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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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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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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6-05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2016 年10 月14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 年 10 月24 日上午10:0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 号公司402 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苗兆 光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陈际红、朱莲美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苗兆 光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 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次解锁的议案》

根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满足第一期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103 名激励对象中除漆荣、张英辉、隋承华三 人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以外,其余100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锁条件,同意对上 述10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87.5 万股申请办理第一次解锁,本 次可解锁比例为4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555 万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 录1-3号》、《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留股份的授予须在首次授予 完成后的12个月内完成。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 个交易日。

根据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份授予条件已经成熟,同意确定2016 年10 月31 日为授予 日,授予17 名激励对象8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确认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6 年7 月实施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0.04 元现金红利。依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第十四章规定,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 整方法为:调整后每股回购价格=调整前每股授予价格-每股现金红利金额。调整

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每股4.61 元调整为每股4.57 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漆荣、张英辉、隋承华三人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回购注销上述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4.57 元。上述三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回购股份数量(股)
漆荣 75,000
张英辉 50,000
隋承华 50,000
合计 175,000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 万元贸易融资授信,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期限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近三年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2014 年至2015 年净利润由348.10 万元增长至1,030.50 万元,2016 年1 至9

月净利润为1,844.25 万元,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为适应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决定对其增资3,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