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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Mar 29, 2016
56709_rns_2016-03-29_5c91ef77-8325-4109-b37d-05549830e25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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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1.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情况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2.本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
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除上述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谨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旨在帮助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未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 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