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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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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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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剑、路广兆、徐中奇、张利萍的履 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审阅和了解,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详细的审阅和了解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凡林、张立、仲为国 的履历及相关情况。我们一致认为:

控股股东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 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凡林、仲为国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张立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同意公司公告其承诺。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史兴松 毕秀静 周海莹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