,000 仟元且變動比例達 20%者):
(1)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營業淨利、稅前淨利、所得稅費用、本期淨利、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主係本年度各項展演活動較去年度增加所致。
(2)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主係本年度認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份額較去年度增加所致。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產業環境及市場未來供需狀況,並參酌業務發展及近期營運概況等相關資訊做為評估基礎,預期未來一年度業績應得以維持穩定。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年度(114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項目 | 113年度 | 114年度 | 增(減)比例%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675,572 | 598,301 | (11.44)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6,692) | (1,340,796) | (1,049.0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81,120) | 801,036 | (542.27)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
(1)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增加:主係本期取得不動產所致。
(2)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減少:主係本年度辦理現金增資及銀行長期擔保借款所致。 | | | |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不適用。

  • 87 -

(三)未來一年(116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
現金餘額
(1)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2) | 預計全年現金流出(入)量
(3) |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1)+(2)-(3)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投資計劃 | 融資計劃 |
| 1,150,197 | 755,188 | 696,217 | 1,209,168 | — | — |
| 1.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A.營業活動:本年度預計營業收入增加,營業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入。
B.投資活動:預計購置設備、不動產裝修,致預計投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
C.籌資活動:預計發放股利及銀行長期抵押擔保貸款還款,致預計籌資活動產生淨現金流出。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不適用。 | | |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為因應營運規模持續擴增,並提供員工良好之工作環境並優化企業整體營運管理效能,進而達到長期永續經營之目的,故於114年度購置自用辦公大樓合計新臺幣1,076,392仟元,資金來源主要為辦理現金增資及銀行借款,由於公司營運狀況良好,來自營業活動之現金流入穩定,故對公司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公司依循主管機關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作為本公司進行轉投資事業之依據,以掌握相關之業務與財務狀況;另本公司為提升對轉投資公司之監督管理,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針對其經營管理、業務及財務資訊之監理等制定相關規範,使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得以發揮最大效用;114年度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轉投資利益為新台幣52,130仟元,主係各轉投資公司順利執行專案活動所致,本公司將視營運狀況且持續評估未來投資計畫,以取得營運效率,並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辦理。

六、風險事項分析評估

(一)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利息費用 1,914 5,324
營業利益(損失) 313,413 564,971
利息費用佔營業利益比率 0.61% 0.94%

資料來源:本公司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及子公司利息費用主要來自銀行借款新台幣3,999仟元及因採用IFRS16「租賃」而產生之利息費用新台幣1,325仟元。受利率變動影響僅有銀行借款部分,市場利率在民國114年度呈現升息趨勢。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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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及114年度因銀行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佔營業利益比率分別為0.01%及0.07%,雖114年度因辦理銀行長期擔保借款致使借款利息費用增加,但因金額且比重皆不高,故利率變動對於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面及損益面尚不致有重大影響。

(2)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持續與銀行維持良好關係並密切聯繫,掌握利率變動等相關資訊以研判未來利率走勢,且隨時觀察金融市場利率變化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之影響,以期隨時採取變通措施,調整閒置資金部位,以降低利息支出,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穩健、債信良好,資金規劃以保守穩健為原則,預計利率變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損益尚不致有重大影響。

2.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兌換利益(損失) 5,944 (7,836)
營業收入淨額 3,146,147 4,372,964
營業利益(損失) 313,413 564,971
兌換利益(損失)佔營業收入淨額比率 0.19% (0.18%)
兌換利益(損失)佔營業利益(損失)比率 1.90% (1.39%)

資料來源:本公司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

公司銷售客戶主係多以新台幣計價且並未從事任何投機及套利之外匯操作。本公司113年度及114年度兌換利益(損失)金額及比重皆不重大,故匯率變動對本公司影響不大。

(2)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將與金融機構保持密切關係,持續觀察匯率變動情形,充分掌握國際間匯率走勢及變化訊息,以隨時就匯率波動決定外幣兌換時機,管理外幣資產及負債,以規避匯率風險。

3.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在政府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及保持物價平穩之政策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營運及損益未受到通貨膨脹之影響。

(2)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隨時注意市場價格波動,並將與客戶及供應商維持良好關係,以適當調整銷售策略,以降低因通貨膨脹及整體消費趨勢變動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

