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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Apr 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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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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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治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使投资者能全面、完整、 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公司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原则、目的和内容
-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信息披露,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1、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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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除公司商业机密以外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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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
4、既要保证沟通的效率,又要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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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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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树立尊重投资者的理念,建立与投资者相互理解和信任的长期稳定的关系,获得 投资者持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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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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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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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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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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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证券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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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财经媒体和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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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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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公司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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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大会等公司运 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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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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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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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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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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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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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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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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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邮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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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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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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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媒体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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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现场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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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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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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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广泛地沟通。
第三章 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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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 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负责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 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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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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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 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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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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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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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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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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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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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 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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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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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报道;
- 9、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 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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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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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与其他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专业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 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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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拟订、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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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撰写 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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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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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部门、公司控股的子公 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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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 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进行专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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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必须具 备以下素质:
- 1、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生产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 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 - 2、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 3、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 4、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市场营销技巧; - 5、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 6、有较强的协作能力,能撰写年报、半年报、季报以及各种新闻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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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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