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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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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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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个人履 历及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禁入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专业水平、工作经历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要求。
本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提名、聘任、审议及表 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其 任职资格及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作出的决议。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作出的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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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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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唐梅叫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