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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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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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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相关发行费用,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相关发行费用的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性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相关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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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史兴松 毕秀静 周海莹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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