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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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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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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 2024-08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 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鼎诚”)100%的股权转 让给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交易对价 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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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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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聚焦三大业务板块,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北京动力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科丰鼎诚 100%的股权转让给中航泰 达。交易对价为 12,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科丰鼎诚 100%的股权转让给中航泰达。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并 委派专人具体办理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587714554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8 号院 3 号楼 8 层 801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3,996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1-12-19 至 2061-12-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 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 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管理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 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 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截止披露日,中航泰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1,032,869,576.20 | 985,873,602.24 |
| 净资产 | 540,282,990.08 | 566,131,861.63 |
|---|---|---|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472,650,450.22 | 268,572,498.02 |
| 净利润 | 88,114,275.72 | 43,472,194.7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12,467,608.36 | 27,708,597.25 |
综上,交易对手履行能力较强,本次交易风险可控。
中航泰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中航泰达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名称: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5795916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 11B2 号楼二层 201 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新生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08-21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披露日,科丰鼎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经审计) |
|---|---|---|
| 总资产 | 28,125,647.04 | 25,869,672.86 |
| 净资产 | 19,265,093.48 | 16,817,523.83 |
| 2023年1-12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9月(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155,903.10 | 859,386.47 |
| 净利润 | -3,279,388.06 | -2,447,569.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41,337.19 | 52,814.82 |
科丰鼎诚主要资产为坐落于丰台区科学城 11B2 号(京(2016)丰台区不动 产权第 0057483 号)的房产,该标的公司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对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锋评报字(2024)第 40046 号 《资产评估报告》。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 资产及负债,具体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2、评估基准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论: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13,299.69 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玖 拾玖万陆仟玖佰元。
(二)交易价格
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持有的科丰鼎诚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3,299.69 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人民币 12,000 万
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成交价 格与交易标的评估值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
本次标的为乙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000 万
元。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乙方占 100%股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与乙方存在往来,抵消后,标的 公司尚欠乙方人民币 8,473,792.06 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且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1000 万元预付款。首付款支付后两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1880 万元。 上述两笔资金定向用于解除标的公司持有的名下资产的权利负担。
甲方通过银行并购贷款支付股权转让款,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银行完成标的 公司股权质押和房产抵押手续。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4320 万 元。该笔款项支付完成后,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目标公司工商变更。
2025 年 5 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2000 万元。
2025 年 6 月,甲方向乙方支付 2800 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标的公司或甲方支付尚欠乙方的往来款人民币
8,473,792.06 元。
(四)生效条件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自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 1、甲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 方若逾期交接标的房产或未按约定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已 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股权交易标的或目标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转让科丰鼎诚 100%的股权,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 作出的决策,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配置、调整资本结构,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本次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现金流,进一步聚焦主业,发挥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的优 势,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为科丰鼎诚提 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的情形,科丰鼎诚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亦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置等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科丰鼎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 让对公司本期财务数据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科丰鼎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 丰源”)(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动力源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由于澳丰源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双方签署的《意向协议 书》,视为澳丰源放弃收购科丰鼎诚 100%的股权,故科丰鼎诚不存在权属问题 争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