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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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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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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 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3位独立董事分别为陈际红先生、朱莲美女士、苗兆 光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各自从 事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7年的工作中,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7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会议,我们按时出 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因工作原因确实无 法亲自出席会议时,均提前审阅会议资料,提出个人意见,并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投票表决。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对公司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审
议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 立董事 姓 名 |
本年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
亲 自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加次 数 |
委 托出席 次 数 |
缺 席次 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
| 陈际 红 |
11 | 3 | 6 | 2 | 0 | 否 |
| 朱莲 美 |
11 | 5 | 6 | 0 | 0 | 否 |
| 苗兆 光 |
11 | 4 | 6 | 1 | 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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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苗兆光委托独立董事朱莲美出席会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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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陈际红委托独立董事朱莲美出席会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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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陈际红委托独立董事朱莲美出席会议并表决。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7年2月14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发表《关 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收购控股子 公司北京科耐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耐特”)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发表《关 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与校对,及2016年度 对外担保的核查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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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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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2017年7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发表
《关于使用募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7年12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发表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的独立意见》。
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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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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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 取了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及时关注本次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整体安 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独董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 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 我们经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 司的认识和了解。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 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年,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情 况如下:
- 1、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共使用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0.00元,募集资金专户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后余额为
26,867,533.45元,累计形成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25,854.95元,年 末余额为27,593,388.4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 余额一致。
- 2、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417,240,966.03元,募集资金专户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后余额为 59,862,994.8元,累计形成利息收入302,387.37元,包括已置换未从募 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的中介机构费用、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6,623.17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额124,534.23元),年末余额为
62,392,005.3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于 2017 年度经审计当年实现 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且公司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值,因此公 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独立董事对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无异议。
-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亚严格履行承诺。
-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 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综合全年 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披露信息。
另外,公司于报告期内针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关 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递延解锁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认真分析原因并 总结经验,重新梳理财务核算与财务报告等内控制度及流程,增加核心 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强化自我评估与监督检查,努力提升相关信息披露管 理水平。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 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 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维 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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