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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ug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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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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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经审阅申畅先生的个人履历,申畅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的情形;
2、本次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经了解申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申畅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聘任申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申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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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贾国柱 倚 鹏 白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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