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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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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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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6-050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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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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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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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通知已于2016 年7 月28 日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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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于2016 年8 月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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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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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玉洁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殷国森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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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动 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 条件,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5、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债券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和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 一致确定。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8、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 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9、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10、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11、债券的转让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挂牌转让,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采取相 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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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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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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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8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