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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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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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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5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于2015 年10 月28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 年11 月5 日上 午9:00 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 号公司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 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宋华、朱莲美亲自出席会议并表 决,独立董事陈际红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宋华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公司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05 人调整为 10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1,417.5 万股调整为 1,405 万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本公司2015 年11 月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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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等 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 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5 年11 月5 日为授予日,授予103 名激励对 象1,40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本公司2015 年11 月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田常增先生、韩宝荣先生、胡一元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贸易融资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贸易融资授信,期限一年,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天津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 万元,期限一年,由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股东何振亚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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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1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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