(二)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一向秉持專注本業及務實原則經營事業,財務政策以穩健保守為原則,並無從事高風險、高槓桿之投資業務。本公司已訂定「資金貸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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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作業辦法,作為本公司從事相關行為之遵循依據。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無進行為他人背書保證、高風險、高槓桿投資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事。

(三)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1. 未來研發計畫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業務項目為演唱會、晚會、頒獎典禮、商業展覽、企業尾牙、商業演出等活動之製作創意發想及設備出租,並無專責之研究發展部門及人員。本公司及子公司所營業務之研發主要為製作端之創意發想、視覺資訊之設計及舞台空間之規劃,並研究市場上各項新型技術如何應用在展演活動,故本公司擬具未來的研發計畫將持續挖掘及培訓製作創意發想、視覺資訊設計及舞台空間設計等人員,並製作更多具創意內容及令人驚艷之演唱會及活動。

2. 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預計持續投入挖掘及培訓製作創意發想、視覺資訊設計及舞台空間設計相關人員之薪資費用計 70,000 仟元,持續創作更優質之演唱會及活動,以維持本公司之競爭優勢。

(四)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營運均遵照國內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政策發展趨勢及法規變動情形,蒐集相關資訊提供經營階層決策參考,以調整本公司及子公司相關營運策略。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並未受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情形。

(五)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1) 本公司及子公司隨時注意所處產業之科技變化及技術發展演變,並掌握市場脈動及同業訊息,提升演唱會無限創意的發想及舞台設計的視覺感情的傳達,增強本公司及子公司競爭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因重要科技改變而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之情事。

(2) 資通安全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持續不斷在資訊系統建置上投資及優化,盡可能建立完善的網路及電腦安全防護系統以控管或維持公司的營運及帳務等重要企業運作的功能,但無法保證其電腦系統能完全避免來自任何第三方癱瘓系統的網路攻擊。若網路攻擊以非法方式入侵本公司的內部網路系統,進行破壞公司之營運及損害公司商譽等活動;在遭受嚴重網路攻擊的情況下,本公司的系統可能會失去公司重要的資料。網路攻擊也可能企圖竊取公司的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及機密資訊;亦可能使本公司因涉入公司對其有保密義務之客戶或第三方資訊外洩而導致的相關法律案件或監管調查,而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因此,本公司要求接觸公司業務之系統廠商遵守網路安全規定及保密之義務,資訊委外工程師定期檢視網路安全,並評估資訊安全方面是否需要調整之處,資訊人員則定期覆核同仁使用權限是否有不當,必要時進行修正;為強化資料保全機制,公司不僅執行內部系統之定期備份,亦實施異地備份,以提升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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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原能力;針對資訊安全持續進行社交工程演練包含弱點掃描及系統之災害復原演練,以確保系統之適當性及有效性。

(六)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屬演唱會及各項展演活動製作執行服務業,成立至今皆致力於經營並維護良好之企業形象,並遵守各項法令之規定,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並無企業形象改變造成對企業危機管理之情事。

(七)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尚無併購計畫。惟將來若有併購計畫時,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及本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之相關管理辦法辦理之,以確實保障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

(八)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九)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進貨方面

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各供應商長期配合,關係穩定,若某一供應商無法提供品質穩定設備裝臺及演出或設備之裝臺及演出日無法配合時,則會先尋求發包其他替代廠商,並與供應商間長期配合。另本公司及子公司之主要進貨發包類型廠商,皆為本公司及子公司評估為合格之廠商,且發包類型廠商皆有兩家以上之供應商供貨,供貨來源皆屬穩定及配合時間已久,故尚無進貨集中之風險。

  1. 銷貨方面

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業務範圍橫跨演唱會製作、晚會及商展等軟體設計收入暨演唱會、晚會、商展及電視節目等之硬體設備統籌及出租收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銷售對象涵蓋音樂公司、電視台、政府機關、娛樂製作公司及演藝活動公司等各類型公司,故銷售對象為不特定之客戶,本公司及子公司近年開發新客戶市場有成,並向上拓展展演主辦及公關行銷整合業務,故尚無銷貨集中之風險。

(十)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及持股超過 10% 之大股東並無股權大量移轉之情事。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經營權重大改變之情事。

(十二)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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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項下「電子文件下載」之「關係企業三書表專區」點選查詢。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此情形。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柒、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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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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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周佑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