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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TELESOUND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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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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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24.4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104.21 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4,128.64 万元。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1 月26 日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2022 年3 月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经2022 年10 月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8,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共280.00 万张。截至2023 年1 月6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80,000,000.00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500,000.00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4,500,000.00 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3 年1 月6 日将人民币274,500,000.00 元缴存于公司在北京银行上地支行设
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08761800110844828)。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 元,扣除 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 用、可转债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6,527,010.44 元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472,989.56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 证验字(2023)第21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 年3 月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 万元(含2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 | 18,592.01 | 15,000.00 |
|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13,807.80 | 13,000.00 |
| 合计 | 32,399.80 | 28,000.00 |
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 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 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自公司2022 年1 月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起至2023 年1 月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为4,024.43 万元。公司本次拟置换金额为4,024.43 万元。 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 | 2,109.29 | 2,109.29 |
|
|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1,915.14 | 1,915.14 |
|
| 合计 | 4,024.43 | 4,024.43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 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4.21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 民币1,042,104.7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费用明细 | 金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已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 保荐承销费用 | 518.87 | |||
| 律师费用 | 37.74 | 23.58 |
23.58 |
|
| 会计师费用 | 37.74 | 37.74 |
37.74 |
|
| 资信评级费用 | 42.45 | 42.45 |
42.45 | |
| 摇号公证费用 | 0.44 | 0.44 |
0.44 | |
| 信息披露费用 | 14.15 | |||
| 可转债登记费用 | 1.32 | |||
| 合计 | 652.70 | 104.21 |
104.21 |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于2023 年4 月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4,024.4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4.21 万元,合计置换 资金为4,128.64 万元。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 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24.43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4.21 万元, 合计置换资金为4,128.64 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编制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声迅 股份截至2023 年1 月1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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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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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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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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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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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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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