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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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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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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北京浩丰 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 号文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0 万股, 每股面值1 元。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1 元(“元”指“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为296,743,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9,909,726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266,833,27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 年1 月 20 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第0153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12 月1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2921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民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132,318,500.00 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40,1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3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132,318,471.0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费及发行登记费等发 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303,640.12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24,014,830.93 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0153000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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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8,471.05 元(即总募集资金 132,318,471.05 元扣除部分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5 月25 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立的 110902252410603 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将净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扣除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 费及律师费等重组的相关其他费用180 万元后的金额(122,218,500.00 元),向 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安世纪”)增资。于2016 年6 月16 日,本公司向路安世纪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 的110915386310202 人民币账号汇入增资款,路安世纪将此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2016 年度使用金额109,960,020.31 元,2017 年度使用金额12,884,040.87 元。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020,171.04 元 (其中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545,732.22 元)。

公司于2018 年4 月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酒店多媒体系统运维建设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上述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5 月23 日,此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浩丰鼎鑫与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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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未发 现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26,619.76 万元,均已直接投入承诺项目“营销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已办理结项,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5,678,552.02 元(其中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1,549,159.82 元),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建设路安世纪酒店多媒体系统运维项目,以及支付本 次发行费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路安世纪,本公司持有路安世纪100%股权, 路安世纪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以现金方式投入 全资子公司路安世纪,以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6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计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2,221.85 万元对全资子 公司路安世纪进行增资。

2016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将增资款汇入路安世纪账户,路安世纪于2016 年7 月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增资实施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全部增资款项存放于路安世纪在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放、专户使用和管理,同时路安世纪与招商银行北京世纪 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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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监管协议范本未发现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预先投入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募集 资金运用”之“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015 年3 月2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瑞华核字[2015]01530004 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此次置换金额为 9,399,949.39 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预先投入的情况

根据公司《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 募集配套资金 情况”: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进行股权及债权等多种融资渠道进行资金筹 措。

现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530026),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相关发行费用,共计25,191,601.67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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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了募投项目结项手续,且结余募集资 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目前无在建募投项目。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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