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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3, 2016

56709_rns_2016-08-03_a3a4bf67-bb31-4eeb-8d6b-5324fdfec42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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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符合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要求,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是为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同意按照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