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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Nov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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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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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 2023-06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 上午 10:3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3 楼 309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何振 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王新生、杜彬,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 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 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股 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在该议案的授权事项中,除第(7)、(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有效期均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 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由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 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为本金人民币 4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等,具体以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75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由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 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由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四烧烧 结余热发电利用项目设备抵押担保及收益质押担保,最终授信情况以银行审批为 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了推进绿色出行和新能源板块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布局,构建境外业务渠道, 深耕重点市场,加速国际化战略实施,进一步增加行业竞争力,公司拟在香港设 立子公司。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拟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境外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美联能源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紧抓公司符合战略发展方向的商业机遇, 促进公司战略业务拓展,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美联能源董事会在单笔不超过 500 万元,年度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限额内通过香港美联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 定名)行使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租入租出资产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何小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北京京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北京京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9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由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及北京科丰鼎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丰台区科学城 11B2 号楼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由北京动 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民和动力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质 押担保,由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及其夫人赵桂兰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低风险资 产池授信,A 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额度可用于流 动资金循环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及非融资性保函,担保方式为资产池认可的 低风险资产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