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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INTERACT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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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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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7 】 02150003 号
| 目 | 录 |
|---|---|
| 1、 | 鉴证报告·················································································· 1 |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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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 2017 】 02150003 号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 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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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清双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 仰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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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15]17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8.8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296,743,000.00 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9,909,726.00 元 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66,833,274.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5] 第 015300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 2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浩丰创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 - 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 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翠微路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未发现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 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首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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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账户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
| 类别 | ||||
|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 20000029059500003924969 | 67,737,700.00 | 5,241,954.61 | 活期 |
|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 20000029059500003925355 | 18,110,000.00 | 224,090.27 | 活期 |
| 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 | 20000019943500003406071 | 70,985,574.00 | 17,033.27 | 活期 |
|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 20000019943500003211372 | 110,000,000.00 | 12,436.09 | 活期 |
| 平安银行北京万柳支 | ||||
| 行 | 11014727325005 | 183,037.78 | 活期 | |
| 合计 | 266,833,274.00 | 5,678,552.02 |
注:平安银行北京万柳支行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的初始存放 账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2921 号文 《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民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132,318,500 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640,123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132,318,471.0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费及发行登记费等发 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8,303,640.12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24,014,830.93 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6]01530004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318,471.05 元(即总募集资金 132,318,471.05 元扣除部分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000,000.00 元)已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立的 110902252410603 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将净募集资金及部分利息,扣除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 费及律师费等重组的相关其他费用 180 万元后的金额( 122,218,500.00 元),向 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安世纪”)增资。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向路安世纪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 的 110915386310202 人民币账号汇入增资款,路安世纪将此账户作为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专户( 110915386310202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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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余额为人民币 22,758,312.17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22,358,479.69 元,利息人民 币 399,832.48 元。
( 2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建设路安世纪酒店多媒体系统运维项目,以及支付本 次发行费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路安世纪,本公司持有路安世纪 100% 股权, 路安世纪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以现金方式投入 全资子公司路安世纪,以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6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计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2,221.85 万元对全资 子公司路安世纪进行增资。
2016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将增资款汇入路安世纪账户,路安世纪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次增资实施后,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全部增资款项存放于路安世纪在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放、专户使用和管理,同时路安世纪与招商银行北京世 - 纪城支行及保荐机构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未发现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现重大问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储余额(元) | 账户类别 |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 110915386310202 | 22,758,312.17 | 活期 |
| 合计 | 22,758,312.17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
-
2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
3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
( 1 )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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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营销信息化系统升 | |||||
| 级项目 | 6,773.77 | 6,773.77 | 6,367.65 | -406.12 | 注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811.00 | 1,811.00 | 1,804.18 | -6.82 | 注1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100.00 | 18,100.00 | 18,447.93 | 347.93 | 注2 |
| 合 计 | 26,684.77 | 26,684.77 | 26,619.76 | -65.01 |
注 1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结项,差异金额为结余募集资
金。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 产生的利息。
( 2 )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 说明
| 说明 |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酒店多媒体系统运 | |||||
| 维建设项目 | 12,221.85 | 12,221.85 | 9,986.00 | -2,235.85 | 见下方注释 |
| 发行相关费用 | 1,010.00 | 1,010.00 | 1,010.00 | ||
| 合 计 | 13,231.85 | 13,231.85 | 10,996.00 | -2,235.85 |
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故承诺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之间存在差异。
4 、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 1 )首发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在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此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 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共计人民币 9,399,949.39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名称 | 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营销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 8,252,470.7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47,478.63 |
| 合 计 | 9,399,94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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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公告》),公司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 金 9,399,949.39 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应由专项账户支付的置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部分已经支付。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金额 9,399,949.39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 [2015]01530004 号《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且保荐 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详见 2015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 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 2 )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在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此募集资金项目先 行投入。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此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25,195,241.79 元,置换总金额为人民币 25,191,601.67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以自 | ||
