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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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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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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 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就《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修订稿)》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 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己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就《关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立信拥有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且原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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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季桥龙 许国艺 李志华
2022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