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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May 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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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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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 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加强企业凝聚力,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机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相关考核工作,包 括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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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体系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二)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19-2021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

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将根据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 定激励对象可行权份额/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相应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当由 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相应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 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 格、待改进和不合格五档,具体如下:

项目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对应考核分 不低于80分 不低于70分 不低于60分 60分以下
行权比例 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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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C 档,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解除限售。取得D-E 成绩的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当期无法行权/解除限售。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未能行权的当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份额,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可解 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等待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四)考核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各类人员考核的相关要求组织 被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须报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定,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的考核结 果须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五、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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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主管领导沟通解决。如果不能妥善 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启动考核申诉流程,在 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六、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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