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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ynamic Power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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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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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2014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动力源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动力源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7.6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416,997.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瑞华验字[2013]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动力 源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07 年 6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 次修订,2013 年 9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动力源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华西证券与动力源和光大 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 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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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36,021,755.0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1,126,382.36 元(包括置换金额 59,319,627.36 元),其中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 (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57,512,015.05 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 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0.00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 45,140,614.64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 405,367.32 元及支付手续费 205.00 元,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45,545,776.96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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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1,741.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02.1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112.6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 |
无变更 | 6,321.51 | - | 3,006.33 | 1,722.12 | 3,006.33 | - | 100 | - | 113.52 | 未全部完 工 |
无重大变化 |
| 武汉钢铁(集团)公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 |
无变更 | 6,991.77 | - | 5,751.20 | 1,575.26 | 5,751.20 | - | 100 | - | 2,716.04 | 未全部完 工 |
无重大变化 |
|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 有限公司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 |
无变更 | 1,928.42 | - | 855.11 | 304.80 | 855.11 | - | 100 | - | 185.99 | 未全部完 工 |
无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变更 | 6,500.00 | - | 6,500.00 | 6,500.00 | |||||||
| 合计 | - | 21,741.70 | - | 16,112.64 | 3,602.18 | 16,112.64 | - | - | - | 3,015.5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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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3年10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9,319,627.36元,依 照《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账号为35090188000128130的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454,776.96元,为募 投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款。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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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59,319,627.36 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元) |
截至2013 年10 月30 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元) |
|---|---|---|---|
| 1 |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 同能源管理项目 |
63,215,100.00 | 12,373,064.42 |
| 2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 同能源管理项目 |
69,917,700.00 | 41,443,447.15 |
| 3 |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 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19,284,200.00 | 5,503,115.79 |
| 合计 | 152,417,000.00 | 59,319,627.36 |
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9,319,627.3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本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 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动力源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动力源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报告认 为动力源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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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对动力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对账单,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事前及时核查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 访谈沟通,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动力源贯彻实施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未出现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动力源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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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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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光 李金海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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