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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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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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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关联 交易规范管理以及内部控制规范落实等方面开展工作, 讲一步推动公司整体规范 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陈际红先生任职到期,离职将导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际红先生的离职将在股东大会 选举出新任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际红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2018年6月20日, 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季桥龙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 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陈际红先生在选举 出新任独立董事季桥龙先生后离职。
2018年8月28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苗兆 光先生接任陈际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莲美 女士、独立董事苗兆光先生、董事胡一元先生组成, 其中朱莲美女士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共3位,独立董事2位,占到半数以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3位董事均具有法律、会计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在财务、企 业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共 召开五次会议。
1、2018年3月13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将公司2017财务报表提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议案。
(2) 审议2018年审计部工作计划。
2、2018年4月3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审议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3、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 审议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3)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4) 审议公司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审议公司 2018年1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4、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 2018 年 1-6 月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5、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 履行了对本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 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 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 就预审中发现的 问题与主审会计师、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的意见,与公司会 计人员进行了探讨, 妥善解决会计事项处理的分歧, 保证了公司年审工作的有序 进行。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非管理层委员参加的单独 沟通, 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重点事项的汇报, 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加 强沟通,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会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 准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统称"信永中和")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 我们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认真督促注 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对 公司讲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 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充 分发挥了审计中介机构的专业职能, 对公司的内控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系 统专业的指导, 保障了公司内控和财务报告的质量。
3、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的情况总结,审 阅了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测试报告: 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切实做好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内控建设工作, 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经审阅内部 审计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 保障了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18年度,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 职守, 勤勉履职, 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 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有效协调了管理层、内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互沟通, 确保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与自我评价过程中, 给予公司专业指导意见, 协助公司持续健全内部控制, 有力推动了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谨性,为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做出了重 要贡献。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的监管要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勤勉尽责, 发挥专长, 切实有效的监督督促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运营质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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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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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7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