|---|---|---|
| 项目名称 | 置换金额 | |
|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 酒店多媒体系统运维建设项目 | 15,091,601.67 | 15,091,601.67 |
| 发行相关费用 | 10,103,640.12 | 10,100,000.00 |
| 合 计 | 25,195,241.79 | 25,191,601.67 |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公告》),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 金 25,191,601.67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应由专项账户支付的置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部分已经支付。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金额 25,191,601.67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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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1530026 号《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且经保荐机构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详见 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5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 1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6, 000. 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专项核查意见》,并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上刊登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募集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于 2015 年度 及 2016 年度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886,268.48 元和 1,808,219.18 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于 2016 年度实现 的投资收益为 296,712.32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 2 )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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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①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情况如下:
| 剩余资金 | ||||||
|---|---|---|---|---|---|---|
| 前次募集资 | 未使用金 | 比例 | 未使用完 | |||
| 项目名称 | 已使用金额 | 的使用计 | ||||
| 金总额 | 额 | (%) | 毕原因 | |||
| 划和安排 | ||||||
| 营销信息化 | ||||||
| 系统升级项 | 67,737,700.00 | 63,676,557.66 | 5,241,954.61 | 7.74 | ||
| 目 | ||||||
|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18,110,000.00 | 18,041,750.14 | 224,090.27 | 1.24 | 注2 | 注3 |
| 补充流动资 | ||||||
| 金项目 | 180,985,574.00 | 184,479,262.06 | 29,469.36 | 0.02 | ||
| 合 计 | 266,833,274.00 | 266,197,569.86 | 5,495,514.24 |
注 1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募集资金的剩余总金额为 5,678,552.02 元,除上述表格中所列未使用金额 5,495,514.24 元外,剩余 183,037.78 元系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 2 : A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 控采购、建设等环节,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B 、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强精细 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促进 提效增产,同时提高关键设备自制比例,节约设备购置费用,从而有效降低了项 目的支出费用。
C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注 3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关节余资金转为流动 资金之后,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予以注 销。公司董事会将委托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尚未使用 的资金合计 22,758,312.17 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399,832.48 元),该款项 将持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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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 。
7 、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5]2921 号《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民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李建民和孟丽平两名自 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6,330,727 股,购买其持有的路安世纪 100% 股 权。
( 1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路安世纪原股东李建民、孟丽平签署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为标的资产的交割 日,自交割日起,路安世纪 100% 股权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 2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6 | 年12 | 月31日 | 2015年11月30日 | 2015年11月30日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2,994.29 | 3,960.18 | |||
| 非流动资产总额 | 9,336.80 | 57.75 | |||
| 资产总额 | 22,331.09 | 4,017.93 | |||
| 负债总额 | 2,192.83 | 1,665.82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0,138.26 | 2,352.11 |
( 3 )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公司完成对路安世纪的股权收购后,其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所购买资 产的资产状况良好,业务经营稳定。 效益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2016 | 年度 | 2015 | 年12 | 月 | |
|---|---|---|---|---|---|---|
| 营业收入 | 8,799.60 | 1,886.94 | ||||
| 营业成本 | 2,536.20 | 481.35 | ||||
| 营业利润 | 4,046.74 | 1,230.20 | ||||
| 利润总额 | 4,386.20 | 1,309.19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44.34 | 1,319.96 |
( 4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同路安世纪原股东李建民、孟丽平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 润补偿协议》,路安世纪实际控制人李建民为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路安世纪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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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东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 4,250 万元和 5,350 万元。 各年度路安世纪原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2015年度 | 2016年度 | 2017年度 |
| 业绩承诺数 | 3,000.00 | 4,250.00 | 5,350.00 |
| 实际完成数 | 3,112.27 | 4,624.85 | - |
| 差额 | 112.27 | 374.85 | - |
| 是否实现 | 是 | 是 | 不适用 |
注 1 :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实际完成数指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实现的剔 除募投项目的影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2 :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披露“若标的公司 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超出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超出部分在 承诺期内此后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时可用于弥补差额。如标的 公司于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利润补偿义务人承 诺的标的公司相应年度累计净利润数,则利润补偿义务人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 的部分向公司进行补偿”。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5 年 度、 2016 年度报告中 “ 董事会报告 ” 部分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 照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 号 |
投资项 目 |
2015 实际使用 |
年年末累计 年报披露 |
差 异 |
2016 实际使用 |
年年末累计 年报披露 |
差 异 |
备 注 |
|---|---|---|---|---|---|---|---|---|
| 营销信 | ||||||||
| 息化系 | ||||||||
| 1 | 统升级 | 47,443,107.73 | 47,443,107.73 |
63,676,557.66 | 63,676,557.66 | |||
| 项目 | ||||||||
| 研发中 | ||||||||
| 2 | 心建设 | 14,905,484.77 | 14,905,484.77 |
18,041,750.14 | 18,041,750.14 | |||
| 项目 | ||||||||
| 3 | 补充流 | 138,218,093.82 | 138,218,093.82 |
184,479,262.06 | 184,479,26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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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序 号 |
投资项 目 |
2015 实际使用 |
年年末累计 年报披露 |
差 异 |
2016 实际使用 |
年年末累计 年报披露 |
差 异 |
备 注 |
|---|---|---|---|---|---|---|---|---|
| 动资金 |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6 年度报 告中 “ 董事会报告 ” 部分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如下:
| 序号 | 投资项目 | 2016 实际使用 |
年年末累计 年报披露 |
差异 | 备注 |
|---|---|---|---|---|---|
| 酒店多媒体系统 | |||||
| 1 | 运维建设项目 | 99,860,020.31 | 99,860,020.31 | ||
| 2 | 发行相关费用 | 10,100,000.00 | 10,100,000.00 |
3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招股说明书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 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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