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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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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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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动力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59,554,14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86,999,999.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80,832.44 元(不含增值 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519,167.1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1216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1、募集资金总额 | 186,999,999.60 |
| 减:发行手续费 | 12,480,832.44 |
| 2、募集资金净额 | 174,519,167.16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51,974,047.92 |
1
| 项目 | 金额 |
|---|---|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8,838,921.00 |
| 减:手续费支出 | 1,799.25 |
| 加:利息收入 | 38,149.95 |
| 3、募集资金结余 | 113,742,548.94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 24,752,548.94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8,99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 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 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 定的用途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 上海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 03006005046 | 3,200,221.04 |
| 兴业银行北京白纸坊支行 | 321770100100070067 | 371,417.55 |
| 上海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 03006177114 | 21,170,318.17 |
| 上海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 03006362237 | 10,592.18 |
| 合计 | 24,752,548.9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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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42,915.8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B11228 号《北京动力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予以鉴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9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已于 2026 年 3 月 4 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999.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尚未到期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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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
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 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 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 项目 | 变更前实施地点 | 变更后实施地点 |
|---|---|---|
| 车载电源研 发及产业化 项目 |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11B2号楼、安徽 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 20号 |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 号、安 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金牛中路 20号 |
五、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冻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有 1,125,802.97 元被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冻结资金已解冻。
前述被冻结的 1,125,802.97 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余额的 4.55%,占公司最近一 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被冻结资金占募集资金余额和净资产的比例较低,所涉募 集资金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不属于公司主要经营账户,除被冻结资金外, 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4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120014 号),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人主要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动力源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 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 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动力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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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度 | 2025年度 | 2025年度 | 2025年度 | 2025年度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451.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3.8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81.2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如 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车载电源 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
13,130.90 | 12,254.51 | 12,254.51 | 883.89 | 883.89 | -11,370.62 | 7.21 | 2026年10 月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
| 偿还银行 贷款 |
5,569.10 | 5,197.40 | 5,197.40 | - | 5,197.4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
| 合计 | 18,700.00 | 17,451.91 | 17,451.91 | 883.89 | 6,081.29 | -11,370.62 | 34.8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内因外部宏观环境及行业市场需求发生阶段性变化,市场 竞争格局、技术迭代节奏与前期规划存在一定差异。受此影响,项目建设推进进度慢于原定计划, 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942,915.8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228号《北京动力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 核报告》予以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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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 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已于2025年9月28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八 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已于2025年5月16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4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999.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尚未到 期归还。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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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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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详 何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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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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